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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漁業觀察員計畫執行成果

漁業署 楊豐隆

壹 . 前言              

  我國遠洋漁業年產量約 70 - 80 萬公噸,產值約達 450 億元,主要包括鮪釣、圍網、魷釣(兼營秋刀)及拖網漁業等,其中鮪漁業規模最具份量,三大洋作業鮪漁業漁船約 2,000 餘艘,年產量及產值為 40 萬公噸及 350 億元,分別占遠洋漁業產量及產值約 50 %及 75 %。另在世界重要公海捕魚大國裡亦扮演舉足輕重之角色。

  隨著生態保育意識之高漲,各國際漁業組織對漁捕國家之漁業管理要求日趨嚴格,漁獲狀況之確實填報與掌握已成為必然之趨勢。 因此,善盡船旗國對漁業資源管理之責及確保我國鮪漁業船隊在各海域之作業權益,我國自 2001 年開始規劃建立漁業觀察員計畫,據以執行海上科學觀察漁船漁獲、漁場等作業情形,同時在資料蒐集上逐年提升其正確性。

貳 . 觀察員計畫之發展

  漁業資源管理的成功需要有正確的統計資料,以準確評估資源狀況,並擬訂管理措施;亦需要有效率的監控機制,以執行相關管理措施。而漁業觀察員制度之建立,不僅可直接有效協助達成前述目標,亦可精簡漁政單位或國際漁業管理組織之海上監控管理成本支出, 對漁業管理具有相當之重要性,因此各國際漁業管理組織紛紛要求會員國建立與實施漁業觀察員制度。

  為因應前述趨勢,農委會漁業署自 2002 年度開始派遣漁業觀察員赴我國於三大洋作業之鮪延繩釣漁船及圍網漁船上,進行海上實際作業資料之觀察紀錄及採樣任務,並將所取得之作業資料整合至漁獲資訊資料庫,俾調校改善漁民所提供之漁獲資料,強化我國遠洋漁業漁獲資料回收之精準,和輔助我國內相關學術單位進行各項漁業科學研究,以及配合國際最新管理及保育趨勢,與國際交流分享我國漁業觀察員所蒐集之保育類或鯊魚、海鳥、鯨豚等混獲生物資訊,進一步提升我國遠洋漁業管理之形象。

  漁業觀察員計畫經歷 8 年發展,農委會漁業署聘僱執行海上觀察任務漁業觀察員人數由初始之 5 人擴增至目前之 62 人, 計畫經費亦自每年 5,496 仟元增加至 70,224 仟元 ,顯見我國對本計畫投入相當之人力及資金。

參 . 執行成果

  農委會漁業署自 2002 年度開始派遣 漁業觀察員至漁船觀測,其 重要成果如下:

一 . 漁業觀察員涵蓋率達到各國際漁業管理組織之要求: 2002 年迄今,我漁業觀察員 派遣漁船計 338 船次、海上總觀測天數計 27,157 天 , 在大西洋大目鮪作業漁船涵蓋率達 14.5 %,已超過大西洋鮪類國際保育委員會( ICCAT )要求之 10 %涵蓋率,長鰭鮪作業漁船則達 11.07 %,遠超過 ICCAT 要求之 5 %;至太平洋及印度洋海域大型鮪釣漁船部分,亦均符合相關國際漁業管理組織漁業對觀察員涵蓋率之要求( IOTC5 %、 ICCAT5 %、 WCPFC5 %、 CCSBT10 %)。

二. 調校漁船作業紀錄報表資訊: 漁業觀察員所紀錄之相關報表,提供計畫相關專家學者進行系群分布及資源評估解析, 俾調校改善漁民所提供之漁獲資料和強化我國遠洋漁業漁獲資料精準 。

三. 採集之生物樣本對研究計畫有實質之幫助: 漁業觀察員歷年採集鮪旗魚類、鯊魚、油甘等生物樣本數量已達 29,972 件,提供國內各大專院校申請使用,供相關計畫專家學者研究與分析,迄今就鮪類、類鮪類、混獲生物及海洋環境等方面已完成 24 項相關研究成果報告(附表)。另所拍攝之漁獲魚體照片,亦供作為魚種辨識及魚體長自動辨識系統測試之用。

四. 與相關國家之技術交流與合作,強化我國與各國間之關係: 農委會漁業署自 2004 年起至 2006 年間,與澳洲聯邦科學暨工業研究組織 (CSIRO) 進行為期 3 年之合作方案, 3 度邀請澳洲科學家訪台,分享成功回收電子式標籤 (Archival Tag) 所收集之相關資訊,使我國漁業觀察員於印度洋水域順利標識放流 135 尾南方黑鮪,並於漁季回收 13 尾魚,對於瞭解南方黑鮪族群之地理分布及系群結構極具貢獻。另於 2008 年邀請美國國際自然保育組織 (IUCN) 科學家,來台討論海龜、海鳥及鯨豚保育觀念,對加強我國漁業觀察員訓練及素質頗有助益。

五. 我國漁業觀察員計畫已取得 WCPFC 區域觀察員計畫 (ROP) 之授權: 為因應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 (WCPFC) 第 2007-01 號養護與管理措施規定,已將我國漁業觀察員計畫調整符合該委員會區域觀察員計畫之各項標準,並於 2009 年 6 月 15 日獲得該委員會臨時授權為該組織之區域觀察員計畫之一部分,印證我國漁業觀察員之制度已日臻完善,且獲 WCPFC 臨時授權監測該組織所轄水域內之作業船隻是否遵從相關養護與管理措施規定。

六. 在海上對船長進行法規宣導,大幅減低違規案件:透過漁業觀察員於船上觀測期間,向船長及船員宣導國內相關政策法令,及國際漁業管理組織之各項決議,確保我國漁船遵守相關規定,和維持我國際良好漁業形象。

七. 支援國內沿近海漁業管理及作業資料蒐集: 為強化國內寶石珊瑚 漁業 管理,本年度計派遣漁業觀察員隨船出海觀測 14 航次;另為調查國內沿近海漁業資源量,自本年度 9 月起開放 3-12 海里之沿近海拖網漁船作業試驗後,迄今已派遣漁業觀察員隨船完成 184 航次任務,涵蓋率達 17.56 %。

肆 . 結語

  基於現今海洋鮪類漁業資源面臨過度使用情況,及對於海龜、海鳥及鯨豚等漁業混獲生物之保育意識高漲,致使各國際漁業管理組織更加強對漁業資源調查、評估及漁業活動的管理,促使各國際漁業管理組織陸續要求各漁捕國漁業觀察員涵蓋率需達一定比例,以蒐集詳實漁獲統計資料及提高資源評估精確度。近年相關國際漁業管理組織(如 ICCAT 、 CCSBT 、 WCPFC 及 IOTC )更趨向擴大要求小型漁船亦需派遣漁業觀察員。

  因此,我國身為公海遠洋漁捕大國,除應配合國際漁業管理組織有關漁船派遣漁業觀察員之各項管理規定,繼續對漁業觀察員計畫投注人力及資金外,亦需再前瞻國際漁業管理之趨勢,因應調整我國漁業觀察員之計畫,以期能符合上述擴張漁業觀察員之要求,以維護我國船隊作業之權益,使我遠洋鮪漁業產業得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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