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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國內農業勞動力不足之配套措施

  • 進行作業環境改善與產業調整,降低人力需求:推動自動化及機械化之省工栽培技術,以節省人力;推動產業調整及經營環境改善,建立產業價值鏈,提升產值,吸引青年投入農業;辦理農業專業訓練,每年培訓農業人才4,500餘人次,並推動青年農民輔導,培育科技農企業人才。
  • 試辦農業勞力調度及學生農業打工,紓解季節性人力需求:試辦季節性農業人力調度,輔導76家農會召募農村婦女、新住民或原住民1,510名等組成農事服務團,進行訓練後協助農場及農企業、產銷班或農會等單位僱用在地人力,累計媒合3萬8,447工作天,有效紓解季節性人力需求;推動農場見習及農業打工,提供7所大學120名學生於49家農場進行農業經營見習,13所高農職校84名學生於25家農場進行農業體驗,媒合490名於106家農場進行農業打工,除薪資外,由本會提供學生獎勵金、意外保險及傷害醫療保險等措施。
  • 建立農產業徵才平臺,協助產業徵才:持續透過勞動部臺灣就業通設置農業徵才專區,與勞動部全國359個就業服務中心協助農產業人才招募,合作進行國內農業就業之協助與媒合。並與1111人力銀行合作辦理農場聯合徵才服務,提供小農免費登載人力需求之功能,計建置1,761筆職缺資訊,職缺需求4,726名,累計192萬3,801人次瀏覽,2萬6,186人次主動應徵。並協助產業徵才,登錄659筆職缺,求才3,639名,成功媒合1,483名。
  • 引進農業外勞
    • 屠宰業:獲勞動部同意開放未具工廠登記證之屠宰業引進農業外勞,適當減輕本勞工作壓力,依員工納保人數核配僱用外籍勞工基本比率為25%,最高不得超過40%,並依不同級距收取就業安定費,保障本勞就業機會,有助穩定屠宰勞動力與國內肉品供應。
    • 畜牧業:加強導入自動化省工設備、輔導建立高效高值生產體系及企業化經營、積極辦理培訓課程及提供經營貸款等措施,協助第2代接手經營及培養專業經理人。已獲勞動部原則同意開放乳牛飼育業聘用外勞,將有助於產業永續發展,有效維繫液態乳自給率。
    • 漁業:已獲勞動部公告開放越南漁工,引進外籍船員國家有印尼、菲律賓、越南、馬來西亞及蒙古等5個。修訂「漁業發展基金獎勵水產海事相關院校及職訓中心畢結業生上漁船服務要點」,獎勵對象納入漁家子弟,落實培育幹部船員。配合百大青農計畫新增「養殖漁業」類別,以1對1陪伴輔導、辦理工作坊及座談會等方式,強化教育、訓練及推廣輔導10位青年,鼓勵返鄉投入養殖漁業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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