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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九二一震災農業重建

一、農業產業重建及振興
二、集水區整治及崩塌地處理
三、農村聚落重建

  九二一震災嚴重損壞農業設施,農產品復因交通運輸受阻,難以及時運出,加以山坡地大面積崩塌,扭曲山林地貌,對受災地區農民生計及生活造成重大影響。本會於災變後即統籌支援救災與協助重建區重建,並迅速辦理農水路搶通、緊急水土保持工程、農作物損害現金救助、農田毀損救濟及農民與運銷業者之紓困貸款工作。91年度本會賡續推動農業產業重建、農村聚落重建及集水區整治工作。

一、農業產業重建及振興

(一)輔導災損之公共產銷設施全面完成復建

  輔導災損未復建之集貨場、冷藏庫、倉儲庫、蓄水池及產銷與加工設備等完成復建,計完成 102 件,促使農產品恢復正常產銷作業。

(二)加強有機肥料推廣

  獎勵農民施用農牧廢棄物製成之堆肥,於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縣及台中市七縣市推廣 7,070 公頃,農民購買有機質肥料計42,420 公噸,以改善果樹根系生長環境,恢復農園生產力。

(三)增進重建區農業生產機能

  輔導枇杷、梅、高接梨、柑桔及茭白筍等產業,改進產銷技術及設備,提昇品質,建立品牌,並協助拓展行銷通路。興建茭白筍集貨場、冷藏庫等設備,設置30公頃健康母莖種苗,並各辦理 2 場觀摩講習及海外展售促銷活動;輔導枇杷品質改進示範,生產高品質大型果計 290 公頃;辦理國產梅製蜜餞分組評鑑暨賞梅產業活動 2 場次;辦理柑桔、梅、枇杷、草莓等產品共選共計、栽培管理、安全用藥推廣等講習及示範 15 場次;輔導多元化產品形象設計製作及包裝改進。

(四)重振具競爭性之本土產業

  針對重建區具發展空間及競爭性之產業,包括柑桔、香蕉、荔枝、鳳梨、茶等,辦理健康種苗、品種更新、講習訓練、擴充產區。於台中縣太平市、霧峰市、大里市、南投縣南投市、草屯鎮、集集鎮及水里鄉等地區將超產之黑葉荔枝高接更新為糯米、玉荷包及淮荔 190 公頃;配合健康種苗數量,擴充水里臍橙種植面積 10 公頃,中寮地區柑桔園利用健康種苗品種更新 20 公頃;受黃葉病為害之香蕉園利用組織培養苗更新 350 公頃;南投縣鹿谷鄉、竹山鎮、名間鄉衰老或災損茶園更新 33.5 公頃;南投縣名間鄉超產之開英種鳳梨更新為鮮食品種 40 公頃。另辦理栽培技術講習 20 場次,加強田間管理能力,以促進重建區重要產業復甦。

(五)發展安全衛生之高品質農特產加工品

  輔導信義鄉農會設置梅加工CAS廠房、台中縣新社鄉菇類生產合作社辦理菇類脆片加工、埔里鎮農會金線蓮產銷班購置自動包裝機、台中縣蜂產品運銷合作社蜂產品加工、南投縣農產加工生產合作社山藥冷凍加工、及南投縣草屯薏仁生產合作社薏仁加工處理,發展多樣化地方性農特產加工品,增加行銷管道。

(六)建立農特產品標準作業規範

  輔導33個農民團體設置集貨場、冷藏庫、購置冷藏運輸車,充實運銷設備,並加強辦理分級包裝,以確保品質及降低運銷成本,提高運銷效率;辦理蔬菜共同運銷7,400噸,蔬菜共選共計3,088公噸,獎勵辦理蔬菜貨源分散至國內市場2,000公噸;輔導花農使用立式容器19萬4千餘個;辦理資訊行銷決策系統測試及推廣教育訓練。

(七)建立區域共同品牌,拓展多元行銷通路

  設計重建區農產品共同品牌識別標誌,並製作廣告文案、媒體企劃,於媒體播出;輔導個別品牌包裝設計、展售宣傳、物流配送、架設電子商務網站;辦理柑橘類共選共計及拓銷通路,參加上海、香港農產品展售會,及 17 場次重建區農特產品展售促銷活動。

(八)整合農業資源,規劃重建區休閒農業及教育宣導

  規劃設計 4 條套裝農業休閒旅遊路線,透過各種電子、平面媒體廣告行銷,並編印導覽手冊等,提供農業休閒旅遊資訊。另辦理 8 梯次農業解說員培訓,提升農友休閒農業經營管理與服務能力,輔導農業轉型升級。

(九)發展重建區休閒農業,打造優雅舒適農業環境

  整合中潭路線、公館-和平路線、古坑-竹崎線、集集-信義線 4 條農業休閒旅遊路線沿線農業資源,透過與產銷班、農民之規劃說明會,溝通理念及設計方式,建立共識,並改善整體休憩、導引設施,建構永續休閒農業區帶,增進農民收益。

(十)發展保健植物及藥膳產業

  於台中縣石岡鄉設置保健植物及藥膳園區,藉由保健植物之教育推廣,帶動該產業之發展,已完成園區道路標示系統 6 座,導覽解說單張印刷設計。另辦理藥膳調理訓練 7 次、關西仙草養生文化節暨保健植物園觀摩會 1 次,及輔導農民種植長葉枸杞、山藥、白鳳菜、山芹菜等保健植物。

二、集水區整治及崩塌地處理

(一)集水區整治

  九二一大地震雖未造成水土保持設施重大毀損,然而因大地震後,重建區土石鬆動,山崩地滑情形非常嚴重,引發土石流之頻率及規模大幅提高,潛在土石災害也將更嚴重,必須及時辦理相關復建工程,以防二次災害或擴大災情。

  本會91年度辦理九二一震災復建工程323件,其處理原則包括:

  1. 影響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者,優先辦理。
  2. 影響人員、物資、災民輸送者,加速搶修。
  3. 新崩塌地作整體規劃治理,避免發生二次災害。
  4. 劃定高危險度潛在危險區為特定水土保持區。

  上列原則所達成之效益,包括:

  1. 減輕九二一震災重建區百姓對土石洪患之恐懼感,加強對政府之向心力。
  2. 減緩崩塌土砂下移,淤積河道。
  3. 改善溪流週遭環境,提昇居民生活品質。
  4. 保護自然環境生態,增加綠資源。
  5. 增加地下水源補注。

(二)崩塌地處理

  1. 崩塌裸露地植生復育
      針對影響村落安全及道路邊坡之崩塌裸露地,以適合立地條件植生資材配合適當之植生工法,迅速建立植被,達到穩定坡面及美化環境之目標,91年度於重建區計辦理相關裸坡地植生復育工程39件。
  2. 土石流及崩塌地源頭緊急水土保持處理
      九二一震災後,中部山區地層鬆動,崩塌地源頭地表裂縫眾多,如遇豪雨來臨,雨水入滲裂縫,極易造成大量崩塌及土石流,本局於桃芝、納莉颱風後,辦理崩塌地調查,全國崩塌地面積50,753公頃,其中重建區18,936公頃。

  為防範重建區山坡地崩塌地面積擴大及發生嚴重土石流災害,於90年2月1日起,在九二一重建區僱用在地人參與土石流及崩塌地源頭水土保持處理工作,計畫內延請專家學者共同規劃監督,擴大投入參與,從土石流及崩塌地源頭整治做起,勘尋及填補裂縫,並作源頭截、導水處理、崩塌坡面植生復育,坡腳穩定等,採用生態工法及以就地取材但不破壞原有生態之原則,達到減災與消災之目的,並促進受創的大地復原,重現生機,普遍引起各界共同的關懷投入治理工作。至91年12月底重建區完成崩塌地源頭水土保持處理工程1,503件,僱用在地民眾從事源頭整治38萬6,863人日。

三、農村聚落重建

  九二一大地震造成中部地區農村嚴重損害,為使災後農村復甦,並本著照顧農民、改善農村的宗旨,本會責由所屬水土保持局就以往辦理富麗農村之經驗全力推動農村災後重建,而該局為有效推動重建工作,乃依據「農村聚落重建作業規範」及「農村聚落住宅興建獎勵補助要點」等相關規定,選定109處農村聚落重建規劃區辦理整體重建規劃工作,擬定4年(89至92年)重建計畫,以有計畫推動實質建設工作,期逐步創造農村新風貌。91年度執行成果包括:

(一)農村住宅輔建:

  延續推動1,013戶農村住宅重建獎勵補助,累計完成建造費補助687戶,設計費補助327戶及整修費補助18戶。

(二)農村公共設施興建:

  參據農村聚落重建區之規劃內涵,計辦理319件重建工程,其成果包括:道路改善44公里,排水設施13.5公里,野溪治理11,170公尺,擋土設施5,710公尺,步道及自行車道11,500公尺,綠美化31式,路燈95盞、休閒設施22式及其他公共設施41式等。

  農村聚落重建工作在以有計畫的整合相關資源分年推動,加速農村復建,完成階段性的復建工作後,將回歸政府以往推動農村新風貌相關計畫,並考量地方之特性,配合生產生活圈、生態生活圈及社區生活圈之均衡發展,落實營造農村生產、生活、生態三生一體之優質農村新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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