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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執行成果

農業金融局 林慧婷

壹、前言

  農漁業是深受天候及季節性影響之產業,農(漁)民之收入極為不穩定,加以國內農業生產成本偏高,利潤普遍微薄,更不易經營農業,為照顧農(漁)民生活,協助農業發展,農委會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以下簡稱專案農貸),協助農(漁)民取得經營所需低利資金,以利從事購置更新生產設備,加強技術研發與創新,改善家計與生活品質,發展自動化、資訊化及商品化等有助於提升競爭力,及協助農(漁)民於遭受天然災害後之復健及復耕等。

  農業金融局自93年1月30日成立以來,即依農業金融法第6條所賦予使命,專責規劃並擴大辦理專案農貸,積極推動多項措施,包括整併同性質貸款項目、修訂專案農貸相關規範,放寬貸款條件並簡化手續、降低利率、融資宣導及輔導、加強農業信用保證業務推展等,使農漁民充分了解與運用專案農貸,有效落實政府照顧農(漁)民之政策。

貳、96年度推動專案農貸重要措施及機制

一、貸款經辦機構承作專案農貸跨區限制

 

  為加強農業發展基金貸款之輔導及查驗效能,並降低貸款經辦機構之執行成本及風險,於96年3月修正「農業發展基金貸款作業規範」第二點規定,新增有關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及依法承受農(漁)會信用部之銀行當地分行受理專案農貸案件,以借款人設籍當地者為限,此舉實施以來已見成效,惟農(漁)會迭有反映希放寬本項限制規定,以加強推動專案農貸業務。考量可掌握執行成本及風險前提,以積極開放、有效管理原則,於96年9月再次修正專案農貸承作區域限制規定,將貸款經辦機構承作範圍,由其組織區域放寬為所屬直轄市、縣(市)轄區。但貸款經辦機構承作專案農貸有違規或惡性競爭情事者,將予限制其承作項目、範圍或額度,俾兼顧業務推展及管理實效。

二、修訂專案農貸相關規範,放寬貸款條件

  為配合農委會施政目標及產業需要,並使專案農貸資源獲致更合理分配,修正貸款要點相關規定,以更切合農業政策需要。專案農貸相關重要修正如下:

  (一) 農業科技園區進駐業者優惠貸款要點修正

  為鼓勵業者進駐農業科技園區投資,營造農業科技產業群聚效應,促進農業產業轉型,提高園區進駐業者之最高貸款額度為8,000萬元,其中週轉金最高為1,000萬元,並修正其貸款償還方式,以因應農業科技園區產業特性之需求,並減輕進駐業者週轉金償還壓力。另為提升農業科技園區進駐業者規模,吸引外資投入,促進園區發展,97年1月進一步放寬外資比率達50%以上之園區進駐業者相關申貸要件。

  (二) 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要點

  近期國際穀物價格及運費持續上漲,致畜禽生產成本居高不下,農委會經邀集相關單位及產業代表研商畜禽產業政策,決議調降本貸款現行利率由年息2%調降為1.75%,並依農業特別收入基金管理會決議實施2年;另並提高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由原1,000萬元提高為2,000萬元,其中週轉金由原300萬元提高為500萬元,以協助畜禽業者渡過經營困境。

  (三) 輔導漁業經營貸款要點

  為減輕漁民購買漁機設備、漁網及漁具之負擔,爰修正將貸款額度成數由購置實際金額之8成提高為9成。

  (四) 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協助農民購買耕地貸款辦法

  基於地方反映及實際作業需要,放寬本項貸款之申請期限,修正後本貸款得於辦竣土地移轉或繼承登記日前或其後60日內提出申請。但於土地移轉或繼承登記日後60日內申請者,提出申請時本貸款額度已用罄,借款人應另循其他方式籌措所需資金,以兼顧額度控款原則及農民權益。

  (五) 農家綜合貸款要點

  農家綜合貸款係為提供農(漁)民籌措家計、消費及教育等農家生活改善所需資金。自93年推出以來,物價持續上漲,為落實支應農(漁)家生活需求,將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由20萬元修正為25萬元。

  (六) 農機貸款要點

  為減輕農(漁)民購買或投資農(漁)機械及設備之負擔,並考量額度控管原則及農民權益,修正提高貸款核貸成數為9成,另有關貸款申請期限相關規定,為避免農(漁)民購買機械設備後一段期間再提出貸款申請時,遇額度用罄而造成籌資付款之困難,影響農(漁)民權益及政府誠信,另亦因農(漁)會迭有反映農(漁)民或有特殊事由,如地處偏遠、相關文件備件所須時程較長等,致無法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爰酌予放寬為申請貸款應在購買之前或其後60日內為之。但於購買後60日內申請者,提出申請時本貸款額度已用罄,借款人應另循其他方式籌措所需資金,以兼顧額度控管原則及農民權益。

  (七) 農業發展基金相關貸款不予核貸項目

  配合產業政策,農業發展基金相關貸款不予核貸項目增列檳榔及其配料作物。

三、加強融資宣導、輔導及教育訓練

   透過報紙、雜誌、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及於各地農業相關座談會、本會舉辦園丁計畫等訓練營中,積極宣導專案農貸相關資訊,廣泛週知農漁民,俾其充分了解與申貸。另所印製之15萬份專案農貸摺頁亦分送有關單位供農漁民參閱以強化宣導。

  另一方面,為提升農業金融從業人員專業素質,及落實其法令遵循,農業金融局針對各農(漁)會現職人員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督導人員,辦理農業金融法規及專案農業貸款等研習,加強專案農貸質與量之貸放,以順利推動各項農業金融業務。

  農委會亦委託全國農業金庫辦理專案農貸融資輔導工作,全台各區配置30餘位專業輔導人員,協助貸款經辦機構及農(漁)民處理有關專案農貸申請、貸放、收回、擔保、查核、展延、帳簿報表、利息補貼等相關問題。另外,全國農業金庫定時檢視各貸款經辦機構貸放情形,調整輔導人力及方向,以輔導承作金額較少之農(漁)會積極推動專案農貸為重點工作,並召開北中南東各區共18場次之農業發展基金貸款講習班,針對貸款經辦機構之農貸主辦人員,宣導專案農貸相關措施並請積極配合推動,據以提高農貸執行率。

四、加強農業信用保證業務推展

  農業信用保證基金設立旨在協助擔保能力不足之農漁民增強授信能力,獲得農業經營所需資金,以改善農漁業經營,提高農漁民收益;另一方面亦促使農業金融機構積極推展農業貸款業務,以發揮其融資功能,並協助參加農業發展計畫之農漁民籌措配合資金,以提高政府農業政策推行績效。

  農業信用保證基金於95年1月1日起改隸農委會監督管理後,農委會積極督導該基金強化基金內部管理、加強簽約農(漁)會運用信保機制、加強業務宣導、教育訓練及適時修訂保證業務相關規章和基金內部相關規範等,以發揮信用保證功能,暢通農業融資管道,協助農、漁業政策之推動。96年度已協助39,670位農(漁)業者,順利取得農業融資計201億元。

五、專案農貸相關業務查核

  為使專案農貸資源獲致有效合理運用,及加強對專案農貸監理與輔導,辦理專案農貸相關業務查核,輔導經辦機構確實辦理借款用途查驗,避免資金流用不符政策目的,有助提升專案農貸推動效益。

六、農貸帳戶系統建置

  完成建置農貸帳戶系統,藉由系統化資訊作業平台,處理農貸歸戶、帳務勾稽、利息差額補貼作業、農貸控管警示及管理查核機制等,以提升專案農貸執行效益;並提供即時資訊,作為擬定農貸政策之參考。

參、96年專案農貸執行情形

  專案農貸依基金出資來源,可分為農業發展基金貸款及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96年度執行成果分述如下:

一、農業發展基金貸款

  96年度因應農(漁)民營農資金需求,專案農貸額度由原列300億元提高為450億元,經農業金融局積極推動,96年度貸放金額為360.25億元,計有6萬6千餘戶農(漁)民受益;截至96年底止,農業發展基金貸款餘額為965.33億元,尚有17萬7仟餘戶農、漁民享用優惠低利貸款。

  另在96年度個別貸款項目執行方面,計有6項貸款項目執行率高達80%以上(詳如表 DOCX / pdf / odt),其中又以「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協助農民購買耕地貸款」執行率100.05%、「農家綜合貸款」執行率99.85%、「山坡地保育利用貸款」執行率96.41%為最高,前揭該等貸款皆普遍受農(漁)民歡迎,申請非常踴躍。

  另就貸放執行率而言,96年貸放執行率達80.06%,似較不復以往高,究其原因,乃於農業金融局設立後連續3年大力推動下,貸款餘額由164億元增為965.33億元,需求估計已趨近飽和;另一方面,96年度農業金融局加強對農漁會專案農貸貸放作業之查核,執行專案農貸態度趨於謹慎,而專案農貸跨區承辦限制規定亦有一定影響。但整體而言,專案農貸利率低、期間長,條件甚為優惠,對於擔保能力不足之農漁民,並可由貸款經辦機構協助送請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農(漁)民大致皆已能對專案農貸充分了解與運用,獲得經營產業所需資金。未來農業金融局更將配合農業施政需要,依專案農貸執行經驗,各類貸款規定、額度及相關措施將視實際申貸情形檢討調整,適時回應農(漁)民申貸需求,以提高專案農貸資源使用效率。

二、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

  本項貸款係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公告辦理之低利貸款,年息為1.5%,歷年均編列50億元額度支應,以協助受災之農(漁)民迅速復耕復建。96年陸續發生豪雨、乾旱及颱風,計公告台南市、苗栗縣等16縣(市)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累計貸放金額達3.58億元,總計貸放戶數595戶。

  另為因應生產成本調升以及地方政府反映實務需要,「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及相關低利貸款項目、額度及期限等,農委會將籌畫研商辦理修正事宜。

肆、結論

  農漁業為我國基本產業,是以提振農漁業經營及照顧農漁民福祉,乃為政府施政之重大政策方針, 而健全的農業金融體系更為農業發展之基石。農業金融局透過金融監督與輔導,健全農業金融機構之經營,擴大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每年均配合農業施政,研擬調整貸款項目及內容以支應農、林、漁、牧業發展之實際需要,由歷年來之執行績效顯見,農(漁)民對貸款資源已能充分了解與運用。

  未來配合農委會「新農業運動」施政下,台灣農業將朝向更多元創新的未來發展,專案農貸亦將進一步提供產業轉型之經濟誘因,提昇臺灣農業競爭力,亦有效落實「以金融支持農業正常發展,以農業維持金融穩定成長」的目標,為台灣農業金融開創一個輝煌的新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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