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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98年度施政計畫暨收支預算案報告

主任委員 陳武雄

壹、前言

  在全球面臨氣候異常變化、高能源價格時代,糧食安全及環境保育為世界共同關切之課題,農業正處於動態發展之內外情勢中。過去台灣農業扮演支持工業發展的角色,現今農業在糧食安全、社稷安定及環境保護等議題上,依然顯示為關鍵且重要的產業,長遠來看,台灣農業持續追求動態的平衡,適應環境的調整,亦為台灣農業產業的韌性。

  為了讓台灣農業提升競爭力、穩定糧食安全供應,及發揮生態環境等多元化功能,綜合考量國內外社經情勢,農業政策從60年代的「三農」(農業、農民、農村)到80年代的「三生」(生產、生活、生態),引領台灣農業走向多面向的發展。未來我們將推動「全方位農業施政」,除了涵蓋原來的「三農」、「三生」,更擴大到消費者及全球的關照層面,持續推動農業結構變革,提升農村生活環境品質,提高農業資源品質及整體利用效率,維護國土保安,促進生態環境和諧,確保台灣農業永續發展的空間。

  以下謹就97年度已過期間的施政績效與預算執行情形、98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及預算配合編列情形,進行分項報告,敬請 指教。

貳、97年度已過期間的施政績效與預算執行情形

  在衡酌國內外環境情勢下,本會以推動「健康、效率、永續經營」的全民農業為施政基本方針,期許台灣農業發揮農業的科技優勢與經濟地理條件,秉持與世界接軌的雄心,輔導農民現代化經營,供應品質穩定、安全衛生的農產品;同時重視永續經營與生態環境保育,不只要照顧生產者,更要關心消費者、未來子孫及全世界的生態環境。

  新政府自5月20日上任以來,為因應國際糧食危機、肥料與製肥原物料價格上漲,以及加強對農民照顧,除宣示提高稻米安全庫存外,並調整肥料價格,吸收漲幅,充分供應農民,此外,調升天然災害救助額度、並調降救助門檻,以減輕農民災損負擔,迅速協助復耕、復建;同時,為了確保消費者健康,除加強各項農產品之衛生安全檢驗外,恢復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等措施。綜而言之,各項重要施政績效及預算執行情形如下:

一、97年9月前施政成果

  (一)活化休耕地,確保糧食安全

  -為確保糧食安全,自97年1期起公糧稻穀計畫收購價格每公斤由21元提高至23元,增加農民繳交公糧意願,並持續辦理進口米採購,補充公糧庫存,目前政府公糧庫存近35萬公噸,充分穩定國內糧食之供應。

  -為避免與糧爭地,自97年第2期作起,停止於休耕農地推廣種植能源作物,並自97年起鼓勵休耕農地復耕契作飼料玉米。97年預定推動獎勵契作及保價收購飼料玉米種植面積為12,000公頃,可生產飼料玉米,以增加畜禽產業用料供應量及農民收入,並提高休耕農田利用率。

  (二)充分供應肥料,推動合理化施肥

  -為反映國際肥料原物料成本,解決今年3、4月間農民買不到肥料之困境,97年5月30日調漲國內肥料價格,政府補貼及台肥公司吸收肥料漲幅85%,補貼吸收漲幅後,各種肥料加權平均漲幅為22.3%,國內售價仍較鄰近國家肥料售價低廉。

  -成立「合理化施肥輔導小組」,加強合理化施肥宣導,使農民有效使用化學肥料,節省生產成本,97年建立100個產銷班合理化施肥示範,已辦理176場次。

  -自97年5月28日油價上漲之日起,漁業用油補貼之比例由原來12.5%調整為14%,降低漁民購油成本負擔;補貼農機用油,除免徵5%營業稅外,補助農機用汽、柴油上漲幅度之50%。補貼農業用電,由政府補貼電價調漲額度之50%。

  (三)完成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相關規定

  -97年6月11日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降低專案補助門檻,提高救助額度。新增區域性損害專案補助,使局部地區嚴重受災救助工作辦理能因地制宜;因應農業資材與生產成本上漲,提高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額度。

  -透過法規鬆綁及動員各級人力,縮短救助時程,對受災農民之協助更周密、迅速。97年7月鳳凰颱風造成花蓮縣嚴重災損,經本會公告為現金救助地區,花蓮縣政府全面動員各鄉鎮市公所人員全力辦理,於15天完成勘災作業,為天然災害救助工作樹立急民之所急的典範。

  -97年7月卡玫基及鳳凰颱風連續侵台造成農業災害,為體恤受災農民,本會將兩次災害農業損失併計,合併受理農民申辦救助,做到簡政便民,計發放救助金8.69億元,42,505農漁戶受益。9月辛樂克及薔蜜颱風災害正積極辦理勘災及救助事宜。

  (四)薔蜜颱風災害應變處置

  -截至10月6日,農業產物估計損失及民間設施毀損計24億8,714萬元,其中農作物被害面積66,885公頃,損害程度24%,以2期水稻較嚴重,其次是巨峰葡萄、椪柑、柳橙等水果,以及梨、番石榴、青蔥等作物。已公告苗栗縣、台中縣等6縣為辦理現金救助縣市,並公告宜蘭縣、苗栗縣等9縣市為辦理低利貸款縣市。本會已請縣(市)政府全力動員,於15日內完成勘災。

  -加強蔬菜供應,本會將依市場價格變動及供需情形,適時適量辦理庫存蔬菜調節措施。97年第2期稻作如因颱風受災而有發芽或稔實不良情形,即刻啟動災害稻穀收購機制,減輕農民損失。並持續調查糧價動態,以適時採取必要因應措施。

  -於南投縣仁愛鄉廬山溫泉風景特定區塔羅灣溪上游崩塌地,增設防砂設施及加強造林。埔里鎮東埔野溪清淤工作已於9月30日完成;成立專案小組,積極規劃整體治理計畫。此外,緊急搶修(通)工程116件,災害復建及新增災害需處理工程88件;另針對國有林班地崩塌地持續進行治理工程。

  (五)確保消費者健康,恢復已停辦之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

  -為提供健康安全農產品予消費者,本會針對生鮮蔬果、茶葉、CAS產品、牛乳、羊乳、外銷禽肉及飼料原料等項產品,依據產品特性及風險程度不同,訂定個別監測頻率及檢驗項目,針對檢測不合格之產品,均依據相關規定採行列管、追蹤、回收、銷燬或延後上市及要求業者限期改善等措施。本會將持續加強重要農產品之安全管理,維護消費者權益。

  -97年起恢復並擴大推動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該標章代表品質的安全及農友的榮譽,消費者可以安心購買。97年預定輔導原吉園圃產銷班續約驗證1,100班,98年底累計輔導2,000個蔬果產銷班通過驗證,使用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比97年增加1倍,讓消費者辨識購買安全蔬果,使消費安全更有保障。

  (六)三聚氰胺事件之處理情形

  -有關大陸三鹿奶粉含三聚氰胺並輸入台灣之事件發生後,本會隨即進行全面檢驗市售鮮乳及抽驗酪農生產之生乳工作,於97年9月25日檢驗完竣,所有檢驗樣品均未檢出三聚氰胺。另進行台灣鯛、虱目魚、鱸魚、石斑魚、午仔魚、文蛤、蝦等7種類市售漁產品隨機採樣送驗,97年9月30日檢驗結果均未檢出三聚氰胺。

  -本會抽驗市售水產飼料,檢出屏東縣上興飼料公司產製之飼料含三聚氰胺,除已於9月24日採取飼料封存,10月1日屏東縣政府監控銷燬,要求該公司停止出貨並予回收外,並針對前使用該公司受污染飼料之下游養殖池隨機抽樣7戶所生產之石斑魚、鱸魚送驗檢測三聚氰胺,結果魚肉、魚內臟均未檢出。

  -本會已積極規劃未來進口之動物性及植物性蛋白質飼料,必須檢附不含三聚氰胺之檢驗報告,另協調各縣(市)政府即日起至各飼料廠及相關業者加強抽樣,期在最短時間內消除養殖戶及消費者疑慮,降低業者損失。並請國內廠商須做好自主管理,一旦發現供貨來源有異,請廠商迅速通報主管機關處理。

  (七)加強落實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產品主動申請檢疫措施

  -自97年10月1日與各關稅局合作加強對於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未申報檢疫之裁處作業,違規者處3千元以上罰鍰。實施當日,入境攜帶有動植物或其產品之旅客均能主動申報,尚無受罰案例,旅客違規攜帶案件已較往日顯著減少,確保我國農業生產安全至有助益。

  (八)協調修正「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維護現有農民權益

  -大院於97年7月18日三讀通過「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97年8月13日總統令公布,農保與國民年金保險採分立制度,農保被保險人不強制納入國保,老農津貼每月6,000元繼續發放,確保農民繼續享有農保及依法請領老農津貼之權益。

  -農保與國民年金保險,分屬兩種不同制度,農民得繼續參加農保,依法申領老農津貼,亦可依意願退出農保轉入國民年金,農民可依其需要做選擇。

  (九)建立老農退休制度,保障退休老農之農保權益

  -為建立老農退休制度,業已建議內政部同意修正「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7條規定,對於年滿65歲且參加農保年資累計達15年以上,因將所有農地全部委由農業主管機關指定單位協助辦理移轉或出租,致未繼續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得繼續參加農保。該修正案行政院業於97年9月9日函送 大院審議中。

  (十)規劃「小地主大佃農」計畫,選定10區進行試辦

  -為擴大農場經營規模,促進農業轉型升級,本會已籌組專案小組,預定於10月底前完成規劃鼓勵老農出租耕地,大佃農承租農地,推動企業化經營及建立農地租賃媒合等措施,研擬「小地主大佃農」誘因機制及實施計畫。

  -為利於98年擴大推動,針對目前規劃草案內容,將依地區產業特性及經營型態,於97年9月起遴選10區進行試辦,藉由農地銀行平台為基礎,提供農地租賃資訊仲介媒合、產銷輔導及企業化經營等協助。

  (十一)推動「農村再生條例」立法,建設富麗新農村

  -落實推動愛台12建設之「農村再生計畫」,以照顧4,000個鄉村地區的農漁村及60萬農戶,強化地方由下而上的共同參與制度,並提出獎勵自發性之共有土地自辦規劃或整建,改進農村社區土地使用彈性管制及推動整合型農地重劃等方式,以活化農村土地利用,鼓勵訂定社區公約,營造農村優美環境。97年於全國農村社區中選擇7個社區試辦再生計畫,及培育210個農村社區具備未來研提農村再生計畫能力。

  -研擬農村再生條例及推動立法,於97年7月24日報請行政院審查,期能於年底前經 大院審議通過,完成條例之立法與實施。

  (十二)召開「全國漁業會議」,擘劃未來漁業施政目標

  -面對國際油價上漲及水產資源日趨匱乏等漁業困境,97年8月12日假中華民國農民團體幹部聯合訓練協會召開全國漁業會議,計有產官學界代表約220人參與。

  -本次會議分就「打造效率優勢產業」、「提供豐富優質安全水產品」、「充裕漁業人力資源」與「增進漁民福利」等四大主題,獲致共同之結論,將請行政院相關部會,研擬細部推動計畫,並管考落實辦理。

  (十三)推動海岸新生,打造優質漁港環境

  -為推動愛台12建設「海岸新生計畫」,以打造優質漁港環境、維持漁港正常運作,並促進漁港轉型,97年已追加預算,加速紓解國內漁港淤砂問題,依各地實際需要,辦理全國漁港淤砂疏浚工作,目前計畫已核定,並已通知各執行機關立即辦理發包招商作業。

  (十四)推動綠色造林,加強自然環境教育

  -為落實愛台12建設「綠色造林計畫」,97起規劃第一期計畫,推動造林、平地森林遊樂區及維護綠資源等工作。

  -預定97年底完成平地造林及綠美化新植600公頃、撫育8,900公頃,以及山坡地造林新植500公頃、撫育38,000公頃,並培育1,200萬株優質苗木,預估可增加二氧化碳吸存量12萬公噸,發揮生態保護功能。

  -規劃辦理3處大型平地森林遊樂區地點之審查及選定。加強自然教育,97年已陸續成立4處自然教育中心,提供5萬人次之優質森林環境學習機會。

二、推動「健康、效率、永續經營」的全民農業

  (一)發展科技農業,打造效率優勢產業

  1. 農業科技產業化
    (1)發展重點產業
    -為發揮台灣農業科技優勢,成立「花卉、熱帶水果、植物種苗、種畜禽、水產種苗、觀賞魚、良質米、有機農業、動物疫苗、節能減碳」等10個研究團隊,充分發揮研發能量,達到產業重點突破。
    (2)產業創新走廊
    -建設農業科技園區,形成產業聚落,針對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已完成233公頃基礎工程,56家廠商獲准進駐,投資額達30億元, 20家廠商已進駐營運生產。
    -舉辦「2008台灣國際生物科技大展農業主題館」,展出64項研發成果,吸引超過7萬人次參觀。截至8月底,已成立136項產學合作計畫,取得國內專利40件及植物品種權13件,辦理39項技術移轉,促成技術移轉金收入達1,850萬元。
    -規劃5年50億元之跨部會「農業生物技術產業化發展方案」,將設置商品化平台,扶植農業生技產業企業化、國際化,帶動農業升級轉型。
    (3)建設「世界級花卉島」
    -建設「台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及「國家花卉園區」,輔導業者改善設備,以降低生產成本。
    -輔導貿易商與花農契作設置花卉外銷專區。強化重點花卉健康種苗量產、防疫及栽培管理,輔導推廣新興花卉栽培。
    (4)建立「亞太種畜種苗中心」
    -台灣農業科技發展位居世界排名第12位,未來將發展種畜種苗外銷,致力於植物新品種研發及「品種權」保護宣導,利用國家作物種原中心種原繁殖更新,提供種苗業者篩選應用。
    -選擇技術門檻高之養殖種類為外銷競爭魚種,發展成為亞太水產種苗中心。加速發展熱帶觀賞魚類成為新興外銷產業,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刻正規劃外銷觀賞魚研發產銷暨物流中心。
    -辦理優質毛豬多產基因(ESR)、緊迫基因(HAL1843)及高肉質基因檢測,選育高經濟價值種畜禽,建立亞太種畜禽中心。

  2. 推動農業數位化
    -賡續維護產銷履歷認驗證制度相關資訊系統之正常運作,並建置區域檢驗中心農產品檢驗實驗室資訊管理系統,以因應外銷及國內安全農業體系之檢驗能量及品質需求。
    -依據各地區農業特色及業者經營型態,透過農業資源運籌資訊服務中心及多媒體資訊服務平台,推廣創意產品及旅遊資訊,以提高農民收益。

  3. 建立效率與服務之農產運銷體系
    -輔導國產蔬果建立品牌制度,整合農會超市直銷通路,辦理農產品廣告與促銷。推動台灣農產品標準分類編碼延續計畫,加速農產品物流處理效率。
    -改善農產品批發市場的經營管理及交易設施環境等,並輔導果菜批發市場採用電腦化拍賣,建立公平、公開、公正交易機制。
    -加強農民團體共同運銷,強化掌握貨源及行銷能力,拓展多元運銷通路,掌握市場供銷資訊,調節供需。

  (二)建立責任農業,維護健康永續環境

  1. 建立健康安全農產品供應體系
    (1)建構健康安全蔬果及有機農業產銷體系
    -為確保消費者食用健康,維護生態永續環境,本會加速輔導健康安全蔬果及無毒有機農業。
    -自97年起恢復辦理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制度,97年目標為輔導吉園圃產銷班續約驗證累計達1,100班,預計於98年底輔導2,000個蔬果班通過驗證。
    -加強宣導及輔導農產品經營業者落實有機認驗證管理,擴大有機農產品生產、推動有機集團栽培及專業區,截至8月底,累計有機農產品驗證合格農戶928戶,驗證面積2,210公頃。
    (2)推動CAS優良農產品認證制度
    -截至97年推動CAS優良農產品認證制度屆滿20年,目前已辦理優良肉品等16大類產品,計286家廠商,5,449項產品通過驗證,年產值達420億元以上。為確保產品品質及消費者權益,97年已追蹤查驗生產廠(場)457廠次,抽驗產品1,610件。
    (3)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
    -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相關法制基礎環境及認驗證、資訊系統等業已齊備,截至目前為止,已陸續有超過8百家農產品經營業者通過驗證,包含農漁畜等1百餘種產品於市面上販售。
    (4)加強農、漁、畜產品產銷安全管理
    -辦理農作物之農藥殘留抽驗,蔬果2,411件,合格率96.72%;茶葉473件,合格率91.12%,其不合格者予以管制、追蹤、安全用藥教育及持續監測。
    -為強化養殖水產品衛生安全,補助縣(市)政府辦理養殖水產品上市前衛生品質之監視檢驗與輔導工作,截至8月底止,計檢驗藥物殘留8,640項次、重金屬3,240項次,如發現不符品質衛生標準者,即由縣(市)政府列管及輔導改善。
    -強化畜牧場畜禽用藥情形監控及抽檢,已抽驗20,555件樣品,合格率為99%,如查有違規用藥者則處以新台幣6千元至3萬元之行政罰鍰,以有效督促養畜禽業者正確安全用藥。
    -落實屠宰衛生檢查制度,改善屠宰場設施,以及聯合各縣(市)政府查緝取締違法屠宰,截至8月底,已執行查緝412次,查獲違法案28件,累計已銷燬畜肉19,777公斤、家禽2,131隻。

  2. 發展健康精緻農業
    -輔導香蕉、葡萄、高接梨、芒果、荔枝、鳳梨、木瓜等調整產業結構,發展具競爭潛力之優良果樹。輔導輸日水果建置全程品質管控及安全管理體系,截至8月底,出口量8,041公噸。
    -選定深具市場競爭力熱帶及亞熱帶水果,加強供應鏈管理,建立外銷果品標準化作業程序,拓展國內外市場,使台灣成為「亞熱帶水果中心」。
    -輔導設置毛豆等外銷蔬菜生產專區,改進專區產銷運作,落實外銷蔬菜安全管理,以提升市場競爭力。
    -輔導茶葉廠農合作,生產安全、衛生、高品質茶葉,建立優良品牌;另輔導茶葉產地證明標章註冊及核發,協助辦理地方特色茶評鑑24場次,提高國產茶知名度及競爭力。推動落花生等雜糧作物農工契作及優質安全產銷示範共計432公頃。

  3. 活絡漁業經濟
    -持續推動「遠洋漁業管理及產業重整」方案,另為提升遠洋漁船管理效能及落實執法能力,派遣觀察員登遠洋漁船59艘次、派遣海巡署巡護船及漁業署漁訓貳號執行三大洋公海巡護作業,登檢41艘漁船,並進行港口檢查51艘漁船。
    -檢討3浬拖網漁業開放及管理等問題,已彙整分析拖網漁業與其他漁業衝突相關資料,將進一步研商檢討拖網漁業管理規範,並擴大岸置處所範圍,讓大陸船員在該區域內活動或協助漁事作業,於97年8月18日起於宜蘭縣南方澳漁港岸置處所試辦。

  4. 推動畜禽產業統合經營制度
    (1)家畜產業
    -輔導養豬農民團體建立企業化生產體系,強化產業經營管理效能,擴大品牌豬肉產品之市場占有率;另積極媒合畜禽生產者與通路業者,建立高效能之行銷物流體系,提升產業效率。
    (2)家禽產業
    -賡續推動白肉雞產業企業化統合經營外,推動土雞及肉鴨產業契約養殖制度,建立產製銷一元化經營體,確保禽品供需穩定、產品安全、消費安心及環境安定等目標,秉「自立、自強、自律」的原則,朝健康、永續的方向發展。

  5. 落實農漁牧場登記及產銷調節
    (1)落實農漁牧場登記
    -在農產方面,輔導符合農場登記規則之農場辦理登記,提供低利貸款、經營診斷及品質管理驗證等。
    -在漁業方面,建立漁產品產銷預警通報系統,辦理養殖漁業放養申報作業,公布於本會漁業署網站,以利養殖業者充分掌握生產資訊。
    -在畜產方面,建立自主調節產銷的畜禽生產體系,推動「畜牧法」部分條文修正,輔導畜禽生產總量管理及設立產業發展基金等工作,強化產業自主機動調節供需之效能。
    (2)加強產銷調節措施
    -為促進農產品產銷平衡,97年辦理大宗蔬菜耕鋤及收購、大蒜採收青蒜獎勵補助、柳橙次級品收購加工、國產洋蔥促銷及購貯、輔導蒜頭購貯等各項產銷調節措施,有效穩定市場價格,確保農民收益。

  6. 健全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
    -加速推動豬瘟及口蹄疫撲滅工作,我國現為「使用疫苗之口蹄疫非疫國」,目前仍延續現階段期程至97年11月30日止,暫不進入全面停打口蹄疫疫苗之第五階段,持續進行評估措施,以期儘速達成「不使用疫苗之口蹄疫非疫國」。
    -監測、防範重大疫病蟲害,包括牛海綿狀腦病(狂牛病)、狂犬病、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牛瘟、地中海果實蠅、蘋果蠹蛾等,維護我國為非疫國。
    -辦理全國屠宰場設立管理,截至8月底,全國已設家畜屠宰場61場、家禽屠宰場35場;另有2家業者取得家畜屠宰場同意設立文件,24家業者取得家禽屠宰場同意設立文件,刻正建設中。

  7. 落實整體性治山防災
    (1)水土保持
    -為維護山坡地安全及環境綠美化,辦理土石災害防治工程等370件、13區坡地水土保持規劃區之山坡地環境資源保育,及相關水土保持工程370處,估計187萬人受益,保護河岸、農田45萬公頃、工廠、房舍達32萬戶。
    -強化土石流防災與應變,完成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規劃52處,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演練43場、防災宣導126場,推動土石流自主防災社區及充實颱風豪雨時易形成孤島地區疏散避難處所設備36處。
    -對於易淹水區域之上游坡地集水區、原住民族地區與上游坡地水土保持與治山防洪,辦理735件上游坡地水土保持、治山防洪工程,以及整體調查規劃及保育治理工程計280件。
    (2)國土保育及造林
    -辦理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維護石門水庫集水區國有林班地之穩定,延長水庫壽命、保障公共設施安全,97年計辦理194件工程,44件施工中,97年截至8月止,已完工116件。
    -加速國有林租地造林地補償收回,採鼓勵、勸導方式,由承租人主動提出交還林地申請。97年預定收回租地700公頃,目前實際收回636公頃。
    -推動劣化地復育,針對濫墾收回地、土壤退化區、火災跡地及崩塌地等加強復育,以期復育成接近自然之林相,97年截至8月止完成復育169公頃。
    -於嚴重地層下陷之養殖魚塭集中區,改善其海水供水系統,減少地下水使用。97年於彰化等4縣(市)辦理進排水公共設施改善工程約3公里,並於屏東縣佳冬鄉養殖區建設海水統籌供應243公頃管線系統,創造優質海水養殖環境。

  (三)強化國際合作,拓展農產外銷

  1. 加強農產品國際行銷
    (1)全球布局
    -為積極拓展國際市場,截至8月底,已舉辦台北國際食品展、輔導公(協)會組團參加國際性綜合食品展及水產、花卉與蔬菜等各項專業展17場,並於日本、韓國、香港及加拿大辦理農產品通路促銷活動,另於大陸舉辦奧運期間於北京辦理形象宣傳與貿易商說明會等。
    -截至8月底,農產品總出口值為26.14億美元,比去年同期成長17.3%,其中外銷主力或具潛力之29項農產品出口值為3.66億美元,與去年同期增加22.2%。
    (2)市場拓展
    -積極拓展外銷市場,突破檢疫障礙,97年獲菲律賓核准我2禽場之雛禽輸出至該國,新加坡新增核准我國4家禽肉產品工廠輸出。
    -為向大陸觀光客拓銷我國優質農產品,刻正規劃於大陸觀光客喜好之觀光景點或主要駐留點,設置「台灣農業精品展售館」,展售經吉園圃安全蔬果驗證之優質水果與具驗證之農漁畜加工產品。

  2. 推動兩岸農業交流
    (1)兩岸貿易
    -對大陸農產品開放進口問題,宜配合國家整體大陸政策並考量農業發展。為保障農民生計,現階段政府政策仍繼續管制830項大陸農產品進口。截至8月底,我國以「正面表列」方式公告准許輸入項目,已開放大陸農產品進口項數計1,417項,占農產品貨品號列2,247項之63%。
    -至於出口拓銷方面,則要求中國大陸正式諮商,以保障我國農民穩定的貿易環境;另一方面,加強我國農產品全球布局行銷,有效分散出口市場。
    (2)投資管理
    -為避免台商赴大陸地區投資,影響我農業發展,本會將大部分國內具技術優勢或生產仍多之農產品列為赴大陸投資「禁止類」項目,將配合產業發展及業者經營布局之需求進行檢討,加強赴大陸農業投資案審查機制,及農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與保護。

  3. 強化國際農漁業諮商與合作
    (1)國際農漁諮商
    -積極推動國際互惠之農業合作及解決貿易障礙,將持續與簽署農業合作備忘錄之各國進行農業技術合作與諮商。97年與加拿大、美國、紐西蘭、澳大利亞等國就農產貿易及農業技術合作進行諮商。
    (2)國際農漁業合作
    -追求與先進國家農業尖端技術合作,改進國內技術,或經由雙邊諮商,保護科技研發智慧財產權。協助開發中國家農業科技發展與人力培訓,善盡我國際責任及區域資源整合,並促進雙方合作。
    -97年輔導我國漁船與密克羅尼西亞等23個國家或地區進行漁業合作431艘次,積極參加各區域性國際組織會議共計27場次,以維護我國漁業權益。

  (四)推動農地改革,建設富麗新農村

  1. 推動農地改革及建立老農退休機制
    (1)推動第三階段農地改革
    -建立老農退休制度,推動「一次付租、分年償還」的「小地主大佃農」計畫,鼓勵老農將耕地長期出租給專業農民企業化經營。
    -為推動農地空間資源分級分區規劃,引導農業經營區位合理配置,建立農地分級分區管理機制,97年協助桃園縣、台中縣、嘉義縣及高雄縣等4縣之農地資源空間規劃工作,期依據地方發展需求合理調整農地利用範圍,並配合社經需求合理釋出農地。
    (2)建立老農退休制度
    -在確保老農福利方面,修正「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鼓勵老農退休釋出土地,得繼續享有農保權益。行政院業已於97年9月9日函送 大院審查中。
    -為提升老農生活品質,藉「退休生活輔導,健康老化」配合「一次付租,提供理財規劃諮詢服務」,規劃老年農民財產管理、照顧服務網絡,以創造在地安養生活;以「耆老人力運用,技藝與經驗傳承」,協助退休農民參與在地產業文化傳承與社區發展。
    (3)推動農村再生
    -為促進農村地區整體發展,以現有農村社區為中心,強化共同參與制度,建立農村整體再生活化,改善農村生活環境,建設富麗新農村。
    -為改善農村生活環境品質,截至8月底,推動縣級鄉村風貌規劃及建設102案、改進鄉村環境品質55案、補助集村興建農舍120戶,獎助營造農村新風貌310案、深化鄉村培力計畫116班。
    (4)多功能農田水利建設
    -推動農田水利設施更新及基礎農業生產環境改善,辦理改善農田水利渠道310公里、相關構造物1,020座、辦理農地重劃584公頃,並積極推動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2,509公頃。

  2. 發展農業休閒產業
    (1)休閒農漁業
    -輔導休閒農業區及休閒農場發展,截至97年8月止,同意籌設休閒農場共385家,其中160家取得許可登記證;劃定63處休閒農業區,並辦理評鑑。
    -為促進地方漁業多元化發展,並配合陸客來台與吸引觀光客,已規劃2條以漁業產業、漁港、漁村為特色主體旅遊線,帶動地方整體經濟繁榮。
    (2)森林生態旅遊
    -建構全國步道系統,整建維護相關軟硬體設施,提供安全完善生態旅遊環境。截至8月底,完成14個區域步道系統、56個子步道系統藍圖規劃,整建步道120公里,建置全國步道系統導覽網站。
    -辦理森林遊樂區環境教育推廣、生態旅遊等活動計91件,遊客人數約達226萬人次。
    -阿里山森林鐵路移轉民間機構經營,於97年6月19日依興建暨營運契約順利移交,後續依契約規定加強監督,提供遊客兼具安全與品質之服務。

  (五)健全農民組織,增進農民福利

  1. 培育優質人力資源
    (1)農業專業訓練與諮詢
    -辦理有機農業、休閒農業、經營管理等專業訓練,提供技術與經營管理等課程,提升農業經營效率及開拓行銷通路,截至8月底,辦理29班,869人次。
    -為引進異業經營觀念與人力,辦理園丁訓練,並提供結訓學員後續諮詢及輔導協助,截至8月底,辦理入門班23梯次,進階班4梯次,970人次;辦理漂鳥體驗營及築巢營共計46梯次、1,017人次,經調查目前總計已有795人投入農業經營行列。
    (2)優質農業推廣體系
    -強化25個農會農業推廣教育設施,建置台灣大學等7所農學院校推廣合作機制,截至8月底,辦理農推人員訓練8班、323人次;鄉村發展共識營、青年領袖營、大專四健幹部訓練等共5,310人次、農村夏令營2,000人次;充實農業推廣數位學習平台,計21,609人次上網。

  2. 建構農村生活及健康支援體系
    (1)老年農民生活輔導
    -為提升農村高齡者福祉,辦理農村高齡者生活改善班,截至8月底,計辦理140班,服務高齡者7,421人;於農村社區生活服務中心26處,培育志工服務農村地區高齡者,建構農村地區健康照護網絡。
    (2)農家婦女輔導
    -辦理強化家政班功能2,600班,輔導農村婦女計59,200人次;辦理家事管理員、照顧服務員訓練及家庭照顧者訓練共24班,培訓農村婦女719人次。
    (3)創新鄉村社區人文發展
    -建構鄉村社區人力資源網絡,引導青少年親近農業、認識農業、在地深耕。截至8月底,成立12個縣級輔導團隊,共計91個農會、118個農村社區投入,參與種子訓練計213人次。輔導158個農會投入鄉村青少年發展,辦理四健研習6,240人次,實施講習訓練與公共服務共104場次、3,600人次。

  3. 輔導農民團體永續經營
    (1)農漁民團體輔導
    -修正發布「農會總幹事遴選辦法」及「基層農會及上級農會章程範例」,規劃98年台灣地區各級農會屆次改選工作。
    -為改善漁會經營體質,已研提漁會法部分條文及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等相關子法修正案,另輔導各級漁會辦理漁事、四健家政班活動,以提升漁撈、養殖技術,及推動漁村老年安養,進而改善漁民生活。
    (2)健全農業金融體系
    -輔導改善農漁會信用部經營體質,截至97年8月止,全體農漁會信用部放款7,395億元,逾期放款409億元,逾期放款比率5.53%,分別較93年1月底本會設立農業金融局開始輔導前增加1,775億元、減少587億元及降低12個百分點,農漁會信用部資產品質已大幅改善。
    -針對農、漁會申請重新設立信用部,目前本會共核准13家新設信用部,營運狀況正常,將加強管理,督促健全經營,以保障農漁民權益。

  4. 加強農漁業福利及救助
    (1)老年農民福利津貼
    -持續發放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每人每月6,000元。截至97年8月底,已發放老年農民福利津貼338.91億元,計有72萬名農漁民受益。
    (2)農漁民子女獎助學金
    -提供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97年第1期發放9.53億餘元,共計14.27萬人受益;第2期於9月16日至10月15日接受申請。
    (3)農業天然災害救助
    -97年發生颱風、豪雨等天災,為減輕農漁民災損負擔,經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辦理現金救助、補助或低利貸款,協助受災農漁民復耕、復建。

三、預算執行情形

  (一)本會主管97年度法定歲入預算數15.35億元,截至本(97)年9月底止,累計分配數11.28億元,累計實收數為15.95億元,超收4.67億元,主要原因係台灣肥料公司股息收入較預計增加3.3億元、收回以前年度計畫賸餘款較預計增加0.59億元等。

  (二)本會主管97年度法定歲出預算數1,047.65億元,截至本(97)年9月底止,累計分配數784.66億元,累計執行數為707.34億元,占累計分配數90.15%。主要辦理項目包括執行科技計畫48.52億元、農漁林業及動植物防疫檢疫等管理計畫36.74億元、農漁林業及水土保持等發展計畫217.03億元、老年農民福利津貼357.10億元,其餘為一般行政與農業金融業務等經常性支出。

參、98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及預算配合編列情形

  本會主管98年度預算包括公務預算及非營業特種基金預算,配合中程施政計畫(98至101年度)五大策略績效目標架構編列情形及各項施政重點說明如下:

一、「發展科技農業,打造效率優勢產業」

  編列73.14億元,主要項目如下:

  (一)建立農業科技前瞻規劃,加速農業科技創新研發,強化農業智慧財產管理與運用,促進研發成果商品化、產業化;強化產學研合作及跨領域整合,培育跨領域農業人才;建設農業科技園區,重點發展農業生技產業,建構農業創新黃金走廊。

  (二)結合農業科技研究資源,建設「世界級花卉島」、「世界熱帶及亞熱帶水果研發中心」、「亞太種畜種苗中心」;發展高品質觀賞魚及水產種苗,提升附加價值。

  (三)全面發展農業技術與服務數位化功能,開創即時性加值服務,提升農業經營效率;推動農產運銷現代化及電子化,提升運銷效率。

二、「建立責任農業,維護健康永續環境」

  編列303.95億元,主要項目如下:

  (一)發展健康精緻農糧產業,兼顧糧食安全與經濟效益;推動遠洋漁業管理與產業重整方案,落實國際責任制漁業管理,推動海岸新生,活絡漁業經濟;強化畜禽產業統合經營,推動畜禽場環保減廢與資源再利用,加強動物保護。

  (二)落實農漁牧場登記,提供及時市場資訊,發布先期預警資訊,建立產業自主的產銷調節體系,穩定農漁產品產銷。

  (三)推動農產品安全供應體系,強化藥物殘留監測,落實屠宰衛生檢查,提高品質認證標章公信力,確保消費者權益。

  (四)健全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清除口蹄疫,防杜重大疫病蟲害入侵;強化疫情監測、通報與防治,提升農業用藥品質及管理,維護良好農業環境。

  (五)落實森林永續經營,加強林地管理,維護生物多樣性,推動綠色造林,拓展森林育樂;推動整體性治山防災及環境綠美化,加速天然災害復建復育,增進國土保安;強化多功能農田水利建設,整建植物園,發揮農業生產、保育、教育及遊憩等多元功能。

三、「強化國際合作,拓展農產外銷」

  編列7.86億元,主要項目如下:

  (一)建構外銷農產品安全管理體系,確保外銷產品品質及安全性;掌握日本、大陸等利基市場動態,加強國際宣傳促銷活動,提高台灣農產品知名度;排除關稅與非關稅障礙,擴大外銷農產品品項。

  (二)推動兩岸農業交流,建立兩岸農業智慧財產權與商標協商機制;適當管制中國大陸農產品進口,減少農產品受進口損害,穩定農產品價格。

  (三)強化國際農業諮商與合作,擴展農業發展空間。積極參與各區域及全球性國際漁業組織,加強推動雙邊漁業合作,確保我國漁業經營權益。

四、「推動農地改革,建設富麗新農村」

  編列36.44億元,主要項目如下:

  (一)建立老年農民退休制度,推動小地主大佃農計畫,鼓勵老年農民將耕地長期出租予專業農民,以擴大農場經營規模及企業化經營。

  (二)推動農地空間資源規劃,引導農業經營區位合理配置,建立農地分級分區管理及變更回饋機制,提升國土資源利用效率,集中資源輔導具優越產銷條件之專業生產區。

  (三)推動農村再生條例立法,執行農村再生計畫;培育農村規劃建設人才,結合文化及生態,建立農漁業觀光休閒廊道,發展長宿休閒社區,開發地方創意農特產品,創造農村就業機會,展現農村多元風采。

五、「健全農民組織,增進農民福利」

  編列778.94億元,主要項目如下:

  (一)培育優質農業人力資源,強化農業經營管理;建構農村優質生活及健康照護體系,增進農村高齡者福祉;創新鄉村社區人文發展,強化農業推廣教育體系。

  (二)輔導農漁民團體永續經營,增進服務功能,擴展貿易行銷事業及水資源產業;健全農業金融體系,發揮全國農業金庫功能;辦理農業專案貸款,提供營農資金需求。

  (三)發放老農津貼及農漁民子女獎助學金,辦理農業天然災害及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照顧農漁民生活;規劃成立農業部,強化農業行政效率,提高服務效能。

肆、98年度預算編列概況

  本會依據行政院施政方針及本會中程施政計畫,秉持「延續、修正、創新」的施政原則,並衡酌國內外經濟情勢與未來農業發展需要,通盤檢討各項重要計畫執行績效,妥慎編列本會主管98年度預算,期使所獲有限資源發揮最大的效益。以下謹就預算編列情形簡要說明:

一、本會主管歲入預算部分

  本會主管98年度歲入編列15.87億元,包括其他收入3.52億元、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6.65億元、規費收入3.41億元、財產收入1.73億元、罰款及賠償收入0.56億元。較上年度法定預算數15.35億元,增加0.52億元,約增3.39%,主要係增列台灣肥料公司股息收入。

二、本會主管歲出預算部分

  本會主管98年度歲出編列1,083.11億元,包括本會757.59億元、林務局95.83億元、水土保持局41.83億元、各試驗單位49.39億元、各區農業改良場15.66億元、漁業署57.10億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8.23 億元、農業金融局4.47億元、及農糧署43.01億元等,較上年度預算數1,047.65億元,增加35.46億元,約3.38%。

  (一)依法律義務支出:編列680.12億元,較上年度679.94億元,增加0.18億元,主要係增列撥充農業發展基金8.6億元及減列漁業用油補貼撥充漁業發展基金5.83億元等。

  (二)公共建設支出:編列212.85億元,較上年度171.38億元,增加41.47億元,主要係新增綠色造林計畫26.75億元及發展花卉產業與推動國際花卉博覽會計畫20億元。

  (三)科技發展支出:編列41.62億元,較上年度40.33億元,增加1.29億元,主要係新增強化農業科技產學研合作研發及農企業育成連結1.97億元。

  (四)基本運作需求:編列148.52億元,主要係支應本會暨所屬機關人事費、農漁業及動植物防檢疫相關計畫經費、行政業務經費等。較上年度156億元,減少7.48億元,主要係減列漁撈能力調整計畫3.42億元、農業用油用電價差補貼3億元等。

三、附屬單位預算部分

  本會主管非營業特種基金包括農業特別收入基金及農業作業基金,98年度各基金預算編列情形,簡要說明如次:

  (一)農業特別收入基金

  1. 基金來源編列275.02億元,較上年度229.53億元,增加45.49億元,約增19.82%,主要係增列國庫撥款收入及糧食銷售收入。

  2. 基金用途編列430.39億元,較上年度385.14億元,增加45.25億元,約增11.75%,主要係增列穩定肥料及相關資材供需計畫等經費。

  3. 基金來源及用途相抵後,短絀155.37億元。

  (二)農業作業基金

  1. 業務總收入編列2.55億元,較上年度1.91億元,增加0.64億元,約增33.51%,主要係增列銷貨收入等。

  2. 業務總支出編列2.34億元,較上年度1.75億元,增加0.59億元,約增33.71%,主要係銷貨收入增加,銷貨成本相對增加所致。

  3. 業務總收支相抵後,賸餘0.21億元。

伍、結語

  永續發展農業是政府不變的政策立場,持續提升農漁民福祉是政府一貫的努力方向,農業發展需要長期建設、觀念改變、並在符合世界潮流發展下,以延續及創新思維,確立核心競爭力,以重點突破的觀點,規劃及落實各項政策短、中、長期措施及目標,賡續推動農業施政措施,期能打造一個紮根現在、關懷未來、布局全球的現代化農業,引領台灣農業邁向新的里程碑。本會秉持前述理念及配合政府整體施政,並以零基預算精神,就各項計畫全盤檢討,依輕重緩急,排列優先順序,在行政院核定的歲出預算額度範圍內編列98年度主管預算,深信在各位委員的鞭策與支持下,共同來為台灣農業打拼,定能開創台灣農業更美好的未來。

  以上報告,敬請

  各位 委員支持與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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