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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農糧管理

一、糧政管理
二、農業機械化
三、土壤肥料
四、植物保護
五、輔導農產品加工業之發展及加強推動優良 食品標誌

  農糧管理之重點係在配合農業綜合調整方案之推動,及消費市場需求之趨勢,修訂糧食管理法規,強化糧食進出口及產銷管理;加強農藥、肥料、農機等農業資材之管理及合理使用;輔導農產品加工業之發展及加強推動優良食品標誌。

一、糧政管理

(一)強化糧食產銷管理

  1. 稻米及雜糧保價收購
      為穩定糧價及提高農民收益,本年一、二期收購稻穀30萬公噸,支付價款61億元。至於糧食平準基金運用情形,截至85年度止,尚未填補短絀940億元,財務結構極不理想,亟需積極爭取預算填補短絀,改善基金營運等方面謀求改進。

      雜糧收購係為調整農業生產結構,促進國內稻米產銷平衡,以紓解稻米生產過賸,73年起開始實施稻田轉作計畫時,全面實施國產雜糧保證價格收購,每公斤大豆25元,玉米15元,高粱14元;每公頃最高收購量為大豆2.5公噸,玉米及高粱5.0公噸。85年收購雜糧282,608公噸,其中大豆12,269公噸,玉米210,639公噸,高粱59,700公噸。

  2. 稻米及雜糧銷售
      收購之公糧稻穀及滾存之餘糧,撥供軍糧、專案糧、調節民食、學校午餐食米、米食加工製品之原料米及外銷與飼料米處理,本年辦理餘糧外銷(包括救濟米及加工用米)折糙米數量109,772公噸,搗碎飼料米8,585公噸,釀酒糧用米73,601公噸,內銷加工用米22,167公噸,撥售學校午餐食米14,592萬公噸;雜糧則於當年度收購,當年度撥售。
  3. 加強糧食倉儲、檢驗及掌握市場糧價
      改善糧食倉儲設施、加工技術與降低污染方面,本年度整建糧肥倉庫4棟,倉容920坪,擴充倉門105處,補助農會購置堆高機35台輸送機55台,地磅17台,補助設置穀殼粉碎機及6組集塵設備。

      建立米穀檢驗制度,輔導農會及廠商辦理稻米分級購銷,提昇米穀品質,提高農民收益;另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在本年度對台灣地區公糧倉庫稻米進行鎘、汞等兩種重金屬含量調查各200件,均符合規定。

      掌握糧價及產銷動態資訊,本年產地蓬萊穀價以5月份之21.45元/公斤最高,11月份之17.41元/公斤為最低,消費地白米零售價格以5、6月份37.1元/公斤為最高,11月份之34.6元/公斤為最低。為穩定市場稻米價格及供需,本年辦理標售調節糧折糙數量67,510公噸。

(二)糧食進出口管理

  稻米為國內最主要糧食,經營農戶數及產值居國內農作物之首位,並提供糧食安全以及生態維護與水源涵養,基於其重要性,除為輔導糯米製品提昇外銷競爭力,開放申請進口糯米(粉)加工外銷外,其他之稻米進口列為管制項目。

  麵粉亦為國人主要糧食,但台灣地區不適小麥栽培,仰賴進口小麥及麵粉供應。為穩定國內麵粉價格,安定民生,進口小麥起岸成本高於按平準基準核算之起岸成本時,其差額由基金補貼予業者;但進口小麥之實際起岸成本低於按平準基準核算之起岸成本時,其差額不予收繳。

(三)修訂糧食管理法規

  為因應社會經濟環境之變遷及當前稻米產銷政策,已就現行糧食管理及徵集法規進行通盤檢討,擬具「糧食管理法(草案)」一種,已完成立法。

二、農業機械化

(一)農機貸款及補助

  農業發展基金85年度提供25億元低利貸款,協助農民購買農機,年利息5.5%,最長還款期限為7年。此外為鼓勵農民使用農機,對於國產新型農機還有補助,藉以提高機械化程度,節省人工,降低生產成本,增加農民所得,本年度補助經費4,070萬元,補助10種新型農機968台,其中以省工或提高產品品質,增加產品競爭力的機械,如落花生收穫機、柑桔洗選果機、重量式蔬果選別機、管路自動噴藥設施及肥料撒佈機等最受農民歡迎,對於推動農業機械化助益甚大。

(二)辦理新型農機示範

  對國內自行研究完成或國外引進之新型農機,辦理示範推廣,使農民對新型農機有所認識,並進而採用。本年報請辦理技術轉移計桃園場之蔬菜乘坐式半自動移植機,葉菜類播種機,桿式施藥機,果園掘溝式有機肥,台中場之搬運車式有機肥料撒佈機及唐菖蒲種球挖掘機,台南場之蔬菜清洗機,台東場之三要素肥料粉碎混合機,果園施藥車料施肥機,茶改場的茶葉再揉成形機,中興大學農機系的柑桔自動袋機,高雄場的青芒果去皮切片一貫作業機,以及嘉義農專的梯軸式分級機等新型農機。該新型農機皆為農民所需的機械,可取代大量人力作業方式,降低生產成本。

(三)農民農機操作修護訓練

  為增進農民使用農機技術,提高農機利用效率,本年辦理各種農機操作保養訓練班51班,訓練農民等1,407人次。

三、土壤肥料

(一)土壤改良及施肥改進

  1. 推廣施用石灰資材改良強酸性果菜園土壤 4,800公頃,地區性低產土壤綜合改良420公頃。
  2. 推廣施用生物肥料,毛豆及大豆接種固氮根瘤菌3,800公頃。瓜類育苗接種菌根菌 460公頃,增進初期生育及提高品質,並減少化學肥料之使用量。
  3. 推廣土壤及葉片營養診斷技術在10種果樹及茶樹之應用,以矯正施肥缺失,節省化學肥料之投入,防範土壤施肥污染,共辦理4,500件。
  4. 推動合理化施肥示範88公頃,作物包括蔬菜、水稻、茶等,宣導肥料正確使用,減少施肥污染。另辦理水稻機械深層施肥示範840公頃。
  5. 利用畜牧廢棄物等為原料製造之有機質肥料在果樹、茶、蔬菜等經濟作物之示範推廣計20處,面積 2,600公頃。
  6. 利用農地休閒期推廣種植綠肥作物,油菜52,000公頃,田菁8,600公頃,埃及三葉草 9,600公頃,新興綠肥苕子5,500公頃,共計75,700公頃。
  7. 辦理有機農業經營示範 260公頃,作物有水稻、茶、柑桔及其他蔬菜等作物。

(二)肥料產銷規劃及管理

  1. 肥料產銷
      本年公營化學肥料計畫生產121萬公噸,進口20萬公噸,減除需藉外銷作調節之數量14萬5,000公噸後,合計供應國內所需總量為126萬5,000公噸。實際供應情況,硫酸銨本年度僅外銷34公噸,尿素實際進口量達21萬9,959公噸,遠超過計畫進口量14萬公噸。複合肥料實際生產量為54萬3,688公噸,略高於計畫生產量51萬1,000公噸,其他肥料則供應平穩。

      本年農業計畫需肥量122萬7,200公噸,加上工業所需,總需要量為147萬9,100公噸。實際農業售肥量121萬5,375公噸,為計畫量之99.04%。就肥料類別而言,本年度硫酸銨已無積壓庫存之壓力;農業用尿素需求量為20萬5,577公噸,低於計畫需求量23萬2,400公噸。複合肥料實際需求量為53萬1,769公噸,低於計畫需求量58萬2,500公噸。

      至於磷肥需求量為 14 萬 9,429 公噸,略高於計畫需求量14萬4,500公噸。鉀肥則與計畫需求量相近。

      如以三要素量計算,實際需求量合計為40萬4,123公噸,為計畫量(42萬4,854公噸)之95.12%。連同民營廠之自銷量合計,估計農業用肥料總需求約為141萬公噸,在近年耕地面積逐年減少之情況下,每公頃平均施肥量已高於1.6公噸,折算三要素量,則高於500公斤。

      至於工業用量則高於原計畫,農工總需要量共172萬8,936公噸,為計畫量之116.89%。

  2. 肥料管理

    (1)研訂肥料管理法規

      為配合肥料登記發證及檢查品質之實際需要,爰依我國農業環境和肥料之特性,及參考歐美、日本等國家之肥料管理法規,經成立肥料管理法草案研訂小組,而完成該草案初稿,已送請行政院審議。

    (2)核發肥料登記證

      為建立肥料管理制度,依現行「肥料管理規則」之規定應於製造、輸入肥料前須經省市主管機關核發肥料登記證始可製造、輸入其肥料。台灣地區至本年底符合規格申領肥料登記證之廠商累計為428家,所發肥料登記證累計3,273件,詳如表3。

    (3)檢查肥料

      為確保肥料品質,各縣市及直轄市主管機關不定期派員檢查其轄區之市售肥料,檢查項目包括肥料登記證、包裝標示及品質、成分,本年度台灣地區肥料檢查數為 965件。

表2   現有肥料業者及肥料登記證統計表(85年12月累計)
  台灣省 台北市 高雄市 合計
肥料業者 製造 輸入 製造 輸入 製造 輸入 製造 輸入
廠商數 144 88 2 169 9 16 155 273 428
肥料登記證件數 1.氮肥 31 51   45 3   34 96 130
2.磷肥 31 19   29 4 2 35 50 85
3.鉀肥 15 9   15 2 1 17 25 42
4.次量微量要素肥料 134 71   113 2 1 136 185 321
5.有機質肥料 286 90   122   7 286 219 505
6.複合肥料 368 498 21 961 33 20 422 1,479 1,901
7.植物生長輔導劑 40 89   154   6 40 249 289

合計

905 827 21 1,439 44 37 970 2,303 3,273

四、植物保護

  植物保護工作目標在推動安全、有效、經濟的作物保護技術,強化進口植物及其產品檢疫,以確保國內農產品之生產,提昇品質,協助農產品外銷,並保障消費者健康。本年度重點工作包括加強農藥管理,開發非農藥病蟲害防治技術,示範與推廣主要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技術,及加強進口農產品檢疫。

(一)農藥管理

  1. 農藥使用管理

    (1)加強農藥安全使用教育宣導,製作電視宣導短片及錄影帶,並訂定本年4月為「農藥安全使用宣導月」,全年共印製甜椒、番茄、茄子等病蟲害綜合防治影帶各200卷,韭菜及設施蔬菜病蟲害防治曆各2,000本,分發農民參考使用。

    (2)在全省設立14個農藥殘留防止工作站,以加強田間即將採收之農作物或集貨場之農產品殘留農藥之檢測。

    (3)全年進行蔬果農藥殘留量檢查,共抽測田間蔬果1萬23件,上市蔬菜3萬2,599件,以及觀光果農園963件,以提高上市果蔬之品質。

  2. 農藥品質管理

    (1)抽驗農藥工廠及市售農藥960件,其中不合格者41件,均依法處理。

    (2)查獲偽藥15件,均依法移送法辦。

  3. 農藥行政管理

    (1)受理農藥許可證登記、變更申請案件4,000件。

    (2)核發農藥原體及原料免稅證明1,131件。

    (3)核發及展延農藥進口、製造許可證1,060件。

    (4)督導地方政府檢查農藥販賣業者3,286家。

    (5)輔導農藥產銷團體,辦理「農藥知性之旅」。

  4. 農藥評估管理

    (1)評估舊藥劑使用之安全性,經評估後,危害性高者予以禁用或採取管制措施。經評估撤銷許可證並禁用者有全滅草、能死、一品松、得氯、二氯松及其混合劑丁拉滅草、殺滅丹、滅草、得滅草、能殺、甲品松等農藥;克硫松等32種農藥已多年未產銷,予以刪除使用;淘汰極劇毒農藥之登記申請。此外並鼓勵廠商將舊農藥轉換為安全性高劑型登記。

    (2)本年召開5次農藥毒理審查會,審核94件農藥毒理資料,經審核評估後有84件准予申請,其中有9件新農藥。

    (3)公告修正蒙特婁議定書管制用藥-溴化甲烷列管作業規定,以配合國際對臭氧層保護工作。

    (4)增修訂農產品農藥殘留容許量45種,以為殘留農藥管制之標準。

    (5)依「農藥對水生物毒性分類及毒理審查規定」,對農藥在水生環境之影響加強管理。

(二)主要農作物病蟲害防治示範推廣

  支助省政府農林廳推動農作物主要病蟲害綜合防治示範與推廣工作,主要項目及成果如下:

  1. 花卉病蟲害綜合防治:辦理外銷花卉及新興花卉重要害蟲防治450公頃,蘭花病蟲害綜合防治示範4萬5千坪。花農病蟲害防治技術組訓3班,參加花農共計1,000人次;另辦理指導人員訓練1班,120人參加。
  2. 蔬菜保護:辦理設施蔬菜病蟲害綜合防治技術示範180棟。連續採收蔬菜,碗豆、絲瓜、苦瓜、豇豆病蟲害綜合防治700公頃,夏季蔬菜及一般蔬菜病蟲害綜合防治3,040公頃。
  3. 茶樹保護:辦理茶樹重要病蟲害綜合防治2,800公頃,效果良好。茶樹保護人員組訓15班750人次。指導人員訓練75人。
  4. 重大病蟲鼠害及果實蠅共同防治:配合「台灣區滅鼠週」期間,實施公共地、耕地及家禽畜漁塭地野鼠全面防除,辦理面積81萬8,547公頃,輔導農民加強防除2萬5千公頃,計毒殺野鼠1,500萬隻;推廣利用滅雄技術誘殺果實蠅及瓜實蠅,於20種重要果樹栽培區,辦理面積13萬公頃之果園懸掛誘殺資材誘殺果實蠅工作,另於果實蠅喜愛棲息之山坡陰敝林地實施直昇機空投誘殺板5萬2千公頃,以區域性整年共同防治方式減輕蠅害;並辦理防治工作人員組訓350人次;瓜果實蠅防治則選定苦瓜、絲瓜、甜瓜、胡瓜栽區辦理2千公頃示範工作。
  5. 輔導山坡地落葉果樹產區辦理重要病蟲害綜合防治5,500公頃,降低施藥成本並提高產量及品質。
  6. 利用已建立之無病毒種子種苗繁殖供應系統,供應包括百香果、柑桔、大蒜、綠竹、豇豆、馬鈴薯、紅甘蔗等作物健康種子種苗,給農民採用。

(三)建立植物檢防疫資訊系統及作物病蟲害診斷服務網

  1. 植物保護技術電腦資訊庫,包括3個系統:

    (1)農藥使用查詢系統,已開發完成「病蟲害防治用藥查詢系統」及「農藥名稱查詢系統」,開發中尚有「農藥毒性資料庫」。

    (2)病蟲生物資料查詢系統,可以查詢病蟲之生態、為害狀、經濟重要性及天敵等資料,此系統資料陸續擴充中。

    (3)病蟲害診斷系統,完成「甘蔗害蟲診斷專家系統」及「葡萄病害診斷與管理專家諮詢系統」可輔助診斷甘蔗害蟲及葡萄病害。

  2. 加強作物病蟲害診斷服務:於全省各農業試驗、改良場所及大學、農專等機構成立24處「作物病蟲害診斷服務站」,以專線電話、專人輪職駐診及應用電腦「病蟲害處方資料庫」方式,接受農民詢問病蟲害問題、送樣檢查或實地到田間勘察,協助農民解決病蟲害疑難,每年服務案件達4,000千件以上。
  3. 開發植物檢疫處理技術,建立進口植物檢疫管制資訊系統

    (1)加強外銷果品檢疫及病蟲害防治:完成荔枝、芒果、楊桃等水果之銷美檢疫處理條件,並經美國認證許可,使上述水果得以順利銷美。訂定「輸日愛文芒果田間防疫規範」一種,改進芒果銷日之採後處理及病害防治技術,提供外銷果園及供果農戶芒果病害防治之參考依據,使芒果炭疽病發生機率降低,品質提昇,銷日本、香港及新加坡數量大增。

    (2)加強進口植物檢疫管制:透過經濟部商品檢驗局、各農業試驗改良場所及大學、農專等單位,建立進口農產品可能夾帶病蟲之追蹤、管制;並建立管制資訊電腦系統,以加強對國外危險性疫病害蟲之監控,及對新入侵國內病蟲之防疫管制。於85年元月10日頒布「植物防疫檢疫法」,對於植物防疫及檢疫措施,詳加規範,作為行政單位執行之依據;並組成委員會草擬完成「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嗣送行政院核定後發布實施。

  4. 鑑定農作物污染損害,協助農民處理公害糾紛

    (1)於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台南、高雄、宜蘭等11縣之重大工業開發地區,設置農業環境空氣品質田間監測站及盆栽監測站。購置環境空氣污染物自動分析儀,測定空氣品質,計24站,建立監測體系,保護作物生產。

    (2)辦理農業公害糾紛損失查估,協助環保機關進行糾紛鑑定,協調賠償事宜,並調查統計全省農業公害糾紛案。協助處理農作物受公害污染案共51件,賠償金額2,874萬元。

    (3)實施土壤污染區農作物重金屬含量調查,本年在彰化、高雄及桃園縣等地採取稻米44件、土壤88件,結果稻米均符合食米衛生標準。

五、輔導農產品加工業之發展及加強推動優良 食品標誌

(一)輔導農產品加工業之發展

  1. 杉林鄉農會、大樹鄉農會、台東地區農會、長濱鄉農會、阿里山鄉農會、六龜鄉農會、新秀地區農會等單位輔導之加工站、廠,所需之加工及包裝設備已完成,並由學術單位進行有關新產品之研究開發及由農政單位規劃各項加工產品促銷工作,計組織產銷班54班,辦理加工及包裝技術訓練及觀摩會39班次。
  2. 透過台灣省漁業局、外貿協會等單位整合各主要區漁會,提昇漁產加工品商業設計,建立共同品牌形象,有系統樹立產品行銷網路,擴展銷售量。
  3. 輔導改善雲林縣虎尾鎮、南投縣埔里鎮等17個單位、115項農產品之包裝;改善及辦理1996年台北國際食品展設置優良食品館,加強宣導CAS優良食品;組團參加1996年日本九州食品展,本展計有28個國家參展,我國館現場成交100萬美元,一年內後續成交金額約500萬美元。

(二)加強推動CAS優良食品

  1. 為提高國產農產加工品之市場競爭能力及加強食品衛生管理,本會會同有關單位建立以「新鮮」、「衛生」及「高品質」為訴求之CAS優良食品標誌制度,目前已辦理肉品、冷凍食品、果汁、米、蜜餞、米飯調製品、冷藏食品、生鮮食用菇、釀造食品及點心食品等十大類,認證廠家達130家,認證品項超過2,500餘項,末端市場銷售金額超過新台幣240億元。
  2. 辦理「CAS優良食品授證典禮」、「CAS優良食品工廠參訪活動」、「剪下CAS標誌參加抽獎」等一系列推廣教育活動,有效提高消費大眾對CAS優良食品製程及消費等相關知識。
  3. 協助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訂定完成「各級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販賣食品作業程序」,促成CAS優良食品優先進入校園,確保廣大學童的飲食健康及衛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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