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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稻農多一個選擇,105年第2期作試辦稻作直接給付

文‧圖 / 農糧署 曾玫菁

壹、前言

  當前全球面臨氣候變遷、石油產量面臨短缺、糧食需求擴增等趨勢,永續農業已成為全球最為重要的課題。而臺灣面對二十一世紀的全新局勢,實有必要深刻理解永續農業的思維與具體作法,正視農業的糧食安全、生態保育及社會安定等多元價值。

  稻穀 保價收購制度 自民國 63 年實施,多年來有效發揮穩定糧價及維護農民收益之功效。近年來,臺灣有越來越多農民,捨棄傳統追逐高產的做法,堅持理念種植優質農產品。更有稻農以友善環境的自然農法生產稻米,自產自銷,不依賴政府的公糧稻穀保價收購制度。

  為鼓勵生產高品質稻穀,或以友善環境方式生產,自行銷售的農民,農委會規劃 105 年第 2 期作於全國 6 鄉(鎮、市、區)試辦直接給付與保價收購雙軌制,提供生產優質稻穀的農民,多一個領取直接給付,不交公糧的選擇。

貳、試辦稻作直接給付方案內容

一、 試辦地區

  楊梅區、新埔鎮、龍井區、福興鄉、朴子市、柳營區等 6 鄉(鎮、市、區)。藉由現行公糧繳交率較高 、 較低,及加工用(秈、糯)稻米產區等不同樣態的分析,了解各區域農民之接受度 。

選訂鄉(鎮、市、區)及特質

序號 縣市 鄉(鎮、市、區) 103 年第 2 期稻作面積 ( 公頃 ) 地區特質及 公糧繳交率
1 桃園市 楊梅區 770 公糧繳交率高 ( 99% )
2 新竹縣 新埔鎮 474 公糧繳交率高 ( 94% )
3 臺中市 龍井區 973 公糧繳交率低 ( 10% ) ( 再生稻區 )
4 彰化縣 福興鄉 268 秈糯產區 ( 62% )
5 嘉義縣 朴子市 725 公糧繳交率高 ( 94% )
6 臺南市 柳營區 1,353 公糧繳交率低 ( 65% )

二、申請資格:

(一)農民之戶籍及土地均位於試辦鄉(鎮、市、區)。

(二)該筆土地符合公糧稻穀繳售資格,且於 102-104 年任一年度第 2 期作申報種稻有案。

(三) 105 年第 2 期作確實種稻者。但以宿根或落粒方式栽培(再生稻)者,不得領取給付。

(四)土地已簽訂契約出租或耕作協議書者,給付由實際耕作者領取。

三、稻作直接給付金額

  試辦區內符合資格並於 8 月 31 日前完成申報(領取直接給付,不繳公糧)之農民,可領取每公頃稻作直接給付 1 萬元 。

稻作直接給付金額計算方式

四、申報期間 地點:

(一)申報期: 105 年 6 月 16 日至 8 月 31 日前。

(二)受理地點:試辦之鄉(鎮、市、區)公所或農會。

(三)給付金發放:由農會審核造冊後,送縣(市)政府審核通過後,送經農糧署當地分署複審通過,即由分署將給付金送農會撥款至農民本人帳戶。

宣導規劃:

  運用平面、電子、廣播、網路與宣導品等媒體進行政策宣導外,另就試辦鄉(鎮、市、區)之農民、直轄市、縣(市)政府、公所、農會,及各糧商公會及公糧業者召開宣導會。

參、相關影響分析

一 、農民收益:

  農民若種植高品質稻米或以友善環境方式生產,將稻穀銷售市場,再另外領取直接給付金,收益將優於繳交公糧。

二 、稻米產業:

  由於公糧保價收購制度仍存在,可支撐市場稻穀價格,且試辦鄉(鎮、市、區)之申報稻作面積,僅佔全國面積 4% ,且公糧收購僅佔全國產量 1% ,對市場稻米流通量及公糧收購數量影響有限。

結語

  稻作直接給付與保價收購雙軌制,對農民及糧食業者的衝擊低,而且可引導更多人種種良質米,或以友善環境方式生產提升稻米產業競爭力,因應貿易自由化趨勢。未來稻米直接給付措施將與現行休耕政策結合,轉型為對地綠色環境給付政策,並配合國土計畫實施,將有機農業、環境友善耕作等,納入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規劃。希望透過農民、糧食業者與政府共同努力,提升稻米品質,以擴大消費市場規模,促使產業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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