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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建設成果

林業處水利科 陳衍源

壹、前言

  農田水利與農業發展密不可分,必須配合農業政策方向及農業永續發展,加強農業水資源之有效維護、掌控與調配利用,提高用水效率及創造更多效益。在硬體建設方面,須繼續加強農田水利設施更新改善及推廣設置省水管路灌溉設施,朝現代化管理目標邁進;在軟體營運方面,須健全農田水利會營運體系,有效掌控各灌溉系統水源水量,作最適調配營運,防止灌溉水質受污染,善用水利設施及水田機能,蓄存河川多餘逕流水,循田間土壤滲透以補注地下水,確保水土資源永續利用,維持農業永續發展。

貳、農田水利硬體建設

  為配合農業現代化及永續發展需要,持續加強改善現有農田水利硬體設施,期使農地具有可永續農業發展之良好水利設施及環境條件,發揮農田水利所具「多樣化」機能及「多功能」貢獻,獲得最大之總體經濟效益。農田水利之主要硬體建設情形,摘述如下:

一、辦理農田水利設施更新改善

  政府自63年度起,逐年更新改善台灣地區各農田水利會轄區約38萬公頃農田年久失修之水利設施,維持永續農業生產機能,藉施設渠道內面工,減少滲漏水損失,有效利用水資源,並朝現代化管理目標邁進。因農田水利會財源困難,每年須由中央政府補助改善。依據統計,各農田水利會管轄之灌排水路共長67,045公里,估計每年需更改善新渠道內面工長約540公里及相關構造物約800座,每年需更新改善總工程費約35億元。於90年度,中央共編列補助款計約26億元,桃園、台中、高雄等三農田水利會亦自籌經費配合辦理。

  90年度起,於經過社區週邊之農田水利設施,亦推動圳路環境綠美化,配合生態環境維護,提昇社區居民生活環境品質。

  另針對農田水利會轄區內布袋蓮叢生較嚴重之重要幹支分線灌溉排水路及溜池,對可能造成災害之瓶頸段,作布袋蓮清除及淤泥浚渫,預防布袋蓮、淤泥阻礙水流,回復灌溉排水路及溜池其原應有之功能,減低水害發生。

二、推動節水之旱作管路灌溉

  目前台灣地區總耕地面積約有87萬公頃,其中有灌溉設施者,屬農田水利會灌溉轄區內之農地約有38萬公頃及台糖農場、私設埤圳灌溉地約10萬公頃,其餘農地幾乎均無可靠之灌溉水源。為解決尚無完整灌溉系統農地之作物灌溉問題,政府自72年度起,開始補助輔導農民設置節水管路灌溉,自民國72年度推行以來迄89年度為止,受補助末端灌溉設施之面積達13,678公頃,改善灌溉水源設施之農地面積達4,489公頃,合計受益農地共有18,167公頃,受益農戶達21,006戶,政府及民間所投入經費總計已達12億元以上。由於管路灌溉方法較傳統漫灌或溝灌等約可節省50﹪以上水量,估計設管路灌溉設施之農田,其每公頃較採用地表灌溉方法每年約可節省一萬立方公尺之用水量。

三、辦理農地重劃

  農地重劃為綜合性的土地改良措施,將農地重新規劃整地,建立標準坵塊,興建農路及水路,使每一坵塊耕地直接灌溉、排水及臨路,並將分散不整農地交換分合予以集中,以改善農場生產環境,增進土地利用,擴大農場規模,便利機械化作業,提高經營效率,為農業現代化的基礎工作,同時也改善農村生活環境。政府自49年度起開始補助辦理,將細分之耕地坵塊重新交換合併,同時增設農路及改善田間灌溉排水系統,使每一坵塊耕地鄰接農路,直接引水灌溉及排水,迄89年度止,累計辦理777區面積共387,185公頃。由於未實施重劃之地區,目前尚缺乏農路,給排水功能欠佳,且坵塊形狀不規則,無法適應現代化農業機械之經營,農民深盼繼續辦理。

四、加強辦理農地重劃區內農水路更新改善

  台灣早期(民國60年以前)完成農地重劃區約25萬公頃,田間農路寬度2.5至3公尺,路面未舖級配,併行水路多未設內面工或保護工。早期辦理之重劃區,均屬重要農業生產地帶,其工程費和農水路用地均由農民負擔,為顧及農民之負擔能力,田間農路施設寬度僅2.5至3公尺,路面均未加鋪碎石及級配,其併行之給、排水路亦多未施設內面工或保護工,長年失修,功能受損,嚴重影響農耕運輸交通及農村發展至鉅,為配合農業機械化及農業經營需要,實有將該等農水路辦理更新改善之必要。政府自77年度起開始補助,改善拓寬早期農地重劃區內農路及併行水路,依77年度調查結果,須辦理拓寬田間農路寬為4公尺以上及改善併行水路之面積約17萬公頃。77年度至86年度,已辦理4萬3,390公頃,總工程費新台幣約80億元,85年重新調查待辦更新改善面積尚有約14萬公頃,87年度至89年度共計改善1萬1,529公頃,合計自77年度至89年度共計改善農路長度219萬9,860公尺。另銜接鄉鎮村里或省縣道之主要幹線農路,亦亟待拓寬及施設柏油路面,以提高道路品質,並建立農村地區重要交通網,促進農村整體發展,進而達成建設「富麗農村」之目標,為此,政府自81年度起,每年增編預算,加強辦理重劃區內農路之整修及改善。

參、農田水利軟體建設

一、農田水利會業務輔導改進

  農田水利會為我國三大農民團體之一,由於農業經營環境改變及耕作型態之轉變,水利會之運作也將面臨重大變革,其經營管理方式及財務結構,須加以檢討改進。另由於各水利會既有業務管理之資料,因年代久遠,實有重新修定之必要,為提昇員工工作效率及使業務作業流程標準化,近年來農委會每年補助約二千萬元推動辦理輔導農田水利會業務改進工作,實施項目包括:研修農田水利會相關法規,編纂農田水利業務規範及水利圳史文獻,辦理農田水利會財產清查、農田水利事業宣導、人員訓練及教材彙編、引進新引灌排技術、研擬水利會會費合理標準、農田水利資料庫維護及訓練使用等。

  自民國83年度起,中央政府為維持水利會正常營運,每年編列補助台灣省15個農田水利會會費及抽水灌溉電費20億2,600萬元,撥補各水利會,辦理灌溉排水設施維護及營運業務,減輕會員負擔。

  今後,仍將朝健全農田水利法規體系及行政規範,推動會務電腦化,建立專業服務體系,使營運管理朝制度化、現代化發展。同時,規劃利用現有水邊環境及水利設施機能,創造親水空間,維持水田文化,並利用既有優勢資源朝多角化經營,擴大對社會服務。

二、農田水利會業務電腦化之推動

  農田水利會業務繁多,包括灌溉配水及排水管理、灌排工程興辦及維護、財務及人事管理等多項,過去作業方式,一直都是用人力作業,由於人力作業費時費力、容易出錯、資料保存不易。為配合時代科學化管理趨勢,農委會率先倡導農田水利會業務電腦化。目前,各農田水利會業務採用電腦化已有相當之程度,經評估可電腦化之業務,均有一半以上已採用電腦作業,多者更高達80%以上,對水利會會務之現代化幫助頗大。茲將已完成研發之軟體如下:

  (一)灌溉地籍資料卡電腦化系統

  (二)灌溉地籍圖資料電腦化系統

  (三)灌溉水質污染管理系統

  (四)農田水利水工構造物工程設計及輪區配水軟體系統

  其他尚有會費徵收、主計出納會計、文書作業、人事薪資管理等系統,均已完成軟體研發,並移轉給各會使用。電腦化成果編印成小冊子及製作多媒體簡介,以供廣為宣導應用。

  農田水利會業務與農業、水資源、環境保護、地政、工程及經濟等業務,均有相當之關連,農田水利業務電腦化與各有關業務資訊交流,可收相輔相成效果。因此,農田水利業務電腦化之經濟效益,不只本身業務具有經濟效益,對其他有關業務亦有經濟效果。

三、維護農業用水與有效調配

  農業用水自應廣義的包括灌溉用水、養殖用水、畜牧用水等3項。台灣早期之用水開發以農業灌溉用水為主,農業用水一直占各標的總用水量之大宗,如民國70年之農業用水所佔比例為84.4%,近年來農業用水所佔比例逐年減少,如70年之農業用水所佔比例為84.4%,75年則為82%,80年為76.7%,85年再減為75.0%,但農業用水對農業生產關係至大,且有其他公益機能,對生態及國土保育,均有甚大貢獻。

  台灣往昔之農業灌溉,雜糧及旱作物未獲重視,但經試驗研究結果,旱作物經有計畫之灌溉後,產量可顯著增加,品質亦可提高。今以旱作農業灌溉用水導入後,農業增產效益大幅提高,對地區農業經濟有相當大貢獻。

四、加強維護灌溉水質確保農產品品質

  現階段部份河溪遭受污染,以致水質不佳。由於灌溉用水水源大部份取自河溪,因此,部份灌溉用水水質也受牽連。另外,灌溉明渠在輸送灌溉水途中,又陸續遭受各類廢污水之排入,造成灌溉用水二度之污染。農委會很重視灌溉用水水質問題,乃自67年起,即開始協助各農田水利會設置灌溉水質監測站網,辦理灌溉用水水質監測工作,除了經費支助外,也在技術上給予農田水利會協助。其成果如下:

  (一)設置灌溉水質監測站網

  目前在台灣省15個農田水利會灌溉區域內,總共已設有3,100個水質監測點,在各個工作站設立地方監測站,地方監測站共計有280站,在各農田水利會設有監測總站,目前總共有15個監測總站。

  各農田水利會工作人員定期到各監測點現場初驗。監測結果,如監測值偏高或認為有污染情況者,即將水樣攜回,送到附近之灌溉水質檢驗室,進行其他有關項目之複驗。發現有污染之虞,即由農田水利會向當地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告發,函請依法管制、取締,以期改善水質。

  為方便灌溉水質監測檢驗,農委會並協助高雄、彰化及石門3個農田水利會設置水質檢驗室,以檢驗該會及附近各農田水利會監測送來複驗之水樣。

  (二)進行水污染影響農業水土資源之調查研究

  為期能更進一步管理灌溉水質污染問題,另外辦理水污染影響農業水土資源之調查研究,包括辦理下列4項重點工作:

  1. 在灌溉水質污染嚴重地區辦理作物、土壤及地下水之先驅性調查

  2. 水質長期遭受污染,農業水土資源是否有潛變劣化傾向

  3. 灌溉水質污染之科學化管理

  4. 現行灌溉用水水質標準之評估

  目前水污染仍然相當普遍,希望透過上述4種策略,能有助於污染之控制,儘量減少污染事件之發生。

五、推廣水田生態維護及涵養補注地下水

  水田具有「生產性機能」、「生態性機能」及「生活性機能」等三生機能,休耕轉作對地下水補注量及既有水田生態系造成相當大之影響,未來面對加入WTO(世界貿易組織),水稻栽培面積可能受農產品進口影響而需有暫時性再減少之情況,今後為期在採取水稻田休耕時,仍能考慮兼顧維護水田生態環境之措施,使不良的影響與衝擊降至最低。

  休耕稻田蓄水生態維護推廣工作,以地下水補注功能及調洪功能較顯著地區優先辦理,俾增加地下水補注與調蓄田間雨水,促進地下水涵養及減低下游排水尖峰流量,維護水田生態性機能。目前,休耕稻田蓄水生態維護仍屬示範推廣階段,依據地下水補注功能及調洪,效能高能者優先功能擇區辦理示範推廣。

六、農業水利科技研究與國際合作

  為配合灌排系統之改善、農業生產結構調整及水利會業務現代化工作,積極研究改進灌溉排水設施之設計技術、水田及旱作灌溉用水基準,以改善灌排營運技術、設施操控管理系統及管路灌溉技術與器材;加強農業水污染之監控及廢水處理設施研究,並加強農田水利國際技術交流與合作,提升技術水準。

  農委會每年協調農田水利有關研究單位及研究基金會,共同推動農業水利科技發展。邀請農業水利有關產、官、學等方面之專家學者,組成農業水利研究群,並分「農業水資源經營管理」、「灌溉排水技術及設備改進研究」、「旱作灌溉試驗研究」、「農田水利會會務電腦化研究」、「水污染影響農業水土資源調查研究」等5個研究組,進行中、長程研究計畫方向之規劃研擬,對農業水利技術水準之提昇,有相當之助益。

肆、結論

  農田水利事業之機能及效益,除對農業經營者有「生產機能」之直接效益外,亦兼具有「生態機能」及「生活機能」之間接效益,受益對象除了「農民」外,並包括「地區住民」及「全體國民」。今後,農田水利事業之建設及設施維護,應將之視為社區之公共事業,讓社會大眾與農民均能共同關心及支持推動。同時,要輔導農田水利會朝多角化經營,發揮農田水利設施多目標、多功能之效益,擴大對社會之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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