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跨越千禧年的農民生活與福利

國立台灣大學農業推廣學系教授 蔡宏進

一、下世紀農民生活的喜與憂

  自本世紀末以後台灣農民隨著世界與本地社會的巨變,在生活上也經歷很大的改變。世界社會的重大變化主要有科技化、工業化、都市化、組織化、民主化與全球化等。本地社會在這些方面也同步變化。此外再加上本地所特有的兩岸關係的詭異變化更是其他國家所沒有的。這些重大的社會變遷影響所至深及農業、農村與農民,對於農民生活的衝擊很大。農民的生活面大體可分為物質的與精神的,也相當接近於經濟的與非經濟的。在未來新世紀開始之初,台灣農民的生活,包括物質的與精神的,也包括經濟的與非經濟的,都將大致依循本世紀末期的變化趨勢再往前滾進。從農民的感受來說,在以往及未來的短期間生活內境遇都有可喜的一面,也有足以憂慮的一面。

  過去台灣農民確也分享了社會進步的許多喜悅,這些喜悅包括生活上有更豐富的物質享受,有更進步的機械可以替代勞力,有免於戰爭及政治壓迫的安全與自由,有較好能力閱歷外界的風光與事務,也有較多機會參與了解及談論國家大事,於是確有不少老農都能由衷讚嘆,到了人生後期才過著較像樣的生活。

  然而到了本世紀末台灣農民心中也充滿了憂慮,深感農業經營方式逐漸走樣,難為程度也越來越高,對於農地不知應作何種利用,未來的前途也很難再寄望在農業經營上,在剩餘的人生路途上,也不可預知能否善其後。

二、多方面的農民生活困境

  前述農民心中的憂慮,反應了其生活上的若干困境。仔細分析農民生活上的困境,種類很多,但可將之綜合歸納成三大方面加以探討與說明:

(一)農業的難為導致經濟生活的困境

  本世紀以來台灣農業的難為,呈現在農業收入與利益相對偏低偏少上,民國86年底時農家每人所得僅為非農家每人所得的71.45%(農林廳,1999年,373頁)。這種困境的造成原因相當複雜,就社會變遷的原因方面看,高度的工業化搶用了許多農業勞力,致使部分農家失去家庭勞動力而難作農業經營,同時也導致農業經營成本普遍因勞動成本的提高及一般生活成本的提高而提高,農業利潤因此變為微薄,甚至成為負數。工業化也傷害了部分農地資源,使其生產能力下降。全球化輸入了許多種類及數量的外國農產品,減弱了本國農產品在國內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技術進步在工業上及服務業上創造相對較高的利潤,致使農業利潤難於與之競爭。總之,農業的難為,使務農為生的農民在原已偏低的經濟收益上更形偏低,其經濟生活程度也更為相對低落,因此許多需要花錢來達成的生活改善都無法達成。

(二)鄉居的特性造成社會經濟生活的困難

  大多數的農民都居住在鄉間,這種鄉居的特性,也造成農民在社會經濟生活上有不易解脫的困境。鄉村分布遼闊,很難抵擋自然災害,人口分布較為稀疏,建設成本相對較高,致使許多生活設施與服務因陋就簡,無法與人口密集的都市人一般可享有較豐富與完備的公共設施與服務。一般鄉居的農民所能享用的設施與服務都較不充足,也較不便利。例如鄉村的醫院相對簡陋,學校、銀行、郵政、交通、救助、市場等設施與服務也都較為缺乏,較不方便,農民難免感到遺憾。

(三)人口的特性也使其對生活改善都較無能為力

  與非農民人口比較,農民人口具有許多不利的特性,除前面所述經濟收入偏低及居住地點偏在鄉村兩點之外,其他較重要的還有年齡偏高,以及教育程度較低等。此兩點人口性質上的特殊之處,都致使其遭遇到的生活困境比其他人有過之而無不及,對生活改善也較無能為力。民國86年底時台灣全人口中滿65歲以上者占8.0%(CEPD,1999,P26),而農業就業人口中滿60歲以上者則高占17.5%(農委會,民國86年,19頁)。老年人口體力相對較差,健康條件相對不良,應對及改善生活的能力也相對較低,其可能遭遇的生活困境乃也較大。農民的人口性質中另一不利的方面是其教育程度也相對較低,民國87年底時全台灣就業人口中受大專以上教育者占24.9%(CEPD,1999,P32),而農場經營主中受大專以上教育者則僅占2.6%(農林廳,民國八十八年版,305頁)。教育程度偏低的農業人口,生活能力通常也較低,其可能遭遇的生活困境乃也可能較大。

  由上述三大方面可清楚看出農民生活的困境,這些困境多半都不是農民能容易以自我能力加以改善的。雖然農民可由投入心力對農業生產作些改善,但其存在難為的大社會及國際環境卻不是農民所能為力改變的。農民鄉居的特性也不是可以容易改變的,因為他們經營的農場普遍分布在鄉村地區,除非他們能遠離農業生產變為從事非農業的商人與服務業者,但這種角色的改變並不容易,就是能變,則變更之後,他們也就不再是農民了。再說農民要改變年齡及教育程度等人口性質也是困難重重,雖然目前不斷有青年人力及受較高等教育者加入農業生產的行列成為青年農民,但畢竟為數甚少。總之,造成農民生活困境的原因多半不是出自農民內心意願的,故要解除其生活的困境也難以農民本身的力量所能克服或達成,也因此就不能不多寄望由外界的力量來幫助,尤其是經由政府及民間來提供農民福利。

三. 農民福利的主觀與客觀需要

  農民在生活上遭遇了困境,其主觀上及客觀上乃都有福利需要。就這兩方面的需要的性質加以分析說明之。

(一)主觀的需要

  農民在經濟及社會生活上遭遇困難與問題時,內心必然有哀怨與遺憾,乃很需要能從外界獲得福利來彌補。其所需求的福利雖不能隨心所慾,但卻也是多方面的。以往在較長期間內國家與政府曾有計劃保證農產價格穩定農民收入,也曾有計劃改進農民生活環境,到了晚近還曾提供老農年金、健康保險及休耕補貼等福利。這些福利措施多半也都是先經由農民表現需求而後獲得者。

  當前世界貿易自由化,外國農產品大量入侵,再加上國內工商業化繼續進行,農民在農業經營上所遭遇的困難程度乃有增無減,需要政府及外界提供福利的必要性也有增無減。目前農民迫切需求的福利,除了維持原有的福利項目外,還希望政府能更放寬農地的自由買賣與使用。農民對於福利需求的目標,一般都定在能過得像非農民一般程度的生活水準。

(二)客觀的需求

  農民生活水準相對低落,在客觀上也有必要給予提昇,改善與提昇較低程度的農民生活水準是公平、正義與合理的事,應由負責任的政府及社會所該響應與支持。世界各國的政府普遍都能為其經濟弱者的國民提供福利,我國的弱勢農民族照理也應能獲得政府的關切,並提供福利贊助。目前當政府在考慮經由保護農地來維護環境條件時,更應能對農民提供各種福利,以為彌補,否則對農民會失之不公。

四. 政府對農民福利應做檢討與改進

  農民的福利需要最必要由政府來提供,因為政府統籌國家的資源,握有可支用的福利資金,由政府提出農民福利政策,正式透過編列預算來實行,才最能有效落實農民福利措施。為使農民福利措施能有良好的成效,目前農政部門需要對農民福利事業詳加檢討,包括檢討支出費用是否足夠並恰當,計劃實施的成果是否良好,是否應再彌補新措施。對於這些問題,也很需要關心農民的學者、專家及民代共同加入研究與檢討。

五. 民間應有響應與配合措施

  農民福利是政府責無旁貸的事業,但民間的社會福利機構也應對之有所響應與配合。在民間的社會福利機構中,其資金主要來自農村與農民者,尤應以投入農民福利為主要回報對象。這種民間福利機構以位於鄉村的寺廟基金組織最具代表性。

  此外若干規模較為龐大並享有盛名的都會型宗教組織團體也有必要多以農民福利為服務對象。這些較大型的宗教福利組織,其資金頗多來自工商企業界者,過去其工作對象並不很在乎居住在鄉村的農民,其作法頗多捨近求遠,如至隔海賑災,或遠至他國建廟。這種超越國界的服務方法雖也有其可取之處,但若不能同時也注意對國內弱勢農民的福利多加支持,則似乎並不近情理,實也值得其檢討。

  過去國內工商界直接提供農民福利所需資金者不多見,但很慶幸最近對地震災區農民等的救助出資不少。隨著國內經濟發展,累積大筆財富的工商企業家漸多,政府在政策及制度上若能多鼓勵私人捐贈社會福利基金,則未來由工商企業界協助推動農民福利事業的前景就可指日以待。台灣的農民曾為工商業界犧牲奉獻,忍辱負重,今後多寄望工商業界能多回饋支持與響應農民福利事業,實也為合理的預期。

參考文獻:

台灣省政府農林廳,1999年,民國88年版,台灣農業年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民國86年,農業統計要覽。

Council for Economic Planning and Development (CEPD), 1999,Taiwan Statistical Data Book 1999。

本網站刊載之「農政與農情」其所有內容,包含文字、圖像等皆可轉載使用,惟須註明出處。
  • 回上一頁
  • 94-03-01:12,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