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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壹、農民輔導

一、農民團體輔導
二、農業推廣
三、農業金融
四、農業天然災害復建與救助
五、建設富麗農漁村與農村社會安全制度

  農民團體輔導、農業推廣、農村生活改善、農產運銷及農業融資改進是政府推動農業發展與加速升級過程中,具教育性、經濟性與社會性的重要工作。農業推廣的目標在增進農業與鄉村福利之整體發展。農民團體輔導則以健全組織、強化功能、促進共同及合作事業發展為目標。農產運銷改進則以建立公開、公平及公正之交易制度,使生產者及消費者均能同蒙其利。農業融資係在提供優惠件之基金,輔以技術輔導,以協助農民改進經營管理。在農民福祉方面,則以加強辦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及發放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等,以照顧需要協助之農漁民。

一、農民團體輔導

(一)農會輔導

  1. 健全農會輔導功能

    (1)協助縣市政府會同有關機關成立「農會輔導執行小組」,輔導農會事業均衡發展,強化農會服務功能。

    (2)透過研討會灌輸各級主管機關及上級農會輔導人員專業知能及對農業政策的瞭解,舉辦研討會3梯次,參加人員計200人。

    (3)針對農會會務管理制度及人事管理法規進行研修工作,召開專案小組會議9次,完成相關修正建議案。

    (4)召開「各級農會改選工作說明暨研討會」2梯次,省(市)、縣(市)政府及農會主管共計288人參加,針對明(86)年農會屆次改選工作流程及應注意事項進行研討。

    (5)編印「農會屆次改選工作手冊」及「農民輔導法規彙編」,並分送各輔導單位參考。

  2. 依據行政院指示,會同內政部組織「農會法修法專案小組」,研修農會法,主要修正重點包括:

    (1)農會中央主管機關改隸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收事權統一之效。

    (2)建立股金制度,以輔導農會企業化經營,建立農有、農治、農享之農會。

    (3)增設「會員金融事業」專章及罰則,健全農會信用部經營管理,保障農會存款人權益。

    (4)強化理、監事會功能,提高理、監事學經歷資格條件。

    (5)提升總幹事候聘之積極與消極資格條件,以滌除素行不良、信用不佳者擔任總幹事之機會,以確保農會業務穩定發展。

  3. 輔導農漁會電腦共用中心改制為財團法人,以推動整體性農漁會業務電腦化,提昇服務功能。
  4. 支助台灣省農會辦理各級農會經營動態資料之建檔工作,及成立「農會會計及財務處理輔導小組」,及委託台灣大學農經系設計農會財務預警制度,以健全農會財務。
  5. 輔導農會發展事業,支助宜蘭、彰化、嘉義、屏東等縣農會及西湖鄉、公館鄉、峨眉鄉、光豐地區、鳳榮地區、長濱鄉、阿里山鄉、大埔鄉、萬巒地區、仁愛鄉、信義鄉、復興鄉等農會加速發展地方農特產品產銷事業,提高服務功能。
  6. 協助山地農會及承受山地鄉農會財務較差之地區農會共25單位,改善服務會員設施,輔導民生必需品供應中心17處,充實營運設備,加強山地農會服務功能。
  7. 辦理各級農會會計人員研習會共6梯次,參加人員計有580人,舉辦農會經營動態統計主辦人電腦研習班2梯次,參加人員40人。
  8. 加強農會家畜保險業務

    (1)輔導淡水鎮等60個農會辦理乳牛保險業務,承保乳牛12,000餘頭,並邀請日籍專家來臺協助指導,辦理乳房炎等乳牛損害防止工作。

    (2)輔導263農會辦理家畜保險業務,健全疾病及死亡保險業務。

    (3)強化保險農戶之飼養管理及保健衛生工作,減少養畜損失。

    (4)選送基層農會獸醫人員赴大專院校接受專業訓練,提高診療技術,共舉辦訓練3班,調訓306人次。

    (5)補助各縣市政府舉開基層農會獸醫人員保險知識技能研討會,並聘請學者專家講授保險、飼養、衛生等知識共舉辦20場,參加人員452人。

    (6)為健全乳牛保險業務,委託專家精算乳牛保險差別費率,並選定5縣7鄉鎮農會自86年1月份起試辦。

  9. 輔導農民團體建立企業識別體系(CIS)提升新形象

    (1)完成農會共同標誌與視覺識別體系之設計,並於7月30日假台北市國際會議中心召開「農會識別體系發表會」,邀請李登輝總統親自揭示農會共同標誌,向外界及社會大眾宣告農會新經營時代的來臨。

    (2)辦理CIS培訓班及研討會,發行CISNEWS4期,加強CIS宣導及人才培訓。

    (3)協助士林區、林口鄉、大甲鎮、台南縣及花蓮市等第1梯次示範農會建立CIS,並辦理CIS發表會;另外甄選新莊市、台東縣、彰化縣、鹿谷鄉、台南市、永康市及湖內鄉等八家農會為第2梯次示範農會。

    (4)成立「農會CIS種子人員工作會」,並召開工作會議,以增加種子人員對CIS之認識,並促進彼此交流。

    (5)召開「農會共同標誌授權使用暨輔導管理審核小組」會議2次,計通過宜蘭縣農會等10單位農會之申請。

    (6)加強漁會及農業合作社場人員企業識別體系之教育、訓練。

  10. 推動農民團體國際合作交流

    (1)召開國際合作交流研討會1次,共有農民團體負責人273人參加,輔導農民團體積極參與國際性組織及活動,加強國際合作交流,借重他國經驗,引導農漁民強化產業競爭體質。

    (2)建立國際電腦網路連線,掌握國際最新資訊,以促進組織發展,提昇經營管理水準及指導農漁民因應衝擊。

    (3)加強國際合作人才培育,舉辦外語訓練及專業科目訓練30人次。

(二)漁會輔導

  1. 輔導新港等12個區漁會加入南區電腦共用中心,彰化區漁會加入中區電腦共用中心及桃園區漁會加入桃園資訊共用中心,加速業務發展服務會員。
  2. 輔導台灣省漁會及高雄等19個區漁會多角化經營,發展供運銷業務。
  3. 舉辦各級漁會理事長、常務監事業務研討會1次,各級漁會總幹事工作會報2次,以增進漁會業務交流促進發展。
  4. 修訂完成漁會決算範本統一編製格式分送各漁會。
  5. 支助花蓮、台東、金門、馬祖等經營困難漁會發展業務,充實營運設施,加強漁民服務工作。
  6. 辦理各級漁會會務、業務及財務經營管理資料統計分析,彙編年度輔導工作總報告1冊,提供有關機關及漁會參考改進。

(三)農業合作社場輔導

  1. 研修農業合作社場人事管理準則及台灣省合作農場管理辦法,研擬用人費提撥及員額設置要點草案。
  2. 建立農業合作社場財務稽核制度,督導各級主管部門定期對轄區內之社場實施財務稽查,完成81社場稽查。
  3. 舉辦農業合作社、場行政輔導人員研討會,及農業合作社場聘任人員講習,計64班次,5,476人參加。
  4. 輔導24農業合作社場,改進或創新業務,發展供運銷事業。
  5. 輔導合作社場擴大辦理社間合作,供貨社場計46單位,消費合作社計16單位19個賣場,供應之產品計199種。
  6. 調查社、場電腦化資訊發展現況,輔導社場建立資訊發展體系。
  7. 輔導社、場設置農業推廣專責人員及單位,建立推廣教育制度。
  8. 輔導25社場健全財務管理。
  9. 編印農業合作社場統計年報1種,提供各界參考。

(四)農田水利會輔導

  1. 農田水利會會費補助
    依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三十九條之一規定,農田水利會會費由中央政府全額補助,共補助20.26億元,包括抽水灌溉電費。臺灣省政府另配合補助財務困難之水利會5億元。
  2. 農田水利會與聯合會之監督與輔導
    依據「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四條規定,本會為通則之中央主管機關,依法必須輔導與監督臺灣地區17個農田水利會推行農田水利事業。復為促進農田水利會之互助合作與共同發展,必須輔導與監督臺灣省農田水利會聯合會推動各項業務。
    依通則第三十九條規定,台灣省農田水利會聯合會將提昇為全國性聯合會,改由本會直接負則監督輔導。有關聯合會組織規程正由法規會審議中,通過發布後即可成立全國性農田水利會聯合會。
  3. 推動農田水利會業務銳變革新
    農田水利會業務包括灌溉水資源管理、農田排水、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及管理維護、財產管理、主計總務會計、人事薪資管理、灌溉農地地籍圖、地籍資料表等等管理,一向用大量人工作業,工作效率低落,為銳變革新,本會近年來積極推動其業務作業電腦化,截至目前為止,約有七成業務已。
  4. 建立灌溉水質監視及管理制度
    嚴密監測灌溉用水水質,發現有污染之虞,均隨即向當地環保單位告發,請依法管制取締。目前台灣臺灣省各農田水利會共設置十五個監視總站、280個地方監視站、3,100個監測點。本會持續補助各農田水利會加強辦理灌溉水質監測,並協助石門、彰化、高雄等3個水質檢驗室添購。
    加強水污染影響農業水土資源之調查研究及管制推動:主要工作著重於暸解整體之灌溉水質情況,在污染較嚴重地區進行先驅性之調查,以控制污染事件之發生,並調查研究污染之潛變化影響及灌溉水質污染資料之管理等。
  5. 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研修為研修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於本年6月起成立「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研修工作小組」,通盤檢討條文並提出修正草案初稿。該草稿初稿完成後經邀請各有關機關召開研商會議及提供意見,並循法規作業程序送經本會法規委員會審查,本草案俟主任委員作政策裁示,後即辦理說明會,以期能按預定進度報行政院。
  6. 推廣省水旱作灌溉協助及輔導農民設置噴灌、滴灌、微噴灌等省水旱作管路灌溉系統設施,防止旱季雨水不足受旱害,促進旱作現代化農業發展。本年補助5,800萬元推廣面積989公頃。
  7. 水土資源調查規劃
    農業水利傳訊管理設施
    配合各農田水利會加強灌溉排水管理、提高服務品質及水資源有效利用,積極辦理主要圳路及水庫集水區雨量、水位、流量自動測報系統及閘門自動監控系統。
  8. 農業水利調查規劃
    協助有關機關辦理灌溉、排水、農地結構及其他農業用水等有關調查規劃計畫,俾獲得較佳方案,供為實施之依據,並可節省實施經費。
  9. 推動水稻田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水稻田具有補注地下水、調蓄暴雨洪水、調節微氣候等生態功能,水稻田面積減少將造成地下水補注量減少,加重沿海地區地層下陷,並導致排水不良,本處完成「水稻田生態環境保護對策」之研究報告後,即利用有關研討會廣為宣導此新理念,並邀請日本專家來台指導研究。

二、農業推廣

(一)培育青年農民

  1. 鄉村四健會教育活動
      補助桃園縣、彰化縣、雲林縣、台東縣、屏東縣等5縣,依據地方特色並結合四健會指導教育活動產業文化辦理,每鄉鎮成立至少4個作業組,作業項目包括植物栽培、動物飼養、資源保護、文化藝術……等。透過作業與活動、激發四健會員求新求變的精神及發展農業新科技潛能。
      舉辦「台灣地區縣市農會四健督導員及指導員觀摩研習會」,並鼓勵績優單位計91人參加,藉由觀摩研習、專題演講及講課等方式,提供督導員學習之機會,對四健工作之推動助益甚大。
      分北、中、南3區舉辦9至15歲四健會員育樂營及農業生活體驗營,計1,137人參加,透過活動的參與,加強會員對四健會之認識,並進而培養具創造力、責任心與使命感之青少年。
  2. 學校四健會教育活動
      加強組織學校四健會計作業組,有省立高職29校,成立268作業組,會員15,035人,義務指導員432人,助理義指340人,辦理校內、外各種四健教育活動30,070人次。
      辦理「學校四健會總幹事研習會」,計有學校四健會教育之總幹事等共95人。
      辦理「84年學年度學校四健教育觀摩檢討會」,計有辦理學校四健會之校長、實習主任、農經科主任等74人參加。
      辦理「84年度加強學校青少年四健教育義務指導員知能研究會」,計有四健會總幹事及義務指導員95人參加。
      辦理「84學年度學校四健會聯合大露營」1次,計高職學校會員270人參加,並表揚績優義務指導員78名;另辦理「學校分區露營」,全省計6區。
      加強農場經營科學生實習,全省計有農場經營科14校、57班、學生2,104人,輔導3年級學生684人,實施家庭農場實習改進經營。
      實施校內四健會生產作業實習,計有農藝作物22.8公頃、園藝作物9.6公頃、家禽2,594隻、家畜191頭、草魚養殖0.6公頃,總盈餘為5,553千元。
      輔導國民中學66校組織四健會,成立174作業組、會員3,636人、義務指導員200人、辦理校內外四健教育活動,計有會員14,544人次參加。
  3. 漁村四健會教育活動
      輔導台灣省所轄基隆等38區漁會暨高雄市所轄高雄、小港等區漁會漁村四健基層推廣組織及作業工作,四健會員人數3,084人,作業組140組。辦理「漁村四健指導員工作會報」三次及漁村四健會年度成果評估,遴選績優漁會。
  4. 國際農村青年交換訪問為增長留村從農優秀青年之見識,增加我國與友邦農村青年間互相了解及技術交流,85年度選派農村青年及工作人員28人,分赴美國、日本、菲律賓及韓國訪問。
  5. 四健會協會組織與活動
      為增進農村青少年對農業環境之了解,以及加強社會各界對於四健會教育的支持,辦理下列事項:
      發行「青年農民」雙月刊7,000份,提供相當之農業知識及技術訊息給農村青年。
      補助9縣市之四健會協會辦理農漁村青少年輔導工作,並辦理全省各縣市四健會協會幹部活動,計有230名幹部參加。
      辦理「四健會新教材與紀錄簿推廣使用講習說會」,計240名工作人員參加。
      為獎勵從事四健教育活動傑出成就人員,以發揚四健會教育精神,辦理第3屆「中華民國四健會傑出獎章」之選拔,選出傑出服務獎10名、傑出義指獎10名、傑出會員獎10名、特別獎1名,並舉辦授獎典禮以建立授獎之權威性及授獎者的榮譽感。
      為增加鄉村、漁村與學校四健會的融合與交流,以及強化其對四健會之向心力與認同感,舉辦盛大之四健會年會,共有280名四健會員及工作人員與會,在共同參與活動之過程中,達到經驗交流與寓教於樂的目的。
  6. 農村青年中短期專業訓練
      為提昇農村青年之生活技術與管理能力,舉辦為期1個月、2週及1週的中短期花卉、蔬菜、果樹、畜牧、養殖等10類農業專業訓練班共62班,招訓農村青年1,829人,同時辦理結訓後之追蹤輔導,協助解決在經營上所遇到之困難,增進其生產技術與留農信心。
  7. 輔導農村青年創業
      對於年滿18~40歲,曾受農業專業訓練或農學院校畢業生,志願從事現代化農業經營之農村青年,除透過各區農業改良場提供最新技術生產指導久外,並協助獲得創業(或改進)農場經營所需之長期低利貸款資金,每人最高可貸600萬元。
      由中國農民銀行召集6區農業改良場,召開31場評估會,評估673件貸款,申貸金額20.4億,自民國75年至85年底止,共輔導8,374位農村青年申請貸款、留農創業。
      建立歷年來接受專業訓練與貸款申請之農村青年完整之農場經營資料電腦檔,提供各農業改良場及各級農民團體追蹤輔導之參考。

(二)農業產銷班輔導

  訂頒「農業產銷經營組織整合實施要點」一種,輔導相關農民(業)團體辦理農業產銷班整合輔導工作,計有蔬菜、水果(亦稱果樹)、花卉、毛豬、肉雞、蛋雞、養殖水產品、稻米、雜糧、特用作物、乳牛、羊、鵝、鴨、蜂等15類,截至民國85年底計整合5,841班,輔導班員114,105人,對於降低產銷成本,提高產品品質,發揮自主性調節功能,建立產業新形象,提昇農業競爭力,頗有助益。同時為提昇產銷班幹部組織與領導之能力,特別辦理51班之產銷班幹部訓練,共1,888人參訓。

(三)農漁民轉業第二專長訓練

  為減少農業就業人口,提昇農業經營效率,經與勞委會職訓局自79年度起共同規劃並執行農漁民轉業第2專長訓練,本年訓練之項目有美容、美髮、餐飲、汽車修護、家電修護、營建施工等、電腦輔助繪、托嬰訓練等,共16項,參訓之農漁民有415人,獲得轉業初步之一技之長,並由訓練單位提供就業輔導與技能檢定,共有213位專員通過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獲得技術士証照。同時為建立農漁民與工作人員對減少農業就業人口之共識,製作各種宣傳資料,透過各種媒體擴大宣傳,並舉辦分區座談會,說明與溝通轉業工作之作法。

(四)農業視聽教育

  1. 製作及輔導農業電視及廣播節目之播出,輔導農林廳及試驗改良場所製作錄影帶分別提供台視每週一至週六「農情報導」、中視每週一至週五「農業專欄」、華視每週一至週五「農情專訊時間」等五分鐘農業報導性節目播出,另輔導中廣公司「好農家」節目,每週一至週六於六時至六時三十分播出。
  2. 編印及分發農業推廣書刊12種,8萬冊,「農業推廣文彙」一輯1千冊。
  3. 製作教學錄影帶20種,幻燈片2套,以提供基層農會講習訓練之

    用,並提供各地農業電視頻道播放。

  4. 編印「田園之春叢書」10種,各發行6千冊。
  5. 編印農漁產業文化通訊4期,分發至全省各農漁會及相關單位。
  6. 設立中華民國四健會國際網際網路站台,內容包括四健會簡介、教育哲學理念、四健會工作推行方法、組織架構、新教材介紹、田園之春叢書導讀、春天的歌樂曲背景說明等。
  7. 於「豐年」半月刊報導農業科技與成果、精緻農業、自然保育、農業政令、農產品市場行情分析、核心農民培育、農業法律、農村文化、產銷班活動等。
  8. 規劃設立「農業推廣資訊系統」,包括設計農業推廣專區之資訊架構、農業視聽媒體查詢系統之更新維護、建立台灣地區農特產品資訊系統等。

三、農業金融

(一)農業發展基金貸款

  運用農業發展基金繼續加強辦理農漁業貸款業務,提供農漁民所需之農漁業經營資金。85年本基金項下辦理之專案農漁貸金額總計約65.20億元,其中加速農建貸款32.65億元、農機及自動化貸款21.27億元、購地貸款7.56億元、修建農宅貸款3.72億元,受益戶(台)數達6,139戶(台)。自62年至85年底止,農業發展基金項下貸放累計972億8千3百餘萬元,受益農戶300,095戶。85年底本貸款貸放餘額為277.14億元,條件優惠,並有適切技術輔導,甚受農漁民歡迎。詳細貸放情形如表。

表4  85年農業發展基金貸款推動情形   單位:億元
加速農村建設貸款 32.65 協助3,208農漁民及農漁民團體取得農業經營資金。
農機貸款 21.27 協助農漁民購買農漁機計2,028台,提高農漁業經營機械化程度。
購地貸款   7.56 協助273戶農民增購耕地456公頃,使農民由貸款前平均經營面積1.56公頃,擴大為貸款後平均1.67公頃,增加幅度7.1%。
修建農宅貸款   3.72 協助630戶農漁民取得修建農宅資金
合計 65.20  

(二)中美基金農業發展貸款

  辦理「輔導農漁會信用部低利轉融資」、「改善CAS優良食品貯運設施貸款」、「契約獸醫師輔導貸款」、「輔導農漁民轉業創業小額貸款」及「標準型漁船造船貸款」等5項計畫,協助聯夏、殷商等五家食品加工廠改善軟硬體設施,協助受訓結業之契約獸醫師二十人改善其臨床診療服務,協助兼業小農三十戶雞農轉業以提昇農業競爭力,輔導東港、南縣漁會及信義、池上農會改善其財務結構,提高農漁民對農漁會之信心,協助金朝陽等二家公司建造符合漁船安全國際公約之標準型漁船,金額為2億8,000萬元。

(三)農貸配合輔導措施

  1. 由本會、台灣省政府農林廳及台灣省農會會同有關行庫,辦理專案農漁貸講習8次;農漁會信用業務師資訓練及電腦軟體稽核訓練,訓練人數計365人;舉辦各縣市信用業務研究發展會報48次,發掘信用部有關問題,供有關單位參考;開發全家福專案定期自由儲蓄存款及展業員制度等新金融商品;每月定期提供金融資訊;組成漁會逾期放款管理專案小組,協助恆春等7個逾放嚴重地區清理逾期放款;透過農林廳水土保持局輔導山坡地農民充分有效運用山坡地運用山坡地保育利用貸款資金,舉辦3次農民講習與觀摩會。
  2. 透過各縣市政府輔導農漁會辦理農業發展基金農貸業務;委託中國農民銀行辦理300個農漁會及3家農業行庫之基金貸款利息差額補貼;印製專案農貸利率牌告板及宣傳單張30,000餘張,並由輔導員實地輔導及查核基金貸款業務。
  3. 輔導新埤鄉等13處具提升經營效率意願之農、漁會改善業務品質;輔導東山鄉等5處逾期放款比率偏高單位建檔追蹤及辦理催收工作;輔導池上鄉等5個農會建全財務基礎。
  4. 輔導農業信用保證基金試辦農、漁民融資輔導工作,建立農、漁民融資輔導網路,連接資訊及國際網路,將融資輔導資料製成homepage,以廣宣傳,有助於農、漁民資料之查詢;拍攝宣傳短片,介紹並解說接受融資輔導及信用保證之過程輔導及信用保證之過程,並於10月中在3家電視台農業報導電視節目中播出,舉辦業務檢討會共9場次,農貸主管及主辦人員共833人參加;寄發業務宣傳簡介共3萬餘份,供農、漁民參考。本年共受理融資輔導案件147件,除向其說明及寄送有關資料外,必要時並派員前往實地輔導。

四、農業天然災害復建與救助

(一)災害紓困貸款及現金救助

  為紓減農業經營所遭受天然災害之損失及輔導受災農民恢復生產,本會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及相關標準,辦理85年「賀伯」颱風及「爾尼」颱風豪雨災害現金救助與紓困貸款,共核發救助金15億4,417萬元,紓困貸款貸放8億967萬餘元。自80年至85年底止,累計核定發給農民救助金為28億8,549萬餘元。紓困貸款自75年開辦至85年底止,計貸放112億2,023萬餘元。

(二)災害後輔導復耕

  當颱風豪雨造成災情時,為獎勵菜農能於災後及時復耕以穩定蔬菜供應,經本會與省農林廳協議,自76年起辦理災後緊急復耕,在蔬菜遭受天然災害損失面積達1,000公頃以上或受害程度足以影響蔬菜之正常供應時,即由省農林廳透過各區農業改良場、縣市政府、鄉鎮市區農會輔導農民即時復耕小白菜、青梗白菜、莧菜、蕹菜、萵苣等短期葉菜類,並獎勵補助復耕資材費每公頃5,000元,期能於災後3週內開始採收應市。

(三)賀伯颱風復建

  賀伯颱風災害搶修及復建:農田水利會灌排設施搶修及復建經費9億元共辦裡193件工程。另河海堤搶修復建經費44億元共辦理198件工程,均預定6月底完成,經費中央專案災害補助。

五、建設富麗農漁村與農村社會安全制度

(一)農漁村社區更新

  資助台灣省地政處自76年度起推動辦理「農漁村社區更新計畫」,當年度起開始選區辦理先期規劃,並自78年度起開始就規劃之地區,進行實質建設,至85年度止,計已完成台中縣大安鄉松雅社區等69區先期規劃,總面積756公頃,其中已完成更新建設之地區計有新竹市香山區富山社區、台中縣大安鄉松雅社區、台中縣霧峰南柳社區、雲林縣土庫鎮溪埔寮社區、雲林縣虎尾鎮竹圍子社區、雲林縣四湖鄉廣溝社區、台南縣白河鎮河東社區、台南縣安定鄉中榮社區、高雄縣鹽埔社區、屏東縣獅子鄉南世社區、花蓮縣壽豐鄉月眉社區、台東縣鹿野鄉瑞源社區、台東縣東河鄉隆昌社區等13區,總面積120公頃,正進行更新建設計有台南縣七股鄉篤加社區等11區,總面積127公頃,對於農漁村社區更新,提高土地利用價值,改善農漁民生活環境,促進農業發展,頗有績效。

(二)農漁村整體規劃及建設

  勘選農漁村集居中心11處,以兼顧農漁村傳統及未來發展需要,進行整體規劃,規劃內容包括土地利用、產業發展、交通運輸、公共設施、環境改善、休閒遊憩、家戶衛生、傳統文化保存等,並依據整體規劃內容分年分期推動建設,加速農漁村環境改善,促進農漁村綜合發展。

(三)發展休閒農業

  1. 依據「休閒農業輔導辦法」輔導縣(市)政府辦理休閒農業調查規劃16處及公共建設5處,督促省(市)政府訂定休閒農場申請設置及休閒農業設施相關細目等規範,作為業者申辦休閒農場之依據;辦理發展休閒農業訓練及輔導工作觀摩研討,提昇休閒農業服務品質。
  2. 選定土城市農會等10個地區辦理「市民農園」,並繼續輔導84年度以前輔導之19個地區,共29個地區,每一地區2公頃,各地區劃分為每單位30~100坪,各區劃為50~150單位,提供沒有土地的都市居民從事農耕,與田園生活體驗,充實生活內涵,增進親子關係,增加其談話題目,擴展人際關係,增加夫妻相處時間和感情,而遠離父母居住在外的子女,因樂於體驗豐收的喜悅而經常回家摘蔬果,增進家庭親密與和樂關係。另一方面農民因提供土地,亦可獲得較親自耕作更高的收入,從資源利用、農民所得,市民生活和推廣教育方面衡量,均獲極高評價與肯定。

(四)發展農漁村產業文化

  1. 輔導設置農漁產業文化館,以當地主要作物及重點發展之產物為主題,新設置農漁產業文化館3處,分別為台中縣霧峰鄉「菇類文化館」、雲林縣「落花生文化館」、屏東縣車城地區「洋蔥文化館」,另輔導已設置之農漁產業文館7處:礁溪鄉「金棗文化館」、苑裡鎮「藺草文化館」、大甲鎮「水稻文化館」、清水鎮「韭菜文化館」、鹿谷鄉「茶葉文化館」、玉井館「芒果文化館」、彰化漁會「漁業文化館」等。
  2. 辦理農漁民產業文化研習班40處,每處選定當地主要重點作物及重點發展之產業為研習主題,內容以農漁產業相關之農耕技藝、民俗藝術、禮俗、俚語歌謠、農漁古文物、地方人文掌故介紹等為主,以凸顯產業文化獨具的特色。
  3. 辦理鄉土農漁產業文化季系列活動12處,配合地方產物之盛產期或節慶、廟會,結合當地生產面、生活面、生態面,設計與產業相關之文化活動,以彰顯多元化農漁特色發展。
  4. 配合台灣省建設成果展,辦理農漁產業文化成果展示活動一次。
  5. 辦理工作人員研討會一次。
  6. 於台南縣關廟鄉及琉球鄉辦理「鳳梨竹筍產業文化」、「漁產文化」示範觀摩活動二次。

(五)農民住宅輔建

  為協助農漁民修建自用農漁宅,特於「農業發展基金」項下成立「輔導修建農宅專案貸款」協助有需要的農漁民辦理。目前貸款額度每戶最高60萬元,年息5.075%(比照國宅新建貸款之利率調整),貸款期間最長7年,凡符合規定農漁民可就近向當地農、漁會或土地銀行申請。經編列資金5億元,輔導貸款修建農宅833戶。另針對符合政府低收入規定之農漁戶無力自行改善整建住宅者,配合「農漁民住宅輔建計畫」項下予補助辦理整建住宅。目前補助額度每戶最高10萬元,凡符合規定之農漁民可向當地鄉鎮公所或村里辦公處申請。共補助整建農漁宅975戶。

(六)農漁村生活改善與家政推廣

  本會本年度支助與輔導168個農漁會,推動高齡者生活改善工作,成立自主性互助組織,提供營養保健、生活調適、休閒育樂、運動及強化家庭功能指導,並加強高齡者才藝經驗傳承,改善高齡者健康及調適能力。輔導62個農漁會辦理提昇農漁家婦女農漁業及家庭經營能力工作,以逐步改善農家生活。支助與輔導86個農漁會辦理預防保健工作,支助農漁民健康檢查,早期發現潛在的健康問題如高血壓、高尿酸、高血糖及骨質疏鬆症等,並輔導上述健康問題之改善,有效提昇農漁民生活品質。另外透過家政班8,750班加強親職、婚姻及生活調適教育等,以強化農漁村家庭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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