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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農業金庫辦理農漁會信用部業務輔導成果

農金局 張澤民

壹 . 前言

  全國農業金庫(以下簡稱農業金庫)依據農業金融法 ,由政府及各級農、漁會於 94 年 4 月 19 日出資設立,為農漁會信用部(以下簡稱信用部)的上層機構,負有輔導信用部業務發展,辦理農林漁牧融資及穩定農業金融的法定任務。農委會為促進信用部健全經營,自 94 年 5 月 26 日農業金庫開業以來,積極督導農業金庫加強對信用部辦理業務輔導工作,協助信用部建立各項經營管理制度與改進業務缺失,藉由農業金融體系垂直整合,提升整體競爭力,以充裕農業資金,保障存款人權益。

貳 . 輔導工作概況

一 . 農業金庫設立專業金融部專責辦理輔導工作

(一)農業金庫為落實對信用部輔導工作,設立專業金融部,專責辦理信用部輔導與業務及財務查核、金融評估及績效評鑑等事項,並受託辦理農業發展基金業務。

(二)為就近對各地區 農漁會信用部進行輔導及協助, 除臺北總公司外,於臺中、斗六、新營、高雄及花蓮等 5 處設置輔導辦公室,編制專任輔導員 27 人 。

二 . 專案輔導與一般輔導

(一)為協助少部分業務經營不善、經營體質較為不佳的信用部健全經營體質,農業金庫對其進行專案輔導。

(二)為協助專案輔導以外的信用部,持續提升經營體質,業務穩健發展,農業金庫對其進行一般輔導。

(三)專案輔導相較於一般輔導,農業金庫對信用部需投入較多的業務協助,以儘速改善經營體質。

(四)為提升信用部整體競爭力,農業金庫除收受全體信用部餘裕資金轉存款外,並對全體信用部辦理業務及財務查核、金融評估及績效評鑑、員工教育訓練及共同拓展授信業務等。

參 . 輔導內容

一 . 專案輔導

(一)原則每週辦理 1 次實地輔導,及出席信用部授信審議委員會及理監事會議,就信用部相關業務提供建言。

(二)出席信用部逾期放款及催收款清理會議,協助加速清理不良放款,收回債權。

(三)對信用部提出之業務、財務改善計畫,提供意見,並協助擬定改善目標及輔導執行。

(四)出席縣、市政府舉辦的輔導會議,共同協助信用部改善業務缺失,提升經營績效。

(五)就信用部營運狀況,業務、財務改善計畫之執行情形及其他輔導建議事項等,按月編製專案輔導報告,分送各級主管機關及其他監理機構參考。

二 . 一般輔導

(一)每季至少辦理 1 次實地輔導,協助信用部建立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成本觀念及內部控制制度。

(二)輔導信用部辦理各項金融業務、員工訓練及改善業務缺失事項等。

(三)就信用部輔導情形,按季編製輔導季報分送主管機關及其他相關單位,作為監理之參考。

三 . 業務及財務查核

為協助信用部強化內部管理,防範弊端發生,農業金庫配合地方主管機關,對信用部辦理業務及財務查核:

(一)複查信用部之金融業務檢查缺失事項改善情形,並辦理變現性資產查核,以健全經營。

(二)就信用部訂定之業務規章提出建議,以符合實務運作及內部控制需要。

四 . 金融評估及績效評鑑

為評估信用部經營績效,提供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作為金融監理參考,農業金庫定期對信用部辦理金融評估及績效評鑑:

(一)按季對每一家信用部辦理金融評估,評估內容包括經營狀況、獲利情況、不良資產及經營前景等事項,並將評估結果列於各季報告內。

(二)每一年度結束後,對信用部辦理年度績效評鑑,評鑑項目包括資本適足性、資產品質、內部管理、獲利性、流動性及成長性等 6 項,評鑑結果與前二年度之業務績效作比較分析,評鑑報告並分送主管機關及其他相關單位作為金融監理參考。

五 . 辦理農漁會信用部員工教育訓練

每年辦理信用部員工訓練,以協助信用部員工提升金融專業能力,深化法制觀念:

(一) 102 年度共辦理 77 場次業務研習課程,參訓人數達 5,104 人次。

(二)課程內容包括金融法規、徵授信實務、內控內稽、信託業務及保險業務等,有助提升信用部員工之法治觀念及金融專業能力。

六 . 定期舉辦輔導業務會議

  農業金庫為提升輔導效能,並配合農業金融政策執行,各區輔導辦公室每月舉行內部檢討會議;每年舉辦輔導業務座談會,邀請主管機關派員出席,就輔導業務相關議題及信用部建議事項,進行雙向溝通及交換意見。

七 . 其他輔導事項

(一)整合信用部通路,積極拓展代收業務項目,以協助信用部增加手續費收入。

(二)配合法規及信用部業務需要,訂定或修訂相關作業規定及範本,提供信用部參考使用。

(三)對獲准重新設立信用部之農會,輔導籌設事宜,包括開業前準備工作、規劃作業流程及防範犯罪環境評估檢測等事項。

(四)輔導信用部辦理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之綜合基金貸款業務。

(五)輔導信用部辦理金融機構防範犯罪環境評估自行檢測等事項。

肆 . 輔導成果

一 . 收受信用部轉存款

  102 年底全體信用部餘裕資金轉存農業金庫、合作金庫及土地銀行之存款總額達 7,882 億元,其中轉存農業金庫 6,623 億元,占全體信用部轉存款的 84% 。農業金庫有效協助信用部去化餘裕資金,提高整體農業金融機構資金運用效能。

二 . 提升信用部營運績效

  農業金庫 積極 輔導信用部提升經營績效及 強化各項管理措施, 102 年底相較 94 年 5 月底,信用部存放款業務大幅成長,經營體質明顯改善,各項具體成效 如附表。

三 . 審查信用部一定金額以上 授信案件

  依據農業金融法第 32 條規定,信用部辦理一定金額以上之授信案件,應報經農業金庫同意後辦理或移由農業金庫辦理。截至 102 年底,農業金庫審查信用部一定金額以上之授信案件累計 1,848 件,金額 909 億元,有效協助信用部提升放款品質。

四 . 協同信用部辦理聯合授信業務

  農業金庫 為協助信用部拓展授信業務,自98年9月起開始推動 協同信用部辦理聯合授信業務,截至 102 年底累計辦理 853 件,聯貸金額 1,183 億元,其中農漁會信用部參貸金額 527 億元,有效 提升雙方資金運用效益 。

五 . 整合農業金融體系代收業務

  99 年 6 月農業金庫與全體農漁會簽訂代理收付款項總契約書後,由農業金庫代表對外洽談商業合作,共同建構完整的上下層金融服務系統,形成完整的農業金融通路 。 截至 102 年底, 303 家信用部 1,169 個營業據點,已提供代收國民年金保險費、信用卡費、水費、電費、電信費、汽燃費及有線電視收視費等 188 項代收服務,總計代收筆數 2,675 萬筆,代收金額 993 億元。代收業務逐年成長,不僅提供民眾便捷的繳費服務,亦增裕信用部手續費收入。

六 . 輔導 信用部辦理人民幣現鈔買賣業務

  為便利大陸觀光客向旅遊當地之信用部兌換新臺幣購買在地農漁產品,增加農漁民收入,農委會責成農業金庫輔導信用部自 100 年 7 月起陸續辦理 人民幣 現鈔買賣業務,截至 102 年底,計有 227 家信用部辦理人民幣買賣業務,共辦理 2.3 萬筆交易,總金額為新臺幣 5.7 億元。

七 . 提供信用部客戶信託服務

  農業金庫配合信用部辦理建築融資案件之保障債權需要,提供客戶不動產信託服務。另為協助信用部客戶交易安全,提供買賣不動產、動產及農產品等之買賣價金信託服務。截至 102 年底,不動產信託累計承作 372 億元,價金信託承作 27 億元。

八 . 與其他銀行合作發行農金聯名卡

  為創造農業金融體系經營綜效,及協助農漁業相關商品銷售, 303 家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及 37 家農漁會簽署授權書予農業金庫,由農業金庫代表與其他銀行合作,共同於 101 年 8 月發行農金聯名卡, 102 年 11 月再發行農金悠遊卡。截至 102 年底,已核卡 5.4 萬件,消費金額 14 億元。

伍 . 結語

  在農委會督促、協助下,農業金庫輔導信用部業務成果,不論就經營規模、資產品質及風險承擔能力均大幅成長。為農業金融體系永續發展,農委會將持續要求農業金庫落實執行。

  農委會並將本於穩健開放原則,支持農業金庫開辦新業務,提供民眾「一站式」的金融服務,以提升農漁村金融服務品質。

附表 全國農業金庫輔導農漁會信用部營運 各項具體成效

項 目

94年5月底

102年底

增減比較

存款總額

13,437億元

16,471億元

+3,034億元

放款總額

5,645億元

8,858億元

+3,213億元

淨 值

805億元

1,093億元

+288億元

逾放金額

761億元

90億元

-671億元

逾放比率

13.5%

1.02%

-12個百分點

逾放比 ≧ 15%家數

107家

5家

-10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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