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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林業行政

  台灣森林經營管理,以國土保安長遠利益為主要目標,為加強環境保護及自然生態保育,除已制定「台灣森林經營管理方案」,全面禁伐天然林、水庫集水區保安林、自然保留區、國家公園及無法復舊造林地區之林木外,並配合六年國建計畫,編訂「實施林業計畫落實水土保持」計畫,以加強國有林造林與森林撫育,厚植森林資源。此外為保護森林,已訂有「台灣省保林辦法」付諸實施,並成立「台灣省濫墾、濫伐處理小組」,負責取締危害森林案件。

一、林業生產概況

  民國74年12月修正公布之森林法規定:台灣地區森林之經營管理,係以國土保安之長遠利益為主要目標,森林之經營管理不再以砍伐木材為財源收入,限制木材採伐量,以確保森林生生不息,永續生產各種森林產品,保護各項建設成果,並涵蓄水資源,供應各業所需用水。

  為執行此一政策,經訂定台灣森林經營管理方案,規定自81年度至 86年度,每年度伐木量以不超過 20萬立方公尺為原則。因此,近年來台灣木材生產漸漸減少,84年用材生產量為33,940立方公尺,其中針葉樹30,090立方公尺,闊葉樹3,850立方公尺。另外,薪炭材生產量為11,998立方公尺,枝梢材生產量為 5,293立方公尺,竹材生產量為 2,108,583支。

二、經營政策

  當前的林業政策,在於增加森林資源,以利涵養更多水源、調節氣候、保安國土、美化環境、扞止土沙,俾確保人民生命財產,提供國民生活所需的清新環境。另並配合相關機關、學校或民間團體,積極推動造林、保林等林業相關事項,共同建設安和樂利的社會。

  84年為執行林業建設政策,考核工作成果,經依「台灣省造林實施要點」辦理84年造林績效考核工作,已悉造林面積確實,平均成活率達 96.38%。

  為改善澎湖的生活環境,經執行落實澎湖造林六年計畫,於84年造林時,先用怪手整地和挖掘植穴,穴內置有機肥,行間植狼尾草,於造林季節下雨之日,以未修根、莖之苗木,植於穴內,計完成新植36公頃,補植 165公頃,育苗32,200平方公尺,學校植樹10所,行道樹8.17公頃,集水坑整理綠化11.6公頃。

三、造林撫育

  加強造林為國土保安之根本,繼76年度起推動「加強造林五年計畫」造林32,000公頃之後,本會於81年度,配合國建六年計畫,執行「加強造林與森林撫育計畫」,預定六年內完成造林33,390公頃,補植8,370公頃,育苗300萬平方公尺。本(84)年度計完成造林5,053公頃,補植1,465公頃,撫育57,128公頃,育苗633,910平方公尺。

  本會自年度預算中,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防風林、保安林造林。84年度實施海岸保安林及區外保安林造林,並加強現有防風林之補植與更新維護,計完成新植212公頃,補植466公頃,撫育891公頃,定砂200公頃,育苗115,850平方公尺。

  84年度本會補助各大學實驗林及森林開發處加強經濟林造林,計完成新植144.5公頃,育苗93,825平方公尺,補植117.8公頃,撫育1,310公頃,竹林改良30公頃,柳杉人工林複層林疏伐30公頃、營造10公頃,檜木天然更新造林地撫育102.96公頃、補植6.73公頃,改善林道六公里。

四、森林保護

  為維護森林資源,確保林業經營成果,保林護林為林業經營首要工作。台灣省國有林地內現有林政設施,計護管所 218所,並設置1,897個巡邏箱,置林地護管人員835人,定期巡視林野,以防範盜伐、濫墾及森林火災之發生。

  森林人為災害最為輿論所重視,84年發生濫墾88件,被墾面積63.64公頃,被害價值155萬元;取締盜伐107件,被害材積824.69立方公尺,收回贓物材積435.08立方公尺,損失價值1,228萬元;因氣候乾旱異常,森林火災發生46次,被燒面積402公頃,損失價值4,625萬元。

  為提高我國森林防救技術及改進林火管理系統,於84年 4月中旬邀請美國林務署林火專家 2人來華指導森林空中滅火技術,及舉辦森林火災防救實務座談會;並於4月下旬遴選林務局3人前往美國研習森林巡護制度與保林措施,獲益良多。

  為防治松材線蟲萎凋病及更新造林,補助林務局羅東、新竹林區管理處及宜蘭縣、台北縣、基隆市等縣市政府完成處理松材被害木計8,000立方公尺及砍伐跡地造林30公頃;另遴選林務局及林試所各一人於84年 2月赴日本研習松材線蟲防治技術。

五、林產利用

  為提升國人生活品質,加強木材之利用及拓銷,84年本會補助2,600萬元,另有關縣市單位配合300萬元,執行林產利用與行銷拓展計畫,以推廣林木產品加工利用與改進行銷業務,以及開發省產造林木之新用途。本會為革新林產物之加工技術及提升林產製品品質,以及增加產品附加價值,84年度核撥 950萬元,補助台灣大學、中興大學、台北工專、嘉義農專、屏東技術學院、省林業試驗所及省手工業研究所,另地方單位配合 515萬元,執行改進林產物加工利用技術之研究等35種計畫,以研究開發林產品之新用途與新製品。

  拓展林產利用方面之成果計有:休閒木屋 7棟、各式木造指示牌及庭園造景共12座、室內及室外裝潢面積 7,000平方公尺、利用疏伐木製造休閒家具等20組件、改善竹材生產環境及加工利用產品各350公頃及 20,000件、舉辦木材及竹林加工利用研習及展示合計 5次。完成有關研究項目供業界參用,並提倡木材利用改善人民生活品質。

六、森林遊樂

  台灣之森林面積占全部面積之52%,森林資源具有多種效能。傳統以林木生產及保安功能之經營為主,近代森林經營則趨向多目標利用之觀念,森林遊樂是森林多目標利用之一環,而國民對森林提供遊樂之需求也日漸迫切,因此近年來正積極推動森林遊樂事業之發展。

  本會84年度撥款1億6,740萬元,另台灣省政府配合1億1,160萬元,合計2億7,900萬元,供台灣省林務局執行「發展森林遊樂計畫」,完成20處森林遊樂區內之污水處理2處、垃圾處理2處、停車場6處、涼亭2座、公廁1棟、水電設施3處、陳列館1棟、服務中心內部裝潢2棟、現有設施之維護以及20處森林遊樂區環境清潔美化保育工作。

  本會84年度另核撥 2,700萬元,推動「森林遊樂與自然教育發展計畫」,完成森林遊樂區經營管理計畫之編擬,加強森林遊樂區之經營及維護管理,建立制度化之解說服務體系及解說人員訓練,並繼續加強辦理各單位森林遊樂區內遊憩、解說設施設置及林相整理、環境美化等工作。另外並繼續加強扇平及福山森林生態自然教育示範。

七、獎勵農地造林

  為改善農業生產及農村生態環境、合理利用休耕農地、保育水土資源,本會自81年度起實施獎勵農地造林計畫。84年度繼續推動農地造林計畫,其主要工作項目及成果包括:示範造林;由各縣選擇適當地區進行示範性農地造林,預定推行 775公頃,實際完成950公頃,達成率為123%。培育造林苗木 693萬株,供當年度及以後年度造林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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