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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防治入侵紅火蟻之措施與成效

防檢局植物防疫組 李昆龍‧顏辰鳳‧鄒慧娟‧郭克忠

一、前言

  入侵紅火蟻(Red imported fire ant, Solenopsis invicta,以下簡稱紅火蟻)的原生地在南美洲的巴西、巴拉圭與阿根廷ㄧ帶,外觀與一般家裡常見的螞蟻類似,屬於中小型的螞蟻,體長約2至6公厘(mm),身體呈紅褐色。紅火蟻是聯合國國際保育聯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IUCN)所列世界一百大惡性入侵生物之ㄧ;其可取食農作物、危害小型哺乳動物,影響農業收成;捕食蚯蚓、青蛙等土棲動物,改變土壤微環境;叮咬人類,嚴重者引起過敏或休克;可能築巢在電信、號誌等設施內,干擾通訊與交通,因此對農業生產、生態環境、人類健康與公共安全等具有嚴重威脅。

  紅火蟻於1930年代初期入侵美國南方,由於當時未能掌握最佳防治技術,因而錯失撲滅良機,如今已有十餘州遭到危害,且發生範圍過大,因此美國政府將防治紅火蟻的目標定為儘量降低危害程度,同時積極發展防治技術。2001年,紅火蟻入侵澳洲,澳洲政府即於同年在昆士蘭省成立紅火蟻防治中心,展開6年滅絕計畫,並自2007年起推動第2個6年滅絕計畫。台灣則於2003年10月在桃園與嘉義的農地發生首宗紅火蟻危害案例,隨即展開防治措施。  

二、防治措施

  紅火蟻入侵台灣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簡稱防檢局)立即在學者專家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所屬試驗改良場所協助下,積極推動相關防治措施:

  (一) 加強檢疫措施

  防檢局於92年10月將紅火蟻公告為「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之有害生物種類,進行檢疫管制,並函請所屬各分局加強進口農產品檢疫,輸入植物或產品如經檢疫發現紅火蟻,應加以撲滅後始得輸入。

  (二) 確立部會與地方政府之防治權責

  鑒於紅火蟻危害範圍包括農地、學校、公園、軍營、機場、道路旁綠地等多樣環境型態,防治工作仰賴各部會共同推動,農委會於93年10月成立跨部會「中央防治紅火蟻工作會報」,由農委會胡副主任委員富雄擔任召集人,成員包括主要部會代表及學者專家。該會報並針對紅火蟻防治、監測、移動管制、藥劑採購、醫療處置、教育宣導等事項劃定權責。此外,國家紅火蟻防治中心亦於94年11月成立,作為技術幕僚,協助調查與分析疫情資訊、評估防治效果、開發與推廣防治技術、辦理教育宣導等。

  (三) 確立偵察、監測及研究開發防治技術與方法

  防檢局訂定「紅火蟻標準作業程序」,內容包括「紅火蟻偵察、監測與防治效果評估標準作業程序」、「紅火蟻諮詢標準作業程序」與「紅火蟻防治標準作業程序」等3部份,提供各界做為防治依循。在偵察與監測上,防檢局整合國家紅火蟻防治中心、試驗改良場所與大學,利用目視法、掉落陷阱法與誘餌誘集法等方式進行紅火蟻發生偵察與密度監測,以正確掌握疫情動態。在防治上,目前使用的藥劑種類與方法是輪流使用昆蟲生長調節型餌劑(百利普芬或美賜平)與觸殺型餌劑(因得克、賜諾殺或芬普尼),每年施用3~4次;對於紅火蟻低容忍區(例如人員經常出入之場所、道路、居家環境、社區、公園等)之高危險性獨立蟻丘,則以傳統農藥灌注處理,即時撲滅。

  紅火蟻藥劑甚為昂貴,採購藥劑的支出經常占防檢局年度紅火蟻防治預算6成以上,為降低購藥成本,因此在採購藥劑業務上持續朝增加藥劑多樣化的方向推動,期望藉由農藥業者間的良性競爭,來提升採購效益。至97年3月止,經核准的紅火蟻農藥餌劑已有0.5%百利普芬、0.5%美賜平、0.015%賜諾殺外、0.00015%芬普尼與0.045%因得克等5種,其中前2種屬於昆蟲生長調節劑型餌劑,後3種屬於觸殺型餌劑。而由於可選擇的藥劑種類增加,使得97年的購藥成本較94年時減少約25%,適度節省政府預算並提升採購效益。

  另一方面,由於台灣土地使用狀況複雜,無法以空中施撒餌劑方式進行防治,為提升防治作業效率,須特別開發高效率的地面撒佈機具。除採購背負式餌劑動力撒布機外,亦開發自動化餌劑撒佈車,其施藥效率比背負式餌劑動力撒佈機高10倍以上,更比人力撒佈方式至少提升30倍。此外,防檢局與國家紅火蟻防治中心等亦多次派員赴澳洲、美國等國家觀摩與研習防治技術,及邀請外國專家來台進行技術交流。

  (四) 推動防治與評估防治效果

  防檢局委託國家紅火蟻防治中心與農委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規劃施藥範圍與進度後,由地方政府據以執行施藥作業,再由國家紅火蟻防治中心、農委會所屬試驗改良場所與大學等機關以衛星定位技術、落藥量偵測等方式監控防治狀況,並分區、分工評估防治效果,防檢局再根據防治效果的良窳調整防治策略。評估防治效果的方法為計算防治率,即觀察防治前與防治後紅火蟻個體數或蟻丘數減少的程度。

  (五) 執行苗圃檢查與移動管制措施

  為防範紅火蟻藉由種苗或植栽擴散,農委會已於93年12月訂定「花卉、種苗及栽培介質防範紅火蟻移動管理作業要點」,防檢局歷年均會同農糧署、試驗改良場所、國家紅火蟻防治中心與地方政府執行苗圃紅火蟻聯合檢查。對於受檢合格的苗圃,地方政府核發合格證明書,以保障業者權益;對於受檢不合格的苗圃,地方政府則要求業者限期完成防治,並限制苗圃內種苗、植栽與介質等之移動,同時輔導業者進行防治。此外,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亦特別在「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中增訂工程承包商若使用來自紅火蟻發生區之花卉、植栽、草皮或栽培介質,應提出檢查合格證明書,並規定工程驗收應檢查工程全區確認無紅火蟻發生始得辦理驗收,進一步使種苗供應端與使用端均獲得適當管制。至於有關砂石、營建剩餘土石方的移動管制,則分別由經濟部、內政部執行。

  (六) 辦理防治教育與宣導

  防檢局除持續針對防疫承辦人員、村里長、苗圃業者與民眾等不同對象辦理講習與宣導會外,亦透過刊載報紙廣告、製播電視廣播廣告、編印宣導摺頁與光碟、製作紅火蟻標本及模型拼圖等多元管道來強化宣導效果。防檢局也透過紅火蟻網站(www.baphiq.gov.tw)、免付費專線電話(0800-095590)等管道提供疫情通報、診斷鑑定與防治諮詢等服務。

三、防治成效

  依據國家紅火蟻防治中心、農委會所屬試驗改良場所及大學等機關至97年3月底止之偵察資料,目前各縣市紅火蟻防治成效並仍須持續加強監控情況如下:

  (一) 台北縣:96年防治面積(含發生區與緩衝區)為5,640公頃,經設置10,146個偵察餌站評估防治成效後,估算仍有紅火蟻發生之面積為558公頃,以林口鄉、三峽鎮、鶯歌鎮、樹林市分布較普遍,另八里鄉、泰山鄉、新莊市、板橋市、土城市、三重市與新店市尚有零星個案。對於仍發生之地點,將加強防治;其餘5,082公頃無發生地區,已自97年4月起改以偵察工作為主,但為避免再度復發,仍將進行數次預防性施藥。

  (二) 桃園縣:96年防治面積(含發生區與緩衝區)為33,578公頃,經設置14,440個偵察餌站評估防治成效後,估算仍有紅火蟻發生之面積為4,053公頃,以蘆竹鄉、大園鄉、龜山鄉、觀音鄉、大溪鎮、中壢市、八德市、平鎮市分布較普遍,另新屋鄉、龍潭鄉、楊梅鎮與桃園市仍有局部發生。對於仍發生之地點,將加強防治;其餘29,525公頃無發生地區,已自97年4月起改以偵察工作為主,但為避免再度復發,仍將進行數次預防性施藥。

  (三) 嘉義縣:96年防治面積(含發生區與緩衝區)為1,100公頃,經普查後,僅中埔鄉金蘭村、鹽館村、頂埔村、裕民村之少部分地區仍有發生,面積約65公頃。防檢局已於97年4月核定將嘉義縣改列為個案發生區,並將督導嘉義縣政府儘速撲滅殘存的紅火蟻。其餘1,035公頃無發生地區,同樣將進行數次預防性施藥。

  (四) 新竹縣等其他縣市之零星個案,均依規劃進行撲滅與追蹤。

  上述資料顯示,台北、桃園、嘉義等地區之紅火蟻仍發生面積計4,676公頃,占原防治面積40,318公頃的12%,且密度持續獲得有效控制,亦未擴散至其他縣市,整體防治成效良好。倘若我國在紅火蟻入侵後未及推動防治措施,或防治效果不彰,則依照紅火蟻在美國擴散的經驗,加以台灣的溫度條件更適於紅火蟻繁衍等因素來推論,目前紅火蟻理應已蔓延至全台灣,實際上紅火蟻至今卻仍被侷限於桃園以北及嘉義縣的少部份地區,由此亦顯示我國紅火蟻防治已獲成效,但部分防治措施仍須改進與強化,方能使防治成效持續再提升。

四、未來防治策略與重點工作

  (一) 加強疫情偵察與監測

  防檢局將繼續整合國家紅火蟻防治中心、農委會所屬試驗改良場所及大學,分區、分工進行紅火蟻發生範圍界定、族群密度調查與防治效果評估作業,並健全行政體系之疫情通報,督導地方政府、公所與村里長貫徹疫情動態調查,由地方政府按期彙整後陳報防檢局,以供評估防治效果及調整防治策略參考。

  (二) 落實權責分工與分區撲滅

  將持續以「權責分工」與「分區撲滅」為策略推動防治工作。「權責分工」係指各部會與各級政府仍依據權責,督導或執行各項撲滅措施,並由國家紅火蟻防治中心及相關試驗研究單位提供技術協助;「分區撲滅」係指依防治成效評估可優先完成撲滅之鄉鎮,優先挹注充分資源,於最短時間內完成該鄉鎮之撲滅。據此,97年已規劃優先撲滅台北縣三重、八里、桃園縣新屋、楊梅、龍潭及嘉義縣水上、中埔等地殘存之紅火蟻;對於發生仍較普遍之鄉鎮,將增加餌劑施用之次數,強化防治效果。

  (三) 強化苗圃疫情管理

  除持續執行苗圃紅火蟻聯合檢查與移動管制措施外,鑒於紅火蟻防治宣導已逾3年,為促進苗圃業者落實自主管理,地方政府將自97年起針對檢查不合格之苗圃,依據「植物防疫檢疫法」規定要求業者限期完成撲滅;若屆期限未撲滅,將予以處分。地方政府亦將配合對業者充分宣導該措施,及加強輔導業者精進防治技能,以減輕對業界之衝擊。

  (四) 深化防治教育與宣導

  有鑒於教育宣導仍是提醒社會大眾保持警戒最有效的方式,防檢局除將持續透過前述多元管道辦理教育宣導外,97年特別請新竹縣政府規劃舉辦紅火蟻撲滅演習,就疫情通報、緊急防治、偵察監測與防治效果評估等程序進行演練,強化新竹縣防疫人員的緊急應變能力。

五、結語

  紅火蟻是威脅農業生產、生態環境、人類健康與公共安全的重大害蟲,其防治工作屬中長期施政項目,需要龐大財政、人才與專業技術,更仰賴各部會、地方政府與全體國人共同關心、參與與合作。未來,防檢局將繼續扮演統籌的角色,協調政府各部門寬列經費與落實防治作為;也期許國人積極建立自我防衛觀念,汲取紅火蟻知識與資訊,協助尋找紅火蟻發生地點,並通報政府有關單位。如此,才能更有效控制疫情,甚至達到撲滅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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