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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簽審通關作業平台系統」與海關連線推動情形

國際處  葉寶玉

一 . 緣起

我國已於 2002 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WTO ),貿易自由化及便捷化是必然之趨勢。貿易便捷化旨在簡化及調和國際貿易程序,並利用電子方式達到無紙化貿易,大幅縮短貿易流程,降低貨品流通成本,提高產品之全球競爭力,其範圍包括進出口程序、運輸形式、付款、保險及其他相關金融付款機制等。又亞太經濟合作會議( APEC )於 1998 年發表之「電子商務行動藍圖」中,曾宣示推動貿易無紙化工作,訂定已開發會員於 2005 年,達成貿易管理、貨物通關、國際運輸等環節無紙化( paperless )之目標。

為因應全球貿易程序改革及便捷化之發展趨勢,提升我國整體貿易競爭力、落實我國成為全球重要貿易運籌樞紐,行政院於 92 年開始推動「貿易便捷化 / 網路化計畫」,由簽審、檢驗、產證及通關等文件與流程之整體簡化改造著手,配合相關法規之全盤檢討及修訂,以解決過去若干簽審產證單位不符時宜、耗時的做法,重新塑造貿易通關便捷的作業環境,並建立國際接軌機制,以達無障礙通關之目標。

「貿易便捷化 / 網路化計畫」係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負責整體規劃與執行, 92 年完成「便捷貿 e 網 」系統建置,並自 93 年度起,規劃便捷貿 e 網與 25 個機關簽審申辦作業系統介接及配合「出進口簽審文件流程再造工作圈」之運作,而提供業者網路線上申辦簽審業務功能,執行單證比對會辦業務,期使縮減簽審申辦與貨物通關時間,節省業者的人力、時間及營運成本,提升政府服務效能及國家整體競爭優勢。 其規劃建置之便捷貿 e 網架構如下圖:

便捷貿e網架構

便捷貿 e 網架構

二 . 農委會辦理簽審業務現況

農委會農林漁畜之簽審件數每年約 1 萬餘件,其同意文件或證照的核發簽審業務項目達 43 項之多,其中除漁船進出口、農藥、動物用藥、稻米、畜產品、飼料等 6 項產品係由本會於 84 年建置之「進出口同意文件管理系統」及「農產品通關自動化連線暨查詢系統」與海關進行連線通關外,其餘各項業務仍維持人工簽審作業,且業者多以書面方式申請,與行政院貿易便捷化之整體要求相去甚遠。

貿易局執行 貿易便捷化計畫涉及 25 個進出口簽審機關,按各機關簽審數量分階段執行,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之檢疫業務,因簽審數量龐大,列為 94 年與海關介接上線機關,農藥及動物用藥業務,則於 95 年上線。其餘農委會農林漁畜等相關簽審業務,因每年僅辦理約 1 萬餘件 ,被列為量少機關,應於 97 年上線。

為配合上述目標,自 95 年 8 月間開始,由貿易局委託資策會團隊下之中華民國紡織業務拓展會,向本會進行包括系統架構及其功能、文件遞送方式等書面規劃,針對各項簽審業務,分別向本會畜牧處、農糧署、漁業署、林務局等單位進行需求訪談,以確認業務內容範圍及系統需求。

本案經資策會規劃團隊之紡拓會規劃,本會 農林漁畜產品之 進出口簽審業務 納入規劃項目計 43 項,其所需證照或同意文件情形如下:

(一)種苗、肥料、稻米及米食製品、飼料及其添加物等計 9 項貨品需證照,其餘 34 項需同意文件才能通關。其中 15 項簽審業務之同意文件已標準化,仍有 19 項簽審業務同意文件未標準化,仍維持人工簽審作業。

(二)另需由本會建置 WEB 端資料,惟仍維持書面通關貨品共計 11 項,說明如下:

1. 冷凍蔬菜、白鰻、竹材等 3 項為中國大陸有條件輸入( MP1 )貨品。

2. 野保法一般類野生水產動物 1 項、野生動物保育法公告之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 2 項、非屬野生動物保育法公告之物種 2 項,共計 5 項。

3. 人工培植拖鞋蘭 1 項、屬 Cites 附錄 I 物種 2 項,計 3 項為須檢附 Cites 進出口許可證之檢附文件。

上述共計 11 項貨品,係由農委會核發大陸物品之同意書、屬 Cites 附錄 I 物種同意文件,以供業者向貿易局申辦大陸物品進口許可證、 Cites 文件時使用,其性質屬申辦許可證之檢附文件,規劃由農委會建置 WEB 端資料,惟仍需維持書面通關。

(三)本會農林漁畜產品之進出口簽審業務納入「便捷貿 e 網」輸出規定代號與貨名範圍說明:

1. 進口部分

 

輸入規定代號

貨名範圍

401

種畜禽、種畜禽精液及種畜禽胚胎、漁船及娛樂漁業漁船。

402

種苗:種植用種子、果實、孢子

403

肥料

404/

806

飼料及飼料添加物

806 :僅(三)進口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應依 404 規定辦理,為本會納入之範圍。

442

黃鰭鮪、黑鮪、南方黑鮪、劍旗魚(劍旗魚科)(生鮮、冷藏或冷凍)、大目鮪(冷凍)、黑鮪、南方黑鮪、劍旗魚(劍旗魚科)魚片及魚肉(生鮮或冷藏,不論是否經剁細)、黑鮪、南方黑鮪、劍旗魚(劍旗魚科)、大目鮪魚片(冷凍)。

451

1. 稻米:包括稻榖、糙米、白米、碎米及相關產品米。

2. 米食製品:第 11 、 18 、 19 、 21 章之貨品,其食米重量不低於 30 %之米食製品。

其他相關

輸入規定

野生動物活體或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屬 Cites 附錄Ⅰ物種、非屬野生動物保育法公告之物種、屬或非屬 Cites 附錄之物種

2. 出口部分

 

輸出規定代號

貨名範圍

440

鰻魚

441

1. 本會公告之禁用農藥、船長 24 公尺以上之漁船。 2. 種畜禽及種原。 3. 未長根甘蔗插穗及裔芽、白皮甘蔗、香蕉,吸芽及裔芽、接枝用茶樹枝、其他菇類菌種、茶樹苗、其他竹苗等 7 種 13 項種苗。 4. 稻穀、糙米、其他半碾或全輾白米,不論是否磨光。 5. 馬拉巴栗果實。

442

生鮮、冷藏或冷凍黑鮪、南方黑鮪、劍旗魚、冷凍大目鮪、生鮮或冷藏黑鮪、南方黑鮪、劍旗魚魚片及魚肉(不論是否剁細)、冷凍黑鮪、南方黑鮪、大目鮪、劍旗魚魚片。

443

鮭魚、珊瑚等

445

香蕉、芒果、木瓜、荔枝等

448

糯米、碎米、稻米粉、粗碾去殼之米及其細粒、米團粒。

454

冷凍毛豆、酸漬除外之調製或保藏毛豆仁及帶莢毛豆(冷凍)

其他相關

輸出規定

野生動物活體或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屬 Cites 附錄Ⅰ物種、非屬野生動物保育法公告之物種、屬或非屬 Cites 附錄之物種

農委會農林漁畜產品各項進出口簽審業務歸納如下圖

農委會農林漁畜產品各項進出口簽審業務歸納

農委會農林漁畜產品各項進出口簽審業務歸納

三 . 農委會推動貿易便捷化情形

本會爰於 96 年底由國際處成立專案, 委託網路資訊廠商執行, 建置「簽審通關共同作業平台系統」,此係為業者、農委會、海關三方整合計畫( B2G2G ),工作範圍包括業務與資訊整合及系統開發,即 與本會畜牧處及所屬機關包括農糧署、漁業署、林務局等單位進行簽審與通關之業務整合,資訊中心則配合辦理資訊整合相關事宜。其中經建會、國際貿易局、關稅總局為協調機關,中華貨物通關自動化協會則擔任協助單證比對測試的角色。

透過系統建置、開發、測試、分析等, 將貿易進出口作業從整體簽審、檢驗、審核及通關等之文件與流程進行簡化,並導入標準化及電子化作業,先行完成農林漁畜各系統及計達 43 項簽審業務之整合,各項文件並依國際規範進行格式化、標準化及簡化事項。依據本會的簽審業務作業特性,計規劃簽審文件申辦、既有系統整合、單證比對會辦及書面憑證通關等四大主要作業流程,說明如下:

(一)簽審文件申辦作業流程:業者由網路申請簽審文件,簽審機關承辦人員審核申辦案件之作業流程。

(二)既有系統整合作業流程:業者申請簽審文件,簽審機關承辦人員審核申辦案件之作業,是在現有的系統上進行,如果核准該申辦案件,既有系統需將核准的同意文件資料,上傳至共同作業平台系統。

(三)單證比對會辦作業流程:海關(財政部關稅總局)經由便捷貿 e 網傳送 X801 單證比對會辦案件,簽審機關回覆比對結果是否相符,作為海關貨物放行之依據(此作業亦稱為由簽審機關所執行之電子化單證比對作業)。

(四) 書面憑證通關作業流程:進出口業者在貨物通關時,持簽審機關所核發之核准同意文件紙本,海關查驗與報單資料是否相符,作為海關貨物放行之依據(此作業亦稱為由海關所執行之書面單證比對作業)。如果放行,該放行資料放置在海關電子閘門,由簽審機關下載執行簽審文件的核銷。

本會於 97 年 6 月底完成「簽審通關共同作業平台系統」建置,同年 9 月 25 日完成簽審上線作業,期間並針對農林漁畜各相關業者進行多場次教育訓練。又為提高單證比對正確率,該系統業再經協調報關業者進行 B2G2G( 業者、農委會、海關三方整合 ) 測試完妥,並於 97 年 12 月 17 日與海關「便捷貿 e 網」介接上線。系統架構圖如下:

「便捷貿e網」介接上線系統架構

「便捷貿 e 網」介接上線系統架構

四 . 結語

  本會整合農林漁畜之「簽審通關共同作業平台系統」依時程規劃,順利完成行政院政策目標,與海關「便捷貿 e 網」介接上線,期間將近 3 年之久,全賴各界包括財政部關稅總局、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各區報關業者、本會國際處、資訊中心、畜牧處、農糧署、漁業署、林務局等單位之通力合作,方能順利達成政策目標。

未來將在現有系統基礎下,擴大電子化效益,進一步簡化檢附文件,研擬提供申請書正本與檢附文件正本電子簽章驗證機制,免除紙本交付,並配合貿易便捷化第二階段網網相連目標,擴充系統功能,進而導入 e 政府平台電子繳費機制,以達系統進一步深化、無紙化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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