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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蒜產銷現階段問題及因應輔導措施

中部辦公室 方怡丹

一、前言

  大蒜別名蒜、胡蒜,為百合科蔥屬蔬菜,原產於歐洲南部及中亞細亞等地,我國栽培已有二千多年歷史,其植株之嫩苗、花莖及鱗莖等均可供食用,含有多種營養素,為藥食同源之蔬菜與保健植物,其中所含大蒜素(Allicin)主要為蒜氨酸形成的揮發性硫化物,對於增進食慾、殺菌、驅蟲、解毒、止瀉及健胃等方面均有功效。

  大蒜原屬管制進口貨品,我國於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採關稅配額方式逐漸開放國內市場(大陸地區產品仍暫未開放進口)。入會第一年(91年)低關稅配額量為1,844公噸,逐年增加至2004年(93年)為3,520公噸。配額內稅率分兩類,種植用蒜球稅率為0%,其他大蒜產品為22.5%;配額內數量採標售進口權利金方式分配,配額外採從量稅,即採取進口產品重量課徵稅金,入會第一年關稅為每公斤32元,並逐年調降至2004年為每公斤27元。

二、世界產業概況

  大蒜為國際重要之辛香料作物,許多國家均有生產,但以亞洲地區為主。依據2002年世界糧農組織統計年報,世界前三大大蒜生產國家為中國大陸、印度及南韓,栽培面積與產量分別為62萬9,924公頃(869萬4,066公噸)、12萬公頃(49萬6,800公噸)、3萬7,118公頃(40萬6,385公噸),其餘主要栽培國家之面積與產量資料詳見表1DOCX / odt / pdf。其中以大陸產品最具競爭力,其栽培面積佔世界之56%,產量佔72%,為世界最大之出口國,主要生產地區為山東、江蘇、四川、雲南及河南等。2001年總出口量值(含香港)分別為57萬2,126公噸及2億1565萬美元,出口量佔其國內總產量之8.6%。以往中國大陸主要出口國以日、韓等東南亞地區為主(約佔其出口量之50%),然因其出口成本低廉(平均每公噸出口價格約為340元美金),在大量銷往國外之情形下,不僅曾發生南韓農民大規模抗議大陸蒜進口,迫使南韓政府與中國大陸協商之事件外,美、加等地對於大陸蒜之低價競爭亦飽受威脅(大陸蒜價格約加州大蒜之1/3),美國當地之大蒜農戶已逐漸減少耕作規模,美國海關雖對大陸農產品課徵限制性關稅高達375%,但由於大陸蒜利用轉第三國進口致未能防杜,美、加等國只有要求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能遵循國際市場之規則。目前歐盟、美國、加拿大及巴西等國家對於大陸蒜均採行反傾銷及配額限制等措施。

  世界最大之大蒜進口國為印尼,其2001年進口量20萬5,470公噸,佔世界貿易量之23%,其餘前十大國家進出口量值詳見表2DOCX / odt / pdf

  大陸蒜頭於每年6、7月間開始採收,8、9月起即可大量出口,每公斤成本(含內陸運輸成本)約僅新台幣7-12元,在我國未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前,即為國內走私之最大來源,而國產蒜頭與大陸蒜頭品質差異不顯著,無法以高級品與中、下級品區隔市場,加以進口蒜頭價格便宜又耐貯運,一旦開放大陸蒜頭進口,國產蒜頭競爭力極為不足。

三、國內產業概況

  大蒜為國內秋冬裡作重要經濟作物,最大產區為雲林縣,佔總種植面積之82%,其次為台南縣(市)、彰化縣及嘉義縣。栽培品種以「和美種」及「大片黑」為主,其中「和美種」為早熟種,多種植於彰化及部分雲林沿海鄉鎮,「大片黑」則為國內主要蒜種。種植期為每年8至11月,採收期為翌年2至4月。採收乾燥後在一般之通風倉庫可貯藏至10月,因此在入會前每年11月至翌年2月為國內蒜頭青黃不接時期,但目前利用溫度控制或放射線照射處理已可有效延長休眠期,將蒜頭貯存至翌年2至3月而全年供貨,惟上述貯藏方式需有專業之設備與技術,一般農戶缺乏專業訓練與龐大資金,故在入會前之管制進口時期,於國內蒜頭青黃不接時貨源往往掌握於特定管道,致使市場價格受人為因素影響,不易導入正常之農產品運銷機制。

  近年來國內蒜頭種植面積約維持在5,500至6,000公頃之間,年產量平均約5萬公噸,近3年生產成本平均每公斤約為34元,入會第1年(91年)大蒜低關稅配額量為1,844公噸,限定於8至12月進口,而實際進口量達2,950公噸,顯示即使入會後課以配額外每公斤32元之高關稅,但相較於國內大蒜青黃不接期價格,扣除進口成本,進口商仍有相當意願自國外進口大蒜。近10年國內蒜頭生產及價格變動情形詳見表3DOCX / odt / pdf

  鑑於入會可能遭致之衝擊,本會於入會前即積極宣導蒜農配合減少耕作面積,加以前(89/90)年期因國內超產致價格下跌,農民栽種意願降低,故90/91年期之栽培面積5,882公頃,已較前(89/90)年期減少2,492公頃,減幅達29.7%,且因當年期產量4萬9,072公噸加上進口量,接近於年需求量,並無供需失衡,產地價格平均為每公斤40.5元,較89/90年期(產地價格平均每公斤26.2元)每公頃收益增加約11萬4千元,農民普遍認同減產之效益,故今(91/92)年期栽培面積則維持於5,754公頃,產業規模漸趨穩定,但隨著配額數量增加,為維持產銷平衡,國內生產目標應宜再調降10%,方能確保農民收益。

四、輔導措施及成果

  為因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開放大蒜進口對國內產業之衝擊,本會即以每年9月前之國內消費市場為供應目標,規劃輔導措施,並於每年種植期前(約7月)邀集各生產單位訂定年期生產目標,同時加強宣導蒜農配合計畫目標種植及輔導轉作其他作物。

  為防範產銷失衡情事,本會尤於每年產期前均邀集各縣市政府及相關產地農會、合作社等召開產銷預警會議,依據當年期生產預估資料擬具產銷因應措施。以本(91/92)年期大蒜產銷為例,本會於種植期前即委由台灣蒜農協會於主要產區辦理16場宣導說明會,並印製宣導單張透過縣市政府、鄉鎮公所及農民團體等分送農民周知,加強宣導蒜農配合年期生產目標5,200公頃,平均減少一成種植面積,本會並積極派員至產區配合宣導,因此本年期種植面積5,754公頃,產量4萬6,765公噸,雖略高於生產目標,惟仍在國內年消費量之合理範圍,應可維持產銷平衡,惟以去(91)年進口蒜尚未完全去化及在農民變現求售壓力下,盛產初期產地價格下跌至生產成本邊緣,爰經研商並即採取下列措施因應:

(一)籲請蒜農於採收後做中、短期倉貯,以紓解盛產期供貨壓力,防止蒜價下跌。

(二)輔導公司法人或農民團體合作外銷蒜頭及其加工品。

(三)加強輔導農民團體辦理促銷,並配合各地區農產品展售促銷活動,加強大蒜促銷。

(四)加強輔導農民團體辦理加工,以提高附加價值及減少蒜頭流通量。

  經採行相關措施後,蒜價始維持於平均每公斤42.4元,換算每公頃增加收益約1萬5千元,預計全年總產值可增加約8千萬元。另為落實訊息之傳遞,本會除辦理宣導說明會籲請農民勿集中出貨外,為鼓勵農戶自行烘乾以分批調節出售,賺取合理利潤,本會並經補助農戶購置大蒜烘乾機,期使貨源分散,有效促使價格回昇至合理價位。

  另為避免進口蒜衝擊國內產業,本會除將配額內大蒜進口時期由每年8至12月,自2003年(即民國92年)起修訂為每年10至12月外,為避免目前仍未開放進口之大陸蒜轉第三國進口衝擊國內蒜價,本會乃邀集國內學者專家成立「雜糧蔬菜特作協助鑑定小組」,協助海關對所送樣品進行初步鑑定,以91年為例即協助鑑定貨樣50件。惟因大蒜屬世界流通之農產品,各地種植蒜種亦不具專一性,因此以科學化證據認定大蒜原產地有實務上之困難,爰此,為免投機業者將大陸蒜轉第三國進口,本會特函請財政部關稅總局對於本會「雜糧蔬菜特作協助鑑定小組」認定疑似大陸進口蒜頭一律「不得押款放行」,以收阻嚇作用。另為提昇協助鑑定之精確度,本會亦指派「雜糧蔬菜特作協助鑑定小組」成員赴韓國及印尼等主要進口國家收集當地大蒜品種,並建立產銷及圖鑑資料,供為鑑定比對之用,且該等資料均送請各海關作為初步認定進口大蒜原產地之參考。

五、結語

  大蒜為國內雲嘉南地區重要經濟作物,於80年代前雖曾於外銷市場佔有一席之地,但近年來由於受國內生產成本提高之影響,致使國際競爭力不足,目前國內貿易商雖利用大陸蒜上市前之供貨空窗期,嘗試開發新的外銷據點,然國際市場瞬息萬變,加以開放進口之因素,在轉型經營不易且國內需求量固定(每年約4萬8仟至5萬公噸)之情況下,為維持產業永續發展,調整生產結構與提高經營效率為必要採取之手段。而世界最大產區及出口國-中國大陸,其蒜價僅約國內生產成本之三分之一,目前基於政治現實雖暫未開放進口,然而一旦政經情勢改變,開放大陸農產品進口,國內大蒜產業將面臨更嚴酷之考驗。鑒於目前產銷情況,就長期而言,仍需再次籲請蒜農朋友體認國內大蒜產業特性,配合政府產業結構調整及穩定蒜價之各項措施,將國內生產規模維持於合理範圍內,才能有合理之收益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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