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10月(第196期)
產銷履歷管理資訊系統之規劃建置及未來方向
自1990年代中期歐美相繼發生狂牛症,引發農產品安全議題,為解決此一問題,歐美國家規範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在日本方面,也有部份農民在農協或區域市場協助下,自主發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將所生產產品訊息公開供消費者查閱,提高消費者信心。農委會為因應國際趨勢、保障國人飲食安全,建立台灣農產品安全管理制度,初期選擇少數產銷班或農會試行推動產銷履歷制度。雖然國外推動產銷履歷並非完全靠資訊系統做為收集及呈現生產訊息的主要工具,但當國內93年推動產銷履歷時,即先確立由於國內網路資訊已相當普及,所以生產資訊的收集及呈現均透過網際網路傳遞,不但具有時效性,而且可以有利各類查證作業。
我國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主要有4項極為重要的工作,首先,必須建立完善的安全農業法令體系,在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96年1月29日總統公布施行的「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後,即依該法授權定訂相關的9項子法規亦於其後半年之間陸續公布。其次,訂定各項「台灣農產品良好農業規範」做為農民生產時各項風險管控的標準,目前已依品項別,分別公告99項良好農業規範。同時導入工業界常見的認驗證制度,由公正獨立的第三者驗證單位擔任產銷履歷制度守門員,一切驗證程序均依國際規範辦理,目前已有9家驗證機構取得產銷履歷驗證資格。最後,再藉由資通訊技術,將農產品產銷履歷訊息串連起來,供驗證機構及消費大眾查詢。
圖1 農業經營管理系統中生產履歷紀錄
安全農業體系即以上述4項重要工作為基石,架構起創新農業願景,讓消費者買得安心,吃得放心。
以電腦記錄栽培資訊及所使用之資材並非始自產銷履歷之推動,早在86年起農委會即已規劃開發單機版之「產銷班經營管理系統」,該系統具有班務管理、資材管理、生產計畫管理、加工及產品管理及帳務管理等功能,讓農民可以用電子化方式處理產銷班班務,以及進行田間管理(圖1),這些資料藉由電子式保存,不但日後追查較為容易,而且可利用電腦快速的計算能力比較各期生產成本及收益,提高產銷班企業經營的理念。
當農委會於93年推動「產銷履歷示範計畫」時,便以「產銷班經營管理系統」為藍本,迅速開發出初期農民使用之資訊登錄系統,並選擇花蓮富里有機米產銷班、霧峰鄉農會益全香米農戶及斗南鎮農會根莖類作物契作農民為試辦對象。農民可透過網際網路將「個人資訊 」、「土地資訊」、「作物資訊」、「採收資訊」以及生產履歷的內容直接輸入於「農產品生產履歷登錄系統」(如圖2),或者利用於農會中建立的管理資訊系統登打履歷資料(圖3),再定期透過網際網路上傳至「農產品生產履歷登錄系統」,農會的管理資訊系統除了可以登載生產履歷外,並可進行契作農民的管理 、農地的管理、土壤肥力的管理,對於農會成本控制極有助益。在消費者查詢方面,當消費者購買到有產銷履歷的產品時,可依產品外包裝上的追溯號碼於產銷履歷查詢網站查詢生產者的相片與連絡方式、產銷班資訊、生產地點,以及完整的生產過程紀錄(圖4)。登錄系統與查詢系統便是最初的產銷履歷管理資訊系統架構。
圖2 初期直接上網登打履歷畫面紀錄
圖3 初期農會使用登打履歷畫面紀錄
圖4 初期生產銷履歷消費者查詢系統
圖5 農產品產銷履歷查詢機 圖6 手機查詢履歷資訊
圖7 TAFT查詢畫面
圖8 產銷履歷標章 圖9 產銷履歷產品標籤
圖10 產銷履歷認驗證平台
圖11 產銷履歷認管理資訊體系架構
圖12 產銷履歷檢驗管理資訊平台
94、95年,施行產銷履歷的產銷班逐漸增加,品項亦趨多元,產銷履歷管理資訊體系隨之逐漸發展。首先,由於新增的產銷班許多規模不及最先導入的3個示範單位,資訊應用能力亦參差不齊,因此產銷履歷體系中加入輔導機制,由輔導人員教導產銷班進行資訊登錄上網,並且擔任審核作業,以避免因農民輸入不正確資料造成產銷履歷制度遭到質疑。為因應此一需求,產銷履歷管理資訊體系加入輔導查核系統,讓各產銷班的輔導人員可以查看履歷資料而且只有經由輔導員審核後之生產紀錄才可以印出標籤黏貼於產品上,消費者則可依標籤上之追溯號碼上網查詢履歷資訊。除了新增輔導查核系統外,這一階段也開發賣場查詢機制(圖5),並於標籤上列印二維條碼使消費者查詢更為便利,消費者可於賣場履歷查詢機上經二維條碼掃描器解讀二維條碼內容後,呈現履歷資訊,或使用具二維條碼解譯功能且可連上網路的照相手機,解譯二維條碼內容後,上網取得履歷資訊(圖6)。
此一時期,除農糧作物系統持續擴充功能與產銷班組織系統連線互為勾稽外,水產養殖、豬隻、禽產及外銷農產品產銷履歷系統亦分別開發完成,加入成為產銷履歷管理資訊體系一員,使產銷履歷管理資訊體系產業類別逐漸完備。而供消費者查詢履歷之網站亦正式定名為「台灣農產品安全追溯資訊網(Taiwan Agriculture Food Traceability,TAFT)」(http://taft.coa.gov.tw)(圖7)。
96年因「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公佈施行,促使產銷履歷制度的推動又邁進一個新階段。依照法規,「產銷履歷農產品」必須經過驗證取得標章(圖8)後才得以販售,而且農委會也重新設計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籤,將產銷履歷驗證標章與二維條碼合併呈現(圖9)。產銷履歷管理資訊體系中因此加入了認驗證機構管理資訊平台(圖10),認驗證機構透過此平台查看生產紀錄並經核定通過驗證,填入驗證有效期限後,農產品經營業者便能透過系統列印標籤,目前每日約有10萬張標籤在產銷履歷管理資訊體系控管下由農產品經營業者列印後張貼於產品上進入市場。而原體系中之輔導查核系統在完成階段性任務後走入歷史。
由於產銷履歷制度已自農糧產品擴及農漁畜禽等產業別,產銷履歷管理資訊體系為因應處理逐漸龐大的資訊量,確認應架構4層式資訊系統(圖11),L1主要著重於資訊面的廣度,例如消費者的查詢平台、認驗證機構管理資訊平台均可能跨越領域範圍,故於L1中建置;而各產業所需的各項管理或查詢功能則在L2領域伺服器中建置;至於L3中則存放農產品經營業者所輸入之記錄內容,其資訊面向雖然最窄,但卻是最深,L4則係因應企業級之農民團體所開發含生產紀錄之管理系統。各層級間則以Web Service方式協調合作,資料則以定義良好的XML格式交換。
此外,由於農產品之生產環境重金屬資訊及藥物殘留檢驗一向最為消費者所關心,而依規定,驗證機構亦必須對經其驗證的農產品經營業者進行必要的檢驗,所以檢驗資訊管理平台應是產銷履歷管理資訊體系中重要的一環。96年起已進行開發「產銷履歷檢驗管理資訊平台」(圖12),供各檢驗單位輸入驗證機構送樣的檢驗數據,未來更將連接各實驗室資訊平台(LIMS),直接取得儀器數據,確保資料正確。
產銷履歷管理資訊體系雖然經過多年調整,已完成基本架構,但因應產銷履歷制度發展,仍有持續開發及補強之處,例如,應加強產銷履歷資訊揭露及媒合功能。TAFT雖然已是消費者查詢農產品產銷履歷之入口,但目前僅扮演依追溯號碼查詢生產資訊角色。應可再擴充其功能,加強農產品經營業者與消費者間互動,成為產銷履歷資訊交流的媒介,使團膳業者或團購人員可由TAFT查詢到生產各式產銷履歷產品之業者,而消費者亦可查詢團膳業者使用之產銷履歷產品資訊,達到三贏目標。
回顧產銷履歷制度發展歷程可以發現,產銷履歷的推動可說是農業發展上重大改革,如果大家都能夠落實做到產銷履歷,並符合相關驗證規範生產,產品的品質及安全便都能夠兼顧,每位生產者、流通者彼此也能區隔,再加上流通拍賣自動化及資訊化,還可以達到調節產銷之目標。產銷履歷制度將會是台灣農業持續發展的基礎建設,值得大家同心協力完成此一重要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