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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政策與農業法規

農業委員會企劃處處長 廖安定

一、前言

  政策是政府施政的方針,農業政策與國家整體發展、農民生計、人民生活有密切關係。「發展農業、建設農村、照顧農民」是我國農業施政持續不變的基本理念,其作法必須隨時代與主客觀環境變遷進行階段性的調整。另外,法規是施政的準繩,為達成農業政策目標,政府必須制定合宜之法令規章,並隨時檢討修正,才能符合政策之方向,達成施政績效。目前正值邁入21世紀之際,中華民國農學團體聯合年會以「21世紀農業發展新策略」為中心議題,並探討我國農業政策與農業法規,實有深刻之意義。

  以下謹分別就台灣農業發展政策之回顧、當前農業政策重點與農業發展條例之修正、新世紀之農業發展情勢與面臨問題,以及邁向新世紀之農業政策方向等四方面提出說明。

二、台灣農業發展政策之回顧

  戰後50餘年來,台灣小農發展之成功經驗,不但是我國締造經濟奇蹟之基礎,更是許多開發中國家學習的典範。我國農業發展在技術研發、農業生產、運銷、人才培育、公共建設等方面,不論就質與量來看,均有長足的進步。農業在整體經濟發展過程中,每一階段分別扮演著不同的角色,發揮不同的功能,角色功能雖然有所變化,但農業的重要性則是始終如一。茲將我國農業發展歷程,依農業所扮演的角色,概分為五個階段,針對其發展情況及農業政策的調整,說明如下:

  (一)充裕軍糈民食階段(民國34年至42年)

  本階段適逢第二次世界大戰戰後,台灣地區許多農業設施遭受戰爭破壞,一方面數十萬國軍及其眷屬從大陸撤退來台,糧食需要量大增,因此恢復農業生產力、提供充足的糧食與穩定物價,以促進經濟發展,便成為當時農業發展之主要任務。

  為了迅速增加糧食生產,政府致力於修復農田水利設施、增加化學肥料供應、提供改良品種、改進耕作技術,並於民國37年實施肥料換榖制度,頒布「台灣省肥料配銷辦法」、「違反糧食管理治罪條例」。同時,在農地政策方面,自民國38年實施耕地三七五減租,40年實施公地放領,復於42年實施耕者有其田政策,為了政策之推動,政府配合制定「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台灣省放領公地扶植自耕農實施辦法」、「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等農地法規據以執行,這一連串的土地改革措施,使自耕農所占比例由改革前約三分之一,迅速提高到改革後的三分之二。本階段亦同時進行農漁會改組,使農漁會具有推廣、供銷及信用等業務。藉由相關施政之推動,促使農產品產量逐漸增加,主要的增產項目為稻米、甘藷、花生、小麥等糧食作物,至本階段末期,農業生產已達到戰前最高水準,達成充分供應糧食及穩定物價之政策目標。

  (二)農業培養工業階段(民國43年至58年)

  農業發展基礎奠定之後,民國42年我國開始推動第一個四年經濟建設計畫,並宣示「以農業培養工業,以工業發展農業」之政策,此後一直到五十年代中葉,我國經濟邁入起飛階段,也是農業部門對整體經濟積極貢獻的時期。在糧食供應方面,當時的農業已能提供充足的軍糈民食;在勞力方面,農業部門大量的隱藏性失業人口,成為促進經濟發展的後備軍;在資金方面,當時農產品外銷占出口總值二分之一以上,賺取外匯以向國外購買經濟發展迫切需要的資本設備。早期的經濟發展,以食品加工、肥料及紡織等輕工業為主,廣大的農村也成為這些工業產品的主要市場。

  本期間的農業政策,政府一方面加強增產性的措施,先後推行「綜合性養豬計畫」、「農牧綜合發展計畫」,創辦「統一農貸計畫」,發布「農業推廣實施辦法」等。另一方面,為加速移轉農業部門資金至非農業部門,除繼續實施肥料換穀制度外,復於民國43年頒布「田賦徵收實物條例」及「隨賦收購稻穀辦法」等法規,採行低糧價政策,使農業剩餘轉化為發展工業之資金。

  本階段仍繼續推動土地改革措施,提高農業增產誘因,使本期間農業成長率維持在5.5%左右,除繼續增產糧食作物外,亦加強土地利用型的外銷作物,如原料甘蔗、香蕉、鳳梨等之生產。而整體經濟亦在農業的培育下,由起飛邁向轉型,經濟成長率由7%躍升至10%,工業生產在民國五十年代初期首度超過農業生產,農產品占外銷總值比例亦在五十年代末期落後於工業產品,經濟結構在本階段轉型成功並加速成長,而農業部門也完成了當時以農業培養工業的階段性任務。

  (三)農工並重階段(民國59年至72年)

  本階段初期正處於我國經濟型態的轉捩點,工商業逐漸主導經濟的成長,但農業發展則已呈現停滯的現象。由於農業部門在糧食供應及國家經濟的貢獻仍扮演重要地位,故政府採取農工並重的政策,相繼採取一系列加強農業建設的政策措施,包括於民國59年頒布「現階段農村經濟建設綱領」、61年宣布加速農村建設九大措施、62年制定「農業發展條例」等。

  本階段的農業施政逐漸由促進生產的措施,如「農業生產改進措施」(58年)、「加速農業機械化方案」(59年),轉為對農民的補償性措施及農村建設之加強,例如設置糧食平準基金、實施「稻米保證價格收購制度」(63年)、「提高農民所得加強農村建設方案」(68年)、「加強基層建設提高農民所得方案」(71年)等。本階段農業生產結構與政策方向的改變,以及「農業發展條例」的制定,正反映了整體經濟建設轉型後,農業發展環境的變化及政府力求維護農業持續發展的努力。

  本階段中,國內資源結構發生變化,農業生產初期發展勞力集約型的外銷作物,如洋菇、蘆筍及加工蕃茄等罐頭食品,後期則相繼發展資本集約型的沿、近海漁業及畜牧業中的毛豬、雞等,農業成長率大致能維持在2%以上。但由於工業部門成長速度相對更快,農業占國內生產毛額的比重由20%迅速降為7%。

  (四)邁向自由化之調整革新階段(民國73年至79年)

  經過30年之經濟發展,台灣農業生產與經營結構基本上並無太大的改變,傳統式及對外封閉的我國農業,在有限的自然資源下,可以說已達到了發展的高峰。尤其在糧食生產方面,稻米增產速度遠高於人口成長率,但是因國人所得水準大幅提高,糧食消費結構隨之改變,肉類、魚類及蔬果類之需求增加,澱粉類糧食消費需求減少,因此形成民國七十年代初期嚴重的稻米生產過剩問題。但同一個時期,由於我對美國貿易順差持續增加,美國要求我降低農工產品關稅、開放市場及台幣升值,導致部分農產品進口快速增加,農產品產銷結構呈現頗大的落差。因此調整生產結構是本階段的重要農政措施。

  本階段初期之重要施政方案是「改善農業結構提高農民所得方案」(74年),除獎勵家庭農場推行共同委託及合作經營、全面推動農業機械化外,並執行「農產運銷改進方案」(73年),同時,自73年起執行之稻田轉作計畫,開始大規模推動,本計畫執行至85年,稻米產銷已接近平衡。本期間初期所發展的農產品包括進口替代作物,如飼料玉米、高粱、大豆等,資本及技術密集的產品,如養殖漁業、遠洋漁業、乳業等;主要減產的產品則包括稻米、原料甘蔗等。

  本階段農業生產年平均成長率約為2%左右,農業產值雖仍持續成長,但農業占國內生產毛額的比重亦繼續由民國73年的6.3%,降低至79年的4.2%;農業就業人口占總就業人口由73年的17.6%,降低至79年的12.9%

  (五)農業多功能之三生農業階段(民國80年迄今)

  我國於民國79年申請加入關稅及貿易總協定(GATT),民國84年世界貿易組織(WTO)取代GATT。為因應農產貿易自由化及重視自然生態保育、環境維護的世界趨勢,國內農業產業結構必須加速調整,並加強生態保育及農漁村建設工作。因此,政府於民國80年訂定「農業綜合調整方案」,強調「三生農業」的重要性,本方案從人力、土地、市場、技術、組織、漁業、福利及保育等方面推動各項施政措施。

  民國85年頒布的「農業政策白皮書」,在強調生產、生活、生態一體的觀念下,揭櫫「提高農業經營效率,強化國產品市場競爭力」、「加強農村建設,增進農民福祉」及「維護環境資源,促進生態和諧」的長期農業施政目標,及以科技、經濟、環境與國際導向的長期農業發展方向。民國86年實施「跨世紀農業建設方案」,接續已屆期之「農業綜合調整方案」。

  本階段農業產值雖仍持續成長,但農業占國內生產毛額的比重亦繼續降低,至民國88年為2.6%。農業所扮演的角色,從早期以生產為主的經濟功能,逐漸趨向提供開闊空間、綠色景觀與維持生態環境等非經濟性的貢獻。

三、當前農業政策重點與農業發展條例之修正

  (一)「跨世紀農業建設方案」之施政目標與實施策略

  近年來,由於農產貿易加速自由化、糧食安全、農業結構轉型、農民福利需求殷切、生態維護及兩岸交流密切等問題,影響未來農業發展,政府爰擬定「跨世紀農業建設方案」,自87年度(86年7月)起實施,原訂執行至90年度(90年6月)止,惟為配合政府會計年度自90年元月起改為曆年制,「跨世紀農業建設方案」實施期間將提前半年結束,至89年12月底止。依據「跨世紀農業建設方案」,現階段農業政策的目標如后:

  1. 發展「效率」與「安定」的現代化農業
      追求農業經營效率,從而提升農產品國際競爭力,拓展國產農產品國內外市場。同時,對農產品遭受天然災害或受進口損害時,予以救濟或救助,以安定農業之經營。

  2. 設「富裕」與「自然」的富麗農漁村
      透過農漁村基本建設的加強,使農漁村產業活潑化,增加農民之收益;同時強化農漁村社區意識與環保觀念,落實資源永續利用,並保有鄉土之美,提供國人享受田園之樂的開闊空間。

  3. 培養有「信心」與「尊嚴」的農漁民
      經由農漁民社會安全制度之建立,提升農漁民福祉,並輔導提高農漁民之生產力,使其生活富裕安定,建立其營農信心,並改進國產農產品衛生安全品質,倡導農漁產業文化,提升整體農業形象,使農民社會地位提高,生活更有尊嚴。

「跨世紀農業建設方案」規劃12項實施策略,簡要說明如下:

  1. 建立安全與均衡的糧食生產制度,推動「水旱田利用調整計畫」,稻米生產目標由自給自足調整為供需平衡,並提高良質米市場占有率;逐年調減保價收購雜糧之收購數量。

  2. 發展具高度競爭力的農漁牧產品,輔導具比較利益之重點農作產業發展,實施「提升農業產業競爭力計畫」。

  3. 輔導具企業經營理念的產銷組織,推廣設置重要農產品產銷班,培育專業化、現代化的農漁民領導人才及後繼農業工作者,建立農業經營管理輔導體制。

  4. 建立效率與服務的運銷體系,建立批發市場電腦拍賣制度,整合農漁會區域直銷網。

  5. 創造安定的農業經營環境,選擇重要農產品或具價格敏感性產品,優先建立產銷預警制度,加強辦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及農產品進口損害救助。

  6. 農業科技研發注重政策導向,兼顧市場需求與生態保護,並加強生物技術研究,加速農業自動化與資訊科技應用,強化農業科技研究群功能。

  7. 推動兼顧人文與自然的農漁村建設,結合實質建設、景觀維護與農村產業,推動整體性農漁村建設;整體規劃休閒農業區,結合產業特性,塑造地方產業文化特色;並健全農漁民社會安全體系。

  8. 推廣和諧永續的農業經營,推動「全民造林運動綱領暨實施計畫」、多目標森林生態系經營及集水區整體規劃,加強野生動植物保護及自然景觀維護。執行「肥料政策調整方案」,並提高畜牧場污染防治設施率,輔導養殖漁業合理使用水土資源。

  9. 促進農業資源的合理利用,落實推動「農地釋出方案」,合理分配及利用農地資源,建立農地合理租賃制度;有效維護與調配利用灌溉用水。

  10. 建立消費者對本土農業的信心與支持,建立農產品衛生安全檢驗制度,加強農藥管理與檢測;強化畜產品衛生檢驗體系,推動養殖水產品品質衛生監視檢驗體系,確保產品品質衛生。

  11. 強化互惠互利的國際農業合作,推動南向農業合作,參與亞太經濟合作等區域性國際組織。

  12. 推動雙贏的兩岸農業交流,建立兩岸貿易秩序,協商調處兩岸漁事糾紛,推動農業科技、人才與種原交流。

  (二)農業發展條例之修正

  法規是執行政策之重要工具,農業施政須以法律命令為依據,循序推動,才能達成施政目標。農業法規包括維護農業發展、推動農業政策之相關法令規章,數量眾多,迄民國89年9月底止,農委會主管法規計189種,其中法律有29種,法規命令160種,主要包括農業發展與農民輔導、農糧管理、漁業管理、畜牧管理、資源管理及農田水利等項目,例如農業發展條例、農產品市場交易法、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糧食管理法、漁業法、畜牧法、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育法、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等。

  農業發展條例是我國農業政策之基本大法,影響農業發展至鉅。該條例乃政府於民國62年參照「農業政策檢討綱要」及「現階段農村經濟綱領」所定基本原則,並依據當時農業環境及發展趨勢所制定,施行期間為十年。民國69年,為輔導農校畢業青年從農及獎勵擴大農場經營規模,酌修部分條文。復於民國72年,為配合農業發展及農村建設之長期政策及法源依據,乃就農業發展條例執行情形,及當時經濟環境,再進行通盤檢討,將農地利用、農產運銷、農業金融及農村福利等範圍,均予增修納入。

  為因應國際化與自由化之趨勢,以及國內經濟、社會環境的改變,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案於民國89年1月4日經立法院完成三讀程序,併同土地法、平均地權條例、土地稅法等其他七個配套法案修正案於89年1月26日公布施行。其中有關農地相關法規之修正,可說是自民國四十年代土地改革以來另一次重大的土地改革。其修正重點包括︰

  1. 確立「放寬農地農有,落實農地農用」之新農地政策,放寬農地自由買賣,不但允許自然人承購農地,作農業使用之農地予以農地稅賦減免優惠,對違規使用農地取消免稅優惠、禁止轉讓及加重行政罰鍰。另准許農企業法人有條件承購耕地,從事資本或技術密集的農業。未來農業就業者將逐漸年輕化,並可藉由資金、技術的引進,加速農業企業化、現代化,提高農業競爭力。

  2. 農地變更使用之管理採取採取「總量管制,開發許可」機制,除保留適量農地維持農業發展,也能配合經濟發展需要,整體規劃變更農地供非農業部門使用,並將變更使用所繳交之回饋金用於發展農業,落實「地盡其利、地利共享」之目標。

  3. 放寬農地分割限制,耕地買賣由原規定不得分割,放寬為0.25公頃;對於現已共有之耕地及因繼承而須分割者,取消最小分割面積限制,以解決農村長期共有耕地無法分割產權糾紛問題。

  4. 建立合理耕地租賃制度,明定耕地出租條件由雙方自行協定,以凍結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促進農地使用權流通,提升農業經營效率。

  5. 明定為維護進口農產品之產銷秩序及公平貿易之機制,政府得採取關稅配額、特別防衛及其他措施,以漸進自由化方式取代現行農業保護政策,讓農業部門有因應加入WTO的調適期。

  6. 賦予設置「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之法源,並明定擴編「農業發展基金」至1,500億元,以加速推動各項農業與農村建設,改善農民生活,減輕經貿自由化對農業之衝擊。

四、新世紀之農業發展情勢與面臨問題

  (一)國際農業情勢分析

1、經貿自由化、國際化之發展

  近年來,國際性經貿組織的快速發展,對國際經濟產生極大影響。其中WTO自1995年成立迄今,已成為國際間影響力最大之多邊經貿組織,各會員國執行烏拉圭回合協定,對推動世界經貿自由化,特別是農產貿易自由化方面有相當之進展。在全球化之潮流下,商品、資金及技術突破國界之限制,但國際間勞力移動能力仍有限,土地之區位無法移動;另外,疫病蟲害在國際間流動之危險性也增加。WTO自2000年起正式展開包括服務業及農業議題在內之新回合多邊諮商工作,WTO能否繼續發揮應有功能,新回合談判是否如期順利完成將是重要關鍵。

2、糧食安全再受國際關注

  近年來,開發中國家經濟快速發展及人口成長,世界糧食需求增加,糧食安全議題已深受國際重視。依據聯合國預測,公元2025年全世界人口將達80億,比1999年的60億增加20億,隨著人口成長,工商業發達,預期糧食需求將繼續大幅成長,而糧食生產則可能因耕地及農業水資源被移用、地球溫室效應、氣候異常、環境保護之倡議等因素而充滿不確定性,使得糧食安定問題備受關注。

3、生態環境維護仍為全球焦點

  全球對環境議題的討論始於1972年聯合國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召開之「人類環境會議」,該會議係以「只有一個地球」為主題,討論人類活動對環境的影響。其後的20年間,全球因為人口與經濟的快速成長、工業化帶來的不當或過度的開發行為,使全球環境更形惡化,聯合國於是再度於1992年在巴西的里約熱內盧召開「環境與發展會議」,此次會議又被稱為地球高峰會,會後發表包括「里約宣言」、「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生物多樣性公約」、「森林原則」及「21世紀議程」等5份重要文件,其中「21世紀議程」更揭櫫了經濟發展需與環境相調和的永續發展理念。預料環境議題仍為21世紀人類所必須共同面對的嚴肅課題。

  (二)國內農業情勢分析

1、農業產銷結構加速調整

  由於國民所得增加及社會結構改變,國人生活水準提升,消費者對農產品的需求趨向多元化,也更加重視食品的衛生安全及品質,農業生產結構也應該隨消費結構的改變因應調整。我國加入WTO後,農產貿易自由化的腳步將更為快速,如何加速農業產銷結構之調整,滿足消費者注重方便、新鮮、高品質及多樣化之需求,增進對國產農產品的支持與信心,已成為一重要課題。

2、新興科技與知識經濟導入農業經營

  近年來新興科技在農業的應用與發展突飛猛進,諸如應用基因工程技術,開發出基因轉殖(GMO)產品;將遙測、衛星定位與地理資訊系統利用在作物生產管理,發展了精準農業;透過網路連線提供市場供需訊息,協助農民快速掌握產銷資訊。科技的快速發展,使新產品的研發與創新速度加快,產品生命周期隨之快速調整,對農業帶來相當程度的衝擊。在知識經濟時代,必須將農業科技及文化知識商品化與市場化,提高附加價值,農業才能有光明的前景。

3、農村建設與農民福利漸受重視

  在社會變遷與貿易自由化之衝擊下,台灣農業面臨轉型的壓力,由於經濟結構的轉變,工商業成為經濟發展的主幹,農業部門亟待重新定位,除了從生產面拓展農業機能,來創造農村的經濟力,也必須由生活面與社會面改善農村生活環境,充實生活設施與內涵,增進農民福祉,使農漁民享有優質生活品質。

  (三)當前我國農業面臨問題

  隨著台灣經濟快速成長,農業部門與工業部門產生競用生產資源的情形,使國產農產品的生產成本逐漸提高。農業經營本屬不易,在經貿自由化、國際化的潮流下,國內農業所面臨的挑戰更趨艱鉅。當前農業部門面臨下列三個重大問題︰

  1. 小農經營調適問題︰農產品市場開放自由競爭,小農家庭農場經營因缺乏規模經濟效率,技術效率也無從發揮,無法與國外高效率生產的農產品競爭,因此我國小農低收入農家面臨生存問題。

  2. 商品化農產品價格偏低問題︰在國外農產品競爭下,導致國內農產品價格低迷,我國商業化農產品價格與國內高資源成本相較,將呈現偏低之現象,農業生產缺乏價格誘因,影響未來農業的發展。

  3. 如何掌握農業決策精準方向︰貿易自由化後,國內農業政策必須考慮內向與外向問題,在動態經濟社會衝擊下,農業政策必須隨時因應調整,如何掌握農業政策的正確方向,是推動農業發展的重要課題

五、邁向新世紀之農業政策方向

  值此跨入21世紀之際,我國即將加入WTO,面臨經貿自由化、國際化,以及綠色消費與生態環保之新情勢,農業部門除了必須面對農產貿易自由化所帶來的市場競爭壓力外,農地、農業用水與人力等資源之配置,以及農民組織功能調整與農村發展、生態環境保育等,也都是農業部門所須面對的重要課題。因此,農業政策必須加速調整步伐,因應知識經濟發展趨勢,推動創新與改革,在兼顧產業競爭力、糧食安全與生態保育前提下,透過整體性、前瞻性的策略,爭取全民的認同與支持,讓本土農業更切合現代生活需要,才能維護台灣農業之永續發展。

  有鑑於此,農委會乃研擬「邁進21世紀農業新方案」,做為民國90年至93年之農業施政藍本,其目標與重點如下︰

  (一)邁進21世紀農業新方案政策目標

  1. 發展農業知識經濟,應用農業科技知識與文化知識,促進產業升級,提升農業競爭力。

  2. 確保糧食安全,生產優質、衛生、安全的農產品,維護消費者權益。

  3. 提升農村生活環境品質,建構農民社會安全體系,提高農民所得,增進農民福祉。

  4. 提高農業資源品質及利用效率,維護國土保安,促進生態環境和諧。

  (二)邁進21世紀農業新方案施政重點

  1. 推動台灣農業策略聯盟,發揮規模經濟效益與技術效率

      在競爭激烈的國際經貿環境中,台灣農業必須透過農民組織的力量,加強整合產銷單位,提高產銷效率,才能強化競爭優勢,突破困境、開創新機。

      政府將加強輔導產銷班,並有效整合、結合農業合作社及農漁會等農民組織,組合小農成為大農,以發揮規模經濟效益。同時將推動以農會為中心的產製銷策略聯盟,透過規劃、教育及制度的建立,整合農業策略聯盟的各項資源,發展農產品物流中心、農業電子商務、農業休閒旅遊、農產品加工等業務,建構完善的農產品行銷網。

  2. 發展食品加工業,帶動農業工業化與企業化經營

      現代化農業必須以市場為導向,以提升農業競爭力為主軸,更重要的是要擴大市場面,甚至推廣到國外市場。食品工業的發展可提升農產品的附加價值,帶動農產品的消費,中華飲食文化聞名全球,如能有效研發、創新,將能建立我國加工食品的特色,開創出廣大的消費市場。

      未來農業生產必須由初級產業,推升至二級、三級產業,達到產、製、銷一元化的地步,並導入企業經營的觀點與策略,帶動農業工業化及企業化,讓農民不僅能獲取田間的利潤,也能從發展食品加工、運銷及拓展外銷等方面提升產品之附加價值,獲得更多利潤。政府將推動農工雙方的合作與分工,帶動農業生產企業化;同時,加強食品科技的研究,重視品質、健康、便捷與多樣化,並將中華美食文化融入食品加工技術,鼓勵研發傳統美食、藥膳食品,以及發展農村釀酒產業,提高農產加工品商品化價值,使其成為現代化的商品,行銷國內外市場。

  3. 發展有潛力的精緻農業與休閒農業,擴大農業經營範圍

      為加速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對兼具糧食安全及生態維護功能之稻米產業仍須適度政策保護,但現行稻米保價收購制度必須檢討修正,朝向較具生產與所得分離之方向轉型;其餘農產品將儘量由市場競爭力決定產業發展。政府已選擇較具本土性或市場潛力之農產品項目全力輔導,發展精緻農業。在農作方面,種苗、花卉、熱帶水果、新興鮮食菇類、具有吉園圃標章蔬菜、有機農產品等已列為發展重點;在漁業方面,將輔導發展海上箱網養殖、水產種苗事業、觀賞魚及海水魚養殖,協助業者拓展國內外市場,並推動漁撈作業機械化、自動化;在畜產方面,要結合先進科技及產業資源,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之台灣土雞及台灣肉豬。

      另外,近年來由於經濟快速成長,國民所得提高,國人對休閒旅遊之需求日益殷切,政府積極推動發展休閒農漁業,將農漁業與休憩活動互相結合,以提高農業經營所得與提升國民休閒旅遊品質,此部分屬於非貿易財,無法由進口取代,將為加入WTO之有效因應政策。

  4. 發展重點農業科技,建置農業資訊體系及現代化農產運銷環境

      農業科技將朝向重點產業科技、自動化與電子化、生物技術與基因工程發展,並由法制面及制度面著手,加強對新品種、技術及產品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建立技術移轉及產學合作制度,鼓勵研發與創新;同時,結合資訊傳遞與網際網路功能,開發現代化運銷通路,建立以科技創新、資訊及知識經濟為本的現代化產業。

      為因應變動迅速的農業產銷環境,農委會已建置農產品行情報導資訊系統,設立72處行情報導站,並建立全國性農情查報制度與農情報告查詢系統,將最新農業生產動態即時提供農友及各界參用,做為調節產銷之依據。未來將進一步整合相關農業資訊,推動建置農業資訊體系,加強國內外相關資訊之分析,提升資料之正確性與時效性,俾在動態經濟社會下,掌握農業政策的正確方向。

      我國農產品批發市場在交易拍賣與營運管理上已逐步電子化,未來將藉由發展電子商務,改善農產品交易品質,建立分級標準化與商品化制度,促進形成現代化交易市場,開創多元化運銷通路與電子化農業經營環境。

  5. 建立生活圈規劃模式,加速推動農漁村建設

      面對農產貿易自由化,必須加速推動農漁村建設,以平衡城鄉發展,創造農村經濟活力。未來將結合生態景觀、產業發展與社區文化,建立以地方生活圈為規劃基礎的農村建設模式,發揮自然及地區特色,營造鄉村新風貌,建構人文、產業、休閒及生態兼備的新農村。對生產力較低之農地,配合整體規劃與區位景觀,輔導造林或做生態保育用途,連結成鄉村間之綠帶。同時,將積極研定「農村建設法」,強化農村建設之法制基礎,使國土規劃與農漁村建設能相互配合,並加強民間參與,採由下而上方式進行整體性之規劃建設。

  6. 維護生物多樣性,加強治山防災,提升生態環境品質

      21世紀是追求永續發展的綠色環保世紀,政府將加強推動綠色的生產與消費,注重農業維護生態的功能,全面推動生物多樣性保育工作。水、土資源的利用也將重新規劃調整,在確保糧食供應與維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適量釋出,以增進農業資源使用效率與分配之合理性。另外,為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治山防災、水土保持、造林綠化均為刻不容緩的工作。同時,也將研究採取結合企業、機關團體的方式,發起認養綠色大地的造林活動。

  7. 建置法令制度,再造農業組織,建立高效能政策推動機制

      農業發展條例已修正公布,22種相關執行子法正陸續研修完成,並數度辦理講習宣導。由於本案影響人民權益與農業發展至鉅,政府將加強與各界溝通,並隨時檢討修正,以達簡政便民及維護農業永續發展的目標。另外,為因應我國加入WTO,也將推動修訂因應 WTO及「食品衛生檢驗與動植物檢疫措施協定(簡稱SPS協定)」相關法規,並請相關部會研訂農漁產品危害分析重點管制(HACCP)及GMO產品等食品衛生及檢驗法規,加強落實執行相關規範。同時,因應國內外社經發展趨勢,以及組織架構調整,將重新檢視各項法規,建立公開透明的制度環境,創造農業發展誘因,做為政府施政與民眾依循的準據。

      另外,農委會將以目標管理的企業化精神,將以往以「權力」為主體的行政架構,轉型成以「管理」為主體的組織架構。同時,所有農業預算將在「合法、合理、有效益」的前提下,建立統一的原則與制度,將有限資源做最有效的運用。農委會亦將配合政府再造,調整農業行政組織,以農業部的組織架構為基礎,進行適當的人力配置與組訓工作,以建構高效率的行政結構,帶領農業在新世紀再創高峰。

六、結論

 農業是國家發展、國人生活及生態保育的根基,是最貼近民眾的產業,也是政府施政績效良窳的重要指標。現代農業不僅必須從事糧食生產滿足消費需求,也必須發揮支持農村自立發展及維護生態環境等多功能效益。台灣農業面臨加入WTO的衝擊,因應策略不能只是消極的採取守勢,更應該主動出擊,掌握研發及開拓的觀念,追求創新與進步,才能維護農業在生產、生活、生態面的永續發展。

  知識經濟時代已經來臨,知識成為支持經濟持續發展的動力,台灣農業必須因應時勢潮流,加速調整角色及功能,將科技知識及文化知識附加於農產品,並且將之市場化及商品化,才能突破目前所遭遇的困境。農業施政更應以全新的思維,全新的做法,以企業的活力與效率,營造出有效率及安定的農業經營環境,促使農業轉型升級,並充分發揮農業與農村的多元功能,讓全民共享農業之美、田園之樂,使台灣農業成為具高度競爭力的現代化產業。

參考文獻

  1.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995),「農業政策白皮書」。

  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997),「跨世紀農業建設方案」。

  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2000),「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8年年報」。

  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2000),「農業發展條例及相關法案修正重點」。

  5. 毛育剛(1995),「毛育剛論文選集─農業、農地、農家」。

  6. 余玉賢(1978),「農業發展政策與措施」,中華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叢刊第十號 30年來台灣之農業經濟,1983年再版,頁28-43。

  7. 陳希煌(1988),「經濟發展過程中─台灣農業經濟問題之探原」,稻香文化事業公司。

  8. 陳希煌(2000),「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業務報告」(立法院第四屆第四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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