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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產業商品化媒合平台之設置

文/水土保持局臺北分局 廖思婷‧張志安‧高佩聖

前言

  總統蔡英文104年5月23日於台灣農業高峰論壇閉幕式致詞指出「農業=農+業」。「農」指的是依賴土地與大自然產出的經濟生產型態,「業」則代表「產業」與「專業」。所以農業本身就是一個產業,不論以何種農作形式,都應該具備競爭力,也應該要在技術上不斷升級。

  在前述之前提下,可將「村」的農貌及文化的地域特色轉化為競爭力的一種。水土保持局為讓農村社區永續經營,至105年已輔導193社區推動特色產業活化。並結合縣市政府共同建構整合農村產業供銷體系,於104年亦補助13縣市政府辦理15個輔導計畫,共結合115個農再社區。同時成立跨域合作平台,整合農委會所屬產業單位、其他部會、私部門等相關資源,協助農村社區產業創新加值,媒合各部門既有計畫資源。

  然而每一個農村產業的建構就如同一個新創產業一般複雜,從產品的選擇、市場的調查、品牌的定位、產品的製造、資金的導入及通路行銷的建立等工作,再再都超越農村所能承受的能量。而目前某些產品即使具有獨特性,也面臨銷售通路的瓶頸,因此亟須建構一個平台,讓具有潛力的產品能得到外部資源,進而能邁向商品化。

農村產業面對的市場挑戰

  現今農村產業所生產的產品多針對遊客以地產地銷的模式銷售,但前往農村的遊客數並不穩定,銷售亦不穩定;而台灣歷經幾次食安風暴,消費者對加工食品的標示及製造原料來源更加要求清楚揭露,政府多次修訂食安相關法令辦法,規範加工食品的標示內容及格式並提升製造場域環境的標準;同時提高罰則,也連帶使通路商提高對所販售商品的食安規格。

  水土保持局為增加社區產品的銷售通路,積極媒合電商及通路商,除了讓社區了解通路型消費市場的運作模式外,也要清楚商品化將面臨的挑戰。依據過往媒合的經驗,社區產品商品化面臨的挑戰如下:

(一)產品穩定供應的量能

  由於社區地域範圍及人力的限制,不論是一級或二級產業都面臨產量無法充足供應,或供應不穩定的情形,造成通路商進貨或販售之困擾。

(二)品質控管能力

  缺少建立製程SOP或對製程缺乏監督機制,使得社區每批生產製品的品質不均一,除造成消費客層的流失,也讓通路商對其品質的不信任。

(三)產品的特色形塑

  產品特色除原料製程及口味外,最重要是社區文化的形塑。文化是經過長時間淬鍊被累積下來的生活結晶,很難被複製或取代,尤其是工藝品類或特有的文化活動類,社區被輔導的過程中,經常不被重視,且被認為是一種不易經營的產業。

(四)食品安全觀念

  食品安全概念已是普世價值,從加工的場域、製作的流程、食品的標示、食品的保存及食品的運送都應符合食品衛生相關的法規標準,不容有一絲的妥協。

(五)定價策略

  社區二級產業產品的製作,多在社區內且運用社區的人力資源,對產品的成本結構通常無法準確估算。所以容易偏離市場價格,導致在與通路商媒合時,常因價格因素而無法成功。

  此外,面對的挑戰當然不只上述的因素而已,還有組織營運及稅務等等。

媒合平台的設置

  每個農村產業都是一個新創產業,需要很多專業資源的協助,絕非由社區能獨立建構及經營;既是新創產業就應以育成的觀念來操作社區產業,如能成立虛實並存的「農村產業育成中心」(名稱暫定),引進具發展潛力的農村產品,在導入商品化前,及其社區轉化成營利法人組織前(如生產合作社、農企業或社會企業),可運用該中心資源,俟其具市場化後,即可離開中心而獨立。而育成中心至少應具下列的媒合功能:

(一)與消費者直接媒合的功能

  直接與消費者接觸,第一時間取得消費者對產品的意見,作為產品修正最重要參考。因此,中心應具有展示、販售及推廣如餐飲空間等。

(二)與通路商及企業媒合的功能

  讓通路商或企業採購者能一次蒐集臺灣農村優質產品,在中心經由專業協助議價或協助改善產品,增加媒合的成功率。

(三)產品與產品媒合功能

  藉由各區展售產品相互觀摩,產生不同地域或領域的跨域合作。

(四)專業經營各層面媒合的功能

  一個產業的經營除產品外,還有資金、法務稅務、行銷、美學、人才及製造(或委託製造)等層面,該中心可協助進駐的產品社區完成法人組織的轉型;同時,能即時將消費者等回饋意見,導入專業輔導修正產品。 

結語

  農業在目前或未來皆是明星的產業,各國政府無不挹注大量資源,冀能搶得市場先機,農業是政府要扶持的重要產業之一。所以,臺灣應將最基礎的農村產業轉化成為新價值鏈,建構用跨域整合新型態媒合平台,從內需型產地到餐桌,結合健康和休閒的六級產業鏈結,擴及到攻擊式外銷型的農村產業。在穩固的農村再生成果基礎上,創造新世紀農業經濟力美好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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