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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乳業策略聯盟推動構思

農委會中部辦公室第四科 高源豐

壹、前言

  目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正積極的推動「農業知識經濟」與「農業策略聯盟」兩大政策方案,但「聯盟」是一種為達成1.技術互補2.共同服務3.產業標準4.採購優勢5.市場結盟6.系統整合等(梁,2000)6種特定「策略」目的之「手段」。台灣牛乳產業早於75年即推行衛星牧場制度,但由於市場漸飽和或競爭結果,部分工廠之市場萎縮甚至關廠而衛星牧場(或工廠)亦不能成長,甚至生產技術、生乳品質雖比他廠之衛星牧場優秀者,但卻有產品銷路無保障反遭淘汰之命運,此並非策略聯盟之過,而是在制度之設計與推動上需加以研析產業之供需特性與彈性,以採行適當之類型,方能永續發展。

貳、台灣乳業之特性

一、酪農事業為非本土性自然產業:

  政府為增加農民收益及增加國人動物性蛋白質來源,自民國46年開始引進歐、美、日等溫帶大陸氣候地區較適宜之荷蘭種乳牛推廣酪農事業,每戶貸給乳牛1~2頭,由於充分利用土地與剩餘勞力,故收益增加,61年更積極推廣酪農事業,加以隨著國民所得提高,對牛乳之消費增加,並且因多項政策措施之推動,如協商廠農乳價之訂定、生產管理技術之指導、乳牛群性能改良、精液進口補助、冬季乳補貼、推廣學童乳、改善酪農經營貸款、廠農契約供銷生乳及推廣國產鮮乳、加貼鮮乳標章等重大措施,故台灣乳業蓬勃發展。

二、台灣牛乳生產成本高、生乳價格世界最高:

  1999年計有酪農戶839戶,乳牛12萬餘頭,其中經產牛約6萬7千頭,年產生乳量33萬8千公噸,占乳品市場自給率約22﹪,平均每戶養牛144頭,經產牛80頭,飼養經產牛之平均規模雖小於紐西蘭與澳洲,但與美國相近,且大於日本(1999年)平均每戶養牛之52頭、經產牛之34頭,歐盟15國(1997年)平均每戶經產牛24頭之規模;由於荷蘭乳牛本不耐高溫高濕氣候,故台灣平均每頭泌乳量5,057公斤低於歐盟、日本與美國之泌乳水準,加以自產雜糧及草料(氣候不利製乾草)少,乳牛多食進口飼料,故生產成本較高,每公斤生乳價格為21.37元,與日本同為世界數一數二最高乳價之國家,約為歐盟或美國之一倍,更高於澳洲與紐西蘭之生乳價二倍以上。(詳如 表1台灣.日本.歐盟.美國.澳洲與紐西蘭等國酪農戶數、養乳牛平均規模.產乳量與生乳價格表doc / pdf

三、降低成本為提昇競爭力之重要手段:

  民國87年之樣本牧場「平均每頭乳牛之利潤」依養牛規模別,201頭以上者達28,809.1元,151~200頭者為28,493.5元,而101~150頭者為24,738.4元,最低者為100頭以下者之18,597.3元;但我國加入WTO後,低成本之紐、澳等國液體乳勢將進口,故生乳價格極可能被迫下降,如為維持台灣之酪農事業,則降低成本勢必進行,飼料費為成本之最高項目占50.5﹪,但減少飼料量並非降低成本之良策,共同採購較有意義;人工費占15﹪,經營管理自動化以節省勞力支出(劉,2001)。故鼓勵小規模之牧場合併,共同採購飼料、自動化器械,應用器械,於降低成本、提升競爭力方面有其必要性。

四、生乳市場為買方寡占市場:

  台灣之乳廠計24家,前三大廠之生乳收乳量計達75﹪以上,主要產製鮮乳、保久乳、調味乳及發酵乳等液體乳,酪農戶自有乳廠者計有14戶,餘800餘戶均須與乳廠契約供銷生乳,加以短期間內乳牛泌乳量並不能隨主人之意任意增減,又因生乳極富營養、水分多不易保鮮,故生乳之供給幾無彈性,且因人畜共通傳染病-結核病與衛生考量,食品衛生管理法規規定非乳品工廠不得製售乳品並不容許酪農復古式煮成鮮乳供應消費者,故生乳市場已成為買方寡占市場。 

五、推行策略聯盟為酪農永續生存之重要手段:

  環顧國內酪農,由於規模與資源量有限,且夫婦自營牧場者多,並無甚多時間參與涉外事務,個別酪農相對談判地位低,如逕與供銷業者交易或異業聯盟,易處於不利地位,故宜先求同業聯盟,但,目前台灣之酪農組織團體如中華民國乳業發展協會、中華民國酪農協會、台灣省酪農乳品運銷合作社與彰化縣、雲林縣、屏東縣等縣級乳牛合作社,雖部份已辦理資材共同採購等業務,然因規模不大、資源或專業人才不足,且均無能有效掌握自有乳廠,欠缺調配生乳之能力,故能發展之業務有限,在整併為一團體以前,宜依農業發展條例第七條採行聯盟設置聯合會或聯合社,以謀取酪農之較大利益。

參、日本酪農、乳業應用策略聯盟之例子

一、全國性乳業相關組織:

  日本牛乳業相關業者為某項策略目的,如配額生產、業務發展、推廣產品或公平競爭等結盟或分合之組織甚多,如,(一)乳業團體:社團法人(以下簡稱社)日本乳業協會(2000年2月由日本乳製品協會、全國牛乳協會與日本乳業協議會三者解散統合者)、日本冰淇淋協會、日本國際酪農連盟、全國發酵乳乳酸菌飲料協會、全國牛乳流通改善協會、全國牛乳普及協會、日本乳機器協會及財團法人日本乳業技術協會;(二)協同組合(合作社)法人:日本冰淇淋協同組合、全國乳業協同組合連合會、全國牛乳商業組合連合會、全日本乳業厚生年金基金、乾酪普及協議會、日本輸入乾酪普及協會;(三)公正取引(公平交易)協議會:全國飲用牛乳公正取引協議會、乾酪公正取引協議會、冰淇淋類及冰糕餅公正取引協議會、發酵乳乳酸菌飲料公正取引協議會、殺菌乳酸菌飲料公正取引協議會、(四)酪農團體:(社)全國酪農協會、中央酪農會議、全國農協乳業協會;全國酪農業協同組合連合會、全國農業協同組合連合會、全國開拓農業協同組合連合會、日本酪農政治連盟;(五)關連團體:(社)中央畜產會(為純民間組織、各縣有縣畜產會)、日本荷蘭牛登錄協會、家畜改良事業團、牛乳輸送設施租賃協會、全國乳栓容器協會、全國牛乳容器環境協議會、配合飼料供給安定機構等。 

二、縣級組織:

  如,日本福岡縣酪農業協同組合連合會、福岡縣牛乳協會與福岡縣牛乳普及協會共同以「飛牛標章」印製於各收乳乳廠之牛乳包裝上,推廣該縣產之牛乳。

三、基層級組織:

  例,日本長野縣南部31戶小規模水稻、果樹、蔬菜複合經營酪農組成之市田酪農組合,平均飼養經產牛頭數僅12.1頭,該組合歷年重大聯盟業務項目如次,1942年組成組合共同運銷生乳;1947年加盟南信酪農業協同組合(簡稱南酪);1966年對南酪乳價不滿,退出南酪,改變售乳之乳廠;1974年加入牛群檢定事業;1987年共同採購粗飼料;1988年設置HELP(協助)合作社;1994年再與縣酪連、縣經濟連合併;1995年設立牛乳工廠以自有品牌店頭或宅配自銷乳品,實現「自產牛乳自己賣」之夢想;1996年委託縣經濟連販賣鮮乳,並運用胚胎移植生產黑毛和牛;1999年參與農事組合法人信州高森產直組合,開設農產物直銷所「時菜館」;獲中央畜產會主辦畜產大獎;2000年全面改使用非基因改良之飼料原料。合作社提供乳質獎勵金及酪農獎勵金,如此,酪農獲得每公斤生乳價1998年為92.55圓,比全國平均之82.6圓高,飼料費因共同栽培或自農協統一購進亦甚低,其占乳款比例1998年為43.5﹪,1999年為39.1﹪,由於乳價高,飼料費低,子牛等在家畜市場有利之販售,酪農戶所得甚佳(新井肇,2000)。

肆、台灣酪農實施策略聯盟之構思

  台灣酪農聯盟的方式可由全台8百多戶之酪農或其團體同業結合組成一全國性酪農團體(聯合社或協會)為核心,內設各類專門委員會,辦理業務事項如次:

一、對內部分:

  宣導政府政策、資訊新知、爭取政府輔導、實施智能經營管理教育、提供國內外資訊服務、辦理商品產銷調節配額生產、鼓勵小規模者合併、訂定分級標準、設立品質檢驗服務中心、共同運銷計價、累積發展基金、提昇產業形象等。

二、對外部分:

  1. 選擇兩家以上優良上游之牧草合作社、礦鹽、藥品、自動化器械、貿易或生技公司(進口飼料、草料、礦鹽、器械、精液、胚胎等),契約供應牧草、器械、礦鹽、藥品、飼料、精液、胚胎等生產資材,或與臺糖公司(具有廣大之土地、農藝人才與資金等資源)、台鹽公司契約供應牧草、礦鹽、等以降低成本,相對者亦可發展事業;
     
  2. 選擇兩家以上良好下游之乳品工廠訂定收乳標準,契約收購或委託加工團體內牧場之主商品「生乳」,甚至合資或購併設廠,產製乳品,以確保生乳之銷路,乳廠亦可獲得穩定之乳源;
     
  3. 選由良好之冷藏運輸業者進行物流配送;
     
  4. 選擇良好之通路業者進行商品銷售;
     
  5. 與服務良好之金融機構聯盟資金之流通;
     
  6. 由乳廠或乳品公會與酪農團體應用行銷策略與組合聯合醫學、營養學界團體等向消費者介紹或聯合廣告推廣鮮乳與其他乳品,以抵禦聯盟外之乳品或進口乳、還原乳之侵略;
     
  7. 與肉牛合作社或委託代養中心聯盟代養牧場乳仔公牛、淘汰乳牛或小女牛,育成後自行銷售或留為泌乳牛;
     
  8. 與堆肥處理中心契約將副產物之牛糞等製成堆肥,或取回應用於牧草地或售與牧草合作社或臺糖公司或農作業者,以為資源之循環再生利用;
     
  9. 選擇優良之保險公司辦理團體共同投保產物、人壽保險,以減少保費分攤風險;
     
  10. 參與國際酪農組織活動,以獲世界資訊等。如此,可使聯盟內之酪農與契約相對者均互蒙其利(酪農產業策略聯盟如附圖1doc / pdf),酪農亦可合資或由團體應用發展基金購併或在國內、外設置水平或垂直之事業單位,以提昇主控權。

伍、結語

  由於經濟的自由化、國際化,知識經濟時代已來臨,故如何使台灣強勢的產業續留於國內,而弱勢但具有必要性與前途性的產業,採聯盟、合作投資於市場與資源較有利國家,乃是生存發展首要的工作,而留於國內者亦需找出利基,發揮優勢,應用策略聯盟手段,提升競爭力,加強研發,使產業永遠立於領導地位,才能賺取知識的大利益;乳品為極重要之食品,雖國外之生產成本遠低於國產品,但鮮乳自然與新鮮風味的特色,則非舶來品所能取代之特性與利基,故酪農業者宜研析擇優應用聯盟團體運作,尤其資材供應與產品銷售宜「腳踏兩條船」增加彈性以免受制於人且收取競爭之利益,以小搏大,掌握鮮乳市場,使產業永續發展。

參考文獻

  1.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2000,農業統計年報88年版。
  2. 高源豐、吳明敏、趙主全,1997,日本乳業管理制度與市場行銷管理實務。
  3. 梁高榮,2000,農產品電子商務介紹,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部辦公室農業方案班講義。
  4. 劉耀中,2000,台灣不同規模別酪農場之經濟分析,農業金融論叢,45輯pp.279~321。
  5. 日本乳業協會,2000,日本乳業年鑑(資料編)。
  6. 日本乳業協會,2000,日本乳業名鑑。
  7. 日本農畜產業振興事業團,2000,畜產の情報,2000.12,國內編,海外編。
  8. 新井肇,2000,pp.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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