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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農民輔導

  農業推廣、農民團體輔導、農村生活改善及農產運銷改進是政府推動農業發展與加速升級過程中,具教育性、經濟性與社會性的重要工作項目。農業推廣的目標在提高農村人力素質,增進農業經營效益。農民團體輔導則以健全組織、強化功能、促進共同及合作事業發展為目標。農產運銷改進則以建立公開、公平及公正之交易制度使生產

者及消費者均能同蒙其利。為配合農業結構調整與提昇農民生活及文化品質,年來本會積極推動發展休閒農業,除致力於策劃農漁村社區環境改善及發展農漁村文化工作外,並研擬「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於84年5月31日公布實施。

  農業金融、保險與災害救助則以促進農業投資、分散風險及提昇再生產能力為主要目標。農產運銷乃加強直接運銷工作之推動及夏季蔬菜穩定專案計畫之執行,以穩定農產物價。

一、農民團體輔導

(一)整體性輔導

  1. 輔導農民團體建立企業識別體系(CIS)提昇新形象

    (1)完成農會新標誌之設計,並召開「共同提昇農會形象共識大會」,通過農會定位、共同任務及使命。

    (2)辦理CIS培訓班及研討會,發行CIS NEWS五期,加強CIS宣導及人才培訓。

    (3)甄選士林區、林口鄉、大甲鎮、台南縣及花蓮市等農會為示範農會,輔導其優先建立CIS。

    (4)成立「農會CIS種子人員工作會」,並召開工作會會議,以增加種子人員對CIS之認識,並促進彼此交流。

  2. 辦理強化農民團體服務功能之研究

      委託台灣大學與海洋大學針對農、漁會進行組織結構、功能及發展策略等研究,完成基層農會與其他農會、主管機關間平行及垂直的互動關係之研究報告,以及召開第一屆漁會組織功能及經營管理研討會,並完成相關之研究報告,送請相關單位參考。

  3. 推動農民團體國際合作交流

    (1)召開大型國際合作交流研討會,輔導農民團體積極參與國際性組織及活動,加強國際合作交流,借重他國經驗,引導農漁民強化產業競爭體質。

    (2)建立國際電腦網路連線,掌握國際最新資訊,以促進組織發展,提昇經營管理水準及指導農漁民因應衝擊。

    (3)委請台灣大學農推系針對農民團體國際合作交流制度與法令規章進行研究分析與規劃設計,完成「農民團體國際合作交流現況與展望之研究」報告。

    (4)加強國際合作人才培育,舉辦英文語言訓練及專業科目訓練55人次。

  4. 規劃及推動農民團體人力發展及訓練制度

      支助農訓協會推動建立農、漁會輔導人員暨選、聘任人員訓練制度及訓練課程標準化,印製「農民輔導法規暨解釋彙編(一)」及「漁業相關法規彙編」兩種供參,以落實農、漁會輔導人員暨選、聘任人員訓練成效,期能提高農、漁會輔導人員暨選、聘任人員之人力素質。

(二)農會

  1. 輔導農會事業均衡發展

      輔導各級農會改進經營管理,規劃農會策略管理發展方向,均衡推廣、供運銷、信用、保險事業,滿足會員需求。

  2. 健全農會輔導功能

      透過研討會灌輸各級主管機關及上級農會輔導人員專業知能及對農業政策的瞭解,舉辦財務研討班二梯次,參加人員計60人。

  3. 輔導農、漁會電腦共同中心成立財團法人,以推動整體性農、漁會業務電腦化,提昇服務功能。

  4. 支助台灣省農會辦理農會經營動態資料之建檔工作,成立「農會會計及財務處理輔導小組」,並委託台灣大學農經系設計農會財務預警制度,以健全農會財務。

  5. 輔導財務困難農會發展事業,支助宜蘭、彰化、嘉義、屏東等縣農會及西湖鄉、公館鄉、峨眉鄉、光豐地區、鳳榮地區、長濱鄉、阿里山鄉、大埔鄉、萬巒地區、仁愛鄉、信義鄉等農會加速發展地方農特產品產銷事業,提高服務功能。

  6. 協助山地農會及承受山地鄉農會財務較差之地區農會共25單位,改善服務會員設施,輔導民生必需品供應中心17處,充實營運設備,加強山地農會服務功能。

  7. 辦理各級農會會計人員研習會共6梯次,參加人員計有580人,舉辦農會經營動態統計主辦人電腦研習班,參加人員20人。

(三)漁會

  1. 輔導新港等12個區漁會加入南區電腦共用中心,及桃園區漁會加入桃園資訊共用中心,加速業務發展服物會。

  2. 輔導各漁會多角化經營,發展供運銷業務,計有台灣省漁會1個及高雄等8個區漁會辦理,以發揮服務功能。

  3. 舉辦各級漁會理事長、常務監事業務研討會1班次、各級漁會總幹事工作會報及漁會經營管理策略專題演講2班次,以增進專業知能促進漁會發展。

  4. 邀請專家輔導恆春、台中等區漁會財務,健全漁會財務管理。

  5. 支助經營困難漁會發展業務,計有花蓮、台東、金門、馬祖等漁會充實營運設施,加強漁民服務工作。

  6. 辦理各級漁會會務、業務及財務經營管理資料統計分析,彙編輔導工作總報告一冊,提供有關機關及各漁會參考改進。

(四)農業合作社、場

  1. 研修農業合作社、場人事管理準則,研擬用人費提撥及員額設置要點草案。

  2. 建立農業合作社、場財務稽核制度,督導各級主管部門定期對轄區內之社、場實施財務稽查。

  3. 舉辦農業合作社、場行政輔導人員研討會及農業合作社、場聘任人員講習25班次,計1,965人參加;並辦理社、場觀摩23場,共計1,095人參加。

  4. 輔導農業合作社24社、場,改進或創新業務,發展供運銷事業。

  5. 輔導合作社、場間擴大辦理社間合作,供貨社、場計46單位,消費合作社計16單位,社間合作供應之產品計199種。

  6. 調查社、場電腦化資訊發展現況,俾利輔導社、場建立資訊發展體系。

  7. 輔導社、場設置農業推廣專責人員及單位,俾利建立推廣教育制度。

  8. 輔導社、場健全財務管理,共計25單位。

  9. 編印農業合作社、場統計年報一種,提供各界參考。

(五)加強農會家畜保險業務

  1. 輔導淡水鎮等60個農會辦理乳牛保險業務,承保乳牛8千餘頭,並辦理乳房炎等乳牛損害防止工作。

  2. 輔導285農會辦理家畜保險業務,健全疾病及死亡保險業務。

  3. 強化投保家畜保險農戶之飼養管理及保健衛生工作,減少養畜損失約31萬人次。

  4. 選送基層農會獸醫人員赴大專院校接受專業訓練,提高診療技術,共舉辦訓練6班,調訓126人次。

  5. 補助各縣市政府召集基層農會獸醫人員舉辦有關保險知識技能研討會,並聘請學者專家講授保險、飼養、衛生等知識共舉辦16場,參加人員307人。

(六)補助農田水利會會費

  依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三十九條之一規定,農田水利會會費由中央政府全額補助,84年度共補助20億 2,600萬元。85年度農田水利會會費與抽水灌溉電費,亦全部由政府補助。

(七)輔導農田水利會會務

  84年度為推動農田水利會改革,由「農田水利會改革案推動小組」負責策劃研擬水利會改進及改制之有關事宜,研擬「農田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處理條例草案」,並檢討修訂現行有關法令、業務規範及輔導遴派會長及會務委員。「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三十九條之一經由立法院修正並奉總統於84年11月公布施行,刪除改為公務機關之規定,使水利會改制案終告一段落。85年度將依通則修正內容推動農田水利政策改革之配合措施,並建立全國農田水利資料、彙編農田水利技術人員訓練及教材、引進新穎灌排技術及舉辦研討會、推動聯合會業務全面電腦化及培訓農田水利會電腦化人才。

二、農業推廣及生活改善

(一)強化農業推廣體制功能

  1. 加強農(漁)業推廣及技術服務

    (1)由農林廳六區農業改良場就轄內蔬菜生產專業區內之班隊,予以加強輔導,辦理講習及諮詢座談,以解決當地農民產銷技術疑難,計輔導41個班隊。公立農學、海洋院校設置 9個農漁業推廣委員會,針對重點產業整合農業產銷班之產銷經營辦理診斷輔導,建立優良產銷經營模式。

    (2)協助各區農業改良場,充實農業推廣中心各項教學設施,以加強辦理各項農業訓練及講習。

  2. 加強農、漁業推廣人員訓練

      支助台灣省政府農林廳及有關機關、學校、團體舉辦各級農、漁業推廣人員訓練進修,84年計開辦36種課程41班,計1,200位推廣人員參加,對於強化推廣人員之職能極有助益。另開辦推廣人員職前訓練2梯次,共計102位新進推廣人員參訓,以利新進推廣人員得以深切瞭解農業推廣理念及各項推廣業務,進而落實推廣工作。

(二)加強偏遠地區農業推廣教育工作

  1. 山地農業推廣教育

    (1)促進山地農特產集團發展:選定適合山地集團發展之農特產品,輔導各該集團區域之農民,組織農事班(隊),計畫輔導50個地區集團組成50個農事班隊,促成農特產之集團發展。

    (2)辦理山胞青年農民農特產經營之專業訓練:委由花蓮區、台中區農業改良場等3單位辦理為期1週之專業訓練,每班24名,以提昇山胞青年農業經營能力。

    (3)選定桂竹產區三處、箭竹產區一處,輔導其改善經營,配合竹筍產期辦理桂竹希望之旅,增進社會大眾對桂竹的瞭解利用,並在資源豐富地區三處輔導辦理山地農業觀光。

    (4)辦理農業巡迴教育講習:各區農業改良場依產業別與作物特性及農民需求,辦理1~2天之農業經營及技術之巡迴教育,協助及解決其經營上之困難。

    (5)充實山地農會農業推廣設備與人員講習研討會:支助10個山地鄉農會,充實教學資材設備,並舉辦山地農業推廣工作研討會,以強化山地農業推廣教育功能。

  2. 漁業推廣教育

    (1)指導養殖漁業經營管理:引導養殖漁業漁民合理經營養殖產業,經選定彰化區漁會等八個地區各兩種養殖漁業,每種各六戶,進行產業記帳,並將所獲得資料輸入電腦程式,再進行分析診斷,引導合理經營。

    (2)強化漁事推廣教育活動:輔導漁事推廣基層組織、舉辦櫻花蝦及沿海養殖業者觀摩研習會、漁事推廣研習會、選拔傑出漁民及表揚活動;製作漁業推廣廣播節目、發行漁業推廣刊物,編印漁業推廣教材,以充實漁業推廣資訊與強化教育活動。

    (3)選定北門鄉養殖漁業區及彰化區漁會、林園區漁會、花蓮區漁會分別輔導其辦理觀光漁業與體驗漁業,正積極進行軟硬體建設。

  3. 金馬地區漁業推廣教育

    (1)輔導農業經營管理:設置雜糧、果樹、蔬菜、花卉集團經營及禽畜經營示範團(場)計364處(戶)。輔導農村青年創業貸款6戶,提高農業經營管理能力。

    (2)強化農業推廣教育活動:舉辦農業推廣教育聯繫會報、農業專業講習觀摩會等教育活動計 271 場次,參加班員計6,316人次。農業推廣基層班組織199班、2,386人,並充實農業推廣教育設備與資材,強化教育活動功能。

    (3)改善農村生活環境:辦理現代化農村發展計畫計12村里,整修巷道1,597公尺、排水溝783公尺、圍牆445公尺;整建休閒遊憩、綠美化設施計192處。

三、農業金融

(一)農業發展基金貸款

  84年運用農業發展基金繼續加強辦理農漁業貸款業務,提供農漁民所需之農漁業經營資金。84年本基金項下辦理之專案農漁貸金額總計約67.73億元,其中加速農建貸款2,710百萬元、農機及自動化貸款2,467百萬元、購地貸款941百萬元、修建農宅貸款655百萬元,受益戶(台)數達5,479戶(台)。84年底本貸款餘額為274.84億元,條件優惠,並有適切技術輔導,甚受農漁民歡迎。詳細貸放情形如表 6。

表6      84年農業發展基金貸款推動情形     單位:億元
貸 款 類 別 貸放金額 貸放餘額 實 施 成 果  
加速農村建設貸款   27.10   130.92 協助 1,610農漁戶及農民團體取得農業經營資金。  
農機貸款   24.67   79.66 協助農漁民購買農漁機計2,395台,提高農業經營機械化程度。  
購地貸款   9.41   49.15 協助367戶農民增購耕地152公頃,使農民由貸款前平均經營面積1.14公頃,擴大為貸款後平均1.56公頃,增 加幅度為37%。  
修建農宅貸款   6.55   15.11 協助 1,107戶農漁民取得修建農宅資金。  
合   計   67.73   274.84  

(二)中美基金農業發展貸款

  84年辦理「輔導農、漁會信用部低利轉融資」、「改善種雞場衛生管理設施貸款」、「禽畜糞堆肥場設備貸款」、「輔導農民團體直接運銷週轉金貸款」、「契約獸醫師輔導貸款」、「輔導農漁民轉業創業小額貸款」及「改善冷凍食品加工及低溫貯運設施貸款」等7項計畫,貸款金額為2億8,300萬元。84年底本貸款餘額為13億9,560萬餘元。

(三)農貸配合輔導措施

  1. 透過各縣市政府輔導農、漁會辦理農業發展基金業務並由輔導員實地輔導及查核基金貸款業務;輔導農林廳及省農會會同有關行庫辦理專案農漁貸講習8次、農民講習及觀摩會6次、舉辦專案農貸訓練100人次、製作專案農漁貸利率牌告板及印發宣傳單張30,000餘張;組成逾期放款管理專案小組,協助恆春等7個逾放嚴重地區清理逾期放款;透過水土保持局處理80件山坡地逾期放款。

  2. 舉辦農、漁會信用業務師資訓練 101人、電腦軟體稽核訓練80人、信用業務研究發展會報30次,發掘信用部有關問題,供各有關單位參考,開發簡易外匯及生涯規劃等新金融商品,每月定期提供金融資訊。

  3. 輔導神岡鄉等13處具提昇經營效率意願之農、漁會信用部改善業務品質;輔導五結鄉等9處逾期放款比率偏高之農、漁會信用部建檔追蹤及辦理催收工作,輔導新秀地區等5個農會健全財務基礎。

  4. 透過農業信用保證基金試辦融資輔導工作,舉辦「農漁民融資及經營管理業務講習會」9場次,參加人員包括農(漁)會總幹事、信用部主任及農貸主辦人員452人次。完成融資輔導業務宣傳簡介,寄送產銷班、養殖區生產委員、農村青年訓練班及農校農場經營科學生共13,000多份,受理融資輔導案件計39件,除提供相關資料供參考外,並派輔導員前往實地輔導,均能有效解決農漁民所遭遇之有關困難。

四、農業天然災害救助

  為紓減農業經營所遭受天然災害之損失及輔導受災農民恢復生產,本會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及相關標準辦理84年2月寒流與6月豪雨災害現金救助與紓困貸款。共核發救助金1億4,947萬餘元。自80年至84年底止,累計核定發給農民救助金為13億4,132萬餘元。

五、農村建設與農民社會安全制度

(一)推動農漁村社區更新及發展都市農業

  1. 農漁村社區更新規劃及建設

      依所頒訂「台灣省農村社區試辦土地重劃要點」。進行農漁村社區更新先期規劃設計;已完成農漁村社區更新規劃61處與建設中的有21處。以農漁村土地劃方式,經由土地重劃、地籍整理、產權清理、交換分合等根本解決農漁村社區更新建設之障礙。同時配合農路、聯外道路、給排水設施、垃圾處理、水土保持、廣場、多功能活動中心等公共設施,以及景觀維護管理、產業發展及農村文化建設,以改善農漁村生活品質條件。

  2. 發展都市農業改善生產結構

      選定龜山鄉、龍潭鄉及台中市、豐原市、平鎮市、汐止鎮、羅東鎮等7個地區辦理「市民農園」,每一單位2公頃,各單位分為每一單元100坪,合計各為50單元,提供沒有土地的都市居民從事農耕生活,體驗、享受田園生活樂趣,另一方面農民因提供土地,亦可獲得較親自耕作更高的收入,從資源利用、農民所得、市民生活和推廣教育工作層面衡量均受肯定,也可改善農業生產結構。又埔里鎮蘭花公園,積極從事軟硬體建設中,並於84年10月起提供社會大眾利用。

(二)發展休閒農業,提昇農漁民生活及文化品質

  1. 發展休閒農業

    (1)依據「休閒農業區設置管理辦法」輔導設置休閒農業區,依其規劃內容,協助其經營及實質建設工作,使休閒農業朝穩定及健康的方向發展。

    (2)辦理發展休閒農業專業訓練及輔導工作觀摩研討,以提昇休閒農業服務品質。

  2. 策劃改善農漁村社區環境

    (1)勘選農漁村集居中心10村里社區,以兼顧農漁村傳統特色及未來綜合發展,進行整體規劃,並依據整體規劃內容分年分期推動建設,加速農漁村環境改善、促進農漁村綜合發展。

    (2)農民住宅輔建

      繼續運用國民住宅基金長期低利貸款,協助農漁民新建住宅。另於農業發展基金項下成立專案貸款,協助農漁民整修住宅 833戶,對於低收入戶農戶專案補助整建住宅900戶,以改善農漁民居住品質。

    (3)農漁村社區實質環境改善

      81~83年度在272處、84年在36處村里社區,辦理農漁村實質環境改善之生產、生活環境,如多功能集貨場農漁村巷道、興修建道路兩旁排水溝渠及集中住宅之聯外道路、新修建社區高齡者活動中心等,以實質改善農漁村環境,提昇居民生活品質。

  3. 農漁村文化發展

    (1)輔導包括台、澎、金、馬地區70鄉鎮辦理自主性文化活動,包括設置農(漁)民教室、辦理鄉土文化季、充實文化資訊設備,辦理全省文化成果發表會 1次,並配合光復50週年辦理文化活動13場次。此外,配合文建會推動藝術下鄉,於羅東鎮農會、大甲鎮農會、雲林鎮笨港老人會活動中心、大里市農會、龍潭鄉農會、美濃鎮農會、台南走馬瀨農場等設置田園藝廊,對於提昇農村居民生活品質助益良多。

    (2)辦理農漁村產業文化研習會 1梯次,製作「優良鄉村歌曲」 MTV及伴唱帶,分送各相關單位,並辦理新歌歌唱比賽及推廣活動以廣為推廣。

    (3)編印農耕圖集畫冊,並舉辦圖展,回顧傳統農耕之史實。辦理自我健康管理研討會2班、98人參加。

(三)改善農、漁村生活

  1. 健全農漁村家政班組織實施家庭生活教育

      共組織農漁村家政班8,750班、班員165,000人,充實家政推廣教材,透過定期班會加強家庭生活教育,指導健康生活方式,包括認識家人營養問題及改善之道、心血管疾病預防、維持理想體重、運動與健康、紓解緊張壓力等,並加強親職、婚姻及高齡者生活調適教育,以建立健康的農漁村家庭。

  2. 重點輔導及支助農、漁村生活改善工作

      本項工作係因應農、漁村社區經濟快速變遷,農、漁村居民生活型態改善,調適困難、慢性疾病流行、生活環境品質惡化以及日益嚴重之高齡化問題,透過各區農業改良場、農會、漁會結合社區相關資源、學術單位,以教育活動方式教導農、漁村居民應用預防醫學方法,實施健康生活,獎勵作健康檢查以早期診治慢性疾病,輔導慢性疾病居家生活照顧以及實施婚姻生活親職等教育,增進家人溝通與調適能力,對於65歲以上高齡者評估其需求以提供服務,包括衛生保健、休閒育樂、才藝傳承及社區服務等,並輔導其成立自主性之互助組織,俾互相協助與支持,且政府與民間團體亦可透過該組織提供各項服務。有關生活環境改善教育仍以垃圾減量為重點。

      上述各項工作84年度共支助 6區農業改良場及70個農、漁會辦理預防保健服務,受益人次共 1,904人,支助 179個農、漁會辦理高齡者生活改善,受益高齡者 6,948人,該等高齡者家庭亦受益,對於提昇農、漁村生活品質極有幫助。

  3. 山胞家政推廣教育工作

    (1)舉辦山胞家政推廣教育訓練,增進山胞家政推廣工作人員知能,調適家政推廣策略,以加強家政推廣策略,以加強家政推服務功能,共61名家政推廣人員參加。

    (2)分4區辦理山胞家政班義務幹部訓練,計863人次,培育幹部具有組織、領導的能力,協助家政推廣教育工作,發揮自發性、自治性功能。

    (3)強化山胞婦女組訓,組織家政班 480班,班員及義務幹部共計12,514人,舉辦強化家庭功能教育、技藝訓練、講習觀摩活動等421次。

    (4)輔導山胞婦女從事副業生產班計33班,製作手工藝品,種植蔬菜、花卉,經營美容、美髮及餐飲服務業,並辦理蠶繭花、玩偶製作訓練,印製包裝盒與宣導單張以利促銷。

    (5)輔導改善山地農村生活環境31處,受益戶共 2,067戶。

    (6)辦理高齡者生活改善,共成立35班接受服務者 987名,辦理維護理想體重班16班、受惠者 325名。

  4. 規劃建立農民年金制度

      本會為維護農民老年生活,增進農民福祉,業已研擬「農民年金保險條例草案」報請行政院審查。惟行政院84年6月13日第十次政務會談決議,將農民年金保險條例之基本架構及內涵納入內政部研擬之「農民健康保險條例」修正草案,增列老年年金給付,該修正草案業於84年 6月29日函請立法院審議。

  5. 發放老年農民福利津貼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於84年 5月31日奉 總統公布,並於同年6月2日生效,但本會依該暫行條例第四條第二項研擬發布之「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申領及核發辦法」迄未獲立法院完成備查手續。惟為照顧老年農民,本會於同年8月7日擬奉行政院秘書長函准予先行辦理申領及核發工作,故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於84年8月14日正式接受農民申請,經審核合格者,其福利津貼之發放可追溯至84年6月或符合發放之月份核發。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發放情形,依據台閩地區勞工保險局統計迄84年12月31日止,共核准31萬9千餘人,已核發金額共56億4千餘萬元,目前該項福利津貼發放業務仍繼續接受申請並審核中。

六、培育核心農民,提高經營效率

(一)耕地毗鄰委託經營

  1. 繼續輔導82及83年度於宜蘭縣礁溪鄉等35個鄉鎮推行農會轉介之耕地毗鄰委託代經營 1,827公頃。

  2. 繼輔導78、79及80年度成立之稻作委託代耕及委託經營隊235隊。

  3. 繼續輔導82、83、84年度合作農場接受非場員之耕地毗鄰委託經營,共計36場接受1,481位非場員耕地毗鄰之委託經營,面積832.1公頃。

(二)農業產銷班輔導

  本會訂頒「農業產銷經營組織整合實施要點」一種,就花卉、蔬菜、水果、養豬、肉雞、雞蛋及養殖漁業等產銷班予以整合建檔登記,計4,723班、班員計93,008人。另辦理農業推廣人員及產銷班幹部訓練計84班、2,793人次。

(三)培育青年農民

  1. 鄉村四健會教育活動

    (1)84年度計補助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台南縣、花蓮縣等六縣市農會及羅東鎮等37個一般鄉鎮辦理四健教育活動,每鄉鎮成立至少四個作業組,作業項目包括植物栽培、動物飼養、資源保護、文化藝術……等。透過作業與活動,激發四健會員求新求變的精神及發展農業新科技潛能。

    (2)舉辦「台灣地區縣市農會四健督導員觀摩研習會」,為期3天,計40人參加,藉由觀摩研習、專題演講及講課等方式,提供督導員學習之機會,對四健工作之推動助益甚大。

    (3)分北、中、南 3區舉辦 9至15歲四健會員冬令營,分別於香格里拉休閒農場、四角林農場、澎湖青年活動中心辦理,計 450人參加,透過活動的參與,加強會員對四健會之認識,並進而培養具創造力、責任心與使命感之青少年。

  2. 學校四健會教育活動

    (1)加強組織學校四健會計作業組,有省立高職29校、成立353作業組、會員16,431人、義務指導員503人、助理義指360人,辦理校內、外各種四健教育活動32,862人次。

    (2)由省立台東農工承辦學校四健會總幹事研習會,並觀摩屏東縣正成國中四健作業,邀集辦理學校四健會教育之總幹事等共102人參加。

    (3)由省立龍潭農工承辦83學年度學校四健教育觀摩檢討會,計有辦理學校四健會之校長、實習主任、農經科主任等72人參加。

    (4)甄選四健會義務指導老師 9名,參加國際農村青年交換訪問代表甄試。

    (5)由省立苗栗農工承辦83學年度學校四健會聯合露營 1次,於苗栗縣福星山舉行,計高職學校會員 264名參加,並表揚績優義務指導員76名。

    (6)加強農場經營科學生實習,全省計有農場經營科14校、51班、學生2,205人,輔導三年級學生703人,實施家庭農場實習改進經營。

    (7)實施校內四健會生產作業實習計有農藝作物24.68公頃、園藝作物18.04公頃、家禽1,400隻、家畜396頭、草魚養殖0.6公頃,總盈餘為3,154千元。

    (8)輔導國民中學 73 校組織四健會,成立 173作業組、會員4,597人、義務指導員250人、辦理校內外四健教育活動,計有會員18,388人次參加。

    (9)辦理「國民中學學生職業試探與輔導活動」,全省計有高職100所、辦理742班參加學生約33,390人。獎勵農家子弟就讀農校農場經營科,頒發獎學金具領565名,全額 3,113千元。

  3. 漁村四健會教育活動

    (1)輔導台灣省所轄基隆等38區漁會暨高雄市所轄高雄、小港等區漁會漁村四健基層推廣組織及作業工作,四健會員人數2,908人、作業組139組。

    (2)於南投青年活動中心舉辦漁村四健十週年慶活動,計36區漁會共850位會員參加。

  4. 國際農村青年交換訪問為增長留村從農優秀青年之見識,增加我國與友邦農村青年間互相了解及技術交流,84年度選派農村青年及工作人員37人,分赴美國、日本、菲律賓及韓國訪問。

  5. 四健會協會組織與活動

      為增進農村青少年對農業環境之了解,以及加強社會各界對於四健會教育的支持,辦理下列事項:

    (1)發行「青年農民」雙月刊 7,000份,提供相當之農業知識及技術訊息給農村青年。

    (2)補助9縣市之四健會協會支會辦理農漁村青少年輔導工作。

    (3)針對四健會工作人員與會員的需要,編寫公共服務教材一種,以四健會員可從事社區服務的種類及精神內涵為主要內容。

    (4)為獎勵從事四健教育活動傑出成就人員,以發揚四健會教育精神,辦理第二屆「中華民國四健會傑出獎章授獎辦法」之選拔,選出傑出服務獎章10名、傑出義指獎章10名、傑出會員獎章10名、特別獎章10名,並舉辦授獎典禮以建立授獎之權威性及授獎者的榮譽感。

    (5)為增加鄉村、漁村與學校四健會的融合與交流,以及強化其對四健會之向心力與認同感,舉辦盛大之四健會年會,共有 320名四健會員及工作人員與會,在共同參與活動之過程中,達到經驗交流與寓教於樂的目的。

  6. 農村青年中短期專業訓練

      為提昇農村青年之生活技術與管理能力,舉辦為期一個月、二週及一週的中短期花卉、蔬菜、果樹、畜牧、養殖等10類農業專業訓練班共55班,招訓農村青年 1,429人,同時辦理結訓後之追蹤輔導,協助解決在經營上所遇到之困難,增進其生產技術與留農信心。

  7. 輔導農村青年創業

    (1)對於年滿18~40歲,曾受農業專業訓練或農學院校畢業生,志願從事現代化農業經營之農村青年,除透過各區農業改良場提供最新技術生產指導之外,並協助獲得創業(或改進)農場經營所需之長期低利貸款資金,每人最高可貸600萬元。

      84年度由中國農民銀行召集六區農業改良場召開31場評估會、評估 582件貸款、申貸金額12億,自民國75年至84年底止共輔導 8,065位農村青年申請貸款留農創業。

    (2)建立歷年來接受專業訓練與貸款申請之農村青年完整之農場經營資料電腦檔,提供各農業改良場及各級農民團體追蹤輔導之參考。

(四)輔導農漁民轉業第二專長訓練

  為減少農業就業人口,提昇農業經營效率,本會與勞委會職訓局自79年度起共同規劃並執行農漁民轉業第二專長訓練,本年訓練之項目有美容、美髮、餐飲、汽車修護、家電修護、營建施工等共18項,參訓之農漁民有 487人,獲得轉業初步之一技之長,並由訓練單位提供就業輔導與技能檢定。同時為建立農漁民與工作人員對減少農業就業人口之共識,製作各種宣傳資料,透過各種媒體擴大宣傳,並舉辦分區座談會,說明與溝通轉業工作之作法。

(五)農業視聽教育

  1. 電視宣導

      農業輔導三台「今日農村」、「快樂農家」、「農友園地」等農業節目,每週1次,分別在3家電視台各製播30分鐘計播出150次。並補助農林廳及各試驗改良場所製播5分鐘之「農情報導」、「農業專欄」及「農情專訊時間」節目,每週一至週五,在台視、中視及華視播出,共計599次。

  2. 廣播宣傳

      每週一至週六,在中國廣播公司聯播30分鐘「好農家」節目,由中廣公司製作,每年計製播 313天次。

  3. 書刊雜誌

    (1)84年編印推廣書刊共18種30萬冊,分發農民。由農林廳編印「台灣農業」雙月刊,每期 2,700冊,農業推廣文彙 1輯贈送國內外有關農業機關。於「豐年」、「鄉間小路」、「漁友」及「農友」雜誌上,刊載農建成果、農貸及農民保險等農訊。

    (2)編印「田園之春」叢書15種12萬冊,分送各農業相關單位、農校、圖書館、文化中心及國小圖書室。

    (3)支助各農業試驗改良場所發行「農業專訊」季刊11種,贈送核心農民、青年創業農民、基層農業推廣人員及農會理監事和總幹事等,全年發行4期共約48萬冊。

  4. 教學錄影帶及幻燈片製作

      本會協助各農業試驗改良場所11個單位,製作教學錄影帶24種,幻燈片2種。並輔導210個鄉鎮農漁會成立視聽圖書中心,並拷貝教學錄影帶,以供陳列供農友們借看。

  5. 建立農業視聽推廣教材資訊庫及查詢系統

      完成各農業單位83年及以前推廣視聽教材之建置及查詢系統,編印使用手冊5,000本,並辦理「農業推廣資訊發展研討會」計42單位、140餘人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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