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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農會經營與經濟事業發展之輔導

文 / 輔導處 李孟惠

  我國的農會係依據農會法設立,以保障農民權益、改善農民生活、發展農村經濟等為其宗旨,為具有經濟性、教育性、社會性等功能之公益社團法人。在法律的授權下,農會肩負 21 項任務,並得辦理農業推廣、農業金融、農業保險、農畜產品運銷、倉儲、加工、製造、零售市場經營、農業生產資材配售、農村旅遊等等事業。自 1900 年於三角湧地區台灣成立第一個農會(今新北市三峽區農會)以來,至今已超過 100 年,期間歷經農會會員股金制度轉變為事業資金制度、我國加入 WTO 、全球暴發金融危機、兩岸開放農業交流等重大變革,面對大環境的變遷,農會亦需調整經營的策略與方針,才能順利渡過潮流的變遷與衝擊。

  農會是最貼近農民的組織,在整體農業發展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多年來,政府推動農業的發展與轉型,農會發揮了關鍵性的功能及影響力,因此,政府也特別重視農會並支持其發展。為協助農會因應市場競爭與社會環境變遷,農委會對於農會的輔導,也以階段性方式的調整,促使農會經營能自立、自主,並能具備多功能效益。

  農會的盈收主要來自於經濟與金融兩大事業部門,惟金融事業的經營,多受到法令限制及區域發展的影響,除求穩健經營外,未若經濟事業部門能有更多元的發展;為期許農會能發揮在地優勢,結合其對地區產業發展的瞭解,多角化發展經濟事業,農委會透過計畫之辦理,輔導有意轉型經營、提高盈收的農會研提具體可行的計畫,鼓勵結合在地農業特色與資源,開拓創新經濟事業或產品、改善既有產品之包裝與行銷手法之經濟事業經營模式,自民國 95 年起至 103 年止,已有 93 家農會執行本項計畫,經由本計畫結合產、官、學界專家顧問團的諮詢輔導,協助農會改善產品包裝設計、強化品牌形象及網站功能、開創新興產品等,截至 103 年底初步估計創造出超過 5,000 萬元產值,有效協助農會提升創新業務、轉型經營、服務行銷等能力。

  農會能提出創新經營策略,並積極落實行動致力轉型,並非只靠少數人即可完成,若缺乏農會全體員工向心力及與積極參與,則僅只落得紙上談兵之空談,終究無法順利完成既定目標。有鑑於此,農委會於 93 年起,即致力推動「挑戰 21 世紀農會創新經營策略之輔導發展計畫」,由本會延聘組織管理、農業推廣、金融、公關、行銷、市場、休旅服務、包裝設計、創意、物流等專家組織經營輔導顧問團隊,對有意願強化員工素質與團隊經營能力之農會,先進行組織診斷與評估,之後再針對個別弱點研擬輔導方案,以兩年期間進行團隊發展操作與專業訓練,增進農會全體員工向心力及渠等參與農會創新發展、提昇服務品質之業務能力,至 103 年底,計有 67 家農會接受輔導。

  我國的農會正面臨外在環境的快速變遷與衝擊,如何強化員工素質與經營團隊能力,找出農會業務經營的核心競爭力,加速組織轉型經營,並以主動、積極的態度掌握市場脈動,開發多元化產品創新發展,為農會這個百年老店的招牌,建構新思維,打造永續經營的新策略,是未來努力的共同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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