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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業務報告-本文為陳主任委員在立法院第7屆第7會期業務報告

主任委員 陳武雄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 天 武雄 奉邀向 大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業務報告,深感榮幸,並特別感謝各位委員長期以來對農業發展的支持與期許,敬請各位委員繼續給予農業施政指教與鞭策。

壹 . 前言

  農業是民生基礎的產業,也是人類幸福根源的產業。農業不僅創造經濟價值,同時也在糧食安全、生態環境、文化景觀、社會安定,以及國土保安等方面,顯現其無可取代之多功能價值。

  本會秉持「健康、效率、永續經營」之施政方針,落實推動精緻農業健康卓越方案,將傳統農業由生產朝向綠色生態產業與服務業發展,為因應氣候變遷研擬農業調適策略,並推動農村再生,促進農村社區自主發展,亦藉兩岸和平發展創造有利環境,開拓農漁業新商機。

  面對經貿加速自由化、氣候變遷、水土資源劣化及糧食安全等對台灣農業長期發展具關鍵性影響的重要課題,政府必須積極因應,本會於今( 100 )年 1 月召開全國農業與農地研討會,冀以集思廣益、匯聚共識,策訂農業發展方向,擘劃中長期農業政策。

  以下,謹就 99 年本會農業施政成果,以及未來農業政策方向提出報告,敬請 指教。

貳 . 推動「健康、效率、永續經營」的全民農業

  本會基於全民農業之施政理念,推動健康、卓越、樂活及永續四大施政主軸,以深化農產品之安全驗證,研發領先國際之科技技術,開發農業深度旅遊與農業精品,以及強化綠色造林、治山防災等環境資源之永續發展。農業重要施政成果簡述如下:

一 . 推動健康農業,保障民眾飲食安全

(一)落實推動農產品安全無縫管理

  為有效確保農產品衛生安全,已規劃農產品安全無縫管理制度,加強農產品用藥監測與管理,並務實推動群組化農藥延伸使用。

  1. 農產品農藥殘留監測管制:整合生化檢驗法與化學檢驗法,於田間生產階段、運銷流通及零售等各流通點,加強農藥殘留監測。 99 年以化學法抽驗田間及集貨場蔬果 10,741 件,合格率 92.3% ;稻米 804 件,合格率 96.6% ,以及茶 3,000 件,合格率 92.1% ;以生化法檢驗果菜批發市場蔬果 60 萬 1,456 件,合格率 98.4% 。辦理田間及市售有機農產品品質檢驗 1,853 件,合格率 99.4% ;標示檢查 3,192 件,合格率 96.6% 。

  2. 水產品藥物殘留及重金屬檢測:辦理養殖水產品上市前藥物殘留及重金屬檢測 1,501 件,合格率 98.1% ;輔導魚市場辦理水產品藥物殘留快速篩檢及簡易衛生檢查 2,082 件,合格率 98.9% 。

  3. 畜禽用藥檢測:針對畜牧場畜禽用藥抽驗 39,487 件,合格率 99.7% 。對於不合格案件已依法查處、管制產品流通,並辦理追蹤教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4. 推動農藥延伸使用:自 99 年起積極辦理群組化農藥延伸使用。已完成作物群組化農藥延伸使用範圍 1,073 項,解決 110 項作物及 65 項病蟲害缺乏藥劑問題,增修訂農產品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 426 項,有效兼顧植物之保護需求及農產品之衛生安全。

(二)推廣吉園圃、有機、 CAS 及產銷履歷農產品

  1. 推廣吉園圃安全蔬果:迄 99 年底已輔導 1,765 個產銷班通過吉園圃審查,生產面積 21,817 公頃,年產值達 96 億元。訂定 31 種吉園圃蔬菜品質規格與包裝標準,輔導採用子母包裝供應台北農產運銷公司、三重及台中果菜市場拍賣;另於都會區 196 家連鎖超市設置吉園圃安全蔬果專櫃,方便消費者選購。

  2. 有機農產品驗證輔導:於台南縣柳營鄉太康、高雄縣杉林鄉永齡等 10 處建立有機農業專區,計 534 公頃。迄 99 年底認證通過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 13 家,通過有機農產品驗證農戶 1,778 戶、生產面積 4,034 公頃,年產值 24 億元。較 97 年 2,356 公頃新增 1,678 公頃,新增面積相當過去 13 年推廣有機農業總和之 7 成。

  3. 推動 CAS 台灣優良農產品制度:辦理優良肉品等 15 大類產品驗證,總計 330 家廠商、 6,388 項產品通過 CAS 驗證,年產值達 450 億元。 99 年 8 月經中國大陸核定公告 CAS 標章,並於 100 年 1 月獲證,將於中國大陸廣為宣導,提升台灣優質農產品形象與產業效益。

  4. 推廣產銷履歷農產品:以外銷國家有要求、通路有保障及有食品安全風險疑慮者 3 原則落實推動。迄 99 年底,經認證通過之驗證機構有 13 家,驗證效期內之農產品經營業者家數為 1,331 家,供應 141 種農、漁、畜產品,年產值 39 億元。

(三)落實農業用藥及資材安全管理

  加強市售農藥品質監測工作,計檢查農藥販賣業者 1,000 餘家次,抽檢市售成品農藥 1,050 件,其中 48 件屬劣農藥、 3 件屬偽農藥,已責成各縣市政府依法查處。另會同各縣市政府及檢警調等單位查獲非法製造及販賣偽(禁)農藥案件計 9 件、 71.1 公噸。

  實施「觀賞魚非處方藥品得於動物用藥品製造廠四級區製造」及「觀賞魚藥品檢驗登記簡化措施」,並參考水族業者意見修正「獸醫師(佐)處方藥品販賣及使用管理辦法」及「動物用藥品販賣業管理辦法」,並自 99 年 11 月 29 日 起於全國各地辦理 8 場水族業者藥品專門管理人員訓練,計 802 人次參與,輔導合法經營。

  輔導農民有效使用肥料, 99 年辦理合理化施肥宣導講習 330 場次,參與農民 27,211 人,土壤肥力及植體分析檢測服務 34,325 件,累計建立 404 處合理化施肥示範農場,提高肥料利用效率,節省施肥成本;擴大有機質肥料推廣面積計 21,395 公頃 ,推廣農田冬季休閒期種植油菜等綠肥計 51,154 公頃 。

  在畜禽場減廢與資源再利用方面,輔導畜牧場辦理廢水、臭味、廢棄物減量及節能減碳工作 1,332 場次。

(四)健全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

  落實口蹄疫防疫工作,除澎湖縣持續停止施打疫苗外,積極推動口蹄疫疫苗注射措施及血清學監測,以提升免疫覆蓋率,建構全面停打疫苗基礎, 99 年疫苗注射率已逾 90% ,主動監測迄今發現 4 例零星疫情,採取相關防疫措施,疫情已獲得控制並未擴散。

  自 99 年 4 月發生羊痘病例後,除採移動管制與淘汰處理等防疫措施外,並進行疫苗採購及自行研發,於 6 月通知各縣市政府依其羊痘狀況,訂定推動其轄區羊痘疫苗免疫計畫,迄 100 年 1 月底疫苗注射率達 99% ,確保乳羊、肉羊產業免於疫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建立入侵種生物管理機制,執行狂犬病、牛海綿狀腦病、檢疫果實蠅、線蟲及李痘病毒等海外重大動植物疫病害蟲偵測工作,維持我國為有害生物之非疫區。於國內機場及港口配置 41 組檢疫犬組,執行入境旅客隨身行李與貨物偵測, 99 年至 100 年 1 月底,查獲農畜產品逾 58,000 件、 58.3 公噸。針對威脅生態系、棲地或物種的主要入侵種生物建立管理計畫, 99 年計完成 27,000 公頃 外來植物調查;防除小花蔓澤蘭 2,194 公頃 ,清除銀膠菊 1,250 公頃 。

  積極拓展外銷市場,突破檢疫障礙,澳大利亞於 99 年 9 月同意放寬我國蝴蝶蘭攜帶介質輸入之檢疫條件,並輔導蘭花生產業者符合美、加、韓之附帶栽培介質規定者計 169 家,附帶介質蝴蝶蘭之輸出量計 1,600 萬株。 99 年經檢疫殺蟲處理後輸往美、日、韓之鮮果實計 2,920 公噸,較 98 年大幅增加約 332 公噸。

  另依 98 年 12 月簽署「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建立雙方相互查詢、通報及聯繫機制, 99 年至 100 年 1 月底計 196 件, 99 年 9 月 27 至 28 日於福州召開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第 2 次工作會商,農民關心之鮮梨、調製豬肉、加工畜禽產品及蛋製品等將可輸銷至中國大陸。

二 . 打造卓越農業,領先科技布局全球

(一)發展農業生技、蘭花、石斑魚、觀賞魚、種苗及種畜禽產業

  執行跨部會之農業生物技術產業化發展方案, 99 年推動創新生技研究及產學合作等 180 項計畫,本會畜產試驗所、水產試驗所及農業試驗所之創新育成中心,迄 99 年底累計進駐廠商 23 家。

  為向我國民眾及國際人士宣傳農業科技成果,本會於 99 年 12 月 25 日 至 100 年 1 月 30 日,在 2010 台北國際花卉博覽會之爭艷館舉辦「農業科技大展」,計 85 萬 8,881 人參觀,平均每日入館為 2 萬 2,984 人,入館總人數占該期間花博總入園人數 129 萬 3,839 人的 66% 。透過展覽讓民眾瞭解我國農業已藉由結合現代科技,將傳統農業轉型為具國際競爭力精緻農業。

  在國際金融海嘯影響下, 98 年全球花卉產值下滑 5% ,但台灣蘭花類及蝴蝶蘭外銷產業逆勢成長。 99 年蝴蝶蘭外銷值達 8,255 萬美元,較 98 年 6,268 萬美元成長 32% 。辦理 2010 台灣國際蘭展,到訪的國外買家為 32 國,參觀人數達 32 萬人次,創造產值 55 億元。 99 年 5 月蝴蝶蘭在英國 Chelsea 花展中受到英國女王之喜愛,勇奪銀牌獎,累積豐富外銷能量。推動 2010 台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展期為 99 年 11 月 6 日 至 100 年 4 月 25 日,有 30 國 59 城市參展,可展現我國園藝實力及農業創新科技成果,增加國際能見度。展場所使用花卉植栽約 3,000 萬株, 90% 以上由國內生產,可直接照顧國內花農,帶動花卉產業發展。

  創造石斑魚產業新商機,透過專案允許漁船運搬養殖活魚外銷, 99 年石斑魚活魚外銷量 7,846 公噸,出口值新台幣 24 億元,較 98 年新台幣 14 億元成長 71% 。 99 年 3 月 19 日本會與交通部會銜訂定「台灣地區漁船航行至大陸地區許可及管理辦法」, 99 年計有 15 艘台灣活魚運搬船可直接航行至中國大陸福州、廈門等 11 處港口,兩岸和平發展創造有利環境,讓漁民的經營產生新商機。

  發展觀賞魚產業, 99 年 8 月「荷蘭錦鯉展」、 9 月德國「 2010 杜伊斯堡國際七彩神仙魚大賽」,分別勇奪 4 項冠軍、 8 項亞軍及 3 項冠軍、 6 項亞軍、 5 項季軍,共 26 個獎項,成果豐碩,成功建立我國觀賞魚優良國際形象。另於 99 年 10 月舉辦「台灣觀賞魚博覽會」,吸引 13 萬人次參觀。

  歐盟植物品種保護局( CPVO )於 99 年 11 月 8 日通知,歐盟已就台灣檢定通過之蝴蝶蘭至歐盟申請品種權之檢定流程草案完成審核,檢定費用由 1,200 歐元降為 750 歐元。

  99 年 11 月 9 日 至 13 日舉辦「 2010 亞太種子年會」,計有亞太地區 44 國約 1 千人參與。透過品種示範圃展示與業者參訪,增加我國優質種苗知名度,估計為種苗業創造約 15 億元商機。

  種畜禽產業藉由種豬場內檢定業務之推動,有效提升種豬群檢定率,目前已有 6 家種豬場投入辦理種豬場場內檢定,國內種豬群檢定率由原 1.5% ,提升至 4% ,有效提升種豬育種效率。 99 年種畜禽產值達 14.4 億元。

(二)育成農業新品種及開發新技術

  99 年育成大豆、落花生、洋桔梗、薑花及茄子等新品種,取得植物品種權 23 件。取得綠竹筍採收保鮮裝置、水稻種子溫湯消毒機等專利 33 件;辦理技轉案 129 件,技轉金收入 6,319 萬元。輔導業界提升技術研發能量及經營管理能力,推動建立水產種苗及觀賞魚農企業體系,完成訪視診斷 255 案,輔導科技農企業 52 案。

  推動農業科專計畫,整合農業產官學研各界之研發能量。 99 年共核定 18 件學界科專計畫投入研發,包括協助解決農業技術、牧業、防檢疫、漁業領域等產業發展瓶頸;另輔導業者 38 家,共核定 27 件業界科專計畫,帶動業者經費投入 1.1 億元。

(三)持續建設產業創新園區

  迄 99 年底完成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基礎工程 233 公頃 ,獲准進駐廠商 58 家,投資金額 35.6 億元,已有 43 家廠商進駐營運,以園區為核心逐漸形成產業聚落。台南縣「台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完成第 1 至 3 期園區 115 公頃 大地工程、營運服務中心等建設,核准 52 家廠商進駐,投資金額約 24 億元,已有 33 家廠商進駐營運。兩園區均納入台灣全球招商計畫,以建構農業生技產業聚落及蘭花全球價值鏈。

(四)擴大經營規模,提升經營效率

  1. 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政策: 99 年出租農地之小地主共 8,121 人,大佃農共 703 人,承租農地總面積 4,056 公頃,平均年齡 42 歲,較國內農民平均年齡約 63 歲,年輕化效果顯著;另大佃農平均經營規模 8 公頃(連同自營),較平均農戶農地面積 1.1 公頃高出約 7 倍,已達初步擴大經營規模之目標。

  2. 建置稻米等生產專區:輔導建置稻米專區 39 處,全年契作面積約 1.4 萬公頃,平均每期作每公頃農民收益增加約 1.4 萬元;設置花卉生產專區 20 處 386 公頃;輔導設置外銷供果園 4,215 公頃, 99 年外銷量 3 萬 6,548 公噸,較 98 年同期增加 22% 。

  3. 輔導優質農產品契作產銷:推動落花生、紅豆、甘藷、芝麻、黑豆等雜糧作物農工契作示範 848 公頃,雜糧生產專區示範 6 處 157 公頃;輔導辦理冷凍毛豆農友與農民團體或農企業合作契約生產 5,682 公頃。

  4. 促進茶葉廠農合作:茶葉廠農合作 1,660 公頃 及優質茶生產專區 93 公頃,藉由產、製、銷合作經營,創造品牌特色,建構具內外銷競爭力之產銷體系,提升經營效益。

  5. 推動責任制漁業:為降低漁撈壓力,持續辦理漁船收購計畫, 99 年核定收購 146 艘漁船(筏);另為維護海洋生物多樣性,增育漁業資源,建構優質海洋棲地環境, 99 年放流各類種苗 1,000 萬尾以上,並投放 70 座大型鋼鐵人工魚礁及製作 26 艘大型船礁。為提供養殖業者優質海水,提升養殖漁業之產能與品質, 99 年已完成海水統籌供應系統管線 5,700 公尺,及高雄市永安區 LNG ( Liquefied natural gas )冷卻水共同給水系統第 5 期工程發包作業。

  6. 提升畜牧飼養效能:本會持續輔導畜牧場採用異地、分齡及批次之新式生產系統, 99 年毛豬產業試辦 24 場,提升平均育成率達 10% 以上,有效提升飼養效率。

(五)開創農業行動化雙向加值服務

  整合各項農業電子化資源,包括農產品批發市場交易行情、植物疫情警報、農業農情報告、農業專業教育訓練等 30 多項。藉由「農業行動化平台」將相關訊息即時以簡訊、傳真、電子郵件及語音電話等方式傳播給農友。迄 99 年底網站會員數逾 2 萬人,訊息發布次數超過 53 萬 5,018 次。

(六)推動國際農業合作

  我國與美、加、荷、以、澳、越、泰、菲等國家簽署農業合作協定或備忘錄,以期建立台灣在熱帶及亞熱帶農業產業鏈的樞紐地位。為避免自越南進口產品混充大陸相關產品(大蒜、乾金針及茶葉)影響雙方貿易,本會於 99 年第 6 屆台越農漁業合作會議向越南政府提出關切。另派遣農、漁、牧相關領域專家赴帛琉、貝里斯、瓜地馬拉等國,協助其農業產業發展評估或提供技術協助等。

  本會亦積極參與世界貿易組織( WTO )農業談判與相關議題之諮商,參與亞太經合會( APEC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OECD )等各項活動與會議。 99 年 8 月我國主辦第 5 屆國際漁業人論壇( IFF5 ),來自美國等 28 個國家,計有 138 個國內外機關、團體約 300 餘人參加;於 99 年 10 月組團參加於秘魯舉行之「 APEC 海洋部長會議」。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以下簡稱 ECFA )」業於 99 年 6 月 29 日完成簽署,並在 9 月 12 日正式生效,中國大陸在未附加條件下給予我國 18 項農產品免稅優惠項目。為落實 ECFA 早收效益,本會已研擬「落實 ECFA 早期收穫清單效益計畫書」,以提升農產品外銷中國大陸之競爭力。

  99 年 6 月 29 日與中國大陸簽署「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於 99 年 9 月 12 日生效,自 99 年 11 月 22 日開始受理對方植物品種權、專利及商標優先權主張,未來並可透過兩岸品種權工作會議平台,防止著名商標被惡意搶註及取締「山寨」台灣水果等問題,加強保護我國育種者權利及其研發成果。

三 . 發展樂活農業,提升舒適農村生活

(一)推展農業深度旅遊

  為打造多樣化之農業遊憩產業,發展優質農業深度旅遊,迄 100 年 1 月底,累計輔導休閒農場同意籌設 493 家,其中取得許可登記證者計 247 家,累計劃定休閒農業區 71 處,並辦理評鑑工作,依各區發展需求及特質給予適當輔導。 99 年執行「花東花海行‧農遊 GO 幸福」及「新社花海行‧樂活 99 好心情」等行銷活動,吸引國內外遊客達 1,200 萬人次(國際觀光客逾 14 萬人次,是 98 年的 2 倍),創造休閒農業產值計 65 億元。

  辦理地方產業文化活動 49 場,協助開發具地方農業特色與市場價值之伴手精品 38 項、女兒禮及組合禮盒 29 項,創造年營業額近 1.7 億元;培育農村婦女副業經營能力,累計輔導田媽媽料理班 154 班,創造農家婦女在地就業機會 1,478 位,營業額達 4 億元。

  促進漁港多元化發展,已規劃於八斗子、烏石、梧棲及安平 4 處漁港設置遊艇泊區(其中八斗子遊艇泊區工程已發包施作中,其餘上網招標或規劃中),另設置釣魚平台及公共設施整建,以活化漁港與漁村。為拓展休閒漁業旅遊,辦理全台 39 條休閒漁業旅遊路線之節目製播,推薦國人從事休閒旅遊之參考。 99 年辦理漁業產業文化及慶典活動 25 場次,以延續漁業產業文化。

  推展森林生態旅遊,規劃設置一千公頃以上大型平地森林園區 3 處, 99 年完成各園區整體規劃,花蓮大農大富以有機樂活為主題、嘉義東石鰲鼓以溼地保育為主題、屏東林後四林以低海拔生態為主題;各園區正辦理公共設施設置工程,預定自 100 年起,分期分區開放。阿里山森林鐵路因莫拉克風災嚴重毀損,分三階段復建,第一階段祝山、神木支線已於 99 年 6 月 19 日復駛, 12 月 19 日復駛嘉義至竹崎段,並於 100 年 3 月復駛至奮起湖。持續整建 18 處國家森林遊樂區,完備 8 處自然教育中心網絡之串連,建構無障礙環境, 99 年提供 285 萬人次生態教育機會。

(二)開發農業精品與整合行銷

  1. 經典好米:辦理經典好米禮盒評選活動,將「送好米、上好禮」觀念推展至消費者及企業; 99 年完成 45 場鄉鎮級稻米品質競賽活動及評選出「 2010 十大經典好米」得主,於 99 年 9 月辦理 2010 台灣米博覽會,增進稻米產地知名度,估計增加知名產地競賽之稻農收益每公頃達 2.4 萬元。

  2. 台灣茗茶:塑造台灣茗茶精品形象,推廣產銷履歷標章茶品及輔導產地證明標章,累計核發 42 萬張,計輔導 1,200 公噸,產值 13.4 億元。輔導 10 個單位改善茶品包裝,結合茶文化及茶品故事,辦理「 2010 台灣國際茶業博覽會」等活動,有效彰顯台灣茗茶形象。

  3. 農村美酒:輔導農會、合作社、產銷班等發展農村酒莊 25 家,年製酒量 16.6 萬公升,產值 1.2 億元。 99 年有 13 家通過農村酒莊評鑑,有 19 款酒品獲金、銀、銅牌獎。「草莓淡酒」、「車埕老站長梅子酒」及「燒酎米酒」、「狂野梅子酒」等 4 款酒品,分別榮獲 2010 年布魯塞爾世界酒類評鑑及德國國際烈酒評鑑銀質獎,顯見我國農村製酒技術與品質已臻世界水準。

  4. 竹製精品:開發精緻竹材應用於 3C 等樂活產品;利用竹炭長、短纖製程技術應用於 35 項商業化精緻竹炭纖維織品;開發全球首創竹炭生物擔體廢污處理旋轉盤等技術,相關產值達 25 億元以上,並建立「台灣炭」團體商標,打造台灣竹炭共同品牌,行銷國際。

  5. 金鑽水產:推廣通過驗證並具時尚感優質之水產品,辦理「水產精品」評選,以商品之品質特色、包裝設計、市場行銷、經濟效益等項次評比, 2010 年選出 22 項,授予使用「『海宴』-優質水產‧金鑽一生」證明標章,年產值達 12 億元。

  6. 優質畜產:除已開發之養生雞精、烏骨雞養生膠、甘醇熟成火腿、香 Q 膠化蛋及滷肉醬等即食性產品外;另有閹雞等地區特色家禽產品,加強在地消費概念,建立加值型精緻禽品產銷體系,年產值達 31 億元。

  7. 辦理農漁會百大精品之評選與行銷:輔導農漁會以「嚴選製造、在地生產」健康安全的農產品, 99 年有農漁會 73 家、計 100 項優質好禮入選,其中 60 項來自莫拉克災區;另輔導農會建立實體通路、新增團購及網路商城等新興行銷管道,於 10 月舉辦台灣農漁會百大精品展,增加農漁會營收 3.5 億元,提高消費者對台灣農產品之認同,並有效提升農漁會整體形象。

  8. 促進農產品國際行銷: 99 年隨著全球經濟逐漸復甦,積極辦理各項農產品國際行銷活動,促進農產品出口成長。農產品年出口值為 39.7 億美元,較 98 年成長 23.7% ,其中鰻魚、蝴蝶蘭、石斑魚、鱸魚及文心蘭等 16 項農產品年出口增加值逾 100 萬美元。另兩岸直航與 ECFA 簽訂開啟農產品出口中國大陸新契機,本會積極協助業者拓展中國大陸市場, 99 年外銷中國大陸農產品出口值為 5.2 億美元,較 98 年成長 43.1% ,其中生鮮水果外銷中國大陸出口量值為 9,162 公噸、 1,037 萬美元,較 98 年成長 76% 、 101.2% ,顯見兩岸直航效益。

(三)落實推動農村再生

  農村再生條例於 99 年 8 月 4 日公布施行,是以農村為中心,兼顧農民生活、農業生產及農村環境三農整體發展,創造新景觀、新居民、新人心,帶來人的再生與改變,激發農村社區自主發展意識,是一場農村寧靜革命,打造有生活品質、安居樂業的富麗新農村。

  1. 農村再生人力培育:透過推動培根計畫,激發社區潛能及凝聚社區共識,以客製化之課程,依據社區資源不同之差異,建立農村民眾參與農村規劃的機制,社區「自主營造」作頭家,迄 100 年 1 月底累計已培訓 1,212 社區、 63,622 人次,培訓率達全國 1 ∕ 4 農村。

  2. 農漁村社區建設:辦理農漁村社區建設、基礎生產條件改善及環境綠美化 543 社區(含 45 個漁村社區);依據個別農村社區特性及發展願景,改善農村基礎生產條件,例如辦理有機無毒農村生態(馬太鞍、南埔、羅山社區)等,輔導台南市七股、宜蘭縣礁溪等沿海養殖漁村辦理漁村再生計畫。

  3. 創新鄉村社區人文發展: 99 年完成創新農村社區人文種子訓練班及案例研習合計 457 人,成立在地輔導團隊,辦理 112 個農村社區人文發展。輔導 17 縣 178 鄉鎮農會運用綠色產業資源,辦理青少年農業及鄉土教學作業組、公共服務及農村夏令營等,以實作方式引導青少年學習農業,參加人數計 151,647 人。

  4. 農村優質生活及健康照護:提升農村婦女生活經營能力,輔導 231 家農會強化 2,304 家政班組織功能,計 49,214 位婦女參與學習。辦理農村高齡者生活改善 150 班,服務高齡者 7,500 人,增進高齡者自我健康管理及生活調適能力,並輔導 15 個農會辦理高齡農民及農家婦女發展創新休閒活動,活化農村社區。

(四)提升企業化經營人力

  促進農業經營朝合理化與企業化發展,辦理經營管理人才培訓工作。 99 年培育 28 位農業技術專家研習經營管理診斷與輔導課程成為種子諮詢顧問專家,並辦理原有顧問專家回訓 5 場次、 101 人次。辦理農漁會推廣人員輔導產銷班培訓 123 人,提升第一線農漁會推廣人員輔導企業化經營的專業職能。推動農業人力培育,辦理農業體驗營及產業別進階訓練計 35 梯次、 864 人。針對有意從農青年,辦理農場見習 162 人及農業職業訓練 10 梯次計 290 人。培育農漁民第二專長訓練 2,613 人,辦理漁船各級幹部訓練 2,099 人及普通船員訓練 93 人。

(五)提升農業金融經營績效

  建構全國最大的金融服務系統, 99 年 6 月 28 日農業金庫與 301 家農漁會簽訂「代理收付款項總契約書」,簽約後 1,154 個信用部營業據點提供民眾繳交國民年金保險費、信用卡費及稅款等服務, 99 年度總計代收 6 萬餘筆近 25 億元,創造農業金融體系經營綜效。

  推動農漁業金融資訊共同利用業務,設立「財團法人全國農漁業及金融資訊中心」,迄 99 年底已整合全國農業金庫、五家共用中心(代表 310 家農漁會)及其他農漁會計 325 家農漁會,建立農漁業金融資訊共用平台,將可整合農漁業之金流、物流及資訊流,提供便利資訊交易平台。

  持續推動改善農漁會信用部經營體質措施,迄 99 年底,全體農漁會信用部逾期放款 234 億元,逾期放款比率 3.15% ,分別較 93 年 1 月底農漁會信用部業務一元化管理前減少 761 億元及降低 14.56 個百分點,創近 15 年來新低。

  賡續推動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支應農(漁)業者農業經營資金需求。 99 年核貸農(漁)民 6.8 萬人,貸放金額 397 億元;對於擔保能力不足農(漁)業者提供農業信用保證,協助農(漁)民 4.3 萬人取得農業融資約 225 億元。

(六)照顧農民福利

  持續發放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每人每月 6 千元, 99 年核發 505.35 億元,受惠農漁民 72 萬 6,004 人。 99 年核發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 16.91 億元,農漁民子女 245,617 人次受益。為減輕農民負擔,每年定額補助農田水利會 22.3 億元,維持台灣省 15 個農田水利會營運及服務農民。在農業天然災害救助方面, 99 年計核發現金救助金額 25.12 億元,受益農漁戶 93,074 戶。

  為確保農民收益,持續辦理稻穀保價收購, 99 年兩期作全年收購量 19.1 萬公噸,收購價款 43.3 億元。以收購價格與市價之價差估算,直接增加農民收益約 5 億元。

  減輕農漁民用電成本負擔,繼續辦理農業動力用電補貼, 99 年度電價仍維持 97 年度調漲後現行電價,補貼農業動力用電漲幅之二分之一措施,計補貼 2.8 億元。修正「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補貼期程修正為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前維持 14% 漁船用油補貼;漁船用柴油部分, 99 年優惠漁民購買漁船用柴油量約 63 萬公秉,計補貼 17 億元;漁船用汽油部分,估算 99 年符合補貼資格者計 5,471 艘,補貼金額約 9 千萬元。

  為減輕農民用肥負擔,政府推動化學肥料價差補貼措施,補貼肥料部分漲幅價差,自 97 年下半年至 99 年累計投入補貼經費達 115 億元,其中 99 年計補貼肥料 80.7 萬餘公噸,投入經費達 25 億 5,971 萬餘 元;同年 第 4 季起,國際肥料原物料因受原油價格及糧食需求等因素影響,價格持續上漲,國內部分肥料品項反映原料成本適度調整價格,本會已採取多元化吸收因應方案,肥料價格漲幅除大部分由政府補貼吸收外,並協調台肥公司協助吸收,減少農民負擔,經補貼後國內肥料售價均較鄰近國家低廉。

四 . 落實永續農業,維護自然生態環境

(一)推動農地資源空間規劃

  因應國土利用採行功能分區及管理之規劃方向,並為保護優良農地及其農業生產環境,迄 99 年底已協助宜蘭縣等 15 個縣政府完成縣級農地資源空間規劃作業,及協助 11 縣完成 46 個主要農業鄉鎮之農地資源空間規劃作業,可提供為建立農地分級分區劃設及管制之重要參據。

  另考量農地具備生態及多功能特性, 99 年針對台北、新竹、台中、嘉義、台南、高雄都會區之都市計畫農業區,進行利用變遷與檢討,提供後續劃設都市計畫農業區參考,引導農地合理利用。

(二)強化多功能農田水利建設

  改善農場經營環境及農村生活環境, 99 年計辦理農田水利渠道更新改善 395 公里、相關構造物改善 918 座、農地重劃 291 公頃。辦理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加速重劃區急要農水路改善 434 公里、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 1,938 公頃及灌排水路維護 4,119 公里。

(三)推動綠色造林

  推動綠色造林計畫,鼓勵民眾參與造林,增加碳吸存, 99 年推動平地及山坡地造林面積 5,537 公頃,平均每人可增加綠地面積 2.4 平方公尺。

  針對濫墾收回地、土壤退化區、火災跡地及崩塌地等完成劣化地復育,以恢復森林生態完整性, 99 年完成 1,122 公頃;並持續建構西部濱海綠色廊道,完成海岸及離島造林 151 公頃。

  加強林地管理及森林保護,加速國有林租地造林地補償收回,本從優補償精神及鼓勵、勸導方式辦理。 99 年預計收回 700 公頃 ,迄 100 年 1 月底,已收回租地 1,027 公頃。另為健全保安林地經營管理,掌握全國 46 萬公頃保安林之現況, 99 年計完成保安林檢訂 5 萬 794 公頃。

  為維護綠色資源之完整性,提升我國保護(留)區之經營管理效能,維護生物多樣性及生態完整性。 99 年完成 32 處保護(留)區之經營管理效能評估,並推動與國內外保育團體建立夥伴關係,辦理「 522 生物多樣性日」,建立地層下陷區溼地生態園區經營示範及加強劣化棲地之管理。為鼓勵在地參與生物多樣性保育,辦理社區林業計畫,審核通過 148 件,協助社區營造優質生活環境。

(四)落實整體性治山防災

  1. 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以「治山、防災、保育、永續」四個面向,實施土石災害防治、區域性水土資源保育與綠環境營造及特定水土保持區治理等,迄 100 年 1 月辦理 158 件,控制土砂量 340 萬立方公尺,並配合辦理土石流監測及預報,減少土砂災害發生。

  2. 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辦理保育治理工程,有效控制土砂量 1,525 萬立方公尺,保護山坡地面積 56 萬公頃,減少土砂災害及下游淹水損害。配合流域整體治理,改善農田排水 80 公里、防洪設施 160 座。

  3. 加速山坡地治山防災及清疏:莫拉克颱風災後, 99 年 6 月前完成 1,000 萬立方公尺野溪清疏量之目標已如期達成, 99 年計完成野溪清疏量 2,165.3 萬立方公尺; 100 年至 1 月底完成 149.8 萬立方公尺。另辦理山坡地土砂災害緊急處理 312 件,控制土砂量 1,176 萬立方公尺,降低災害規模,確保聚落安全。

  4. 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辦理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工程 373 件,處理崩塌地面積 139.88 公頃及調節控制土砂量 1,753 萬立方公尺,以減少水庫淤積來源,延長水庫使用壽命。

  5. 土石流防災監測與預報:完成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演練及宣導 1,847 場;培訓土石流防災專員 1,006 人。與美國劇烈風暴實驗室、交通部氣象局及經濟部水利署合作發展 QPESUMS 定量降雨模式,提升土石流警戒發布精度,增加早期預警時間。

  6. 國有林整體性治山防災: 99 年辦理國有林集水區整體性治山防災工程計 302 件,可處理崩塌地面積 316.7 公頃及抑制土砂下移量 775 萬立方公尺(含凡那比及梅姬颱風災害緊急處理工程)。

參 . 前瞻規劃農業施政

  全球氣候變遷、極端氣候頻度與強度增加;全球人口增加,世界糧食供需趨緊;耕地、水資源日漸減少且品質劣化,使確保糧食安全議題受到全球關注。此外,國際經濟加速區域整合,朝向高度自由化,農業面臨龐大競爭壓力與挑戰。這些趨勢均對農業發展有關鍵性影響,必須積極因應,策訂農業新定位與發展方向,擘劃中長期農業政策。

  本會歷經半年籌劃,就中長期農業政策、農地利用與管理政策等兩大方向,分組邀集產官學界專家共同研討計 30 餘場次會議,經綜整各方意見,提出於本( 100 )年 1 月召開之全國農業與農地研討會,以匯聚各界對農業發展與施政之共識。會中針對中長期農業發展,應打造高度競爭力的優質農業為願景,及早因應國際經貿自由化發展的大趨勢;也期待能進一步發揮農業的多元功能,建立國人對農業多元貢獻價值的共識 。

  本會經依據上述會議共識及精緻農業方案、農村再生條例之立法精神與農業因應氣候變遷對策等中長期重要農業施政,並參考 大院各委員提出之本法草案,查考世界各國作法,研擬農業基本法草案,期以本法作為 導引中長期施政、制度施行及法令訂定之重要法令依據, 並藉此喚起各界對農業的重視,促使農業政策穩健施行,確保農業之永續發展。 敬請 大院予以支持。

  未來農業施政將彰顯農業提供 糧食安全、生態保育、農村文化及國土保安之多功能價值,並提升農業競爭力,增進農民福祉,確保農業永續發展。然 農業之多功能效益為全民所共享,全民當有義務共同維護農業、支持農業。謹就重要 政策方向與重點工作報告如下:

一 . 確保國家糧食安全

(一)規劃國家級糧食安全對策

  1. 召開跨部會糧食安全會議:糧食安全為國家百年大計,為確保糧食安全,行政院吳院長敦義於本年 2 月指示,由經濟部、財政部、內政部及農委會共組「跨部會糧食安全專案小組」,以穩定國產糧食供應及進口糧食價格。本會已於 2 月 15 日及 3 月 7 日召開跨部會糧食安全會議,達成確保糧食生產資源,提高糧食自給能力等多項共識,將加強活化休耕地,鼓勵在地消費,同時建立小麥、玉米及黃豆等監控體系,完善糧食風險管理,確保國內進口糧食的供應。本會將依據整體規劃持續訂定各項施政作為,並訂定糧食自給率目標,做為導引糧食安全各項施政規劃及資源維護之準據。

  2. 掌握糧食安全存量:以往我國稻米安全儲備以不低於三個月國內稻米消費量,約占年消費量 25% (約 30 萬公噸)為原則。鑒於世界糧食供應趨緊,本會於 97 年即決定逐年增加政府稻米庫存,因此, 97 年底庫存折糙量 29.4 萬公噸, 98 年增加至 33.3 萬公噸, 99 年再提升為 46.7 萬公噸。預計至 100 年 5 月底第一期稻作收穫前約 42 萬公噸,占年消費量 33% ,已可確保 100 年稻米供應無虞。

  3. 建立區域緊急糧食安全儲備機制:我國於 99 年 8 月舉辦「 APEC 糧食安全論壇」倡議建立「 APEC 緊急糧食儲備機制」,提送 99 年 10 月日本新潟舉行「 APEC 糧食安全部長會議」討論並納入宣言。本機制之建置將可確保我國糧食安全,並提升我國國際地位。未來將由我國主導召開會議討論,於 APEC 架構下持續推動,建立區域合作機制。

(二)推廣「在地生產、在地消費」

  98 年我國糧食自給率為 32% (以熱量計算),主要糧食包括稻米( 96.9% )、蔬菜、水果、肉類、漁產( 155.6% )等自給率均仍維持在 84% 以上。為提高糧食自給率,加強推廣在地生產、在地消費,強化飲食教育及開發在地食材新需求,引導國人改善膳食習慣,選用國產農產品。

  鼓勵國人多消費國產白米,平均每人每天多吃一口飯,估計每年可增加 5,600 公頃稻作面積,提高糧食自給率 0.24% ,增加稻米產值 6.7 億元,周邊產業 3.6 億元,亦可達到節能減碳之效果。本項政策預估至 103 年,稻米人均消費量可由 48 公斤提升為 51 公斤。

(三)維護一定質量之農地及農業水資源

  糧食安全之確保與農業水土資源關係密切,維護一定質量之農地及農業水資源為各級政府與全民之共同責任。

  本會訂於本年實施農地資源調查,將繪製全國農地分布圖,並分年度完成細部調查檢核作業,以掌握農地利用現況,提供國土計畫為農地分級分區之參據。為引導農地合理利用,施政資源將優先運用於優良農地,並落實農地農用,對優良農地實施較高強度之管制,農地變更以整體規劃為原則,避免零星、切割或蛙躍式等破壞農地完整性之變更方式,並不得影響周邊農業經營環境。

  農業用水應維持必要用量及維護灌溉水質;有效利用農業用水資源,強化節水措施,做好農田水利設施之維護及農業用水管理,並建立高效之農業用水、儲水、調度及回饋機制,活用農業水資源,採取蓄存豐水期水量、活用回歸水及夜間灌溉餘水等措施。

(四)推動氣候變遷農業因應對策

  1. 研擬「農業生產與生物多樣性」調適領域行動方案:為減緩氣候變遷對農業及糧食安全之衝擊,本會於 99 年 6 月召開「因應氣候變遷農業調適政策會議」,達成以「低風險、低碳排、新商機」為願景,七大關鍵策略及 208 項具體結論。本會依據上開結論並配合經建會「推動氣候變遷調適綱領」,研擬「農業生產與生物多樣性」調適領域行動方案,俾推動落實。

  2. 加強科技研發提升產業抗逆境能力:農業科技創新研發重視提升農業抗逆境能力,並深化農業資通訊應用,朝科技整合研究及跨領域合作,發展低耗能、低碳排之農業經營模式。輔導農業經營者合理及正確使用農業生產資材,並鼓勵資源循環再生利用及採行節能減碳之使用方式及設施。

二 . 提高產業競爭力

(一)建構市場導向之供應鏈體系

  因應貿易高度自由化,須提高產業競爭力,政府應輔導農業經營者,依適地適作原則,建立地區特色,提升農民組織之農業經營效能,推動成立生產專區,擴大農場經營規模,改善產銷基礎設施,建構符合質量穩定及市場導向之供應鏈體系。

  推動農地整合利用加值計畫,以農業經營專區建置之產業價值鏈體系為平台,並建立以組織團體為運作核心的資源共用架構,促進產銷效率;結合小地主大佃農政策,鼓勵青年農民成為大佃農,以擴大經營規模,改善農業勞動力結構,並將新觀念帶進農村,活化農地利用及農村經濟。

(二)規劃實施符合國際規範之農業境內支持措施

  面臨經貿自由化發展,尤其是區域經貿加速整合趨勢,日、韓及歐盟等國均積極改革農業支持政策。考量我國財政負擔、農民接受度、市場價格風險及執行可行性等因素,當積極規劃推動符合國際規範且具政策導引效果之農業境內支持措施,達到維護重要農業生產區土地利用型產業以確保糧食生產、促進農業結構調整、採行環境友善經營及環境資源維護等目標。

(三)積極保護農業研發成果

  為保障國內植物育種者權益,在 WTO/TRIPS 架構之基本原則下,我國與歐盟、美國、日本、加拿大、澳洲、荷蘭及以色列等 7 國,透過雙邊諮商會議,提案以平等互惠方式,相互受理雙方國民及法人申請品種權保護。經本會與駐外單位之努力,美國、澳洲、日本及歐盟已同意受理我方國民為申請人之申請案。 99 年 6 月兩岸簽署「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將保護植物品種權等議題納入,以保護我國優良品種權利。

(四)輔導成立農業科技研究院及農業政策研究院

  為整合政府資源及上、中、下游農業科技成果,建構農業科技產業化及新創事業發展之平台,發展農業知識經濟,本會於 100 年 1 月成立「農業科技研究院籌備小組」,將引進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之量產技術及產業化經驗與人才,預計 2 年內推動設置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擴大農業科技研發產業效益。

鑒於農業政策研究需長期且有系統性進行,且基於農業政策研究之公益性高,與一般技術研發尚具商品化、移轉價值不同,故許多國家均以政府力量成立專責機構辦理。為提高農業政策資訊與研究之深度、廣度與適時性、系統性,參照國外經驗規劃成立財團法人農業政策研究院,深化對國內外農業情勢、政策與制度之研究,提供農業政策規劃與決策之參考。

(五)建構農產品安全無縫管理體系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確保消費者飲食健康與安全,將建構從生產到消費之農產品安全無縫管理體系,期由「加強基礎環境建置及管理」、「加強作物健康生產管理」及「強化農產品安全管理」等三大構面加強管理。強化作物健康生產管理,加強農產品藥物殘留監測,統合肉品衛生檢查;推廣農產品認證、驗證與標示制度,並與國際食品安全標準調和,提升整體農產品安全與競爭力。同時要強化全民防疫責任,以確保國內生物安全。

(六)拓展國內外新興市場

  開發農產品之多元利用,提供符合便捷、健康消費需求之農產精品或伴手禮,開拓潛在新興市場;並透過吉園圃、有機、 CAS 及產銷履歷等認驗證制度,推展健康安全農產品,建立國產農產品之優質品牌形象,提升產品附加價值。例如:婚禮選用米禮盒已成新流行,價格較散裝零售米增加 30 至 40% ,平均每公斤售價上百元,許多企業也採購百大精品作為送禮禮品。東部良質米廠商每公斤收購價達 25 元以上,比政府計畫收購稻穀每公斤 23 元的價格還高。

  針對具國際競爭潛力之關鍵產業,建構農產品國際行銷模式,推展新興利基市場,推動農產品全球行銷布局。例如:在日本東京設立台灣物產館,並掌握兩岸直航與簽訂 ECFA 利基,拓展農產品外銷中國大陸,規劃 100 年上半年在上海設置台灣農產品長期展售據點,並將參加於瀋陽、天津等地辦理之「台灣名品博覽會」。

三 . 打造優質新農村與農民

(一)發展以人為本之優質新農村

  農村是農民之生活場所,不僅具生產功能,更具有社會文化、生態景觀等多元價值。為推動農村永續經營, 依據農村資源特性及社區共識,培育農村在地人力,兼顧產業經濟、文化資產及生態景觀,整體規劃並循序推動由下而上之農村軟硬體建設均衡發展。同時將 推動休閒農業加值發展, 推展農業體驗學習, 開發具地區特色之農業旅遊商品,開拓國 內外市場,以活絡農村經濟。

  為推展農村再生精神,凝聚社區共識,推動社區大掃除與植樹,鼓勵農村社區廣植林木。於 100 年 1 月農曆春節前以「農村大掃除、亮麗過新年」為主題,啟動全國 15 個縣市農村社區大掃除及資源回收,象徵農村再生工作的啟動,讓農村社區「農村再生、家具再生、資源再生」,計有 1,189 個社區共同參與。

(二)鼓勵青年與農家後繼者從農並規劃設立農民學院

  為提升農業人力素質,鼓勵青年與農家後繼者從農,將培育能穩定經營且具有營運效率及競爭力之專業農業經營者,並提供 農業生產技術、合理化經營管理知能及低利貸款等協助。

  為 推動農民終身學習,將成立農民學院,規劃專業能力檢核及認證,強化農民專業知能。運用本會各試驗改良場所專業及在地優勢,結合農業研究、教育及推廣資源,建構完整之農業訓練體系、農業能力認證制度、農業經營諮詢服務體系及網路學習平台,以提升農業專業人力素質,建立普及學習機會,協助農民提升經營效能等。 100 年預計辦理 130 梯次、 3,500 人。

(三)保障農民之社會經濟安全

  政府照顧農民之措施已有農民健康保險及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等,亦鼓勵高齡農民將農地提供後繼者經營並傳承經驗,輔導其生活品質及照護措施。未來得配合社會經濟發展及政府財政,規劃改善現行保險或福利措施,以保障農民社會經濟安全。

四 . 維護農業生態與環境

(一)維護棲地環境及生物多樣性

  農業生態與環境維護是農業永續經營的重要基礎。將持續建構陸域及海洋自然保護區系統,推動資源保育及物種與基因保存機制,維護自然生態體系,落實森林生態系經營,厚植森林資源,以增進碳匯功能,維護棲地環境及生物多樣性。

  為維護農業優質生產環境,將鼓勵推動永續農法,避免農業生產行為造成環境污染,並應防止非農業部門對農地及農業用水之污染。

  聯合國糧農組織於 1995 年 10 月通過「負責任漁業行為守則( Code of Conduct for Responsible Fisheries )」,要求所有國家對於漁業應以負責任方式經營及管理。因此落實推動責任漁業,健全資源養護及管理,是確保我國海洋漁業優勢之重要工作;而為健全養殖漁業發展,政府應輔導業者合理利用水土資源及推廣節水、節能措施。

(二)強化農業防災與減災

  為維護山坡地公共安全及保育水土資源,減免災害及促進土地合理利用,以硬體減災及軟體防災方式,加強集水區保育治理及治山防洪,提升坡地防災監測及預報能力,以促進國土保安及資源永續利用。

  依國內外歷次重大災害經驗顯示,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農村社區自主防災能力對於社區之耐災性及民眾傷亡,具有關鍵性影響,故應強化農村社區之防災能力。另對於易淹水地區之邊際土地,則規劃逐步作為兼具生態與滯洪功能之溼地,提供為洪氾發生之緩衝帶。

(三)提升農業救助效能

  台灣地狹且位處天然災害發生頻度高區域,一旦致災影響範圍廣,土地利用型農業不符實施保險風險分擔之大數法則,故以救助方式協助農民復耕、復建為先。然對於高投資之設施型農業經營,將強化農民風險分散觀念,推動農業保險,以補救其經營損失。同時為強化救助效能,各級政府應共同承擔行政及財務責任。

肆 . 結語

  本會依「健康、效率、永續經營」之施政方針,規劃各項政策措施,並已逐步落實。從生產健康安全的農產品、鼓勵擴大經營規模,提升產品附加價值,活化農村經濟,讓台灣農業逐步走向精緻化、企業化,未來應進一步發揮農業的多元功能,打造高度競爭力之優質農業,提高糧食自給率,維護糧食潛在供應能力;並應加速調整產業與人力結構,促進資源之合理利用,建構與環境友善之永續農業,及早因應國際經貿自由化發展的大趨勢,使台灣農業成為在地化的生活產業,也是全球化的卓越產業。

  大院於上會期計三讀通過農業發展條例第 38 條之 1 、畜牧法部分條文及糧食管理法部分條文等 3 項修正案,本會定當遵法而行。本會期有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漁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農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 3 項法案,這些法案之修正,因與去年底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有關,確有迫切之需求,懇請 大院支持優先審議通過。

以上報告,敬請

支持並賜予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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