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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稻作經營環境與基本政策

農糧處農政科 彭鳳振

  近年中國大陸積極實施改革開放,嘗試各種創新求變的方法與政策措施,改變了農村與經濟的面貌,也影響稻作的經營。其努力目標是為了實現整體的現代化。在整體的經濟環境中,影響稻作經營之基本因素包括:政府職能、水資源、土地分配與勞動力、機械化與肥料投入、稅費與農村金融、組織資源與企業家精神等,本文擬就上述七個項目作相關描述,希望有助於讀者掌握大陸稻米產業動態資訊之判讀。

一、政府與職能

  在中國大陸與糧政業務和財務有關之機關頗多,中央部分包含國務院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農業部、財政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國家糧食局、中國儲備糧食管理總公司、國內貿易部等,統稱國家糧食部門。負責掌理國家糧食相關政策,生產、收購(儲)政策、資金供應、調撥,國內市場交易等。地方部分包含省糧食局、農林廳及省級以下地方政府,負責包辦上級指定之糧食產銷、收購任務,並受中央單位督導。

二、水資源

  大陸水資源總量2.8萬億立方公尺,人均佔水量2,200立方公尺,不及世界平均的1/4,每畝佔水量800立方米,是世界平均的1/2。1998年嚴重缺水城市110個,每年因缺水造成損失達人民幣1,200億元。每年大陸總用水量約5千億立方米,其中近八成屬農業用水。此外,工業用水增加、水資源地區間分配不均,更造成水資源供應的問題。82﹪地表水、70﹪地下水分布在長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區,華北、東北、西北水資源量稀少,

  大陸一方面水資源十分缺乏,另一方面卻呈現農業用水浪費的矛盾現象,水的利用係數謹0.4左右,每年水利工程引蓄5千多億立方米的水量,約60﹪是在輸配、灌溉過程中流失浪費,根據美國農業部之研究顯示,水資源管理不良是造成水資源短缺的重要原因之一。

  依靠地下水種植地區,連年超量抽取,造成水位下降,尤其華北地區,今年受降雨量減少影響,居民大量汲取地下水,造成地下水位驟降3公尺。農民在缺水情況下,紛紛捨棄需水量較大的糧食作物,改種水果和蔬菜,未來情況如果沒有改善,將對糧食自給產生威脅,顯示水資源的確是大陸農業發展的限制因素。

  中國因應水資源短缺的限制,其採取的做法是加強水利設施、灌溉系統的建設、推行噴灌和管道灌溉、開發省水耐旱新品種、建立節水灌溉技術標準和示範及改進水資源管理制度等政策。

三、土地分配與勞動力

  人地比例:中國大陸總人口12.6億,耕地面積佔全世界9﹪,卻要養活全世界22﹪的人口。1998年農村人口佔全部總人口數約70﹪,鄉村勞動力4.6億人,實際從事農業的人口則低於4億人。1999年大陸平均每戶耕地面積為8.8畝(15畝=1公頃),平均每個勞動力耕種面積3.65畝。因為務農收入相對低,使農業勞動力有外移現象,根據今年3月份之農村調查資料顯示,中、西部勞動力流動規模擴大,外出勞動比重增加,而且流動範圍擴大,跨省區、跨縣的流動人口顯著增加。

  勞力素質:大陸農民勞力素質普遍較低,而且組織程度也低,是農業現代化的限制因素。其政府對策,一是用產業化經營的策略,透過龍頭企業來帶動農民。二是讓農民建立自發性組織,成立專業合作、內部分工的經濟組織。

  土地權:中國大陸的地權分為國有、集體所有兩種。城市土地屬國有,城市郊區、農村土地除法律規定屬國有外,都屬於農村集體所有。國有土地所有權,衍生出使用權,可作轉讓、擔保。集體所有土地所有權,衍生出承包權,承包權是從承包合同而來,而且只能作農業經營使用。

  承包制:現今絕大多數農民都是在家庭聯產承包制之制度下獲得耕作的土地。每戶承包之耕種面積主要是依據農村土地面積除以戶數計算的。由於農民對於土地長期耕種權利的信心不足,影響長期投入(如有機肥)改善地力的意願。大陸的政策是要繼續實行承包制,以增加廣大農民對承包制土地的信心,來達到安定糧食生產的目標,唯在此制度下形成人均耕地面積更為狹小。另由於務農收入低,部分農民因此棄田任其荒蕪,以到處打零工的方式過活,為因應此種情勢,其政府提出兩種新方式作為對策並局部實施。一是股田制,二是反租承包,此外,有些學者則主張強化承包權或以使用權替代承包權的方式,作為根本解決之道。

  「股田制」是指農地股份共有的制度,是「以土地承包合同為依據,以土地收益為基數,以土地使用權作股,把以人劃地的集體所有,變成社區農戶共有,再經過公開競爭,農戶或企業均可投包,由租金高者得標獲得經營的一種土地制度。」,可促使土地集中於有經濟實力的大戶、集體經濟組織或農企業,又每年透過租金收入的分配,能合法保障原有農戶利益。近來,山東、廣東、福建、浙江等地方已經開始試行本制度,各界期待它能讓農業經營煥然一新。

  「反租承包」是將農民已經承包的土地,又將其反租回來,再租賃或再承包給他人或單位,是不求形式但求利用和發展的做法。許多離職工人、行政事業單位、種田大戶、有能力和技術的農民,紛紛參與這項新政。這不但提高土地資源利用效率,也解決農民外出打工所造成的農地拋荒問題。

  土地結構調整:因為政策調減糧食生產面積的需要,因地制宜採取調整措施,一方面在沿海地區擴大經濟作物比例,一方面在西部及生態脆弱區實行三退三還的工作,亦即退耕還林、退耕還濕、退耕還草。此政策符合需要但也造成傳統農業機械閒置的負面問題。

四、機械化與化學肥料投入

  根據1996年聯合國糧農組織(FAO)表示,每1千公頃大、中型曳引機使用台數,全世界平均為19.1、亞洲13.9、大陸5.4;此外,收割機則分別是世界3.1、亞洲3.8、大陸0.9。顯示大陸農機使用不足,還有相當的發展空間。不足的原因主要是農民收入低,1999年農民年均每人純收入為人民幣2,200元,生活消費支出1,600元,結餘600元,平均每戶節餘款 2,500元。又因為收入差距以及農機保養費等問題,形成大多數農民沒有購置能力的局面。唯經濟發達地區及少數所得較高的農民增加其購買能力,是近年農機市場擴張的主因。

  1995年中國大陸化學肥料每公頃耕地施用量平均378公斤,呈現使用不足的狀況,且施用量的地區間分布具有很大差異,西部地區相較於東部化學肥料使用量偏低。政府近年積極推廣化學肥料及其它農業資材的使用,化學肥料除國內自產外,進口由國營企業獨占,並以平價供應的政策性措施鼓勵農民增加使用。

五、稅費與農村金融

  稅:大陸規定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的農產品免課增值稅,但需繳交農業稅、特產稅及屠宰稅、燃油稅等。稻農繳交之農業稅,每戶按照地利能力(生產量)及產品價格個別計算應納稅額,價格要求按照市場價格計算,而市場價格訊息則由農業發展銀行各地分行設立之信息採集點提供。依照稅額=應稅面積×核定常年產量×計稅價格×稅率之公式計算,稅款於農民繳售稻穀之價款直接扣繳,是強制徵收的方法。

  費:農民除要負擔農業稅以外,還要繳交許多費用,諸如:統籌費、農村教育集資、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及政府基金、集資等。此外,還要負擔統一規定的勞動工、義務工等。

  負擔額度:根據1999年大陸研究專家針對江蘇、安徽的一些縣市所作調查,初步統計顯示在村提撥保留款(村提留)、鄉統籌款等費用之負擔較80年代中期增加10倍多。收取金額約佔上一年純收入之10~15﹪。有許多鄉鎮負擔項目達30項之多。此外,各種集資、分攤(攤派)的額外負擔,1998年人均負擔人民幣87.3元,佔法定應負擔總額40﹪。造成農民稅費負擔重的主因,一是政府機構繁多人員膨脹,二是對於基礎建設要求過高過急。

  稅費改革:國務院為減輕農民負擔,推行費改稅政策,自今年夏糧開始先從局部性試點實施,具體做法是取消部分費用、取消屠宰稅、調整農業稅及特產稅等,調整村提留徵收使用辦法,並逐步取消勞動工作負擔。這項調整僅以山東省為例,每年可為農民增加數百億元人民幣收入。對於因調整造成的收支缺口,則由中央、省級財政給予適當補助。至於農村中小學亂分攤、報刊徵訂亂分攤、非徵收機關卻亂搭便車收費、亂收電費等問題,已進行清理並要作專項治理工作。

  農村金融:與農村金融直接相關的金融單位有兩個,一是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一是農村信用合作社。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農發行)是屬於政策性銀行,所謂政策性銀行是為國家經濟政策提供資金支持的專業化銀行。該行負責處理的業務是農業收購之財務性業務、開發信代等,與中國農業銀行屬於商業銀行的性質不同。農發行資金的營運必須自求平衡,且不以營利為目的。目前針對農企業發展農產品初級加工、高級加工之資金需要給予大力貸款支持。另外,農民應付稅費就是由農發行負責收稅的業務。

  農村信用合作社原屬於農業銀行,後從中獨立出來,以服務農業、農村、農民為導向。農村信用合作社有許多問題與困難尚待克服,一是各界對於組織功能定位未達確定性的共識,尚未建立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組織。二是虧損嚴重資產品質差。三是央行的金融監管有待加強。四是農村合作基金會違法經營金融業務,形成惡性競爭,增加經營風險。大陸國務院有鑑於此,特成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協調小組,提出支持建立完善信用合作社組織功能、經營發展之決定性措施。

六、組織資源與企業家精神

  大陸自1970年代末開始推動家庭承包經營,取代原來生產隊的組織經營方式,農業組織結構產生重大調整。1980年代中期各地陸續出現貿易、工業、農業一體化專業經營的組織,開闢了農業結構調整的新方向,重視組織資源在農業發展上的角色,並從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一是培植龍頭企業,在農產品加工、銷售上,在稅收、信貸、出口上給予扶持。二是調和企業與農戶間的利益關係,使農戶能得到照顧,企業也能長久發展。三是解決專業合作組織的法律問題,給予工商登記與銀行開戶,提供法律保障。

  目前大陸繼續朝改革開放的政策前進,以及鼓勵農業朝企業化、產業化、市場化方向發展,推動研、產、銷、加工一條鞭,對於制度與資源有所鬆綁與調整,允許民間組織大規模經營,提供農民許多創新經營的誘因和創業的機會,產業經營要素中之企業能力得以漸漸發揮出來,提高效益,帶動整體產業發展。

七、結語

  中國大陸在耕地有限、人口眾多、水資源不足等因素限制下,堅持不放棄糧食自給政策,強化資源、組織、制度等因素,促使稻米產業政策走向市場化、產業化、組織化等方向,達成提升稻米產量與確保品質等目標。

主要參考文獻:

  「大陸農業資訊」第一期~第二十五期,財團法人農村發展基金會,86年10月~90年10月;美國農業部網站 www.usda.gov;李秀恒,21世紀中國市場,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2001年;中國農村統計年鑒 ,中國統計出版社,2000年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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