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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貳、農產運銷

一、輔導農產品批發市場營運
二、輔導農產品共同運銷
三、輔導畜產品共同運銷
四、擴大推動國產品牌農產品
五、整合農漁民團體直銷通路及加強展售促銷
六、建立農產品保鮮預冷供配系統
七、消費者服務與保護

  農產運銷的主要功能在於促進交易的公平性及供需調節,以保障買賣雙方的權益,提高運銷效率,增加農民所得,提高對消費者服務的品質。我國已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外國農產品已大量進口,加上國人的消費型態及運銷通路亦呈多元化發展,國產農產品將備受競爭威脅,為因應大環境的變遷,國產農產品的品質與運銷效率均急需隨之提昇,農產運銷亟需改進低溫作業系統,針對產品力求分級標準化、包裝規格化、條碼化、促進產品商品化、創造市場區隔優勢,確保市場佔有率,以開創產銷及消費大眾三方的利基。

一、輔導農產品批發市場營運

(一)果菜市場

  臺灣地區現有果菜批發市場計 58 處,除少數市場經輔導遷建或擴建,交易場地較為寬敞、運銷儲運設施充裕、交通設施便利外,多數市場因產銷環境變遷、場地狹小老舊、交通擁塞,已不能適應運銷需求。無法發揮市場功能,亟須重新規劃興建及輔導改進交易制度。 90 年輔導台北農產運銷公司、三重果菜市場、台中果菜市場、充實拍賣機、理貨器等交易設施,建立整合性自動化電腦拍賣系統,持續推動交易作業自動化,提高市場營運效率及服務品質。

(二)花卉市場

  1. 為建立公正、公平、公開花卉交易制度,輔導設立台北、台中、 彰 化、台南等批發市場,並採電腦鐘拍賣系統。上述 4 處批發市場 90 年交易數量計 7,099 萬把,交易金額 共3,197 百萬餘元,輔導各市場辦理展示促銷活動6次;輔導彰化批發市場成立花卉外銷交易處理場1處,外銷菊花、唐菖蒲、康乃馨等計 962 萬餘枝。
  2. 研究委請中興大學規劃切、盆花運輸通路。未來將繼續輔導各市場多角化經營,改善運輸方式,加強專業人員訓練降低營運成本及辦理 切花訂貨交易制度說明會 10 場次,以提升其效率。
  3. 為拓展需求提高花卉價格,輔導各市場辦理國產高品質花卉展售促銷活動 5 次;輔導彰化批發市場完成建設花卉外銷交易處理場 1 處,執行外銷花卉檢疫包裝,促進花卉拓展國際市場。

(三)肉品市場

  1. 台灣及金門地區現有肉品市場計24 處,辦理毛豬交易及電宰業務,已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營運績效良好, 90 年交易量達 838 萬頭,電宰頭數達 434 萬頭。
  2. 輔導苗栗縣、彰化縣、台中縣大安區及屏東縣等四處肉品市場更新電腦拍賣設施,有助維持公開、公平、公正拍賣合理形成價格;輔導苗栗縣、雲林縣、台南縣、台中市、嘉義市及金門縣等 6 處肉品市場改善電宰設施,以提高屠宰品質及屠宰量,提供衛生安全肉品;另輔導台北市家禽市場及台中區大安區肉品市場辦理改善汙水處理設施,以符放流水排放標準之規定。
  3. 依農產品市場交易法及畜牧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輔導各市場加強經營管理,俾提升競爭力,有利市場永續經營。

(四)建置農產品市場交易行情系統

  1. 強化農產品批發市場行情及行銷資訊系統,完成台灣地區農產品市場資訊系統網際網路系統建置,持續強化網站資訊服務功能,提供生產者與消費者更便捷資訊查詢管道, 24 小時提供主要報導站之蔬菜、水果、魚貨、毛豬、家禽及花卉等 6 大類農產品交易行情,以供生產者研定生產計畫及選擇出貨市場之參考。
  2. 輔導各報導站應用網際網路上傳網路系統按日傳送與接收農產品各批發市場交易行情,若遇有價量變動較大時,既以速報傳報,以爭取調節供需之時效,並編印農產品批發市場交易年報,提供相關單位參考運用。

二、輔導農產品共同運銷

(一)蔬菜

  1. 輔導共同運銷
      為穩定農民收入,提高運銷效益,輔導產地農民團體辦理共同運銷計 277,136 公噸。
  2. 辦理夏季蔬菜契作保價運銷
      為推動專業化生產與秩序運銷,確保農民合理收益,並掌握夏季蔬菜貨源以穩定供需,輔導農民團體辦理契作計 78 處,供應數量達 18,392 公噸,補貼金額達 13,506 千元。
  3. 興建大型冷藏庫以發揮調節功能
      輔導農民團體利用糧倉或集貨場改建冷藏庫計 880 坪,並配合蔬菜產期辦理購貯調節計 5,000 餘公噸。

(二)水果

  1. 輔導辦理共同運銷、共同選別
      輔導產地農民團體辦理共同運銷及加強辦理分級包裝,推動共選共計作業,辦理共同運銷計 171,000公噸(內含柑橘等 1 2種水果共選共計 22,840 公噸)。
  2. 補助興建集貨場及購置運銷設施
      補助大型鋼樑式集貨場 1 處 120 坪、組合式冷藏庫 70 坪、運輸卡車 7.7 噸 1 台、堆高機( 2.5 噸) 計2 台、柑橘套袋機計 6 台。

(三)花卉

  依據大宗切花之分級包裝標準,輔導農民團體及產銷班辦理花卉共同運銷計 4,608 萬餘把,並充實運銷設備,如冷藏庫、運輸車輛等設備,提高運銷效率。

三、輔導畜產品共同運銷

(一)毛豬

  1. 輔導農民團體辦理毛豬共同運銷供應家畜肉品市場, 計 488 萬頭,占市場總交易量百分之 58﹪。
  2. 輔導農民團體組織共同運銷工作小組計 278 組,(其中農會 220 組、合作社 58 組)共同改進運銷有關事項,並強化運銷組織功能。
  3. 補助改善運銷設施,購置運豬卡車 3 輛。
  4. 輔導農會辦理毛豬產銷互助計 15 萬頭,以穩定市場貨源,安定小農養豬信心。
  5. 分區辦理農民教育訓練計 31 班,提高運銷知能;辦理業務績優獎勵 1 次,激勵運銷人員工作士氣。

(二)羊隻

  1. 輔導農民團體辦理羊隻共同運銷,供應雲林縣、彰化縣、高雄縣鳳山區 2 處肉品市場, 90 年辦理共同運銷計 18,153 頭,佔市場總交易量52,405頭之 35﹪。
  2. 改善彰化縣肉品市場交易設施,如拍賣走道、交易資訊傳遞等,健全交易制度。

(三)市場毛豬之調配 

  為加強毛豬共同運銷秩序供應肉品市場,於每月下旬邀集台灣省農會、台灣省毛豬運銷合作社聯合社、台糖公司、中華民國養豬協會、各家畜肉品市場及各縣市政府等相關單位,商訂次月份毛豬供銷數量,全年市場交易計 838 萬餘頭,其中農會系統佔 31﹪,合作社系統佔 27.3﹪,台糖公司佔 4.8﹪,大企業養豬戶佔 3.1﹪,餘一般養豬戶供應佔 33.8﹪,各供銷系統商訂與實際供銷數量誤差值控制在 5﹪以內,豬價亦能維持平穩。

四、擴大推動國產品牌農產品

(一)建立國產農產品品牌及品質認證制度

  1. 選擇具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辦理水果共同運銷及執行共同選別統一計價之鄉鎮級農民團體為輔導對象,同時徵召熟知市場需求及水果品質之批發市場優秀拍賣員親赴產地指導品牌建立及分級包裝等實務,輔導農民團體建立自有品牌計 47 個及 6 個農民團體通過產地現場評核,取得品質認證,產地農民團體獲頒國產優良品牌水果認證累計 17 個,並供應台北、三重等批發市場及直銷超市。
  2. 辦理產地農民團體工作人員教育訓練 2 場次,加強對品牌之認同及品質分級觀念,於訓練結束後並授予結業證書。
  3. 訂定品牌產品規格標準;及訂定符合棧板格式之紙箱規格,並協助 34 個產地農民團體設計製作新穎及符合物流運輸需求之包裝箱,提高集貨效率。
  4. 辦理產地農民團體與通路業者觀摩交流活動1 場次,增加產地與通路業者人員的互動,建立產銷雙方更緊密合作關係。
  5. 輔導產地農民團體於品牌產品出貨初期,在台北農產第一及第二批發市場及直銷通路(連鎖超市)辦理上市發表品嚐試吃宣傳活動計 33 場次,增加品牌的知名度與形象。

(二)建立農產類品牌農產品

加強推動CAS優良食品認證

  1. 為提昇國產農產加工品之市場競爭力及保障國人飲食之健康,本會會同有關單位建立以「衛生」、「安全」及「高品質」為訴求之CAS優良食品認證制度,目前已辦理肉品、冷凍食品、果蔬汁、 良質米、醃漬蔬果、即食餐食、冷藏調理食品、生鮮食用菇、釀造食品、點心食品及生鮮蛋品等 11 大類,認證廠商計 182 家,認證產品計 3,411 項,其產值達新台幣 350 億元。
  2. 辦理「CAS優良食品授證典禮」、「CAS優良食品推薦品嚐會」、「CAS優良食品在團膳應用座談會」,出版「CAS優良食品宣導手冊」、「CAS優良食品專刊」,參加「消保月園遊會」及「二○○一台北國際食品展」等系列推廣教育活動,有效提昇消費大眾對CAS優良食品標誌之認知度。

(三)建立畜產類品牌農產品

  1. 為因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之衝擊,有效區隔進口與國產畜禽產品之市場,並建立消費者對本土畜牧業的信心與支持,本會積極建立優良畜禽產品共同標誌,並加強品牌產品之認證制度:

    (1)豬肉產品方面,輔導相關飼料、種豬、屠宰、加工及銷售業者,以策略聯盟及統合經營方式,建立「台灣珍豬」、「自然豬」、「網室健康豬肉」、「國產優良黑毛豬肉」等國產豬肉品牌。並推動「優良養豬場認證」制度,並配合技術諮詢服務體系予以輔導改善,以提昇統合經營示範區養豬戶知生產效率及豬肉產品品質。同時,針對策略聯盟上市之豬肉品質加以監控,以確保消費者食肉衛生安全。

    (2)乳品方面,輔導酪農改善生乳、儲乳及集運設備,並推動乳品工廠每日集運、當日製造、隔日銷售及加強藥物殘留監測等工作,以確保國產生乳品質及發揮鮮乳之新鮮特性。另辦理「鮮乳標章」及「GGM羊乳標章」認證工作,為國產鮮牛、羊乳之純度把關,確保國產牛、羊乳的誠信與優質,以有效區隔進口乳品,並提供消費者選購國產牛、羊乳之參考。

    (3)家禽產品方面,分別輔導建立「台灣土雞」廠家計6家、「CAS生鮮蛋品」廠家計10家、「EGG洗選分級包裝鮮蛋」廠家計31家及「優質皮蛋」計8家;並完成「優質鵝肉」之標準規範。

  2. 為確保產品優良品質,保障消費者權益,持續加強檢驗及逆行追蹤,以賦予生產者對自家產品之責任。針對重點管制有害物質之殘留,進行檢驗工作,辦理「CAS生鮮蛋品」計426 件、「EGG洗選分級包裝鮮蛋」計 403 件、「台灣土雞」計 71 件及「優質皮蛋」計 200 件,合格率為 96.8%。

(四)建立漁產類品牌農產品

  1. 本會漁業署為提昇漁產品品質,維護生產者及消費大眾之共同權益,並確保產品之衛生安全,訂定「海宴」精緻漁產品證明標章規定事項,接受台灣地區生產加工漁產品申請認證,本規定事項輔導使用對象包括漁民(業)團體或水產加工業者。本年委託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辦理「海宴」認證工作,計有東港區漁會等 6 家廠商 7 項產品獲得海宴認證,並有 16 項新增產品。追蹤查驗海宴認證工廠計 18 家 36 廠次,抽驗產品計 55 件,檢驗項目計 257 項。
  2. 輔導冷凍水產公會成立海宴產品策略聯盟小組,於台北、嘉義魚市設立海宴認證專櫃,設計海宴產品認證共同目錄、海報、宣傳單 7 式。辦理海宴認證廠商計 22 家之車體廣告、美食天下雜誌 1、2 月份合刊本登載海宴特別企劃、高速公路看板廣告、製作面紙、布旗,讓消費者認識海宴標章,提高知名度。

五、整合農漁民團體直銷通路及加強展售促銷

  本會為拓展農產品多元化運銷管道,提高運銷效率,改善批發至零售間之運銷瓶頸,以縮減運銷價差,推動重要工作如下:

  1. 輔導農民團體設置生鮮超市 2 處,使農民團體生鮮超市總數達83 處。推動超市區域整合,辦理共同購銷及聯合促銷活動,包括文旦柚、芒果、梨、柑橘、胡蘿蔔、甘藍、包心白菜等大宗蔬果;由宜蘭縣、臺北縣、花蓮市、台東縣、東港鎮、麻豆鎮及梧棲鎮等農會區域營運中心建立聯合採購作業體系,互通廠商、產品及價格資訊,提高共同議價效率,強化共同購銷業務,提昇農會超市經營效率及形象。
  2. 輔導農漁民團體直接運銷供應國軍副食供應站計 32 處,蔬菜、水果、漁產及雞蛋等;採農產品直銷之模式,除增加產品銷售管道保障農民收益外,並提高國軍副食水準,甚獲官兵及農民高度好評。為確保蔬果供應品質,本會及國防部褔利總處訂有考評及汰換辦法,對於供應績效不佳之農民團體予以汰換,並另遴選績優單位接辦。全年供應國軍副供站計32 處,蔬菜類計36,133 公噸,金額計 806,359 千元;水果類計 17,946 公噸,金額計 479,818千元。
  3. 為提昇全國農民團體生鮮超市之營運效率及市場競爭力,舉辦農民團體生鮮超市採購及後場處理人員講習訓練5 場。
  4. 辦理「全國農會超市營運競爭力競賽」,針對國內 83 家農會超市,由全國農會超市 7 大區域營運中心(包括台北縣、梧棲鎮、麻豆鎮、東港鎮、宜蘭縣、花蓮市及台東縣等農會)於各轄內先行辦理競賽初賽,經評鑑甄選出農會超市計22 處再辦理決賽。評鑑之內容包括員工禮儀、賣場整潔、產品陳列、生鮮處理後場管理、生鮮品鮮度管理、賣場動線及管理、乾貨商品管理、營運計畫之制訂及執行、進銷存數據管理及分析、員工管考、庫存管理及競爭對手之因應等大項,期藉由評鑑及競賽以提昇農會超市整體營運績效及其競爭力。

六、建立農產品保鮮預冷供配系統

(一)改善保鮮預冷設備與技術

  為穩定蔬果供應品質,輔導辦理共同運銷及直銷之農民團體改善保鮮預冷設備,聘請台灣大學、區農業改良場專家學者協助設備規劃購置,充實設備包括壓差預冷庫 15 坪、水冷預冷設備 2 套、真空預冷設備 2 套、冷藏庫 80 坪及冷藏運輸車輛計 10 台。

(二)加強採收後處理作業

  舉辦產地農民團體有關預冷保鮮設備及實際操作技術觀摩訓練計 5梯次,有效提昇農民之預冷保鮮觀念與水準,強化農民團體運用預冷設備技能及預冷處理作業,對於提高供應蔬果品質助益甚大。

七、消費者服務與保護

(一)重點項目

  1. 加強辦理消費者保護教育宣導工作:整合農、漁業產銷班或研究班計 438班,班員計 5,200 人,以教育方式指導研習、訓練、觀摩,增進班員生產技術及經營管理知識並加強消費者保護教育宣導。
  2. 強化國產蔬果農藥殘留之管制與管理:輔導農民安全用藥,訓練講習計 150 班次;每月辦理蔬果農藥殘留監測;強化農產品安全用藥吉園圃標章制度之驗證與推廣,蔬菜產銷班計 471班、園特產產銷班計718 班,通過認證審查,合計 1,189 班;輔導觀光農園產銷班設置標章識別牌計113 班。
  3. 強化進口農畜水產品衛生安全管理機制:完成韓國、泰國、丹麥、紐西蘭、巴拉圭、阿根廷、加拿大、宏都拉斯、匈牙利、美國等國輸我肉類產品之工廠查核;宣導「中華民國輸出入動物及其產品之規定」。
  4. 強化觀光、休閒、娛樂場所安全與活動品質之管理:增建步道計40公里,並加強森林遊樂區之設施維護;嚴格辦理申請經營娛樂漁船業之審核及相關業務抽查。
  5. 強化高齡者消費生活問題之諮詢與服務機制:遴選與培育服務志工計 261 人;進行高齡者普查計 13,712 人,輔導高齡者健康檢查與建檔計560人;設置農村銀髮族諮詢服務專線與服務中心。
  6. 病死家禽家畜之妥適管理:補助改善集運車輛車廂為密閉式並加裝消毒設備計 13 輛;建立「化製場管理資訊系統」,防杜非法流用。

(二)一般項目

  1. 每月向國際畜疫會通報國內動物傳染病發生狀況,並透過該會網站,了解世界其他國家動物傳染病發生情形。
  2. 公告丹麥、西班牙、德國為牛海綿狀腦病之疫區禁止輸入動物及其產品。
  3. 辦理市售小包裝食米品質及標示抽查檢驗。
  4. 辦理公糧重金屬含量調查檢驗,均符合國家標準。
  5. 查驗飼料成分與有害物質,不合格者依法處罰並列入重點抽驗名單。
  6. 監控進口原料玉米霉菌毒素計1,440件,結果均未超出國家標準。
  7. 修正動物用藥品管理等相關法規以有效規範抗生物質等動物用藥品之使用。
  8. 以宣導及教育方式加強牧場自清自律,使養豬戶負起疫情通報之責任。並由各縣市動物防疫機關主動查察,有效掌握動物疫情發生狀況。
  9. 抽驗上巿前肉豬磺胺劑殘留及原料畜產品中抗生素殘留,共282,460件,合格率 99%。
  10. 嚴格辦理動物用藥品檢驗登記,並抽查市售藥品,合格率99.97﹪。
  11. 查獲違法屠宰計 24 件,並促使違法屠宰場計 27 處停業轉至合法屠宰場屠宰。
  12. 加強辦理豬隻、家禽屠宰衛生檢查,全年計超過1,400 萬頭、隻。
  13. 監測養殖場之環境品質及抽驗水產品品質計 5,096 項次。
  14. 輔導養殖業者維護養殖環境衛生、建立正確用藥觀念,以提昇養殖水產品品質。
  15. 不定期抽驗查魚市場未上市魚貨品質衛生檢驗計 35,690 品項。
  16. 輔導水產品工廠計6 家獲得海宴證明標章。
  17. 加強國人對鮮乳標章之認識,並輔導廠商參加鮮乳標章計 16 家,其收購生乳量超過國內總生乳量之 90﹪。
  18. 透過各種管道宣導CAS優良食品標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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