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台灣還需不需要林產業?

文 / 企劃處 黃志堅
參事 張彬

一、前言

  我國自 80 年全面禁伐天然林後,其後陸續限制伐區皆伐面積、年度伐採量、不再放租新租約後,林產業除遠走海外,就是利用庫存的木材、進口國外木材及其產製品作為營生之需,由進出口之木材量統計資料可知, 2003-2013 年間不含漿類、紙類、加工木質產品及家具等,平均每年進口 687 萬立方公尺的木材及其相關產製品,而出口僅 19.5 萬立方公尺。此外, 2012 年的亞太經濟合作組織( APEC )成立「打擊非法採伐林木及相關貿易專家小組( EGILAT )」,致力於打擊非法林木砍伐行為及其相關貿易,並促進合法林產品交易以提升區域經濟,現階段重點工作在整合各會員經濟體之合法木材進出口認證文件,我國是正式會員經濟體,但目前對於木材進出口之規範中尚無明確之認證規範,面對可預期的國際木材貿易壓力,我們需要有所因應。

  反觀國內,依據林務局第 4 次森林資源調查結果,林地總面積為 1,991,145 公頃,依所有權屬區分,國有林 1,847,758 公頃( 92.7% )、公有林 6,832 公頃( 0.3% )、私有林 136,555 公頃(占 6.8% ),以上並不包含非林地造林面積;另,從 80-93 年全民造林共造林 38,899 公頃, 91-101 年間平地獎勵造林及 102 - 104 年推動短期經濟林共造林 14,714 公頃、山坡地獎勵輔導造林共造林 4,538 公頃;而主計處最新一期統計資料( 2010 )顯示全國仍有 83,312 戶林農,此等造林獎勵政策,已屆或將屆獎勵造林期限,政府有責任對於這些林農及林地加以輔導照顧,不論是繼續補貼不砍伐或是砍伐利用,都應該讓造林獎勵期滿之林木有下一站。

  2015 年舉行的國際氣候變遷會議( COP 21 )通過之巴黎協議協議中,已將減少毀林和森林退化導致的二氧化碳排放,加上對森林的可持續管理和森林碳儲存能力的提升( REDD + )正式列入工作項目,預估到 2030 年,開發中國家透過適當且有目的的經營人工林,將可吸存約相當 440 萬座種滿樹木的大安森林公園。反饋到減少森林退化導致二氧化碳排放的工作上,就是透過適當的砍伐利用,讓木材中吸附的二氧化碳可長時間被固定住、減少排放到大氣層中,而後續的植樹造林可以立即發揮固定二氧化碳的功能,讓總體之二氧化碳吸附量反而是增加的,台灣為與國際在氣候變遷議題上接軌,避免受到因為整體二氧化碳排放量過多而受到國際經濟壓力,並提升木材自給率,需要以人工林為標的推動林產業來因應。

  所以,台灣還需不需要林產業 ? 答案當然是,要。

二、 林產業現況初探

  惟經過 25 年之天然林禁伐,復以早年營造之人工林因受限各種經社因素,導致林產業處於停滯狀態,國內竹木資源現況、伐木及木材業商及技術發展、相關加工產業現況、國內外市場需求等資訊,均亟待重新釐清。因此,如何針對我國具利基之竹木規劃一套可行的林產產銷架構機制,包含生產規劃、伐採利用、市場及行銷、顧客開發及滿意、林農組織、輔導獎勵政策等,皆為當前須面對之課題。

  以目前的現況而論,國產木材如用作板材利用,在生產成本上是無法與進口的北美木材、南洋木材較勁,筆者團隊訪談國內各木材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發現,進口的針闊葉樹製材質量穩定且與價格市場相當透明,在較先進的北美材市場,除特殊材種外,製材買賣已從早期透過委商代購或專人看貨方式,改採數位載具及程式(如手機 App ),進行線上即時下單、議價採購的模式;南洋材部分,除原木仍維持專人看貨下單或委託貿易商下單方式外,人造板、合板等亦多由貿易商代購,原因是大部分貨源皆被買斷,惟有轉向所謂大盤商進貨,相對亦提高購買成本。但臺灣的林產業真的是沒有出路了嗎 ? 這倒也未必!

  據筆者團隊訪談過的製材業者表示,國內消費者對國產木材的接受度極高,但自禁伐政策施行後,業者為求生存只好改以進口木材為主要販售產品,並重新教導消費者,但以相同的樹種來說,仍是適應本地氣候的台灣原生樹種較佳,相對於進口材,國產材對於機具的損害較低、材性固定不易反翹,如使用進口的青剛櫟木材作為刨刀的材料,壽命將只有 4-5 年,而使用國產青剛櫟製成之刨刀,則可使用長達 15 年以上;業者亦表示,雖然塑膠、鐵鋁等材料取得方便,但所付出的環境成本亦高,但從事農務工作者還是比較喜歡傳統木頭製器具柄(如各式刀柄、鋤頭等工具柄),甚至有業者因為進口青剛櫟木材易有昆蟲啃咬蛀孔痕跡,而以本土產青剛櫟木粉修補,以增加賣相。

  隨著木材應用技術發展及進步,透過集成材、加熱處理等物理方式,讓木材的利用,增加彈性與空間,如南投某木業公司,發揮集成材的可能性,不僅讓傳統直板利用的木材變成弧形,增加了運用面,結構性與原木相比亦不遑多讓;宜蘭某木材公司利用熱處理變性方式改變木材的材性,增加了穩定性及利用面向,以相思樹為例,材性改變後,成為良好的樂器及傢俱材料,可謂臺灣黑檀。

  亦有木材業者除保留傳統製材工作外,另以額外加值方式替自己產業找出口,如開辦木工班以推廣木材利用並拓展客源、創立木製品之文創品牌、結合環境教育與林產業增加收入、以木材為主題之餐飲服務等,表現出與傳統迥異的林產業活力。

  雖然傳統木線香行業已逐漸式微,但品質要求卻是越高,加上現代薰香文化的發展,走的是高價格、品味路線,往往 500 克的木線香便要價上千元(薰香粉價錢更高),但目前市售木線香原料是以進口木料為主,除消費者喜好、市場行銷因素外,國產材中適合或受消費者喜愛的木線香材料,如香楠(楠木類)、土肉桂、肖楠等原料取得不易或來源不穩定,使得業者雖有心推廣,卻乏力可使。筆者團隊訪談之木線香原料製造商表示,其木料為澳洲進口之檀香木,但受到之貿易限制愈增,進口之木料直徑卻愈小(長度變短、心幹材亦變為枝幹材),所造出之木線香之氣味亦會減少,陷入消費者滿意度下降、收益下降之惡性循環,如能有穩定的國產木料來源(如肖楠),即便是枝幹材,亦是願意支持。

  再以 3-4 年即可伐採利用的竹子為例,適當的經營與採伐,竹林將有更佳的健康度、不易提早老化及發生病蟲害,以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推廣的 Yii 「易」品牌中名揚國際的「 43 」竹椅為例,主要材料即是特定齡級、段位位置的孟宗竹;由南投竹山外銷日本的竹劍亦是由新竹出產特定徑級、段位的桂竹製成(為何不是竹山的桂竹 ? 業者表示因為竹山地區桂竹長年沒有管理,不符合品管需求);而大家日常生活會用到卻不一定會注意到的竹籤(鹽酥雞、烤香腸、烤魷魚、烤玉米…用),也都是由桂竹所製成;運用到農業上的支架資材,如香蕉柱、番茄棚架等,都是利用竹材所製成;而生產過程所產生的廢料(俗稱篾絲),經過試驗,製造生質竹顆粒,其燃燒熱質能不比燃煤遜色,但產生更低的灰分、更少的汙染物,作為工業鍋爐之使用燃料來源,不僅可以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亦為循環經濟的做法。

三、林產業的瓶頸與出口

  重新啟動林產業並不是所有的林木都進行砍伐,我們認同且支持保護環境與生物多樣性的森林,不論天然林或人工林,皆不宜砍伐,並應該給予適當的環境保護補貼,立法院亦於去( 2015 )年通過受政府政策規範的原住民族保留地禁伐區域,得申請禁伐補償或造林回饋金。

  但位於交通便利、無國土保安之虞的其他人工林如不加以經營,將成為不健康林分,不僅造成資源浪費,也無法回收投入之成本及增加收益,亦對碳吸存挹注有限。以林務局 101-105 年執行的人工林疏伐工作為例, 4 年總計疏伐執行面積為 886 公頃,搬出利用材積總計為 43,491 立方公尺,以柳杉材種為換算基礎,其碳吸存量為 7,610,925 公斤,同時疏伐後的林分將會更健康,林木徑級與蓄積量將可因鬱閉限制解除再增加,且疏伐後之林分孔隙可規劃合理適當的再造林,增加碳吸存量及達到涵養水土的公益效能,不僅可以增加木材利用、減少森林退化,透過計畫性持續再造林,亦可緩和對綠色國民所得的衝擊,何以不為呢?

  即便林產業重新啟動,考量國內及國際市場變化,林產業的方向要往哪裡走才是正確的呢 ? 綜合產學訪談結果,走出適合我們國情的林產業道路,發揮長處且避免價格競爭,初步歸納出「靈活營林以服務市場」及「全株利用以兼顧生計」二項大原則,並搭配政府政策輔導,以建立、穩定林產業。

  首先,靈活營林以服務市場方面,林產業不能再以木材為主要目標,應先認清市場、了解市場、創造市場,既然國產木材製材已停滯,就朝向利基方向,如創(手)作及客製家俱(大葉桃花心木、相思樹、台灣櫸)、精油及保養品(無患子、白千層、肖楠、土肉桂等樟科樹種)、藥用(相思樹、臺灣杉)、中小徑疏伐疏枝(工藝品應用、段木香菇、香菇太空包)、園藝造景(羅漢松、台灣櫸、無患子),定期檢討產業成效並調整方向,以穩固市場並為下一個市場準備。日本四國德島縣上野町的「彩」事業就是因為伐木業榮景不再、社區人口老化,經過多年努力,最後轉變為以販賣樹葉創意的品牌,專注發展供應日本料理店餐盤上裝飾用樹葉產業,不僅讓社區再次充滿活力,也讓社區裡的老人家開創了事業第二春,更是創造了每年數億日圓的產值與利潤,及無法估算的家庭、社會價值。

  其次,全株利用以兼顧生計部分,同一塊造林地,應以分期利用為手段,如 6 年生造林木進行第 1 次疏伐撫育,這些被淘汰的林木可做為工藝材料、木線香(握香)、精油或保養品、植菇原料、園藝造景(非林地造林可全株挖除)之用,真的用途受限,還可以提供作為生質能源材料之用;第 2 、 3 次疏伐亦是如此,最後的主伐或許是 30 年、 40 年,但這期間可產生的利潤,或許會超過最後的主伐收益,而隨著各次疏伐後,亦可配合靈活營林需求,再次造林,兼顧林主生計與碳吸存。

  而政府政策的輔導亦不可或缺,在國內私有林農年齡層偏高、林地及造林面積小、生產機具及技術仍未能與時俱進的限制下,政府有必要輔導成立具備複合功能的林業合作社組織,整合上中下游產業,協助各級專業及技術人才培養、機具設備改良、產銷調節、市場行銷、甚至是代耕協助,以保障林農經濟並兼顧國土保安;而為因應國際趨勢,建立我國合法的木材認證制度,更是與國際市場接軌必然之方向。馬來西亞的 MTCS ( Malaysian Timber Certification Scheme )及印尼的 SVLK ( Indonesian Timber Legality Assurance System )木材認證制度已然起步,我國仍沒有一個整合國內與國際木材及其產製品之認證標準,甚至因為木材進口量大而蒙上「洗木頭」的質疑,因此建立一個包含政府機關、木材業者、及非政府組織代表的木材 MIT 標章,做為我國木材及其產製品國內產銷及國際貿易證明文件,不僅可以宣示我國打擊非法木材貿易行為的決心,更可以符合國際趨勢並建立國家品牌。

四、 結語

  停滯多年的林產業列車要再重新啟動,需要很多努力,只有在盤點現有竹木產業資源現況及需求、了解國內外竹木產業市場現況與趨勢後,方能推動必要的組織變革、策略調整與產銷規劃。而這些,都是需要做了再說,空口白話只是原地踏步,動起來吧!

本網站刊載之「農政與農情」其所有內容,包含文字、圖像等皆可轉載使用,惟須註明出處。
  • 回上一頁
  • 105-05-19:23,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