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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森林生態旅遊

農委會林務局局長 黃裕星

一、前言

  台灣森林面積占陸地總面積58.5%,森林生態系中具備獨特的生態環境及自然景觀資源,提供了多樣化的遊憩環境。目前全國已開放之國家級森林遊樂區共20處,向以低密度開發方式為國人提供生態旅遊之最佳場所,長期以來對推展山區旅遊事業貢獻卓著。

  為因應周休二日後,急速增加之戶外遊憩活動需求,林業主管機關將秉持發展生態旅遊以不破壞自然資源環境、對當地居民經濟有所助益之二大原則,將森林旅遊方式由傳統之森林遊樂區點狀發展,擴及整體森林區域,推展生態旅遊,與各相關單位及當地居民合作,藉由異業間之策略聯盟,建立生態旅遊產業推展機制,並使觀光旅遊收益直接回饋山區民眾。

二、當前森林遊樂問題評析

  我國森林遊樂發展係依據森林法第17條:「森林區域內,經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通過,得設置森林遊樂區;其設置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規定辦理。森林遊樂區設置管理辦法業於 78 年元月21日由農委會發布施行;事實上,早自民國54年,林務局即已進行廣泛的森林遊樂資源調查,計選定具發展潛力區域54處,並劃定為北、中、南、東四大系統分年開發。至民國77年3月,台灣省政府正式核定「台灣省森林遊樂區第一期發展綱要計畫」,自78年起開始建設。目前在本會林務局管理之國有林範圍內,已完成初步建設並開放之國家森林遊樂區計16處,建設中者3處。

  多年來,隨著國民所得逐年成長,國人已將森林地區之戶外遊憩活動列為優先考慮參與的休閒活動之一。每年進入各森林遊樂區的遊客人數,都在500萬人次之譜。但森林遊樂區之發展仍有若干問題亟待改進,分述如下:

  1. 遊客集中,自然體驗不足:受限於國人休閒習慣使然,目前超過七成之遊客均集中於假日前往各森林遊樂區,不利於環境保護及資源永續。

  2. 點狀發展,限制遊程規劃:各森林遊樂區獨立發展,國人難以進行區域性多樣化旅遊體驗,也阻礙了全面性生態旅遊活動的推展,有待相關機關之合作,完成網絡化之遊程設計。

  3. 缺乏整合,旅遊特色不彰:森林旅遊須兼顧具地方特色產業之發展,過去政府機關經營之森林遊樂區與民間產業及社區發展明顯區隔,無法導入地方民俗技藝及文化活動,致使除自然景觀外,欠缺自然旅遊特色,亦未能活絡地方經濟,殊為可惜。

  4. 設施簡陋,服務品質低落:過去的森林遊樂區經營,跳脫不了局部的人工設施發展,導致遊客集中於遊樂設施區,忽略生態旅遊之深入體驗。加上歷年預算拮据,投資經費不足,遊樂設施區服務設備因陋就簡,品質低落,逐漸無法滿足國內外遊客之需求,需儘速改善。

三、發展願景

  1. 建構國家森林步道系統,串聯國家森林遊樂區、國家公園、風景特定區等全島山岳旅遊及景觀據點,形成自然旅遊網絡,全面推展森林生態旅遊。

  2. 各旅遊及景觀據點依據資源條件,發展不同型態、不同強度之生態旅遊及服務設施。

  3. 結合山村社區及地區性公益團體,實施親善山林之知性之旅,並建立生態解說員制度。

  4. 建立各管理機關之伙伴關係,確保地區居民與遊客互蒙其利。

  5. 藉由森林生態旅遊之推展,恢弘蓬萊仙島美名,躋身世界旅遊勝地之林。

四、實施策略

 今後森林地區之旅遊發展,將以推動體驗自然野趣之森林生態旅遊為主軸,改善各國家森林遊樂區之服務設施,規劃建設全島國家森林步道系統,培訓國家森林志工加強生態解說,並逐步建立國家森林生態導覽制度。具體實施策略包括:

  1. 界定各國家森林遊樂區之鄉土景觀及歷史特色,發掘其自然、人文特殊性,加強軟、硬體設施,並於審慎規劃評估後,選擇性鼓勵民間參與經營區內住宿、餐飲等有償性設施,並促其永續經營,以有效改善服務品質及管理效率,並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2. 整合全島原有健行及登山步道、古道,串聯各主要遊憩與景觀據點,建立國家森林步道系統。
    (1)訂定步道設置與管理規範:研訂各類步道選線、定線規範、使用規則、維護管理及附屬公共設施選址、規劃、設計、施工規範、圖例等,以供各相關單位設置管理步道之依循。
    (2)自然、人文資源調查:藉由地區性自然、人文等特殊資源之調查及整合,以全盤規劃步道系統沿線與周邊之各類資源,有效達成資源之永續利用,並據以建立資料庫,供作環境教育與自然解說之題材。
    (3)建設國家森林步道系統:依據上述二項基本資訊,建構完善之國家森林步道系統,以供休閒遊憩、健行登山等;加強步道系統有關之指示標誌、解說牌及旅遊安全服務等必要設施;另於高山地區之登山步道沿線適當地點,整建避難小屋、管制站及攀登輔助設施等,以確保登山安全。
    (4)步道系統之維護管理及監測:適時整理及維護步道各類設施,確保遊客安全,並延長設施使用之壽命。另加強緊急救難、醫療設備,研擬救災對策。建立監測系統,進行步道監測工作,掌握步道系統之使用情形。

  3. 建立國家森林生態旅遊資訊網,充實國家森林步道各項旅遊資訊,提供便捷之查詢服務系統,便利民眾獲得相關之步道近況及生態旅遊資訊。

  4. 結合步道系統沿線及周邊之山村社區,由專業團體協助訓練生態解說員,並輔導山村提供簡易但具地區文化特色之登山補給及膳宿服務;必要時亦將擴大徵求國家森林志工、培訓解說人員,全面推展國家森林生態旅遊工作。

  5. 針對國人需求,企劃開創多樣化的生態旅遊遊程,以各種解說及導覽方式,提供豐富的生態之旅,滿足不同層面遊客之遊憩需求,同時達成環境教育之目的。

五、預期效益

  1. 提高遊憩體驗品質,增加戶外遊憩選擇機會:藉由良好之步道規劃、空間設計,創造獨特和諧之遊憩環境,以滿足遊客自然體驗需求。國家森林遊樂區每年遊覽人次約500萬,國家森林步道系統之建立,可提供國人更多戶外遊憩的選擇機會,將可使每年從事森林生態旅遊人次達600萬以上,同時並可啟發國人對自然生態之關愛。

  2. 建立安全之生態旅遊及登山環境:利用步道指示標誌系統,引導遊客遠離脆弱易遭破壞地區,以強化旅遊安全,並兼顧自然生態資源之保育。妥善的路線規劃及建立導覽制度,一方面滿足遊客之遊憩體驗,另方面可避免遊客之過度集中使用,以確保遊憩資源之永續發展。

  3. 活絡山村產業及經濟:結合國家森林步道周邊山村文化及地區農特產品特色,利用步道系統的連結及運用,促使山村產業及經濟振興。

六、結語

  我國國民年平均所得已達1萬4千美元,休閒與戶外遊憩需求與日俱增,積極規劃休閒遊憩環境,提升人民精神生活水準,是政府提升服務效能之指標。

  配合「綠色矽島」願景,保育永續家園,傳統森林遊樂發展必須轉型。為了恢弘蓬萊仙島美名,使台灣獨步全球的山川美景展現在世人面前,積極建構全島國家森林步道系統,全面推展生態旅遊,必可早日促成我國躋身世界旅遊勝地之林。

  台灣寶島景觀資源絕佳,透過國家森林步道系統可連結各國家森林遊樂區、國家公園、國家風景區等景點,結合相關主管機關、民間專業團體、社區居民等,建立伙伴關係,共同管理,創造獨特而和諧的自然旅遊路線,將是發展國家森林生態旅遊之最佳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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