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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貳、增進農民福利

一、推動農民職業災害保險

為增進農民職業安全及完備農民社會保險制度,本會依 2018 年 6 月 13 日修正公布之農民健康保險條例(下稱農保條例),自 2018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試辦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下稱農職保)。農職保試辦初期採「先傷後病」方式, 優先試辦因果關係較為明確的「職業傷害」,陸續於 2019 年 8 月 7 日及 2021年 5 月 1 日推展擴大納保對象及提高傷病給付等精進措施,並自 2021 年 9 月10 日起將「職業病」納入農職保保險給付範圍,讓農民職業安全保障範疇更臻完善。

農職保現由農民自願申請參加,農民在繳納基礎的保險費後,即享有基本的職業災害補償,保險費由政府提供部分補助,農民每月自付保費 15 元起,即可有傷病給付、就醫津貼、身心障礙給付及喪葬津貼等 4 種保險給付保障。截至 2021 年底,加保人數逾 30 萬人;給付案件共計 1 萬 275 件;給付金額累計逾 1 億 9,000 萬元。

藉由推動農職保,也持續累積我國農民職業災害案例及數據,作為逐步強化農民職業災害相關政策規劃之依據,營造幸福友善的從農工作環境。

二、精進農民健康保險制度

為使服短役期退伍青年返鄉務農,能有相對應的職域性保障,同時提升農民參加農民健康保險相關權益,推動修正農保條例,並於2021 年12 月22 日經總統令修正公布。修正重點如下:

  • 增訂農保條例第5條之1規定,使50歲以下、未具領取退休俸資格且實際務農維生之退伍青年,可不受已領取軍人保險退伍給付之限制,仍享有農民健康保險之保障。
  • 修正農保條例第7條規定,使自有農地被徵收者,得繼續加保一定期間,並規定年滿65歲且加保年資累計達15年者,不受續保一定期間之限制,保障長年從事農業工作之老年農民加保權益。
  • 修正農保條例第23條規定,保險給付請求權時效,由2年延長為5年。
  • 修正農保條例第24條規定,刪除請領生育給付之加保天數限制,避免農民因職域轉換,加保天數不符合規定,導致無法請領生育給付情形。
  • 其他修正條文,則參考勞工保險條例及國民年金法等相關規定,以使農民健康保險制度更臻周延。

三、全面推動農業保險

農業保險自2017 年起擴大推動,開發品項涵蓋農、漁及畜產業,並制定農業保險法於2021 年1 月1 日施行,同時成立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專責農業保險之危險分散與管理機制,以利我國農業保險體系健全發展。2021 年底計已開辦25 品項、38 張保單,累計總投保件數9 萬1,519 件、總投保面積13 萬3,474 公頃,總保險金額403 億1,716萬元;覆蓋率在2021 年推動豬隻死亡保險強制投保措施後達25.94%,投保成效逐年增長。

為鼓勵投保,經本會審查通過並公告之保險商品,補助1/3 至1/2 保險費,縣市政府亦得提供補助;另提供「農業保險貸款」,以協助農漁民取得保險費所需資金,減輕財務負擔,提高投保意願。另為保障漁民海上作業財產安全,鼓勵經營未滿100 噸之動力漁船(筏)所有人參與漁船保險,提供保險費補助,2021 年受益漁船(筏)計9,472 艘,補助金額為3,995 萬餘元。

配合產業政策需要,近年來陸續推出政策性保險,由農會擔任保險人,協助政府推廣銷售,辦理重點如下:

  • 釋迦保險:除持續推動原釋迦收入保險,2021年配合鳳梨釋迦內需市場策略,10月推出新型態鳳梨釋迦收入保險,提供每公頃收入保障額度有40萬元及45萬元2種方案,保障農民種植生產成本,農民投保踴躍,投保率達60.10%。
  • 香蕉收入保險:2021年擴大辦理試辦香蕉收入保險,共計13縣(市)所轄、99個鄉(鎮、市、區)參與,試辦地區之香蕉種植面積逾1萬2,000公頃,占全國總面積逾7成,投保面積達409公頃,較前一年倍數增加。
  • 家畜保險:為防範斃死畜非法流用,加強推動家畜保險包括乳牛死亡、豬隻死亡與豬隻運輸死亡等,其中豬隻死亡保險之實施範圍已擴大至全國(含離島地區),並採全面強制納保辦理方式。2021年豬隻死亡保險承保頭數1,179萬頭、豬隻運輸保險承保頭數約70萬頭、乳牛死亡保險承保頭數約4萬頭。
  • 水稻收入保險:為配合稻米產業結構調整,規劃於2022年起實施水稻收入保險,分為基本型與加強型,「基本型」保險為所有合法種植水稻均可投保,當產量減損達20.00%時即可獲得每公頃1萬8,000元,保險費由本會全額補助。「加強型」保險提供不申報繳交公糧之農民自由選擇投保,鼓勵農民種植高品質稻米,提升稻米產業競爭力。

四、建立農民退休儲金制度

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於2020 年6 月10 日公布,並經行政院定自2021 年1 月1 日施行。蔡總統英文於2021 年1 月4 日出席「農民退休儲金制度開辦典禮」致詞表示,成立農民退休儲金有兩個重要意義:第一,展現政府兌現承諾,照顧農民的決心;第二,退休制度將在臺灣全面建立完成。即讓「從農」成為一個可以做到退休、安心養老的職業。

農民退休儲金制度係設立農民退休儲金個人專戶,由農民與政府共同按月提繳至個人專戶,當農民年滿65 歲或具備一定要件時得請領之,與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共同構成老年農民經濟安全保障制度。

另為鼓勵服短役期青年返鄉務農,2021年12 月22 日經總統令公布增訂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3 條之1,放寬服短役期退伍青年,雖已領取軍人保險退伍給付,仍可參加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退休儲金。

農民退休儲金制度使農民年老後享有適當的生活水準保障,對於鼓勵年輕人投入農業生產、調整農業勞動力結構、間接促使老農安心退休離農及活絡農地利用等具重大助益。截至2021 年12 月底,提繳人數約8 萬4,000 人。

五、照顧農民福祉

(一)老年農民福利津貼

為照顧老年農民生活,政府對年滿65 歲符合規定之老年農民發放福利津貼。自2020年1 月1 日起, 每人每月發放7,550 元,2021 年發放總金額513 億5,712 萬元,計59萬6,408 名老年農民受惠。

為落實對長期參加農保老年農民之喪葬照顧,針對65 歲以上加入農保滿25 年農民,因故無法請領農保喪葬津貼者,發給喪葬慰問金10 萬2,000 元。2021 年受惠人數1,485人,發放金額1 億5,147 萬元。

(二)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為避免農漁民因經濟因素造成其子女喪失就讀大專校院或高中職機會,本會自2003年9 月開辦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2019年提高發放金額及刪除學業成績規定,2020年2 月修正「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為「農漁民子女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定位為助學性質。2021 年發放金額10 億5,711 萬元,計9 萬7,200 人次農漁民子女受益。

(三)推動農漁村高齡者綠色照顧示範計畫

輔導農漁會辦理綠色照顧示範站,結合在地農業資源及自然環境等綠色元素,以達農漁村高齡者在地健康老化的願景,2021 年共輔導76 間農漁會成立綠色照顧示範站,包括農會69 站及漁會7 站。年度辦理高齡者創新學習、互助共食及關懷服務共計38 萬9,444人次受益。

(四)農業用油補貼

2021 年核(換)發農機使用證之有效農機具總計34 萬8,102 臺,購買農機用油量7萬7,000 公秉,減免5.00% 營業稅額9,480萬元;輔導6,231 艘漁船申購柴油48 萬5,289公秉,補貼金額11 億7,141 萬元,另輔導6,640 艘漁船申請汽油機補貼,補貼金額1 億405 萬元。

輔導屏東縣農會、明慶農產運銷合作社等 22 家農民團體辦理化學肥料疏運庫存 1 萬 7,000 公噸,並輔導農民提前預購肥料 4 萬 5,000 公噸,穩定國內用肥淡旺季之肥料供需,確保農民用肥需求。

(五)穩定肥料供需

推動實名制購肥措施,依農業試驗改良場所建議之各作物類別單位面積合理施肥量,推薦農民購買合理之肥料數量;鼓勵農民施用添加泥炭等含有機質複合肥料40 萬公噸,補助金額2 億元,以替代傳統化肥,減少化肥施用量。補助花東及離島地區肥料運費3萬2,000 公噸,補助金額1,600 萬元,照顧偏遠地區農民用肥權益,並促使農民末端購肥價格趨於一致;另輔導48 家農民團體辦理化肥疏運庫存1 萬4,000 公噸,穩定國內用肥旺季之肥料供需,確保農民用肥需求。

(六)大小型農機補助

輔導農民購置中耕管理機、農地搬運車等小型農機7,122 臺、新研發農機39 臺及農用無人飛行載具噴藥機27 臺;補助曳引機及聯合收穫機等大型農機584 臺,增進農耕作業效率,紓解缺工及協助汛期搶收。我國現有遠洋漁船作業船數約1,100艘,業已通過乙類外銷登錄衛生評鑑遠洋漁船(裝設連續溫度記錄器)計566 艘,完成補助之漁船計260 艘。另2021 年補助漁民購置高效、智能等養殖漁機具件數計781 件,補助經費達7,345 萬元。

(七)農業天然災害救助

本會與中央氣象局合作於全臺重要農業區設置163 個農業氣象站,並針對121 個重要作物生產區提供精緻化氣象預報系統及災害警示燈號;另與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NCDR)合作建立系統化農業災害應變機制,提供災害即時資訊、警戒範圍、易受損作物品項及防災建議等。建置農作物災害早期預警平臺及「氣象&農業防災」APP,提供災前、災中及災後相關防範及應變資訊。2021 年共辦理60 場農民防災講習,並編撰「2021 農業災害大事記」,系統性記錄各項災害資訊及農損情形;另製播每日農業天氣影音,透過本會臉書官方粉絲團、YouTube、農業虛擬博物館、各地農會電子看板等多元管道推播,全年影音曝光及點閱總次數超過650 萬次。

除提供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協助因天災受損農民復耕及復建外,2021 年6 月29 日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下稱救助辦法),將天氣參數納入救助啟動及勘查依據,提升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啟動及勘查作業效率。2021年受109年1230及110年1月上旬寒流、3 月鋒面、3-5 月高溫乾旱、0417 強風、5 月下旬至6 月上旬豪雨、6 月下旬豪雨、0715龍捲風、烟花颱風、8 月上旬西南氣流豪雨、璨樹颱風、圓規颱風、6-8 月乾旱、9-10 月乾旱、8-9 月高溫、9-10 月高溫及10 月上旬雨害等災害影響,造成農業災害損失,依救助辦法辦理現金救助38 億8,434 萬元,救助戶數12 萬2,023 戶,低利貸款貸放352 戶、貸放金額2 億7,721 萬元。

(八)海難救助

本國籍漁船員在海上作業或漁會甲類會員從事沿岸採捕,遭難致死亡、失蹤及失能者核發救助金,2021 年計救助24 件、3,600萬元。

另依據「遭難漁船筏救助要點」,針對漁船(筏)因火災或海上作業因不可抗力因素致損毀而無法經營者,核發救助金計6 艘、救助金額為39 萬5,000 元。

(九)強化農民團體組織效能

修正發布農會人事管理辦法第23 條及農會法施行細則第40 條。完成299 家農會總幹事遴選作業,辦理各級政府農會輔導人員專業知能訓練2 場次,協助農會選聘任人員專業知識與職能訓練10 場次,委託會計師辦理20 家農會財務查核,補助45 家農會推廣教育設施暨優質農業景觀及提升農會服務功能,及輔導15 家農會經濟事業計畫。

2021 年各級農(漁)會屆次改選,2 月21 日完成基層農會農事小組組長、副組長、會員代表選舉投票,4 月22 日完成中華民國農會改選工作;3 月20 日完成漁會會員代表、小組長之選舉投票,4 月6 日完成中華民國全國漁會改選工作。

(十)創新農業金融服務

  • 農業金融多元服務
      為提升農漁會服務品質及競爭力,農業金庫整合農漁會信用部業務及通路,提供國民年金保險費、水費、電費、瓦斯費、電信費、有線電視費、信用卡費、學雜費、物業管理費及團體會費等1,247 項代收服務,截至2021 年底,總計代收1 億8,783 萬筆,約7,280 億5,209萬元,提供農漁民多元且便捷的繳費服務。為滿足客戶投資理財及資產分散配置需求,農業金庫持續輔導農漁會信用部推展黃金存摺業務,2021 年止計核准43 家信用部辦理。另為提升農漁民使用行動支付工具普及度,2021 年底計核准250 家農漁會辦理行動支付業務。
  • 農漁會信用部
      經積極採行各項改善信用部經營體質措施,全體信用部2021 年底存款總額達2 兆1,433 億2,205 萬元,放款總額1 兆2,763 億4,528萬元,稅前淨利50 億4,684 萬元,逾放比率0.32%,放款品質良好。為強化監理功能,自2009 年起規劃訪查農漁會信用部計畫,截至2021 年底已訪查907 家,將持續掌握信用部營運概況,瞭解問題予以協助,並強化監理工作,以監理與輔導並重方式,持續協助信用部健全經營。
  • 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
      為支應農漁民營農資金,配合培育青年人力、新農業等政策及實務需求,賡續推動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2021 年提供5 萬6,432名農漁業者413 億5,976 萬元貸款,自推動以來, 累計貸放128 萬6,072 名農漁業者7,211 億141 萬元。將賡續配合農業施政目標,適時調整貸款項目及內容,以提升產業競爭力、促進農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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