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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民眾 水費、電費及瓦斯費之緩繳措施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為維護因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滯留國外或依法配合居家隔離、檢疫之消費者,可能無法如期繳納水費、電費及瓦斯費之權益,洽請經濟部瞭解所轄相關業者(台灣自來水公司、台灣電力公司及台灣各區之天然氣/瓦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便民措施如下:

 一、水費:(免費客服專線1910)

(一)緩繳措施:用戶於回國後或居家檢疫、隔離期滿後7天內檢附相關證明(如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通知書)繳費,免計遲延繳付費。

(二)非臨櫃繳費方式:除臨櫃繳款外,亦提供行動支付繳費服務,包括行動裝置掃碼QR Code、網路e櫃台信用卡繳費及台灣Pay、街口支付、Pi拍錢包、LINE Pay(一卡通)、嗶嗶繳、ezPay簡單付等。

 二、電費:(免費客服專線1911)

(一)緩繳措施:可延長繳費期限14天,或視實際情形依個案提出之證明暫緩停電;延長期間不計延遲繳付費用。

(二)非臨櫃繳費方式:除臨櫃繳款外,亦提供行動支付繳費服務,如台電e櫃檯APP、行動支付APP(台灣PAY、街口、歐付寶、Pi拍錢包、LINE PAY一卡通、橘子支付、掌櫃)及網路銀行等。

 三、瓦斯或天然氣:

(一)業者均提供便民措施,惟協助方式各公司有別,主要類型如下:

  1. 來電申請展延繳費期限,或合併至下一期帳單,部分業者不收取滯納金;於超過應繳期限後30天內,來電申請補發繳費通知單或合併至下一期帳單,違約金可於下一期或再下一期帳單退抵。
  2. 部分業者對於逾期未繳帳單自動合併至下一期,違約金於下期併收;或個案處理。
  3. 有關欠繳多期拆表之措施:暫緩執行,並提供分期繳納方案,或寬限欠費拆表期限(如欠3期拆表改為欠4期拆表)。

(二)非臨櫃繳費方式:除臨櫃繳款外,多數業者提供行動支付APP及(或)網路銀行等線上繳費服務。

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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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9-05-19: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