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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員工提高警覺,共同維護本會安全-強化本會安全防護措施注意事項

  1. 員工進出辦公大樓及上班期間依規定佩帶識別証。汽車憑停車証進入地下室停放。
  2. 在機關內如發現可疑信件、包裹、箱篋,或有聲響之不明物品等違常狀況,應提高警覺-假定它是一件爆炸物。
  3. 投寄或送達之信件、包裹具有陌生地址、筆跡、怪味或是厚薄不均衡的、有線頊突出、有針孔、破損、油漬、以帶密縛的,都應注意。另信件具恐嚇威脅性或附有小包黑色粉末者。
  4. 如發現可疑爆炸物,不要碰它,更不要動它。立即向單位主管報告,並儘速通報政風室及駐警隊派員處理。
  5. 總收發人員、駐衛警加強包裹及信件之過濾檢查,並以金屬探測器探測。
  6. 駐衛警加強巡邏(增加次數)及夜間巡邏任務,對於可能放置爆裂物之死角(如廁所、樓梯間、花台邊、地下停車場等處)及其他可疑狀況,應加強檢視。
  7. 員工於辦公責任區內,隨時注意可疑之人、事、物,偏僻死角處尤應特別注意。並協助駐警之巡邏,遇有狀況應隨時報告主管及通報風室。
  8. 假日廠商來會施作完畢,監工人員應巡視施作場所,確認無問題後作成紀錄,始能離去。
  9. 通報電話:政風室「2312-4625」駐衛警「2312-5866」
  10. 檢附「爆炸物之認識與防處要領」及「美國FBI辨識信件及郵包炸彈要點」各乙份供參。
  • 發布單位:農業部(政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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