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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農金獎頒獎典禮紀要

農金局 林淑華

. 前言

  為表揚經營績效優良之農業金融機構,鼓勵農漁會穩健經營信用部業務,以建構完整及健全之農業金融體系,農委會自 94 年度迄今,已辦理 4 屆農金獎。第 4 屆農金獎頒獎典禮業於本( 99 )年 9 月 15 日 在農委會 5 樓大禮堂舉行,陳主任委員武雄蒞臨會場致詞、擔任頒獎人,肯定農漁會於 98 年間在信用部業務的經營成果,表揚 67 家獲獎農漁會信用部過去一年的努力,頒獎典禮並邀請農漁會、相關機關人員觀禮。

  農業金融體系之金融業務評估、績效評選與頒獎,除農金獎外,尚有每年農業信用保證基金對農業信用保證業務績效評鑑之頒獎,及全國農業金庫對農漁會信用部辦理金融評估及績效評鑑工作。經檢討,前述農業金融頒獎項目均以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為主要辦理對象,相關採計之評核項目多類似或雷同,並採公開頒獎活動作為獎勵方式,若能整合獎項聯合辦理評選及頒獎,可使頒獎獎項內容較為豐富,參與頒獎典禮之單位更為廣泛,符合儉約原則,亦能增進獎項之榮譽,更利宣導農業金融體系政策成效。爰決定本年度起全部併入農金獎聯合辦理,其主辦單位由全國農業金庫與農業信用保證基金輪流擔任,第 4 屆農金獎評選及頒獎由全國農業金庫主辦,下屆由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主辦。

  本屆頒發獎項共計 11 項,農漁會部分,設有營運卓越獎(依資產規模分甲、乙、丙 3 組)、資產品質改善獎、資產品質績優獎、創新服務形象獎、農金人才培育獎、專案農貸績效獎、重設信用部經營績效獎、漁會金融服務獎、農業金庫策略合作獎、農業信用保證業務績效獎等 10 個獎項;地方政府部分,設農業金融輔導獎。

. 4 屆農金獎作業程序

  為順利辦理本屆農金獎評選與頒獎,設農金獎委員會督導相關工作之規劃與執行及確認得獎名單,並輔以評審委員會及工作小組,訂定各獎項評審事項、辦理各獎項初審、複審與相關幕僚作業。評審作業分為初審及複審兩階段,初審作業採評審委員分組方式進行,再由全體評審委員就分組初審之結果進行複審,並提出建議得獎名單。農金獎委員會對評審委員會所提建議得獎名單進行確認,經農金局提報農委會核定後公布。

  本屆農金獎作業方式與上屆辦理方式之主要差別,除了主辦單位由農委會改為全國農業金庫、獎項由 6 項增為 11 項外,為避免得獎單位集中於少數農漁會,各農漁會報名項數由上屆無限制調整為至多報名 3 項(重設信用部及設有信用部之漁會除外),部分獎項之參選資格與評審標準亦配合修正。各獎項之得獎名額,重設信用部經營績效獎、漁會金融服務獎及農業金融輔導獎等 3 項為 3 名,農業信用保證業務績效獎為 10 名外,其他各項均為 5 名,合計 64 名,其中特優 12 名,優等 52 名。

  為鼓勵農漁會踴躍報名參加各項經營績效評選,參選或得獎之農漁會列入農(漁)會年度考核計分。農會考核辦法第 3 條附表 3 有關基層農會之考核計分表,於信用服務項下增列信用部經營績效評選,有關農金獎部分,經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評選規定,由農會選擇報名項目,經完成報名程序且文件完備者,給 3 分。依其評選結果,各獎項特優再給 10 分,優等再給 7 分。如獲得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獎項,每項給 7 分。

  對於得獎之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以及農漁會之輔導單位,如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全國農業金庫、農業信用保證基金及相關上級農漁會,得由農委會函請對有功人員敘獎。

. 4 屆農金獎評審與頒獎執行情形

  本屆農金獎共計 274 家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以下簡稱農漁會)及 12 個縣市政府報名達 468 件,較上屆 93 家農漁會及 14 個縣市政府報名 191 件,大幅成長,報名件數增加 277 件,顯示農漁會更踴躍參與,向心力增強。

  關於本屆評選作業,經召開 19 次工作小組會議, 4 次評審委員會議及 2 次農金獎委員會議審慎評選結果,計 67 家農漁會及 3 個縣市政府得獎,得獎名單如表 1 。考量農業金庫策略合作獎及資產品質改善獎報名單位數最多,前者得獎數由 5 個增為 8 個,後者由 5 個增為 10 個,以鼓勵農漁會的熱烈參與及在改善資產品質之努力。各獎項特優單位之得獎事蹟,請參考表 2 。

  頒獎典禮於本年 9 月 15 日 在農委會舉行,由陳主任委員武雄親自頒發營運卓越獎,並邀請輔導處曹處長紹徽、農業金融局詹局長庭禎、中央銀行孫處長全玉、中央存保公司潘副總經理隆政、台灣省農會張總幹事永成、台灣省漁會林總幹事啟滄、全國農業金庫劉董事長松齡、蘇總經理松輝及農業信用保證基金蔡董事長勝佳頒發其他獎項,現場氣氛溫馨隆重,媒體亦採訪播出,肯定農漁會的努力。

  主任委員於頒獎典禮致詞表示,農金獎等於全台農漁會的金馬獎,期望未來更升格為奧斯卡獎。 301 家農漁會都努力經營, 93 年度至 98 年度每年均有盈餘,平均每年盈餘約 34 億元。到 99 年 7 月底止,逾放金額 276 億元,比 93 年 1 月底減少 719 億元,同期逾放比率由 17.7% 降至 3.8% ,下降 13.9 個百分點,為近 15 年最低。且農金局今年有兩項歷史性、戰略性的結盟,一是建立農業金融通路,提供民眾方便的繳費服務;另一項是整合農業金融資訊平台。此外,農業金庫與農漁會於今年 6 月底完成簽訂「委託代理收付款項總契約書」,代表 301 家農漁會對外洽談商業合作,連同 1,154 個營業據點,形成完整農業金融通路,提供全國民眾國民年金、信用卡費及稅款等多項繳費代收服務,並增加信用部手續費收入。其中信用卡費繳費代收服務,目前計有國泰世華、台新、聯邦、永豐、遠東、新光及中國信託等 7 家銀行,其信用卡流通數合計超過 1,600 萬張,逾全國流通信用卡之 53% 。未來農委會將持續督導全國農業金庫建置代理收付款項共用平台及積極爭取各項電信費、瓦斯費、勞保費、自來水費等代收業務,提供社會大眾便捷化的繳費服務。農漁會共同出資成立的農漁業及金融資訊中心刻正建置農漁會共用帳務系統,預期於 101 年完成整合,將可降低信用部經營成本及拓展新種業務,進而架構農業物流及金流體系,為農業金融創造更寬廣的未來。

  為促進農漁會間之信用業務經驗交流,頒獎典禮後續辦理特優得獎單位經驗分享座談會,規劃於今年 10 月 12 日、 18 日及 21 日分別在農訓協會、台中市農會及高雄縣農會舉辦 3 場次座談會,預期與會各單位代表超過 200 人,提供相關建議,可作為各農漁會信用部未來業務發展與改進的重要參考。

. 結語

  於本屆農金獎報名及評選期間,相關單位迭有反映,如建議將縣級農會納入考評對象;為利考核作業進行,建議將完成報名及獲獎之農漁會名單函知縣市政府;對受重災區之農會酌予加分或另設獎項;部分獎項之參選資格中之消極條件與該獎項較無關聯者,建議予以刪除;最近一年內發生舞弊案未依規定陳報或舞弊情節重大等,建議列入不得參選資格等,將在本屆頒獎作業完成後,進行檢討,兼顧作業程序與評審標準之安定性、合理性、適當性,廣邀相關單位參與,期使農金獎作業更趨完善,引導農漁會信用部競為爭取更高榮譽努力,以提升農業金融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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