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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年進口農產品關稅配額制度與管理

國合處貿易科 周妙芳

一、前言

  我國自去(91)年1月1日加入WTO後,依據入會承諾,我花生、大蒜等22項原屬管制或限制進口農產品,改採關稅配額措施逐步開放市場,以符合WTO相關規範。今年起稻米進口制度由限量進口改為關稅配額,為讓各界更瞭解稻米之轉換過程,將另闢有專題特別介紹。入會前我國並無實施關稅配額的經驗,新的貿易管理制度,執行一年以來,雖產生如參與配額分配資格、分期分配產品進口時間及配額轉讓效期等些許爭議問題,引來多方關切,惟經本會與財政部、經濟部多方協調後,已順利完成配額之分配及履行入會談判之承諾。入會已邁入第二個年度,農產品之配額管理大體均延襲去年的相關規定,而配額數量及配額內外關稅則隨之調整,隨著配額數量增加及配額外關稅調降,配額分配亦有所不同,為各界關注,也是WTO各會員國檢視我國履行WTO入會承諾的重要指標。

二、農產品關稅配額制度

  關稅配額是廣受WTO會員使用的一種兼顧保護國內產業及市場開放之過渡性措施,具有兩段式關稅,搭配著一般關稅及配額之特性。換言之,即對特定進口產品訂定某一特定數量,在此數量內適用海關進口稅則所訂之較低關稅稅率,超過該數量部分則適用反映國內外價差及經諮商談判結果之較高關稅稅率。我國原計有22項農產品採關稅配額措施,另今年起,稻米進口由原依WTO農業協定採特別處理條款之限量進口改為關稅配額制度,至今年起採關稅配額農產品項目增加為23項。有關關稅配額之管理係依據WTO入會工作小組報告第25至39段文件及財政部報奉行政院核定之「關稅配額實施辦法」予以實施,其配額數量及配額內外關稅及分配方式,謹說明如次:

(一)關稅配額產品項目:

  包括新加入稻米,以及豬腹脅肉、雞肉、動物雜碎(豬雜、禽雜、鹿茸)、香蕉、東方梨、紅豆、液態乳、花生、大蒜、乾香菇、乾金針、檳椰、柚子、桂圓肉、椰子、鳳梨、芒果、柿子、砂糖、鯖魚、颷魚、?魚等產品。

(二)配額數量與配額內外關稅

  依據談判結果,關稅配額農產品之配額內數量約介於入會基期年(79年至81年)國內消費量之4%至20%間,配額內低稅率,約介於12.5%至25%,配額外則課徵足以反映國內外差價之高稅率,稅率大多介於100%至400%之間,除稻米外,其餘產品至2004年需逐年增加配額數量及調降配額外關稅。一般而言,今年配額數量較去年增加約50%至75%,配額內稅率除豬腹脅肉、豬雜及雞肉等產品微幅調降外,其餘產品維持不變,配額外稅率約調降7.5%。有關今年配額數量、稅率及配額進口期間,詳如 附表 DOCX / odt / pdf

(三)配額分配方式

  有關配額之分配方式分三種,第一種為先申請先分配,依申請先後順序採抽籤方式分配,一年分配一次,入會二年後配額之分配,每一申請者將至少獲得其前二年實際進口數量之配額,所剩或增加之配額再依先申請先分配方式辦理,適用產品有豬腹脅肉、雞肉、動物雜碎、香蕉及東方梨等。第二種為標售關稅配額進口權利,依競爭者投標金額之高低,金額較高者優先決定得標,一年分配一次,適用產品有紅豆、液態乳、花生等產品。第三種分配方式亦為標售關稅配額進口權利,一年可分配1至4次,適用產品為上述以外之其餘關稅配額產品。

(四)其他相關規定

  1. 申請人資格及獲配數量:依據WTO入會工作小組報告,向經濟部國貿局登記有案之出進口廠商均得參與關稅配額核配之申請,惟參與稻米配額申請者,需多一項糧商資格。每一申請人就每一項產品有配額總量20%之上限,並依商業習慣訂定最低運輸數量。

     

  2. 配額轉讓:為充分利用配額,配額可轉讓,轉讓者仍可承接原配額證明書之效期。

     

  3. 重分配:年度配額數量大於申請或標售分配之剩餘數量,或已分配未進口也未申請展期者,原則上於每年9月份辦理重分配。採標售進口權利之產品,在標售後30天內未繳權利金,將辦理再開標,並需有21天之公告期。採分期分配者其重分配將併入下半年第二期予以分配,稻米則當辦理3期分配後於9月重分配。

     

  4. 配額證書展期:分期分配產品除稻米外,不得辦理展期,其餘產品之配額於9月1日前,得標者可憑買賣合約辦理展期,有效期限可延至今年12月底。

     

  5. 標售之權利金將納入「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

  此外,為避免市場開放後,外國貨大量進口,影響農民權益,依據WTO農業協定第五條規定,加計稻米後,我國共有15項敏感性農產品可採取特別防衛措施(SSG),當進口數量超過基準數量,可發動SSG,加徵配額外關稅之33.3%,或當進口價格低至基準價格90%以下時,依兩者不同程度價差加徵不同之額外關稅。SSG產品項目包括稻米、花生、東方梨、砂糖、大蒜、檳榔、雞肉、液態乳、豬雜及禽雜、紅豆、乾香菇、柚子、柿子、乾金針及豬腹脅肉等。

三、配額分配情形

  依據關稅法第4條規定,財政部為關稅配額管理之主管機關,該部並委託中央信託局辦理配額核配作業,稻米因自今年起才實施關稅配額,有關稻米其民間米之配額部分,中央信託局於今年1月24日辦理食米第一期配額標售並全數標售出,第二期及第三期配額將分別於3月及5月辦理分配。其餘關稅配額產品,該局業於去年10月底至11月27日止辦理完成一年分配一次產品及其他分期分配產品第一期配額之核配作業。屬先申請先分配產品,以東方梨、雞肉及豬雜碎最搶手,參與申請者最多,中籤率以東方梨最低為3.1%,雞肉、禽雜碎、豬雜碎及鹿茸均低於15%。

  採標售進口權利產品,花生、紅豆、大蒜、乾香菇、乾金針、柿子、椰子、桂圓肉、砂糖及檳榔等10項產品全數標出,至液態乳、鳳梨、柚子、颷魚、鯖魚及?魚等6種產品因消費習慣或市場通路等因素,業者參與標售興趣不高,多數配額未標售出去,芒果則因檢疫尚未解禁沒有業者投標。有關分期分配產品,為降低開放後對國產品之衝擊,配額設定進口時間,以避開產期,其中乾香菇、乾金針、椰子、鳳梨、芒果及砂糖等產品,一年分配二次,以分散配額進口時間,第二期配額將於下半年分配。

四、結語

  我國農業屬小農經營模式,部分農產品較不具國際競爭力,為維護農業經營及發展,我農產品貿易政策向來採取保護措施,這也是入會談判過程中最受挑戰,惟隨著我國加入世界經貿聯合國,為符合國際規範,農產品市場已更為開放,並將非關稅措施轉成透明化的關稅配額制度,配額數量及配額外關稅需逐步擴大及調降,除可依規定在產業受到一定程度影響時,採取必要之防衛或救濟措施外,對農業保護的堤防必逐漸降低。入會以來,新的管理規定已就緒,市場開放後對產業影響的效應,似也慢慢浮現,未來仍有待觀察,以妥為因應。爰此,本會也訂定短期價格穩定措施及配合產業需要推動產業結構調整計畫提升產業競爭力等多樣措施,以期將入會的影響降至最低程度。此外,WTO新回合農業談判已展開,預定2005年起將實施新一波的市場開放,對我農業又將是一大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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