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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農村新風貌-農村綜合發展規劃及建設計畫簡介

水土保持局 顏秀峰

壹、計畫緣起

  近年來由於經濟快速成長,農村與都市間之生活素質已有差距,造成農村人口大量外流、人力老化、農業資源閒置等問題,此乃各方面建設未能事先妥善規劃,以致許多建設難以有效落實農村發展之需要。有鑑於此,乃承農委會補助自76年度起創辦「坡地農村綜合發展規劃暨建設計畫」及82年度起自省住都局接辦「農漁村社區整體規劃暨建設計畫」積極推動農村整建工作;計畫實施以來已有良好成效,並頗受各界肯定,然而為早日達成計畫宗旨,自87年度起將上開2項計畫合併為「農村綜合發展規劃及建設計畫」,予以統籌推動,且行政院亦將該計畫列為「跨世紀農業建設方案」積極推動。

  本計畫就已完成農村綜合發展規劃地區,以掌握當地現存問題及未來發展趨勢與需求,進而實施實質建設,期使計畫區不僅保有原來農村建築風貌及傳統特色,也因增加現代化的衛生、保健醫療、郵電、自來水、活動中心、休閒遊憩等設施,同時也將農村特產、觀光果園、農產品展售中心及農宅等納入整體建設中,並實施農村環境綠美化,將可漸臻「富麗農村」之目標。

貳、計畫目標

一、改善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業經營型態,降低農業生產成本,創造農村就業機會,增加農民所得。

二、適切規劃發展,發揮農村多元化機能,並促進農村與都市之雙向交流,繁榮農村經濟。

三、提供農民住宅貸款,以融通資金,並投入公共建設資金,活潑農村經濟。

四、改善農村生活環境,提昇生活品質,縮短城鄉差距,緩和農村人口外流,安定農村社會。

五、提供農村適宜之生活基本設施及休閒遊憩活動空間,強化農村活力。

六、由於有效控制農村環境污染源及妥善處理廢棄物,農村景觀的調和及美化可期。

參、實施內容及方法

一、規劃部分

  規劃工作內容分為農村綱要規劃及農村細部規劃二階層。

(一)農村綱要規劃:係以鄉、鎮(市、區)為對象,就其自然、人文等條件,規劃其未來發展方向及重點,供為農村細部規劃之依據。規劃內容包括人口預估、產業配置、交通通信網、公共及公用設施配置、災害防治、文物保全、水資源開發、環境保護、景觀保育、農村遊憩等。

(二)農村細部規劃:係以村里、自然村或聚落為對象,就各地區農村特性,進行整體發展規劃,供為建設「富麗農村」藍本,其規劃內容包括:

  1. 產業發展:土地利用、水土保持、灌溉與排水、休閒遊憩及生產環境改善,規劃產業發展方向。
  2. 公共及公用設施:交通網路、公共給水、野溪治理、郵電、保健醫療、公墓設置或整修美化、其他公共及公用設施。
  3. 生活環境改善:農宅新建、整修、家戶衛生。
  4. 文物設施:文教、社團組織、文物古蹟保存與發揚維護。
  5. 環境保護:垃圾與污水處理、公害防治、生態景觀保育。

二、實質建設部分

  依完成農村細部規劃區為計畫執行範圍,唯限於權責範圍及法令關係,目前各完成規劃地區之建設工作內容,僅有公共及公用設施、獎勵補助及貸款三部分:

(一)公共及公用設施之項目:係以規劃報告中所列者為準,如停車場、公廁、灌溉、排水設施、野溪治理、路燈、道路新闢或改善、簡易飲水設施、觀景台、綠美化、烤肉設施、解說設施等,惟限於經費,須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年度建設計畫中核定。

(二)獎勵補助項目包含下列各項:

  1. 農業經營輔導及生產環境改善。
  2. 加強自然保育及水土保持處理維護。
  3. 農宅新建、整修。
  4. 農委會核定之其他項目。

(三)貸款項目:包含「山坡地開發基金貸款實施要點」及其他政府所辦專案貸款計畫所列項目。

三、歷年執行成果

(一)規劃部分:

  1. 農村綱要規劃:自80年度起至86年度止,共計辦理53區。
  2. 農村細部規劃:自76年度起至89年度止,共計辦理386區之規劃工作。其中山坡地農村完成86區,非山坡地農村完成300區(本項業務係78年度由省住都局辦理,自82年度起由本局接辦,其中含漁村53區,為事權統一,已於87年度起移請漁業局主政)。
  3. 87、88年度起,除就已完成之規劃地區選定因時空轉變已不符現況所需之地區辦理規劃檢討修正,計完成18個地區外,並選定南投縣水里鄉民和村參考先進國家模式,加強景觀設計、農民組訓等規劃理念,作為未來農村規劃之參考。

     

(二)建設部分:

  農村實質建設計畫自78年度起至90年度止,計己投資建設377個規劃地區(山坡地農村80區及非山坡地農村297個,其中含漁村52區),總投資金額約61億3千餘萬元(漁村投資約6億5千萬元,非漁村投資54億8千萬元)。

肆、展望

  建設「富麗農村」是政府既定的農業發展目標,農村具有幽靜、秀麗、清新的自然景觀,倘農村教育、文化、醫療、公共及服務設施完善,農家所得提高,必能緩和都市人口壓力,提昇國民生活品質,縮短城鄉差距。

本計畫建設工作完成後之農村新貌,有四通八達的對外幹道、農路、聯絡道及巷道,舖設柏油或水泥路面,平坦寬闊,不僅人車往來便捷,更可貨暢其流。有完善學校設施、村里民活動中心、停車場、展售中心、休閒公園等各項公共設施。有具特色的新建或經改善的現代化農宅。有完善的污水、垃圾處理設施,有良好的環境衛生,免於污染。有合理的土地利用,有一般產物,也有具特色的觀光果(農)園或配合休閒旅遊的產物,可供外來遊客消費、採購。為維護自然生態環境,落實治山防災,安定坡地產業發展,有坡地水土保持、野溪治理、蝕溝控制及崩塌地處理,並加強符合自然生態的治理工法。週邊有風景名勝地區則施以前瞻性、配合休閒旅遊的規劃建設,設置休閒設施,加強環境綠美化,以便利外地遊客旅遊及住宿。如有古蹟文物及特殊才藝則妥為保護並發揚光大,如此不僅農業經營及居住環境均得以改善,提昇生活品質,更因多元化的發展經營及建設,農民所得也將大大提高,而逐步達成「富麗農村」的遠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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