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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察苗栗區農業改良場

視察苗栗區農業改良場提6項重要指示

  8月30日(星期一)彭主任委員率李副主委員健全、農糧處黃處長有才、輔導處郭處長聰欽、機要室莊主任錦華及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李局長金龍等長官,於上午10時許,首度蒞臨改隸後之苗栗區農業改良場巡視。場長林信山介紹場內主管,並簡報該場及其前身台灣省蠶蜂業改良場近3年來之工作成果、目前重點業務及中長期計畫,特別是全場性之研發重點如苗栗縣農產品共同品牌及其所含蓋之觀光農園與休閒農業、推廣栽桑養蠶於自然教育與生態保育及發展本土化栽培介質等。主任委員聽取報告後,對林場長能以開明作風領導同仁展現小而美之團隊活力,積極推銷機關資源、專長與特色,讓長官及社會各界瞭解苗栗場的功能及重要性,特表嘉勉,並提出下列六點指示:

一、養蜂除蜂蜜、蜂王漿等產品之直接收益外,協助農作物授粉之價值更高達百億元以上,單項產業之功能甚大,即使我國加入WTO以後,政策上也不宜開放蜂蜜進口或大幅降低關稅,以維護這個產業。

二、花粉是營養價值很高的天然食品,市售花粉若無農藥殘留問題,苗栗場應設法向社會大眾說明,以解除消費者疑慮。

三、林場長提出的苗栗縣農業產品共同品牌計畫,符合農委會發展一縣一品牌之理想,請輔導處全力協助推動,苗栗場並應與縣政府、縣農會等單位通力合作,俾打響品牌信譽,造福農民及消費者。

四、天敵及有機農業之研究推廣為農業永續經營之重要課題之一,應全力支援。

五、利用蜂蜜及其他農產品釀酒是今後改善農產品滯銷及提昇農產品附加價值之可行方向,苗栗場已踏出第一步,將來應積極研發及輔導農民生產少量多樣、高品質、有特色的酒類,提高農民收益。

六、苗栗場剛改制,未來發展方向及配合之軟硬体設施,應先擬定計畫,提報主管會議審議後納入施政計畫,按年度實施。

  主任委員等一行並巡視場區環境,視察台灣蠶業文化館、蜂業展示室、農產品試釀之酒類樣品及天敵昆蟲等,於11時30分結束巡視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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