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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境高鐵沿線公有水井封移計畫辦理情形

農田水利處 林榮清

壹、前言

  行政院鑒於彰化雲林地區地層下陷問題日益嚴重,曾囑中央相關單位就地層下陷各項問題研擬改善方案, 94年5月12日於「彰化雲林地區地層下陷防治計畫」項下核定「雲林縣境高鐵沿線 3公里寬範圍內公有合法水井封移實施計畫」(簡稱本計畫),其目的在於有效改善該地區長期地層下陷問題,俾降低高速鐵路(簡稱高鐵)行經雲林地層下陷地區對影響其營運安全。

  高鐵行經雲林西螺鎮、二崙鄉、虎尾鎮、土庫鎮、元長鄉、北港鎮等6鄉鎮,里程自209k至239k,長約30公里,其沿線3公里寬(兩側各1.5公里)範圍內為雲林縣重要農業生產區,主要作物包括水稻、蔬菜、花生、大蒜、甘蔗等,雲林農田水利會依權責提供該地區農業灌溉用水,水源則來自鹿場課圳水系與濁幹線水系兩系統,由於該地區河川水源長期不穩定與供應不足,導致雲林農田水利會為補充水源之不足,於該範圍內鑿設有灌溉用水井計69口,分別於西螺鎮12口、二崙鄉15口、虎尾鎮11口、土庫鎮12口、元長鄉16口、北港鎮3口,各水井鑿設深度從66公尺至150公尺深不等,口徑大約8英吋至12英吋,從雲林地區水文地質資料研判,水井所抽取水層大都係第2含水層之地下水,平均每口水井每日抽用量約為4,700立方公尺。

  本計畫於核定實施前,雲林農田水利會已針對高鐵沿線 3公里寬範圍內69口水井封移後,對灌區用水之影響進行檢討評估,分析水井封移位置適宜性、改善相關輸配水路施設方案等,期提高地面水用水效率,減少抽取地下水,以紓緩地層下陷速率。

貳、計畫目標

  本計畫經整體綜合評估地下水減抽、地面水與地下水聯合運用、地下水水位變化、環境影響衝擊及經費成本效益等諸項因素後,決定選擇留置水井15口、封停27口及封填27口,並於扇頂區域新設水井13口,以及搭配新建輸水渠道及相關渠道改善,有關水井封填、封停、留置、新鑿及渠道新建或改善等之處置原則如下:

一、計畫區域69口水井之封填、封停及留置,其擇定原則為先考慮封井後各灌溉系統地面水源調配是否能送達。

二、水井遷移位置須位於地下水管制區範圍外,新鑿水井則需能考量既有灌溉渠道之配合性,以減少導水路之施設。

三、新建渠道以能連接既有灌溉系統並減少輸水損失為原則。

四、加強地面水源之調整調度管理,配合部分渠道內面工之改善降低輸漏水損失,並宣導農民錯開插秧期,並實施輪灌制度。

五、節省地面水水量引流至高鐵3公里範圍內灌區,以降低對地下水源之依賴及用水壓力。

  本計畫主要辦理事項為雲林農田水利會所轄54口公有水井封填、封停、渠道改善,並於扇頂地區新設13口水井等,計畫分3年實施,合計經費約3.64億元,由本會補助台灣省雲林農田水利會辦理,執行期程自95年至97年,3年完成。整體計畫屬「彰化雲林地區地層下陷防治計畫」內健全水井管理體系之一環,計畫完成後,封填、封停54口水井所減少之出水量為 2.987 CMS,新鑿13口水井補充水量為 0.614 CMS ,相關渠道改善後所能減少輸水損失為0.746 CMS ,合計水井封填、封停後該範圍灌溉水量減少1.627 CMS,即水量缺口達1.627 CMS,( 2.987 CMS -0.614 CMS -0.746 CMS=1.627 CMS),執行完成後,預計可減少雲林縣境高鐵沿線3公里寬範圍內地下水抽用量約600~1,000萬立方公尺,將可有效紓緩雲林縣高鐵沿線地層下陷速率。

參、計畫辦理情形

  本計畫執行水井封填、封停、留置及新鑿等相關作業如下:

一、封填水井:拆除所有水井相關配備設施,自水井管體周圍由地面開挖162公分深,切除水井管體(162公分),餘留置現場,井內灌6%皂土混合水泥砂漿,井頭灌140kg/cm2混凝土,之後井頂舖12公分厚混凝土蓋版封頂,最後回填土至原地面高,整平恢復至耕農地。

二、封停水井:保留所有水井相關配備設施,出水管封閉,裝置自計式水量計,並嚴加管理維護,停止任何抽水,保留水井至如未來遇枯旱季需緊急抽用補灌時備用,惟作業上仍需由管理單位向水權主管機關重新申請水權獲核准後始得再啟用。

三、留置水井:保留所有水井相關配備設施,並嚴加管理維護,衡酌相關水井封填後水源調配狀況,暫留置原處持續供灌,並於出水口前裝置自計式水量計,俾有效管控抽用水量。

四、新鑿水井:考量灌溉渠道之配合性,於高鐵沿線3公里寬以外之扇頂地區適當地點新鑿水井,包括各項土木及機電設備,其施工步驟大致如下;井孔挖鑿、設置鐵管、裝置濾水管、填充濾石材料、洗井擴孔、裝置沉水馬達、設置出水管、裝置自計式水量計、設置雨量自動遮斷器,設置電表箱、基地平台、相關圍籬、電桿、出入版橋、維修通道等。

  茲將本計畫3年來執行之情形及相關內容,簡述如下:

  (一)95年度:完成封填水井7 口、封停水井8 口、新鑿水井7 口及支線渠道改善15,500公尺,核定經費121,570仟元,發包施工結算為97,022仟元,按原預定進度至96年3月(配合斷水期)如期、如質完成。

  (二)96年度:封填水井10口、封停水井19口、新鑿水井6口及渠道改善13,200公尺,核定經費130,334仟元,發包施工結算為118,709仟元,本年度籌劃期間較充裕與有經驗,部分於未核定前雲林農田水利會已辦妥前置作業,至96年底均如期、如質完成。

  (三) 97年度:封填水井10口及渠道改善15,300公尺,預計經費92,728仟元,為配合高鐵營運通車,本會協調雲林農田水利會利用96年底灌溉斷水期施工,將97年度計畫工作提前辦理,至97年3月底已完成現場所有工程,6月底已結算驗收,整體計畫因雲林農田水利會充分配合,比原核定期程恰好提前半年完成。其中工程較艱鉅、工程技術較高,且風險較大者為新鑿水井部分,因所鑿水井深度極深,口徑大,故地點尋找不易,除面臨土地問題外,開挖過程中造成噪音及洗井所排放之汙濁泥漿,對地方亦造成衝擊,故需事先與當地居民充分溝通,避免造成抗爭與阻撓,爰此,相關承包廠商秉承過去豐富之鑿井經驗,戰戰兢兢謹慎施工,就怕一旦鑿井失敗,前功盡棄,還好3年來有關鑿井部分尚屬順利,均能符合原先規劃之預定目標。提供95、96年度於斗六市榮譽路上新鑿水井編號151及編號655完工時,現場施工及完成後照片如圖1~3(照片提供:台灣省雲林農田水利會)。

肆、結語

  本計畫完成後,預期效益將漸發揮,最直接效益為減少雲林縣境高鐵沿線 3公里寬範圍內公有合法水井年抽水量600~1,000萬立方公尺,另於遠處新鑿水井提供之補助水量,改善相關輸配水路,減少輸漏水損失,以及雲林農田水利會透過加強灌溉管理維護措施,提高灌溉用水效率,降低水井封填、封停後對灌區用水之影響,讓高鐵沿線 3公里寬範圍內地下水位回升,紓緩該地區地層下陷速率,對高鐵營運安全之衝擊降至最低,為大家所期盼之最大效益。

  整體言,雲林地區長期缺乏地面水源供灌,加上濁幹線供水系統相關渠道輸水損失偏高,可灌溉水量又不多,實應全面加強改善雲林地區既有供水系統,並將整體農業灌溉水源儘早納入水資源開發體系。

  另有關私有水井部分,因牽涉層面較廣,又與農民生計息息相關,且因數量龐大,相關之管制措施與因應對策牽一法動全身,實應有長遠計畫從長計議辦理,期為雲林地區地層下陷謀求共同解決之道,解除雲林地區長年因地層下陷造成淹水之夢魘。

圖1 新鑿水井施工前整地及置放套管作業

圖2 新鑿水井施工中套管焊接

圖3 新鑿水井各項配備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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