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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中越(越南)農漁業合作會議紀要

國合處技士 陳加昇

  我國已於今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與世界各國的關係愈加密切,本會為加強與亞太地區國家之農業合作,於88年5月與越南簽署中越農漁業合作協定,依據該協定雙方同意在農林漁牧業及鄉村發展方面進行技術交流、人員互訪以及鼓勵農企業投資等。為執行該農業合作協定,本會與越南農業部及水產部輪流主辦雙邊合作會議,諮商次年度雙方欲進行之合作項目。

  第三屆中越農漁業合作會議於本(91)年元月9日在台北舉行,越南由農業暨農村發展部國際合作司司長黎文明(Mr. Le Van Minh)率團,團員包括農部科技品質司長Mr. Nguyen Van Bo及水產部副司長Mr. Tran Van Quynh等官員10人來台,我方團員包括本會農、林、漁業及防疫檢疫專家等組成,由本會國際合作處處長王明來擔任主談人進行議題討論。雙方於會中除檢討第二屆會議決議之執行情形外,並討論91年將共同執行之合作計畫。經雙方交換意見,有關農業之重要決議事項包括:儘早簽署「保育瀕臨絕種物種技術合作備忘錄」;促進研究人員互訪及園藝作物種原交換及科技交流;研商簽署「中越動植物檢疫備忘錄」;辦理越南農業官員農業策略研習班,協助越南柑桔無病毒種苗繁殖示範圃計畫;以及同意藉由投資、貿易促銷、研討會等方式促進雙方農企業投資合作等12項。有關漁業方面之決議事項為:協助越南成立水產技術訓練中心;越籍官員來華研習及進修碩士班計畫;漁業技術人員交流互訪以及共同開發海洋漁業資源等10項。會後由本會人員陪同,安排越南官員赴宜蘭地區參訪我國食品加工、農漁業生產建設與農民組織等,越方官員表示對本次的行程安排極為滿意。

  越南自1986年採行開放政策以來積極進行各項經濟改革及改善投資環境,由於該國政治與社會穩定、天然資源豐富、人民勤奮且勞力充沛,加上越南人民信奉佛教,風俗習慣及文化與我國一脈相連等因素,近來已成為台商海外投資重要國家。越南尚屬典型農業國家,該國政府亦亟盼我國農企業赴該國進行投資,透過雙邊農業合作會議諮商及意見交換,可作為台商赴越南投資之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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