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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農業科學合作計畫會議」紀要

國合處國合科 傅子煜

  「中美農業科學合作計畫會議」係依據民國75年間由美國在台協會及我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所簽署之「中美農業科學合作計畫綱領」執行,迄今已完成77項合作計畫,對提升我農業科技研究水準極有助益。為賡續推動中美農業科技合作,本會陳前主任委員於去年10月間應美國農業部長Ms. Ann Veneman邀請,率團赴美出席見證由我駐美代表處程代表建人與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卜睿哲(Mr. Richard Bush)代表雙方政府簽署「中美農業科學合作計畫綱領」修正案,該合作綱領新修正之優先合作內容包括:動植物檢疫與檢驗技術、再生性自然資源及生態系之永續管理、生物技術產品之研發與管理、技術移轉與職業訓練、食品營養與衛生安全、園藝作物、動物廢棄物管理、水產養殖及農業政策與經濟研究等,均為當前農產貿易與農業發展之重要課題。此外,該修正綱領亦明訂雙方將本公平互惠原則分擔合作計畫經費與人員互訪旅費,並於附錄增訂雙方合作計畫所衍生之智慧財產權歸屬原則,雙方並同意於儘速台北召開91年度之合作計畫會議,俾儘速推動。

  「中美農業科學合作計畫會議」經雙方協商,於本(91)年3月25日在台北於本會舉行,美方由美國農業部國外農業署 Dr. Carol Kramer-LeBlanc 處長領銜主談,我方由本會國際合作處李副處長正茂代表主談,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及北美事物協調委員會亦派員出席,本年度中美農業科技合作計畫我方提出與美國農業部所屬單位合作或申請美方經費補助之9項優先計畫,各相關計畫研提人於會中簡報,經雙方交換意見後達成以下共識:

  1. 雙方同意支持我方所提四項延續性計畫「東方果實蠅區域防治研究」、「花色之分子育種」、「家禽白血病之控制」、「辨識水稻植冠(被)氮素及蟲害(褐飛蝨、瘤野螟)感染差異之光譜特徵研究」以及一項新提計畫「複製牛產製技術之研究」。

  2. 有關我方林務局、林業試驗所、中華民國環境綠化協會等所提森林生態系經營及生物多樣性等4項合作計畫,雙方經諮商討論,美方建議該等計畫應予進一步整合,建議以併案舉行國際研討會方式,邀請美方專家依相關主題進行人員與技術交流,中方應儘速就舉行該研討會研提計畫送美方審查,通過後雙方將均攤所需經費。

  3. 雙方同意將農業生物科技列為未來中美農業科學合作計畫優先合作領域,美方並同意支持我方於本年秋天在台北舉行之APEC農業生物科技安全性評估研討會,就生物科技研究現況,基因改造動植物及其產品風險評估、溝通與管理等項目進行討論,美方將負擔相關講師來台旅費。

  4. 中美雙方將於本年12月間於美國華府舉行下屆農業科學計畫合作會議,雙方至遲必須於會議舉行前6個星期,即10月上旬前將所擬合作研究計畫構想書送予對方審查。

  本次會議記錄經與會人員於會後反覆修改確認,嗣於當日下午6時由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農業組副組長Mr. Eric Trachtenberg、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周組長穎華、美國農業部國外農業署 Dr. Carol Kramer-LeBlanc 處長與本會國際合作處李副處長正茂代表雙方於本會簽署,美方與會人員並於會後並由本會國際合作處人員陪同赴中、南部參觀本會農試所等相關農業研究機構。

  本次會議係中美雙方自86年中美雙邊農業科技合作會議中斷以來首次恢復舉行,雙方會談氣氛融洽,美方亦表達相當合作善意,除對我所提合作計畫表示支持外,並同意補助兩國農業科技人員交流旅費7萬8千美元(合計約台幣273萬元)、以及補助美方來台參加相關研討會所需經費,足徵上年10月間中美雙方簽署農業科學合作綱領修正案確為雙方自民國75年起建立之農業科技合作關係開啟新頁,預料除可引進美國先進之農業科技以提升我農業競爭力之外,亦將進一步催化我國農業科技研究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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