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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水產品產銷履歷推動現況與展望

漁業署 吳天祥

壹、前言

  近年來國際間相繼發生禽流感、口蹄疫及狂牛症等疫病,以及部分農、漁產品被檢驗出農藥殘留過量與基因改造食品、黑心食品充斥等事件,引起消費者對於食品安全的關切。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因能有效管控食品消費風險,故歐、美、日、紐、澳等國家對於產銷履歷制度,除立法規範外,對於全面實施之時程,亦均訂定時間表。為順應此世界潮流與消費者需求,我國亦自2004年度起,在農委會主導下進行農漁產品產銷履歷制度的規劃與建構,配合新農業運動的推行,2007年1月29日「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正式立法通過,農漁產品產銷履歷制度擴大推動,漁業署全力輔導具有產銷履歷身份的養殖水產品於超市、量販店販售等通路販售,並協助業者拓展外銷市場。

貳、產銷履歷制度簡介

  「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是一種從「農場」到「餐桌」所有產銷資訊公開、透明(transparent)及可追溯(traceability)的一貫化安心保證制度。就如同農產品的身分證,透過資訊的公開及可追溯性,讓消費者了解農產品產銷過程的所有資訊,以保證消費者所購買的農產品是安全、安心及可信賴的。

  養殖水產品產銷履歷之全程追溯,是由餐桌一直追溯至養殖場的整個過程,生產端包括:種苗來源、飼料(餌料)、水質、底質與疫病防治用藥等的管理;在運銷通路端包括:運輸工具、加工廠的管理與環境衛生、分切包裝處理過程的管理等;在末端通路包括:超市、餐廳或是批發市場及傳統市場的環境衛生及其保存與展售設備的管理等整個過程,都有履歷紀錄可循,藉此得向上游追溯產品來源或向下游追蹤產品流向,再輔以與國際食品衛生安全規範接軌之產品認、驗證制度,以確保水產品由生產場所到消費者餐桌一貫化的安全性與品質。

參、推動現況與成果

一、完成立法程序及健全認驗證機制

  2007年1月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並經總統於同年月29日公告完成立法程序,其相關子法規,亦依據前揭母法相繼訂定公告及實施。在水產品方面,為使生產過程依照統一制定之標準化作業流程及模式進行生產(含初級加工之分切、包裝)作業,有效排除風險因素,降低環境負荷,確保產品品質及安全,漁業署於同年3月15日完成海鱺、台灣鯛、鰻、鱸、虱目魚、石斑、文蛤、蜆、牡蠣及白蝦等10品項養殖水產品「台灣良好農業規範(Taiwan Good Agriculture Practice, TGAP)」訂定公告,於2008年1月3日再增訂公告包括香魚、黃臘鰺、烏魚、淡水長臂大蝦等4品項之TGAP,並輔導包括海洋大學水產品驗證與檢驗中心、屏東科技大學農水產品檢驗與驗證中心及暐凱國際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驗證機構通過全國認證基金會(TAF)養殖水產品產銷履歷認證,為養殖水產品的安全衛生把關。截至2008年3月底止,通過驗證之水產品相關業者已輔導約300戶生產及加工業者申請水產品產銷履歷驗證,計有125件通過養殖水產品產銷履歷驗證(其中5件為集團驗證),另有5件加工業者通過驗證,刻陸續開始供應產銷履歷水產品中。

二、產銷履歷資訊化之輔導與建置

  為健全「產銷履歷資訊系統」農委會輔導建置「台灣農漁產品安全追溯資訊網」(http://taft.coa.gov.tw,簡稱TAFT),提供全國農漁產品產銷履歷核心資料庫,漁業署亦輔導建置「水產品生產履歷登錄系統」供生產者及初級加工業者登錄其生產作業內容,其通過驗證之相關業者即可取得「產銷履歷」之證明標章及追溯條碼,出貨時可將其履歷資訊上傳至TAFT供消費者查詢,以確保產品具有相當程度之品質保證,由於能追溯其產品之來源,亦可促使相關業者負起責任,讓消費者信賴具有該證明標章之產品。

三、輔導相關業者通過產銷履歷驗證

  由於產銷履歷屬自願性質,生產者在建立可追溯制度,其建構資訊設備、紀錄之人力投入等已增加其經營成本,為提升產品品質與安全亦將增加其檢驗及驗證費用。為免業者成本增加太多,影響其參與意願,在制度推動之初政府提供有意願參與驗證之業者之驗證費用補助措施:

  (一) 一次性之驗證費用補助:

  1. 集團驗證戶:每集團補助215千元(集團內生產戶數須達16戶以上,或2人以上總面積達20公頃以上,平均5戶計,第一年每契約戶產品全面檢驗)。

  2. 個別驗證戶:每戶補助75千元。

  3. 96至97年為全額補助,98至105年間則依比例逐年遞減至零。

  (二) 通過驗證者補助後續2年追蹤查驗費每年各1次:

  1. 集團驗證戶:每年每集團補助72.5千元

  2. 個別驗證戶:每年每戶補助25千元。

  3. 96至97年為全額補助,98至105年間則依比例逐年遞減至零。

四、擴大產銷履歷農產品之供貨行銷通路

  配合新農業運動2008年產銷履歷農、漁、畜產品供應量目標為總產量之1成。農委會及所屬單位將輔導相關產業團體建置產銷履歷農產品行銷通路,穩定貨源供應相關賣場,並擴大推廣相關部會團膳體系(如學童營養午餐、國軍副食、監所團膳等)、民間團體組織購買產銷履歷農產品,扮演產銷履歷農、漁、畜產品生產供貨與通路媒合角色。在水產品方面:2008年規劃供貨量為28,500公噸,其中包括量販店與連鎖超市1,425公噸(占5%)、連鎖速食業者10公噸(占0.04%)、團膳業者250公噸(占0.88%)、有機專賣店66公噸(占0.23%)、外銷/加工貿易商15,952公噸(占56%)、傳統市場794公噸(占2.79%)、其他(如餐廳、宅配等)10,003公噸(占35.1%)。

肆、世界性的潮流

  在消費者健康與食品安全意識抬頭的今日,食品的安全、衛生與品質受到國際的關注,而現代食品安全的概念逐漸以流程管理代替終端檢驗之把關。在國際上關於食品安全與品質的要求,主要分為「食品安全」、「動植物健康」、「產品品質」與「環境保護」等四大議題。尤其消費者最重視有關使用藥品防治疫病的養殖管理及加工階段的原料資訊等,生產者或製造者所欲傳達給消費者的相關資訊紀錄、保管與傳遞,在國際間已逐步建立「驗證」、「識別」、「資料建立」、「資料保管」與「資料驗證」之規範。

  歐盟自2001年起試辦水產品追溯計畫,2003年通過將基因改造食品可追溯能力與標示等立法強制規定,並於2004年4月18日開始實施。2005年水產品導入以挪威制度為基礎的Tracefish,在水產品導入全程追蹤系統,採用水產品法定標籤規則,並由德國、法國、義大利、荷蘭、丹麥、挪威、葡萄牙、西班牙及英國等國家共同參與EAN(European Article Number Code)歐洲商品條碼之水產品條碼追蹤手冊規範,針對歐洲會員國及非歐洲會員國家,但必須採歐盟規則之國家,提供必要的規範。為確保水產品之追蹤規定在供應鏈各端點需保持精確即時的紀錄,規範中並要求食品及飼料經營業者,需提供適當的系統及程序,一旦具有法定資格的機構提出要求,業者必須要能立即提供報告證明。

伍、未來展望

  推動可追溯之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符合國際潮流及社會大眾期待。安全農業年全面啟動產銷履歷制度,對生產者而言,開辦初期由政府補助驗證費用,可減少農民負擔,並透過農委會農、漁、畜主管單位及各試驗改良場所輔導,讓農民可以安心生產;對消費者而言,在產銷履歷農產品之各行銷通路,可方便購買產銷履歷農、漁、畜產品,消費者只要認明TAP驗證標章,可確保安心消費,享用安全、優質的台灣農產品,提升台灣農業競爭力。

  根據中央研究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調查研究專題中心研究有關「水產品的安全衛生與產銷履歷之研究」,2007年1月18日至31日,針對全國20歲以上家中主要食品購買者之電話訪問調查結果顯示,消費者雖然聽過「產銷履歷」一詞者比例僅43%,但對於經過公正第三者認驗證之有「產銷履歷」標章水產品,其願意以較高價格購買者達94.2%;顯示國內消費者對產銷履歷制度之建立以保障其消費安全,抱持很高的期待。只要認驗證制度健全,產品生產及運銷過程經過嚴格把關授予標章,並以各種媒體強勢行銷,輔以教育體系強化國民正確的消費觀念,使優質的產銷履歷水產品順利打開通路,必能增強生產者與通路業者的信心,而消費者的需求與反映意見,將會成為業者管理效能與產業競爭力的助力,其良性循環,將形成生產者與消費者雙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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