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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創羊乳標章認證制度新紀元

中部辦公室 高源豐

一、前言

  羊乳與牛乳之營養成分近似,均含有豐富之蛋白質、脂肪、礦物質及多種維生素等,一般而言,各種哺乳動物之乳汁,乃是最適合該種動物生長所需;但由於羊乳中酪蛋白形態類似人乳,較牛乳容易為人所消化(梁,2000);且,微量機能性成分如上皮細胞生長因子、乳鐵素、寡醣等含量較牛乳為多,凝乳較軟,較易為人體消化吸收(吳,1998);又因羊乳中脂肪球較小,如未經似牛乳脂肪球之均質處理仍易於消化吸收;加以部份業者常以「本草綱目」對羊乳優點之記載推銷予消費者,故羊乳頗獲某些消費族群之喜好。

  近10年來台灣羊乳產業由於前述因素與國民所得增加之結果呈蓬勃發展情勢,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農業統計年報資料,民國89年乳羊戶698戶,飼養乳用山羊112,554頭,生羊乳之產量為3萬餘公噸,而86年曾創歷史新高為32,920公噸,87及88年之產量亦均在3萬2千公噸以上,比80年之乳羊數39,600頭,生乳量10,307公噸均各增長約2倍;產值方面,民國86年亦創歷史新高達13億6千581萬元,87及88年之產值亦均在13億元以上,89年雖略減為11億元,但均比80年之3億7千105萬餘元均增長近3倍。國內羊乳自給率則自87年之67.54﹪降為88與89年之63.44﹪與63.15﹪。

  以往由於養羊戶飼養頭數不多或為賺取較多之利益,多在牧場或家中,將生乳以簡易加熱殺菌之方式產製羊乳並以熱溫方式配送予鄰近地區之訂戶;但隨國民生活水準之提升及養羊規模與市場擴大結果,羊乳工廠乃依專業分工之原則,紛紛於各地設置,89年台灣地區計有12家羊乳工廠,但其乳品仍以宅配方式供應訂戶;依據台灣區乳品公會會員廠之資料,89年廠農契約供銷生羊乳量為15,169公噸約占全台生乳總產量之51%,比88年之55﹪略有減少。前述89年生羊乳量與值之減少,除可能受進口較低價羊乳粉之分刮市場外,台灣不景氣環境影響以致減少消費高價羊乳,以及傳聞少數不肖業者以低價之羊乳粉還原或、與以牛乳混充欺矇消費者之不利因素影響所致。

二、輔導業者自立、建立標章品牌認證制度

  (一) 前奏;建立國家標準之檢驗技術:

  前述因羊乳售價約為牛乳價格之一倍,故部分不肖業者為貪圖多利,將牛乳或牛乳粉還原之牛乳混入羊乳中欺瞞消費者。為健全產業發展與確保消費者權益,前台灣省政府農林廳於85年即督促前省畜產試驗所研發完成「羊乳中牛乳之檢出」之膠體電泳法檢驗技術,並於87年取得經濟部前中央標準局之核定列為中國國家標準CNS14117,N6304乳品檢驗法,並培訓動物疾病防治所及乳廠等人員相關檢驗技術。

  (二) 建立標章品牌認證制度

  由於羊乳品之真偽與是否誠實標示,乃屬「食品衛生管理法」、「消費者保護法」與「公平交易法」之管理範疇,雖非農政機關之權責,但由於產品之不實,造成消費量的減縮,加上不良的競價對守法之羊乳業者造成市場萎縮之不公影響,兩者均影響羊乳產業之正常發展。為便於消費者辨識區隔「真」「假」羊乳,並擴大國產羊乳市場與健全羊乳產業之發展,農委會乃於89年2月起輔助中華民國養羊協會(以下簡稱該協會)邀集畜產、食品、行銷、乳羊農與乳品工廠等產、官、學者、專家於其內組成「臺灣羊乳推廣委員會」(以下簡稱該委員會),該委員會之主要任務為:1.審定羊乳認證標章,增修訂羊乳標章認證使用要點、申請書表等相關辦法;2.有關羊乳標章認證制度諮詢之提供;3.推廣認證羊乳品;4.協助開發羊乳品加工技術使產品多樣化;5.辦理教育訓練,全面提升羊乳品質。迄本(90)年10月2日計召開10次委員會,經該協會與委員會之努力,已完成研定「GGM(Good Goat’s Milk)羊乳標章」品牌羊乳品認證制度,計完成審定標章標誌(Logo)與1.「中華民國養羊協會羊乳標章認證使用要點」、2.「羊乳標章申請與評核作業程序」、3.「中華民國養羊協會認證羊乳品抽驗細則」、4.「羊乳標章採樣識別證」、5.「採樣羊乳品收據、送驗單」、6.「中華民國養羊協會標章認證產品檢驗次數與件數及捐助金計算表」、7.「中華民國養羊協會羊乳標章證明書核發準則」、8.「羊乳標章證明書」、9.「中華民國養羊協會羊乳標章捐助金管理運用辦法」、10.「廠商經銷商名冊」、11.「生乳收購量、製造、銷售及耗材進貨使用量統計表」、12.「生乳流向管理月報表」、13.「生乳流向管理日報表」、14.「匯入繳乳戶之乳款憑證」、15.「羊乳標章貼紙申請數量月別統計表」、16.「羊乳標章月使用量統計表」、17.「羊乳標章日使用量統計表」、18.「羊乳標章貼紙年需求數量申請表」及19.「羊乳標章認證註銷產品項目申請表」等19種相關管理書表。其中「羊乳標章」Logo經多次研討修整定位為『活潑、健康富朝氣,簡單、明瞭卡通化』,以青青草原牧野上具活力之小乳羊為圖騰,其型態又似豎起大拇指之第一名,形簡意駭如附圖,經於89年5月22日由該協會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登記註冊商標,歷經14個月審核公告,本年7月1日正式獲准取得註冊。經該協會邀集羊乳品等相關廠商業者進行參加認證說明會,本年9月1日前完成申辦手續,第一期參加之廠商計有7大乳廠11家業者(含委託製造者),其收生羊乳量已達乳品公會會員廠總收乳量之87.5﹪;經書面審查及抽驗欲認證之鮮羊乳成分品質,符合規定予以認證產品者計有台灣省嘉南羊乳運銷合作社嘉南羊乳、大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恆農羊乳、台灣省高屏羊乳運銷合作社高屏羊乳、竹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優農羊乳、冠欣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冠欣羊乳、苗栗縣農會酪農鮮乳加工廠將軍羊乳、康權辱品股份有限公司康泉羊乳、豐新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豐新鮮羊乳、益生多食品企業有限公司華南羊乳、高雄縣乳羊產銷班第一班高農羊乳與劉志雄先生上揚羊乳等11品牌18項不同包裝別鮮羊乳,已於本年10月4日正式於農委會召開之記者會中由該協會莊秋郎理事長(謝騰三監事長代理)與農委會中部辦公室何委真主任共同予以授證使用羊乳標章,該委員會主任委員中興大學黃琮琪教授主持「羊乳標章認證說明」,會中並宣佈啟用,自同月12日起,每月約有358萬瓶貼有『中華民國養羊協會羊乳標章貼紙』之鮮羊乳將正式面市。第二批申請之品牌計有三普羊乳(雲林縣北港乳羊生產合作社)、首都羊乳、新生活羊乳等三品牌。

  (三) 中華民國養羊協會羊乳標章認證制度之意義與特色

  1. 符合顧客導向消費者需求之「公正認證」「純國產羊乳」制度:

    依據89年農委會中部辦公室補助靜宜大學王精文副教授等辦理,以國小學生家長為對象之「羊乳消費行為調查」,其結果之一,家長「購買羊乳時所考量因素」,依重要性排名依序為:1.衛生、2.安全、3.純度、4.營養、5.公正機關推薦、6.易消化、7.口味、8.價格、9.滋補、10.取代牛乳、11.治病等(王、彭,2000)。其中「衛生」、「安全」、「營養」乃是食品最基本之要項,羊乳工廠產品基本上均應符合中國國家標準之規範,至於消費者願以高價購買羊乳乃是基於其具有對『健康』有特殊利益而需求『核心產品』之「純真羊乳」,由於此制度中申請業者資料須經由該委員會中客觀之學術機關代表五人組成之「評核小組」評審,且每月不定期抽樣送經符合國家認證之實驗室檢驗並依收生乳量內核發標章貼紙數之機制,故符合前述「純度」與「公正機關推薦」兩項購買考量要因,具有符合顧客導向與確立羊乳核心價值之時代性意義。

  2. 開創產業自主、建立良幣驅逐劣幣、良性循環機制之新紀元

    由於該協會需每月依國產生乳收購量「核發」標章貼紙、不定期於工廠或經銷商或消費戶等處「抽驗」並於傳播媒體上「公告廣告」認證與取消認證產品等3項品管機制之應用,建立有效之可信度,將使消費者易於認知並樂於選購「純正」「國產」「鮮」羊乳,可以捨去無認證之產品而漸進淘汰不良之業者,優於食品GMP與ISO低抽驗比率與取消認證資訊之不足等缺點並可補足衛生、消費者保護及公平交易等政府機關抽檢之缺口與不足,確保消費者、合法廠商與乳羊農之發展權益;

  3. 自願性權利與義務共享、策略聯盟之制度

    由該協會作為聯盟體,建立本項認證產品推廣機制,自願參加而其產品獲得認證之廠商業者每月需依該項產品產製量捐助「捐助金」,本項捐助金,專款專用於推廣本認證鮮羊乳,以共同推廣擴大羊乳消費市場及促進國產生羊乳之需求。與CAS認證制度類似,但與農委會現行依乳廠收生牛乳量免費核發牛乳鮮乳標章貼紙之方式略有不同;

  4. 簡明Logo利於區隔進口羊乳品、採行行銷策略

    由於我國即將加入WTO,原屬管制項目之液態乳極可能進口,因此本項線條簡單,形、意、相兼具標章之適時面市,可明顯的由消費者認知易於記憶並選購國產「新鮮」「純正」之鮮羊乳,效度極好,而協會可協助業者共同應用行銷策略推廣認證之國產鮮羊乳產品。

  5. 協同建立誠信社會

    廠商如在產品上誠實標示原料成分即無「真」「假」產品之問題,因此羊乳標章之貼用將促使廠商誠信標示,可減少政府食品管理與消費者服務機關之負擔,共同建立社會之誠信風氣。

三、結語與建議

  由於經濟之自由化與我國即將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因此由產業業者策略聯盟共榮共享自治建立此標章制度,可有效區隔國產品與進口品,並公正認證符合消費者需求實甚具意義;但由於乳羊為近十餘年才發展之畜牧產業,且該協會各項資源仍有不足,故產業環境仍須政府機關與各界等予以共同扶持健全,舉其重要項目如次:(一)請農委會續輔助協會等宣傳推廣本羊乳標章以快速建立公信力,並教育消費者選購認證之國產羊乳品;(二)各級農政機關加強輔導所有養羊業者組成合作社或參加農會組織以利辦理生羊乳之共同運銷或委託加工以合法產製羊乳品;(三)輔導養羊業者及羊乳加工業者加入協會(含公會),俾配合畜牧法必要時利於實施產銷調節;(四)輔導養羊戶及乳廠建立全面品管(TQC)及危害分析重點管制(HACCP)制度,以產製供應優良之原料生乳及羊乳品;(五)輔導業者加強市場調查、產品研發、加工並與現代醫學學術單位合作研發健康食品以提昇產品價值;(六)輔導業者增拓冷藏銷售通路系統,使消費者易於認知產品擴大市場;(七)請衛生、消費者保護與公平交易委員會等機關繼續加強羊乳品之抽檢業務,以建立產業公平競爭之環境並確保消費者之權益;(八)請消費者選購鮮羊乳時,應留意有無貼有本羊乳標章貼紙,並仍須注意包裝之完整與製造或保存日期、原料、製造廠商業者、工廠登記證號、營養成分等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之各種標示齊全與否,除可共同防阻不良業者偽冒品外,更可確保安全與權益。

參考文獻:

  1. 王精文、彭鳳明,2000,89羊隻產銷組織經營管理實務訓練「顧客滿意講義。P.10。

  2. 吳輔佑,1998,羊乳之特殊養生功能。生物產業,9:177~181。

  3. 梁逸,2000,羊乳與牛乳營養價值之探討。畜產新知。3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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