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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加入WTO農業諮商結果及因應對策

向立法院外交及僑務與經濟及能源委員會聯席會議報告

農委會副主委 林享能

主席、各位委員先生:

  今天本會就我國加入WTO之相關問題,向 大院外交及僑務與經濟及能源委員會聯席會議提出報告,深感榮幸。首先謹向各位委員先生長期以來對農業發展與農漁民福祉的高度關懷,敬表欽佩與感謝之忱,也希望各位對本會所擬各項加入WTO之因應對策與措施,能不吝給予鞭策與指教。

一、農業諮商結果

  我國於1990年元月1日申請加入GATT,GATT理事會於1992年9月始受理我國入會案之申請,成立多邊工作小組審查我國之經貿體制,並有26個締約成員對我提出減讓清單之要求,與我展開雙邊諮商;1995年WTO取代GATT,我申請入會案更改為加入WTO,至1998年2月20日我與美國結束諮商後,我國與26個會員進行之農業雙邊諮商已全部完成。在完成雙邊諮商後,工作重點轉移至多邊工作小組部分,迄今我入會案已歷經10次正式(3次非正式)多邊工作小組會議,各國對我入會工作小組報告之審查已達完成階段。俟該報告在最後一次工作小組會議被採認後,即可將我入會議定書送交總理事會議決,進而完成我入會程序。

  本會配合我整體入會與各國進行農業談判,達成之結果有:

(一)關稅減讓:我國關稅減讓之總體稅率維持介於日韓之間,整體而言,我國現行農產品平均名目關稅為20.02%,排除入會後採關稅配額項目之平均名目關稅為20.6%。未來加入WTO後第一年降至15.2%,並分年調降至12.9%。多數農產品完成降稅期限為2002年,但有137項入會後採關稅配額之敏感產品延後至2004年,另有32項農產品提前至2000年完成。

(二)農產品市場開放:我國現有稻米、糖、花生、紅豆、乾蒜球、鯖魚、?B魚、?薱翩B豬腹脅肉、雞肉、液態乳、動物雜碎等共計41種農產品採取管制進口或限地區進口之非關稅措施,入會後除稻米將採限量進口(進口配額)之特殊處理方式外,其餘40種產品則依產業重要性,分別採取關稅配額措施或入會後開放自由進口。

(三)削減農業境內補貼:我承諾於2000年削減農業總支持(AMS)200%。

(四)特別防衛措施(SSG):我已爭取花生、東方梨、糖、大蒜、檳榔、雞肉、液態乳、動物雜碎、紅豆、乾香菇、柚子、柿子、乾金針及豬腹脅肉等14大類產品採用特別防衛措施,以免此類農產品大量低價進口,影響國產農產品價格。

二. 加入WTO對農業部門之影響與因應對策

  我加入WTO後,為保護國內農民,對我國管制進口之41種農產品,部分產品由於受我國客觀自然環境之限制,生產成本相較處於劣勢,在開放後將遭受進口之影響,如溫帶水果、牛肉、雜碎等。此種較敏感性之產品,在政府積極爭取下,仍保留了22種產品採用關稅配額制方式進口,即採配額內及配額外兩種不同之關稅率,配額內部分採低稅率,配額外部分採高稅率之方式保護。配額內低稅率部分開放之程度依農產品種類之不同而異,按國內消費量為基礎計算,約介於國內消費量4%至25%間。另,由於稻米是我國最大宗之農產品,為保障稻農權益及維護國內糧食安全之考量,已爭取到特別處理限量進口之待遇,並繼續實施保證價格收購制度,以確保農民收益。

  我國加入WTO農業雙邊諮商於去年完成後,本會立即在87年2月23日成立加入WTO專案小組,依產業現況、影響程度、國際情勢、產業目標及定位,檢討產業調整措施,研擬完成總體、稻米、園特產、漁產品、毛豬、家禽及牛羊產業因應對策。各項因應措施已綜合考量國際性、本土性與前瞻性等因素,從產業、福利、建設、資源及法令制度等各方面進行規劃,並納入年度施政重點,配合預算編列落實執行,期使加入WTO對農業部門之影響降至最低,以維護國內農民權益及農業正常發展。

  此外,本會於民國78年發布「主要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辦法」,並於79年設置「主要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針對國產農產品因市場開放大量進口而遭受嚴重損害時,採取短期緊急救助措施,以減輕農民的損失。另由於產業一旦受到損害,業者往往就已無法生存,與其事後採取救助,不如事先協助業者改善產業體質,以提升產業競爭力,將更有幫助。因此,本會乃於87年公告修正「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辦法」,增列因與外國或國際組織協議,將降低關稅稅率或開放進口,預期對國產農產品將有損害之虞,可以採取積極性之先期產業結構調整措施。迄至89年度為止,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之預算編列總計已達246億元,本會已利用該項救助基金,進行各項先期產業結構調整計畫,以強化產業體質、提昇競爭力。

  謹就因應對策之重點內容簡要說明如下:

(一)水果與漁產品產業因應對策

  1. 提昇水果產業競爭力計畫:

      輔導東方梨、芒果、文旦柚、橙類、葡萄柚、檸檬、鳳梨、荔枝、香蕉、番石榴、 木瓜、李、桃、龍眼、柿、葡萄等16種目前為非自由進口類水果調整產業結構,以提昇產業競爭力,穩定產銷及維持國產水果產業之永續發展。自87年7月至88年6月底止,計完成文旦、海梨柑、芒果粗放果園廢園造林174.37公頃;輔導芒果、鳳梨、荔枝、文旦等果園辦理新品種更新201.8公頃;輔導荔枝、龍眼、芒果、文旦、番石榴等果樹間伐或矮化540.1公頃;輔導設置柑桔、葡萄、香蕉等果樹健康苗繁殖圃二處;輔導果樹施用有機肥1,212公頃。本項計畫之執行,對提昇國產水果品質及市場競爭力甚有助益。

  2. 提昇漁產品產業競爭力計畫

    (1)獎勵汰建新船提昇漁業經營體質

      針對一定期間汰建船齡15年以上漁船之新建造漁船船主,予以補助部分費用,獎助其建造符合環境保護、航行安全與節約能源之漁船,以改善漁業經營規模,提昇漁業競爭力。本計畫88年度計有22艘漁船(100噸以上漁船僅一艘)申請汰建補助,補助金額約1千7百餘萬元。

    (2)發展海上箱網養殖

      辦理箱網養殖漁民組訓共4場次,辦理箱網養殖水產品促銷,於北、中、南等14家都會地區餐廳辦理海鱺促銷及海鱺產品發表會。另進行嘉義縣與基隆市專用漁業權發展箱網評估,委託辦理屏東及澎湖箱網養殖區週邊海域進行環境監測。

    (3)加強國產漁產品收獲後之處理及多元化運銷通路,建立優良漁產品品牌形象

      輔導國內加工廠商研製鯖、?B魚煉製品、調味魚片、柴魚花及粉、魚排及魷魚、虱目魚等23種新產品及補助加工新設備八台;輔導優良水產品加入「海宴」品牌,並辦理廣告,促銷品嚐及展售等活動。

(二)畜牧產業因應對策:

  1. 輔導養豬戶暨肉雞戶離牧,調整產業結構:

      為輔導不具經濟規模及競爭力之養豬戶暨肉雞戶離牧,本會已運用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辦理離牧補償計畫。依據統計,已核定之離牧養豬戶5,070戶,肉雞戶684戶,合計總戶數5,754戶。至有關離牧養豬戶及肉雞戶規模結構方面,養豬戶飼養規模為500頭以下者計有3,565戶,約佔總申請戶數七成,又規模為1,000頭以下者計有4,507戶,佔總申請戶數八成五以上;另肉雞戶飼養規模為1萬隻以下者計有360戶,佔總申請戶數五成,又規模為2萬隻以下者,計有629戶,佔總申請戶數九成。在離牧之畜隻總數方面,估計可減產約300萬頭豬隻,換言之,可減少年產量之24%;肉雞部分,全年預估可減養有色雞3,735萬隻或白肉雞6,225萬隻,約為國內肉雞總產量之12%。為推動本項工作,已動支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109億元。

  2. 提昇毛豬產業競爭力

    (1)輔導養豬農民團體統合經營及策略聯盟,累計至88年6月底已輔導養豬農民團體設置16處統合經營示範區;並建立「臺灣珍豬」國產豬肉品牌,並供應分切小包裝生鮮、冷凍(藏)豬肉,藉以降低養豬產銷成本,並區隔國外進口豬肉。

    (2)擴大辦理共同採購養豬生產資材,輔導養豬農民團體辦理共同採購養豬生產所需資材,累計至88年6月底已建立共同採購示範區38處。

    (3)88年度提供養豬農民優良種公豬精液61,972劑及技術輔導,並已遴選適宜設置地區性優良種公豬精液供應中心10處、民間豬人工授精中心3處;另輔導台灣區種豬發展基金會,與本會畜產試驗所共同建立全國種豬資料庫,以加速豬遺傳改良及提昇遺傳評估之準確性。

    (4)由台灣養豬科學研究所成立「養豬場經營管理技術諮詢小組」,協助示範戶及一般養豬戶降低生產成本,並提供豬場技術諮詢服務及繼續辦理養豬戶記帳工作。

    (5)建立契約產銷體系,88年度辦理契約供銷121,994頭,並加強輔導養豬產業團體辦理毛豬共同運銷,以降低毛豬運銷成本。

    (6)加強推動豬場電腦化經營管理,輔導養豬場使用本會研發之經營電腦管理軟體,並補助養豬場200餘場購置電腦;建立養豬產銷資料庫及預警制度,並將相關資訊置於網站供國內養豬戶及研究人員參考。此外,已成立「養豬產銷預警小組」,針對產銷資訊庫蒐集之資料予以研析、定期發布產銷預警資訊。

  3. 提升家禽產業競爭力

    (1)強化保健中心設備與效能,充實禽病檢驗站四處,分於北、中、嘉南及高屏地區,協助輔導養禽戶改善衛生管理制度。經由本計畫之執行,肉雞場之平均育成率由86年之88%提升至88年之92%,部分養禽戶之育成率更高達95%。

    (2)辦理優良國產品牌禽品之促銷與宣導工作,含「台灣土雞」、「優質皮蛋」、「CAS生鮮蛋品」及「洗選分級包裝鮮蛋EGG」等項產品之媒體廣告、授證、名廚報導及與美食節結合之發表會等項活動。

    (3)分於北、中、南及東部地區輔導設置家禽電宰副產物化製廠計四處,期解決全省家禽屠宰後羽毛、禽雜及其他屠宰廢棄物之污染問題。

  4. 提昇乳牛與肉牛產業競爭力

      加強辦理「乳牛群改良」及「建立國產鮮乳品牌」計畫,另獎勵酪農淘汰低生產效率及低品質之乳牛,以提昇乳牛群之生產效率及品質。87年及88年度計辦理淘汰10,890頭,酪農對牛乳品質提昇之重視亦全面提昇。

  5. 健全產業管理體系與防疫制度,永續經營畜牧產業

      「畜牧法」於87年6月公布,「畜牧法施行細則」亦於本(88)年5月6日發布,本會將據以推動牧場登記制度,預定自88年7月1日起一年內完成國內牧場登記,透過登記制度之落實,將可充分掌握畜牧產能;政府並將依法責成牧場設置污染防治設施、聘請獸醫師駐場,強化防疫及衛生措施,促使畜牧污染之社會成本內部化。此外,已編列七億二五00萬元經費,充實畜禽發展基金,俟「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正式設立運作後,轉捐助該會統籌運用,俾強化產業團體公共效能。另將透過中央畜產會之運作,有效調節短期市場供需,加強產業自主性。同時,要改善屠宰衛生檢查,賦予生產者應對消費者負責之觀念,提供國人衛生安全之畜產品,順利調適貿易自由化影響,使畜牧產業永續經營。

(三)稻米因應措施

  1. 邀集產、官、學代表成立稻米產業專案小組,依稻米產業現況、面臨衝擊、國際情勢等加以檢討,從生產、運銷及資源調整暨農民福利等方向研擬因應策略。

  2. 稻米進口管理:進口之食米將採取國營貿易及加價銷售(每公斤加價上限為23.26元),縮短國內外價格差距,並將加價收入利潤歸公,以照顧農民。

  3. 國內調整對策

    (1)調整稻米生產目標:隨進口量及國內需求調整生產目標,防範供過於求,造成穀價下跌。

    (2)調整稻作生產結構:視水源、生產條件及各地輪作作物情形規劃,雙期作田如水源不足、低產或品質較差者輔導單期化;水源充足,品質良好者,維持兩期作。

    (3)加強稻田生態與地力維護:輔導種植綠肥或進行土壤改良、水土保育等措施,以維護地力與生態環境;同時開發具有發展潛力之作物,拓展內外銷市場,維持農業永續發展。

    (4)加強良質米產銷,提昇國產食米品質及競爭力,維護生產者及消費者權益,並建立消費者對國產米的信心。

  4. 在各縣市舉辦說明及宣導會,促使各界重視及瞭解入會諮商情形及擬訂之各項因應措施,冀望農民及相關人員能及早因應並予配合及支持。

  5. 稻穀保價收購制度為迄今最直接及最有效照顧農民的一項農業政策,同時,亦為掌握安全存糧的有效措施,因此,應予繼續實施。

(四)建設富麗農漁村,增進農漁民福祉:

  建立舒適、富裕、祥和的農漁村是農業施政願景,也是未來施政之重點工作。本會將整合相關農漁村建設計畫,充實農業基礎建設,加強生產與生活環境改善,追求自然生態與人文建設之和諧發展,推廣具服務品質之休閒農漁業,促進農漁村多元發展,營造農漁村社區新形象。並持續實施各項農業稅負減免、投入要素補貼、健康保險保費及貸款利息補貼等福利措施,提高農業天然災害救助效率,規劃建立農漁民年金制度,健全農漁民社會安全體系。

(五)強化防(檢)疫制度,鞏固防疫體系:

  動植物檢疫與防疫工作是產業發展的把關者,為降低自由化後,農畜水產品大量進口可能造成危險性疫病入侵的負面影響,未來將依據國際規範,加強進出口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措施,儘速修訂系列技術標準及檢疫程序,以符合透明化要件,並加強與貿易對手國進行檢疫與檢驗技術諮商,在符合我國檢疫安全的前提下,減少可能的貿易障礙,爭取有利的互惠條件。

(六)加強邊境管理及受進口損害救濟、救助措施

  實施管理關稅配額產品之秩序進口、防衛措施或特別防衛措施。另寬列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除針對已受進口損害之農產品辦理各項救助措施外,並在加入WTO前,對有受進口損害之虞之農漁牧產業辦理先期產業結構調整及農民轉業訓練措施,以達維護農民權益之政策目標。

三、結語

  面對加入WTO農產品市場競爭之挑戰,未來農業保護程度及方式雖將有所調整,但政府對農民的照顧與福利的維護將會相對增加,每年農業建設經費均呈相當幅度的成長。本會在88下半年及89年度之預算經費為1,125餘億元,將謹慎地透過政策之擬訂、計畫之執行,讓農民能深切感受到政府發展農業、建設農村、造福農民的決心。

  當前世界經貿體制已逐步邁向自由化,我國農業必須因應時勢潮流,化危機為轉機,加強資源整合,發揮潛在優勢,將追求降低生產成本之「經營競爭力」,提昇為以創造產品差異性之「策略競爭力」,並加速調整農業之角色,均衡發揮農業在生產、生活及生態面的功能,讓本土農業更切合民眾的生活需要,提供健康、安全、便利、鮮美之飲食素材,清淨祥和之生活環境,以及自然舒適之休閒場所,讓農業成為提昇全民生活品質重要一環,蛻變為21世紀明星產業。

以上報告,敬請賜予指教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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