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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拉克颱風」農業災情損失概況

統計室 林秀霙

莫拉克颱風帶來強風豪雨,在臺灣南半島引起的大規模水患,造成嚴重農業災害損失,截至本 (98) 年 8 月 27 日止農業產物估計損失及民間設施毀損計 164 億 6,863 萬元;其中農產損失 49 億 3,203 萬元,漁產損失 41 億 7,380 萬元,畜禽損失 14 億 8,730 萬元,農田損失 47 億 7,487 萬元。

壹. 農業災情分析

一. 依縣市別分

這次受災地區涵蓋台北縣等 22 縣市,整體農業損失以屏東縣最為嚴重,次為高雄縣、台南縣及嘉義縣(詳圖 1 )。

圖1 縣市別農業損失情形
圖1 縣市別農業損失情形

茲簡述如下:

( 一 ) 屏東縣農業災損計 42 億 8,914 萬元,其中產物損失 27 億 3,892 萬元,以漁產損失 16 億 1,361 萬元最為嚴重,主要為泰國蝦、石斑等養殖魚塭受損;農作物損失 6 億 2,273 萬元,以香蕉倒伏 1,474 公頃,損失金額 1 億 7,533 萬元最為嚴重,次為木瓜、蓮霧、芒果及棗等;畜產損失 4 億 7,811 萬元,以豬、雞、鴨死亡最為嚴重(詳圖 2 )。農田流失及埋沒 1,562 公頃,損失金額為 13 億 899 萬元。

( 二 ) 高雄縣農業災損計 30 億 5,048 萬元,其中產物損失 16 億 8,960 萬元,包含農作物損失金額 7 億 3,551 萬元,以香蕉倒伏 1,550 公頃,損失金額 2 億 3,353 萬元最為嚴重,次為蕃石榴、棗、木瓜及鳳梨等;漁產損失 7 億 1,732 萬元,主要為鰻魚、石斑、虱目魚等養殖魚塭受損嚴重;畜產損失 2 億 404 萬元,以雞隻死亡最為嚴重(詳圖 2 )。農田流失及埋沒 1,424 公頃,損失金額為 13 億 2,518 萬元。

( 三 ) 台南縣農業災損計 25 億 9,660 萬元,其中農產損失金額為 8 億 751 萬元,以木瓜被害面積 719 公頃,損失金額 1 億 2,054 萬元最為嚴重,次為二期水稻、番石榴、香蕉等;漁產損失金額為 7 億 4,967 萬元,主要為吳郭魚、虱目魚等養殖魚塭受損嚴重;畜產損失金額 5 億 8,666 萬元,主要是豬及雞隻死亡(詳圖 2 )。

( 四 ) 嘉義縣農業災損計 23 億 9,051 萬元,其中農產損失金額為 7 億 2,574 萬元,以香蕉倒伏 1,018 公頃,損失金額 1 億 1,479 萬元最為嚴重,次為蘭花、 2 期水稻、竹筍等;漁產損失金額為 3 億 9,614 萬元,主要為鰻魚、吳郭魚、虱目魚等養殖魚塭受損嚴重;畜產損失金額 1 億 9,011 萬元,主要是豬及雞隻死亡(詳圖 2 )。農田流失及埋沒 1,078 公頃,損失金額為 9 億 2,940 萬元。

圖2 屏、南、高、嘉農漁畜損失情形

圖2 屏、南、高、嘉農漁畜損失情形

一. 依產業別分

就農、林、漁、牧業產物損失觀之,總產物損失金額計達 108 億 3,062 萬元,各產物別損失情形分述如下:

( 一 ) 農產估計損失金額計 49 億 3,203 萬元(含養蜂損失 749 萬元);農作物被害面積 82,408 公頃,損害程度 28 %,換算無收穫面積 23,094 公頃,損失金額 49 億 2,455 萬元,以香蕉倒伏最為嚴重,被害面積達 6,396 公頃,損失約 7 億 8,316 萬元,次為木瓜、番石榴、 2 期水稻等(詳圖 3 );依縣市別觀之,以台南縣農作物損失最為嚴重,次為高雄縣、嘉義縣、屏東縣。

圖3 農作物損失結構比

圖3 農作物損失結構比

( 二 ) 漁產估計損失計 41 億 7,380 萬元,依魚種別觀之,以泰國蝦損失 7 億 3,545 萬元最為嚴重,石斑損失 6 億 9,923 萬元次之,再依序為鰻魚、虱目魚、牡蠣及吳郭魚(詳圖 4 );縣市中損失最嚴重為屏東縣,次為台南縣、高雄縣。

圖4 魚種別損失金額
圖4 魚種別損失金額

( 三 ) 畜產估計損失金額 14 億 8,730 萬元,家禽類以雞隻損失最為嚴重,計死亡 611 萬隻,損失金額 7 億 2,171 萬元,其中土雞死亡 368 萬隻、白肉雞 139 萬隻、蛋雞 99 萬隻;另肉鴨死亡亦達 106 萬隻。家畜部份以毛豬死亡 15 萬頭,損失金額 4 億 7,125 萬元最為嚴重(詳圖 5 )。縣市中以台南縣畜產損失最為嚴重,屏東縣次之。

本次風災雞、鴨損失最為慘重,若以死亡隻數與 98 年第 2 季畜牧類農情調查在養隻數相較,則土雞、白肉雞、蛋雞、肉鴨分別減產 10.60 %、 5.14 %、 2.67 %及 14.36 %;另毛豬則較本 (98) 年 5 月底養豬頭數調查減產 2.37 %。

圖5 家畜禽死亡頭隻數

圖5 家畜禽死亡頭隻數

三. 農田損失部分

農田損失含流失與埋沒二部分,其中農田流失面積 2,272.62 公頃,埋沒面積 3,132.86 公頃,合計損失金額達 47 億 7,487 萬元;農田受災縣市包括苗栗等 10 個縣市,其中以屏東縣 1,562.40 公頃最為嚴重(高屏 2 縣部分鄉鎮尚在調查統計中)。

壹. 辦理災害救助

目前已開辦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依其辦理救助之標的物,主要分為:

一. 對物之救助

( 一 ) 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對農作物、林產、養殖漁業產物、畜禽及各種生產設施等辦理救助。本次颱風受災縣市中,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澎湖、嘉義市及台南市等 14 縣市農產損失已達「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之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標準;另台中市農產損失亦符合上開辦法之低利貸款標準,本會將依規定從寬、從速、從簡辦理災害救助,以儘速協助農民復耕復建。

( 二 ) 針對不符合天然災害救助規定資格但受災嚴重的農漁民,本會另訂定「產業輔導專案措施」,提供專案復耕復養協助。

二 . 對地及漁船(筏)之救助:本次颱風苗栗、台中、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及嘉義市等 10 個縣市農田、魚塭、漁船(筏)、舢舨之損失,將依據「災害防救法」、「水災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辦理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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