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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8月份農委會重要措施

秘書室 周佳蓉彙整

一 . 行政院於 8 月 3 日發布修正「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將小型漁船、舢舨及漁筏船外機所使用之汽油,納入漁船用油優惠補貼品項之一,本項優惠補貼措施之受惠小型漁船筏將達 11,360 艘。

二 . 莫拉克颱風來襲,本會暨所屬機關於 8 月 5 日 20 時 30 分成立災害緊急應變小組,執行各項防災整備作業。

三 . 因應莫拉克颱風來襲,本會於偏遠地區 122 鄉鎮預儲 20 公斤密封包裝災害 儲備 糧總計 365.34 公噸白米,就近供應災民使用,截至 8 月 31 日已撥用 79.2 公噸,尚儲備 286.14 公噸。

四 . 自 8 月 8 日起迄 8 月 31 日止,累計釋出 1,044 公噸甘藍及結球白菜,使臺北果菜市場日平均到貨量維持在 1,000 公噸以上,有效緩和莫拉克 颱風造成 菜價上漲趨勢。

五 . 莫拉克颱風來襲, 農業產物估計損失及民間設施毀損計 194 億 1,173 萬元,本會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及各縣 ( 市 ) 政府災損情形,分 別 公告 屏東縣等 14 縣市為辦理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澎湖、台中市、嘉義市及台南市等 15 縣市為低利貸款地區。

六 . 8 月 17 日訂定「莫拉克風災產業輔導專案措施」,針對因土地權屬或產業登記等問題不具備「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資格之受災農漁民,但其用地符合相關法令者,提供專案復耕復養協助。

七 . 8 月 19 日公告新貸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本金寬緩 2 年、利息寬緩 1 年措施。對擔保能力不足者,由農信保基金提供最高 9 成保證,免收保證手續費;受理期限延長至 98 年 12 月底。

八 . 8 月 21 日公告舊專案農貸本息寬緩 1 年措施,各期應還本金順延 1 年償還;受理期限至 98 年 12 月底。

九 . 8 月 21 日訂定「社區林業協助社區夥伴重建計畫」實施辦法,自即日起至 98 年 12 月 31 日止,隨時接受莫拉克災區受創社區或非營利組織提案申請,預計可提供 4,000 人次之工作機會。

十 . 8 月 24 日調降本次新貸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利率,由現行年息 1.25 %調降為 1 %。對貸款經辦機構之利息差額補貼基準隨利率同幅調降 0.25 個百分點。

十一 . 8 月 30 日宣布對養殖漁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額度大幅提高,「龍膽石班」由每公頃 100 萬元 提高 為 800 萬元;「鰻魚及石斑」由每公頃 100 萬元提高為 500 萬元;「海水鯛類及觀賞魚」由每公頃 40 萬元提高為 300 萬元;「其他養殖魚介類」由每公頃 40 萬元提高為 200 萬元;「養殖貝類」由每公頃 20 萬元提高為 30 萬元,前開貸款期限最長為 7 年,該會為減緩受災漁民資金壓力,同時將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利率由年息 1.25 % 調降為 1 % ,本金可寬緩 2 年,利息可寬緩 1 年。

十二 . 莫拉克颱風產生巨量漂流木,估計各地漂流木共有 454,155 公噸,截至 8 月底,已清運漂流木廢材 196,947 公噸 (43 % ) ,搬運用材 5,432 立方公尺 (71 % ) 。在漁港部分,富岡漁港、鹽寮漁港等 52 個漁港,已完成清運,對有零星漂流木流入漁港,隨時儘速清理,務必保持漁船安全進出。

十三 . 為協助農漁民儘速復耕、復養,本會各試驗改良場所組成「災後復建技術服務團」積極下鄉服務,截至 8 月底,共出團 463 次及服務 536 個點。

十四 . 為提升消費者對安全農產品品牌及認驗證體系之認識,本會已整合吉園圃安全蔬果、有機農業、 CAS 優良農產品、產銷履歷等網站資訊,建立安全農業入口網 ( http://agsafe.coa.gov.tw/) ,並於 8 月 24 日正式上線提供各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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