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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肆、國際農業合作與諮商

一、參與國際經貿及農業組織活動
二、推動經貿諮商
三、推動雙邊農業合作
四、推展農業科技交流
五、本會駐外人員之聯繫與督導
六、外賓接待

  我國於91年1月1日正式加入WTO,爭取我國權益,本會積極派員參加WTO農業委員會例會及新回合農業談判會議。其中,WTO新回合農業談判自89年3月起展開,由於談判結果對我農業發展有重大影響,本會加強蒐集研析各主要會員與集團對新回合農業談判各項議題之立場,以研擬我國因應對策。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sia 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簡稱APEC),目前有 21 個會員體,為我國以正式會員身份參與之重要國際經濟組織之一,本會除積極派員參與APEC會議外,並爭取籌辦農業相關研討會。此外,本會於美國華府、瑞士日內瓦、哥斯大黎加、南非開普敦及模里西斯等地派駐農漁業人員,以辦理國際農漁業合作業務。

一、參與國際經貿及農業組織活動

(一)WTO:

  我國於91年1月1日正式加入WTO,為爭取我國權益,本會除依規定製作及提交各項通知外,積極參加WTO農業委員會例會及新回合農業談判會議。其中,WTO新回合農業談判自89年3月起已展開,由於談判結果對我未來農業發展有重大影響,本會已成立「因應WTO新回合農漁業議題談判工作小組」,研擬各項議題之我國立場與因應對策。新回合農業談判自91年5月起已進入「削減模式」談判階段,將於92年3月底前完成實質削減模式的談判工作。談判重要議題包括關稅、關稅配額與管理、特別防衛措施、境內支持、出口補貼、出口信用與保險、糧食援助、國營貿易企業、開發中國家特殊優惠待遇及非貿易關切事項等。針對各項議題,我國強調農業具有糧食安全、環境保護及鄉村發展等非貿易多功能性。由於我國立場與歐盟、日本、韓國及瑞士等「非貿易關切事項集團」國家相近,於91年已積極參與該集團各項活動,與相關國家結盟,以期增強談判力量,維護農業永續發展及農民權益。另外,由於我國稻米進口制度將於 92 年度起由限量進口改採關稅配額措施,我國乃依WTO修改減讓表之通知程序,於 91 年 9 月 30 日通知WTO,俾給予會員國三個月之檢視期,並就相關會員國之疑問提出說明或進行雙邊諮商。

(二)APEC:

  91年APEC主辦國為墨西哥,本會派員參與相關APEC會議,與農業相關之議題包括:修訂大阪行動綱領指導原則、貿易便捷化、區域貿易協定及自由貿易協定、APEC如何對WTO新回合多邊貿易談判做出貢獻及生物技術等。本會范主任委員率團參加 4 月 22 日至 25 日在韓國漢城舉行之「第一屆APEC海洋部長會議」,會中通過「漢城海洋宣言」,為落實推動亞太地區海洋資源保育與永續利用之區域合作建立了重要的里程碑。另外,我國並爭取於 91 年在台灣舉辦三項APEC重要研討會,包括 8 月 26 日至 9 月 4 日在圓山飯店舉行「農業生物技術安全性評估之技術合作及資訊交換研討會」、 9 月 30 日至 10 月 3 日在圓山飯店舉行之「APEC入侵植物有害生物偵察、監測與管理研討會」,以及 10月 29 日至 11 月 3 日於基隆水試所舉行「第四屆APEC動植物種原保存及利用研討會」,該三項APEC研討會共有來自 20個會員體官員及專家百餘人次代表與會,對促進APEC會員體間之農業技術合作交流及能力建構甚有助益;而我國參與APEC農業議題方面之積極態度及貢獻,亦已受到各國肯定及重視。

(三)參與其他農業相關國際組織之活動:

  1. 亞太農業研究機構聯盟(Asia-Pacific Association of Agricultural Research Institutions, 簡稱APAARI)係聯合國糧農組織(FAO)轄下之區域組織之一,由國家農業研究體系(NARS)、上游研究機構、區域性組織、大學、非政府組織、農會、私人企業、國際農業研究中心,以及經費贊助團體所組成,現有21會員國及14仲會員。我國於民國88年4月7日正式成為APAARI會員國。91年度本會參與APAARI第七屆會員大會暨「經由國際網路聯盟加強研究之關係」會議、「亞太地區第二階段農業研究資訊系統發展專家諮議」會議及其他各項活動外,並定期提供我農業科技發展資料,刊登在該組織之新聞刊物中。此外,國內農業相關試驗研究機構及農業改良場之網站均已與該組織建立超連結,可隨時透過網際網路與該組織之會員進行農業科技資訊之交流與線上即時討論,有助提昇我國在國際上之能見度。
  2. 亞非農村發展組織(Afro-Asian Rural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簡稱AARDO)係由亞、非兩洲之開發中國家組成,旨在加強區域內各會員國間之農業合作及技術交流,並分享共同之農業資源,目前共有27個會員國。91年本會由黃副主任委員欽榮率團赴埃及開羅參加該組織第49屆、第50屆執行委員會議暨第14屆會員大會,並成功爭取續任該組織之執行委員成員。此外,派員出席AARDO在馬來西亞舉行之「小型農場農業部門如何因應全球化之挑戰」研討會;在韓國舉行之「新社區發展」訓練課程;在馬來西亞舉行之「經由小額融資以去貧:潛能與侷限」研討會;在日本舉行之「WTO與農業」研討會等活動,且應該組織要求,派遣專家前往會員國協助當地農村發展。我國參與亞非農村之積極與貢獻,普獲會員國之肯定。
  3. 亞洲生產力組織(Asian Productivity Organization,簡稱APO),係亞洲地區各國政府間之國際組織,現有會員國18國。其最高權力機構為理事會,由各會員國政府指派及授權1人為代表。本會每年均選派專家學者參與該組織農業相關之工作主管會議、研討會、考察團、講習會、訓練班、個別研習及專家服務等各項活動。此外,本會每年亦為該組織主辦研討會,邀請各會員國派代表與會。91年派員參加之活動,包括「農業環境影響評估」研討會等共22項;並在台舉辦「加工食品品質管理」研習會,及「基因改造生物之使用與管理」研習會,藉由經驗分享與相互切磋,促進國際農業技術合作與交流,提昇農業生產力。

(四)加強與在華國際農業機構之合作:

  「亞洲蔬菜研究發展中心(Asian Vegetable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Center,簡稱AVRDC)」、「亞太糧食肥料技術中心(Food and Fertilizer Technology Center,簡稱FFTC)」及「國際土地政策研究訓練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Land Policy Studies and Training,簡稱ICLPST)」等三中心係總部設於我國之國際重要農業機構,91年本會與其合作之主要工作與績效分別為:

  1. 亞洲蔬菜研究發展中心91年重要工作成果包括:育成耐熱性高、抗青枯病、凋萎病及抗番茄黃化捲葉病的鮮食番茄自交系,共完成4個物種57個種原抗病篩選,並選出22個抗蕃茄捲葉病毒病;完成抗炭疽病甜椒種源選拔及耐熱、抗炭疽病雜椒育種親本材料純化,篩選7個高抗炭疽病番椒種原的純化,並完成BC1F1炭疽病檢定。選出30個耐熱及產量試驗種原,完成40個甜椒自交系;完成秋葵屬與木槿屬共309個品系之基本性狀、263品系之果莢特性與183品系之產量調查,以藉由田間觀察試驗,篩選品質佳、產量高之新興蔬菜;邀請15國專家學者至亞蔬中心發表專題演講,並派員協商與中東非國家進行合作、培訓我國大專暑期實習生32人及出版推廣刊物,以促進雙邊及多邊國際學術與農業科技合作。
  2. 亞太糧食肥料技術中心91年舉辦「土壤與環境品質維護」、「因應貿易自由化之農產運銷改進」及「紓解乳牛熱逆境對策」等國際研討會,邀請亞太地區及歐美國家之學者專家共同探討相關之農業技術及政策議題;另舉辦「種子種苗科技產業」訓練班,邀請8個國家30位學員參訓;此外,並出版書籍、技術及推廣專刊、推廣單頁、通訊、業務年報及「亞太地區農業統計要覽」等,分送亞太地區1500個單位參考利用。亞太糧食肥料技術中心藉前述各種方式蒐集與傳播農業技術資訊,對於提升亞太地區農業技術,促進農業之永續經營貢獻良多。
  3. 國際土地政策研究訓練中心主要任務與工作為訓練開發中國家之地政、農政、土地稅等相關人員,並從事相關政策之研究,以協助該國家建立完善之農政與地政制度。91年該中心舉辦農地改革及農村發展、都市財政及地方稅務、都市發展及基礎建設規劃等3期國際訓練班,邀請來自6國46位國際知名學者擔任講座,共訓練學員75人,計有23個參訓國,分別來自我國、亞洲、非洲、中南美洲、大洋洲及東歐等地區之友好國家,有效協助開發中國家建立完善之農業發展與地政制度。

二、推動經貿諮商

(一)臺紐第9屆經貿諮商會議於91年4月23日在台北舉行,雙方就我國水果輸銷紐西蘭、關稅配額管理問題、發酵乳國家標準修正問題、馬鈴薯黃金線蟲認定標準等檢疫問題進行協商,並達成初步共識。

(二)臺澳第七屆雙邊經貿諮商於91年5月13、14日在台北舉行,雙方就農業合作協定之執行、我鹹蛋皮蛋輸銷澳國、發酵乳國家標準修正問題、澳洲活牛與野生動物輸我等檢疫問題進行協商,並達成初步共識。

(三)臺歐盟第十四屆經貿諮商會議於91年6月26日在比利時布魯塞爾舉行,本會提案建議歐盟比照日本、中國及台灣等以茶為主要飲料國家之茶葉殘留農藥檢驗方法,以茶水為分析對象,此方法符合消費者飲茶方式,避免造成茶葉外銷貿易障礙。

(四)臺巴首次諮商會議於91年10月3、4日在巴拿馬召開,雙方同意遵循GATT1994第二十四條(商品貿易)及GATS第五條(服務業)之規範建立自由貿易區,並以全盤協議方式進行。

三、推動雙邊農業合作

(一)配合總體外交政策出席台澳(澳大利亞)、台日(日本)、台巴(巴拉圭)經濟合作會議,對農漁業經貿合作議題進行討論。於91年3月由范主任委員振宗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前農牧部長Simeon Wai簽署農業技術合作協定續約;派員赴菲律賓、柬埔寨、以色列及俄羅斯考察及洽商農漁業合作可行性;並派員赴非洲甘比亞等國及南美洲巴拉圭協助規劃農業生產計畫等。

(二)依據第3屆台越農漁業雙邊工作小組會議決議,協助越南辦理農業技術合作訓練及農政研習訓練計畫等計82人次,並協助柑桔田間無病毒苗示範栽培。

(三)支援泰國區域農業推廣中心規劃、協助泰北僑胞改進農業技術及雙邊學術合作計畫。范前主任委員於91年11月應邀率團赴泰國視察泰皇山地計畫、農技團合作計畫與台商農業投資經營農園等,並對具合作潛力之領域研擬合作計畫,對於促進國際農業技術合作及投資均有助益。

(四)本會范主任委員於91年6月應邀率團訪問美國夏威夷,於91年9月應美國及加拿大邀請率團往訪,參訪農業生物科技公司洽談合作及投資可行性。

四、推展農業科技交流

  配合產業發展需求,加強與美、加、日、德、法、荷、澳洲合作,分別與美、加、日、德、荷召開雙邊農業工作小組及農業政策與發展會議,研商未來合作方向。91年度計辦理研發關鍵性技術、新品種及辦理國際研討會等32項計畫。包括:

(一)生物資源多樣性調查研究與資料庫建立、林產永續利用、林地輔導制度。

(二)生物技術研究:近紅外光技術應用、基因晶片技術、作物抗病基因選殖技術。

(三)畜禽及病防治研究、畜產廢棄物管理。

(四)水產養殖技術改進。

(五)海洋生物資源及沿岸海域管理技術。

(六)因應我國加入WTO農業輔導及國際農產貿易環境、推動災區農村重建與農地利用規劃、災害防治之政策研究。

五、本會駐外人員之聯繫與督導

  本會 91 年派有駐外人員之地點包括美國華府(2人)、瑞士日內瓦(2人)、哥斯大黎加、南非開普敦及模里西斯等地共 7 人,其任務包括農(漁)產品貿易(包含動植物進口防疫檢疫、出口貿易障礙排除、外銷市場資訊蒐集等)、國際農(漁)業組織活動(如WTO、APEC、OECD、FAO等)、野生動物保育、農漁業合作與漁事糾紛、國際重要農(漁)情蒐集及主要國家農(漁)業政策之彙報等,盱衡業務需要,本會將於日本東京增派駐外農業人員外,未來並將在比利時布魯塞爾等重要農業地區派遣駐外人員。

六、外賓接待

91年度本會共接待外賓參觀訪問約800人次,包括多明尼加總統梅西亞、馬紹爾總統諾特、巴紐副總理兼貿工部長馬拉特、奈及利亞農部副部長阿波卜、巴拉圭農牧部長邦佳坦、厄瓜多農牧部長普拉薩、吐瓦魯自然資源兼環境能源暨觀光部長迪奧、所羅門群島外長列倪、查德農長鄔汀卡、甘比亞農長薩爾拉、泰國畢沙迪親王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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