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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沿近海責任制漁業 加強保育海洋資源

漁業署 洪國堯

一 . 前言

  「漁業」係指採捕或養殖水產動植物業及其附屬加工、運銷業,「資源」則是人類為了從事各項生產活動,而能加以利用的各種物質,因此「漁業資源」意味著現在正被漁業行為所利用,或將來可能被利用的漁業生物群集而言。隨著全球陸地可耕地不斷遭到侵蝕減少,導致陸地糧食亦逐漸短缺,來自海洋的漁業資源除已成為全球人類重要之食物來源外,亦為各海洋國家重要經濟、貿易及海洋休閒娛樂之重要資產。由於全球人口不斷增加,漁業資源佔人類糧食、經濟及貿易之比例亦逐漸提高。

  台灣位居亞熱帶,地處太平洋西側,四面環海,具有廣闊的沿近海水域,海域棲地複雜且多樣,包括大陸棚、沙泥灘地、河口、岩礁、珊瑚礁、海草床、紅樹林、沙洲潟湖、深海大洋及熱泉等。此外,有大陸沿岸水、黑潮、黑潮支流及台灣海峽暖水流經周邊海域,不同流系帶來不同魚類,使台灣附近海域之魚種具多樣性,也具備了得天獨厚的漁業生產環境。

  我國 沿近海漁業經營之種類包含刺網、拖網、延繩釣、一支釣、曳繩釣、籠具、巾著網 、焚寄網、扒網、鯖鰺圍網、魩鱙漁業、飛魚卵漁業、珊瑚漁業、定置網漁業及魚苗捕撈等,捕撈魚種種類繁多。由於以往作業漁船船數多,在民國 70 年時,產量曾達到高峰約 40 萬公噸,但之後在作業漁場有限、 海域生態環境遭受破壞及部分漁業資源過度利用等因素之影響下 ,產量已不如以往,近幾年來,年產量大致維持在 20 至 25 萬公噸之間。然而漁業資源減少情形並非只存在於我國,而是全球共同面臨的問題,由於漁撈技術精進、船舶大型化及漁船續航力增加之因素,近幾十年全球漁場已擴張到無一倖免之處,聯合國糧農組織( FAO )指出,全球 25 ﹪之漁業資源已過度捕撈,顯示對於漁業資源之管理及履行責任漁業,已是世界各國迫切及重要之工作。

. 我國沿近海漁業發展沿革、現況及面臨問題

  我國沿近海漁業在民國 34 年台灣光復之初,由於戰爭影響,漁產量大為降低,年總漁產量僅 1 萬 6 千餘噸,當時政策首重恢復沿近海漁業。民國 40 年,政府鼓勵民間造船,沿近海漁業逐漸恢復,產量年年增加。民國 42 年至 49 年實施第一、二期經建計畫,將資金投入沿近海之小型漁業,民國 42 年實施「漁船放領」,台灣漁業突飛猛進。民國 56 年為保護底層魚類資源,開始實施未滿 300 噸拖網漁船汰建制度,民國 60 年代,政府推行「漁船動力化、設備機械化、作業科學化、經營企業化」政策,再次突破漁業發展之瓶頸。民國 70 年沿近海漁業產量達到高峰,嗣後因作業海域與資源量受限遇到成長瓶頸,呈衰退現象。

  民國 78 年起,為管控漁船投入量,全面實施漁船限建及汰建制度。民國 80 年政府提出漁船零成長政策,以改善產業結構邁向精緻漁業為施政重點,且為加速縮減漁船規模,增加漁業資源休養生息空間,於民國 80 至 84 年辦理第一階段漁船收購,並於 92 年開始實施獎勵休魚。政府除強化 海洋漁業捕撈管理外, 在漁業資源培 育部分,亦加強投設人工魚礁及魚苗放流。

  綜合近幾年來沿近海漁業面臨的問題,包括漁業資源過度 利用、海域生態環境遭到污染、重要棲地生態環境被破壞、違法從事漁撈作業、本國漁業勞動力短缺及 鄰近國家重疊海域作業糾紛等。由於整體漁業大環境的改變,政府乃逐步推動責任制漁業,落實漁業資源管理,以永續利用漁業資源。

. 責任漁業制度

  漁業資源倘過度利用,將造成漁獲體長小型化、海洋食物網之減損,最後更會導致漁業資源崩潰以及物種滅絕。因此必須以一種負責的態度來從事漁業,亦即在維護漁業永續利用之前提下從事漁業,此即為責任漁業。

  聯合國糧農組織 ( FAO ) 在 1995 年通過責任漁業行為規範,對於如何落實責任漁業,亦作了基礎性的規定。執行責任制漁業之方法包括( 1 )保護漁業資源棲息地,設立漁業資源保護區。( 2 )促進漁業資源品質、多樣化及可獲性之維持及糧食安全。( 3 )漁產品的產銷履歷流程等相關資訊詳予記錄並公開標示。( 4 )防止過漁及過度捕撈。( 5 )盡量取得最佳之科學證據、進行漁業科學和技術之相關研究與資料蒐集。( 6 )採舉廣泛的預警處理方式,如透過水產資源相關研究,訂定最大持續生產量等。( 7 )發展及採用選擇性和環境上安全之漁具漁法。( 8 )保護並增育水產資源。( 9 )提供正確漁撈相關數據。( 10 )促進責任制漁業之共識。透過實施責任制漁業,從政府、漁民團體、漁民及民眾,在自主管理、重視及維護海洋生態及生物多樣性下,將能確保有效管理及永續漁業發展。

  此外, 漁業之監控、管制及調查( Monitor 、 Control and Surveillance, MCS )為落實漁業資源養護與管理所作之管理措施,包括漁船執照管理、規定填寫漁獲報表、漁獲卸岸調查、觀察員隨船、船位監控及漁船登臨檢查等。為推動漁業 MCS ,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亦自 1981 年即舉辦 MCS 專家諮商會議,逐步推動各國訂定 MCS 政策並且執行,以避免過度利用漁業資源,近年來已成為世界各國漁業管理之必要作為。 我國身為一個負責任的國家,推動沿近海責任制漁業及進行 監控、管制及調查工作 ,落實漁業資源管理,已為重要施政課題。

四 . 責任制漁業在台灣的實踐

  目前責任制漁業在台灣的實踐成果包括海洋漁業捕撈管理、漁獲資料蒐集、觀察員制度、漁船船位監控、加強違規取締、設立漁業資源保育區、增裕水產資源(種苗放流及投放人工魚礁)、降低漁獲努力量(漁船限建、漁船收購及獎勵休魚等)及漁業科學研究等。

  漁業資源為再生性之資源,各項生物存在掠食與被掠食者互動之食物鏈關係,一旦超限利用,將影響隔年的加入量,甚至危及生態系的平衡。沿近海漁民依其對象魚種採取不同作業漁法作業,各漁法亦互有競合,為兼顧漁業資源永續利用與漁民作業權益,在海洋漁業捕撈管理部分,漁業署已針對卵、稚魚或是成熟期長、繁殖率低之生物為採捕對象、以及混獲率高及影響生態之漁業,包括飛魚卵、魩鱙、鯨鯊、拖網及珊瑚等,列為優先管理種類,其管理措施,包括實施禁漁區、禁漁期、總漁獲量管制、規定漁船作業應填報漁撈日誌、裝設船位回報器、指派觀察員隨船觀測、港口查核及海上登臨檢查等。

  以管制較嚴格的珊瑚漁業來說,該項漁業除僅限於台灣距岸 12 浬以外之 5 處海域作業外,亦管制單船年漁獲量為 200 公斤 ,單船年作業天數 220 天、強制漁船裝設船位回報器及繳交漁撈日誌;而飛魚卵漁業則以每年檢討總漁獲量限額( 99 年度 為 300 噸)及漁期( 許可採捕期間 2 至 3 個月 )來管制,並規定繳交漁撈日誌,及於進港卸貨後繳交核銷紀錄表,總漁獲配額用罄後或漁期結束後即禁止作業;魩鱙漁業每年進行總漁獲量管制( 99 年度為 2,874 噸),將漁獲配額分配由各縣市政府進行管理,規定至少要在距岸 500 公尺 以外才可作業 ,並訂定 3 個月之禁漁期,亦須繳交漁撈日誌;在拖網 漁業部分,已規定 3 浬內完全禁止拖網作業, 3-12 浬海域僅限 50 噸以下漁船作業;另在刺網漁業方面,由 縣市政府分別訂定禁漁區或禁漁期或限制多層刺網使用等規範 ;針對燈火漁業,亦由 各縣市政府對各類燈火漁業(扒網、焚寄網、棒受網等)進入各縣市沿岸海域距離分別訂定 3 浬以上禁漁區或漁具限制等 ;至於 鯊魚漁業管理部分,已規定我國經濟海域捕獲之鯊魚,其鯊魚鰭與鯊魚身應由該作業漁船同時同批進港卸貨,卸運之鯊魚鰭與鯊魚身重量比例應不大於百分之五,並 自 97 年起全面禁捕鯨鯊。

  在保護沿岸海域生 態環境,維護生物多樣性及其棲地部分,自民國 67 年起,針對重要之生態區位或物種,劃定為漁業資源保育區。迄今計設置 26 處漁業資源保育區,保育水域面積達 5,300 公頃 ,主要保育之水產動植物有:九孔、龍蝦、文蛤、西施貝、國姓橈貝、海膽、紫菜、石花菜、鐘螺等。此外,為增裕水產資源,藉由人工繁養殖技術,孵化培育健康優質的魚貝介種苗,並大量實施放流,有效增裕漁業資源,近年來每年放流約 1,000 萬尾,放流種類以四絲馬鮁、青嘴龍占、鯛類、笛鯛類、石斑類等種類為主。另持續投放人工魚礁改善漁場環境、培育漁業資源,迄今已計設置 88 處人工魚礁區,總面積約為 237 平方公里,主要礁型有水泥礁、電桿礁、鋼鐵礁、船礁、軍艦礁。此外,為降低漁獲努力量,持續辦理漁船收購及獎勵休漁(漁船筏符合每年出海 90 天以上、在港 90 天以上者,可領休漁獎勵金)。

  另為進行沿近海漁業之監控、管制及調查( MCS )工作,自 99 年起已分派沿近海觀察員及港口查報員,於各重要漁港查報清點飛魚卵、魩鱙、珊瑚及燈火等沿近海特定漁業漁船漁獲及查核漁撈日誌等工作,並派遣觀察員隨船觀察 及採樣,及 機動於海上進行登臨檢查,除遏止違法漁業行為外,亦 有效掌握漁業資源狀況,作為漁獲統計、科學研究及漁業管理之參考。

五 . 結語與展望

  維護海洋生物多樣性,維持生態系的平衡,一直是政府努力的目標。任何漁業資源過度地開發及利用將導致其族群生存危機,只有持續推動沿近海責任制漁業,採預警式的管理方式,才能確保資源的永續利用。為此,漁業署持續委請相關學者研究漁業資源狀況,對於經評估須管理之漁業資源,均將訂定管制規範。而為落實管理政策,使漁業資源生生不息,亦請縣市政府及相關區漁會致力配合宣導,使漁民遵守相關管理規定,共同維護漁業資源。在執法部分,漁業署已與海巡署建立專案合作計畫,培訓海巡人員並加強海上執法工作,以取締非法漁撈作業。我國 身為一個負責任的漁業國家, 相信在各漁政單位、漁業團體及漁民的共同努力下,能達到漁業資源永續經營利用的目標。

圖1 深海寶石珊瑚成長率低,一經採捕或破壞,生態回復期間長,限制珊瑚漁船單船年漁獲量200公斤

 

圖 1 深海寶石珊瑚成長率低,一經採捕或破壞,生態回復期間長,限制珊瑚漁船單船年漁獲量 200 公斤

圖2 飛魚資源減少或消失了,將使得海洋食物鏈出現斷層

圖 2 飛魚資源減少或消失了,將使得海洋食物鏈出現斷層

圖 3 魩鱙為食物階層底層生物,大量捕捉會造成餌料生物缺乏

圖 3 魩鱙為食物階層底層生物,大量捕捉會造成餌料生物缺乏

圖4 97年度起全面禁止捕撈、販賣、持有及進出口鯨鯊

圖 4 97 年度起全面禁止捕撈、販賣、持有及進出口鯨鯊

圖5漁業資源保護區為海洋保護區之一種,劃設漁業資源保護區有助於維護生物多樣性及棲地

圖 5 漁業資源保護區為海洋保護區之一種,劃設漁業資源保護區有助於維護生物多樣性及棲地

圖6 放流魚苗增育漁業資源

圖 6 放流魚苗增育漁業資源

圖7 投設人工魚礁改善漁場環境

圖 7 投設人工魚礁改善漁場環境

圖8 漁業巡護船機動於海上進行登臨檢查,遏止違法漁業行為 

圖 8 漁業巡護船機動於海上進行登臨檢查,遏止違法漁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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