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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傳染病非疫區及疫區之國家(地區)公告簡介

防檢局動物檢疫組 周曉梅

一、前言

  為防範海外動物疫病伴隨動物產品之輸入而傳入國內,同時為使動物產品之輸出入貿易符合國際規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檢局)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即「為維護動物及人體健康之需要,中央主管機關得訂定檢疫物之檢疫條件及公告外國動物傳染病之疫區與非疫區,以禁止或管理檢疫物之輸出入」,辦理公告作業。除蒐集國外動物傳染病疫情外,並依據「申請認定為非動物傳染病疫區之作業程序」,處理外國申請認定為非疫區之案件,經完成相關之風險評估及審查程序後,簽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委會)公告動物傳染病非疫區及疫區之國家(地區)。

二、管制之重要動物傳染病

  目前動物傳染病非疫區及疫區之國家(地區)之公告係以下列9種動物傳染病為對象,即口蹄疫、牛瘟、牛接觸傳染性胸膜肺炎、非洲豬瘟(以上屬偶蹄類動物)、馬鼻疽(單蹄類動物)、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新城病(以上屬陸禽、水禽及鳥類)、狂犬病(肉食動物)及牛海綿狀腦病等。除牛海綿狀腦病外,其他傳染病都是採取正面表列方式,即公告列出之國家(地區)為該些傳染病之非疫區,未列入國家(地區)表內者則屬於疫區。相關檢疫物之輸入依「中華民國輸入動物及其產品檢疫條件」及其他檢疫有關規定辦理。為因應牛海綿狀腦病之特殊疫情,目前之檢疫措施是採取公告為疫區之國家其相關產品禁止輸入:包括牛、羊、肉骨粉、肉粉、骨粉、禽肉粉、血粉、動物飼料用油脂、動物飼料用油渣和牛羊之胚、血清等。

三、公告作業

  (一)疫情蒐集

  防檢局經常性的利用國際畜疫會(OIE)網路、電子郵件或定期刊物所發布之最新動物疫情資訊及我駐外單位蒐報之轄區最新疫情資料等,隨時掌握國際間動物疫情變化,一旦發現發生上述疫病國家(地區),即報請農委會公告為疫區或自非疫區名單表中除名,禁止相關產品輸入。

  (二)非動物傳染病疫區之認定

  為遵行OIE與世界貿易組織之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協定(SPS協定)規範,農委會訂有「申請認定為非動物傳染病疫區之作業程序」,以處理外國申請認定其為動物傳染病非疫區案件。程序中明訂申請認定之動物傳染病種類、申請國之申請條件、應檢具之文件資料及農委會之審查處理方式。申請之案件需先經防檢局進行風險評估及審查,再經該局動物防疫檢疫諮議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後,報請農委會公告申請國家(地區)為非疫區,解除相關之檢疫管制措施。

  動物傳染病非疫區及疫區一有更動,防檢局隨即通知相關單位,如海關、經濟部暨所屬單位、進出口公會、產業公會、船務公會、輸出國駐華機構等,並於防檢局網站上公佈(網址:www.baphiq.gov.tw),以便利相關機關(構)及民眾瞭解與查詢,同時減少國際貿易糾紛。

四、公告之疫區及非疫區

  (一)牛海綿狀腦病

  目前經公告為牛海綿狀腦病之疫區國家有英國、愛爾蘭、法國、瑞士、葡萄牙、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列支敦斯登、丹麥、西班牙、德國、義大利、捷克、希臘、日本、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芬蘭、奧地利等20國。

  (二)其他動物傳染病

  90年自口蹄疫非疫區表中除名者有英國(2月23日)、法國(3月14日)、荷蘭(3月22日)及愛爾蘭(3月23日)。日本則被公告認定為口蹄疫非疫區(9月13日)。另加拿大魁北克省被公告認定為新城病非疫區(9月13日)、尼加拉瓜被公告認定為口蹄疫、牛瘟、牛接觸傳染性胸膜肺炎、非洲豬瘟之非疫區(12月28日)、紐西蘭被公告認定為新城病非疫區(12月28日)。

五、結論

  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在農業之國際貿易方面,動物產品之輸入無論種類、數量均將大幅激增,海外動物疫病伴隨傳入國內的風險亦可能隨之增高。藉由公告動物傳染病非疫區及疫區之國家(地區),來禁止或管理檢疫物之輸出入,可確保輸入我國之動物產品帶有國外重要特定疫病之風險降至最低,同時亦可維護我國畜牧產業之永續經營及消費者之食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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