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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捌、一般行政

一、人事革新
二、國會聯繫
三、研究管考
四、會計業務
五、政風業務

  由於時代和環境快速變遷及教育水準之提高,民眾對於政府施政的質與量之要求亦隨之不斷增加。因此行政管理工作必須面對新的環境與新的要求積極推展與規劃,期使農業施政符合科學化、系統化、效率化之原則。行政管理工作,諸如人事革新、國會聯繫、研究管考等,經常檢討改進,同時亦密切配合業務處推動工作,以達成提昇服務品質,落實加強為民服務及簡政便民的革新作法。

一、人事革新

(一)強化辦公紀律,依功績調整人事

  每月不定期查察本會人員出勤辦公情形及每月派員至漁訓中心抽查所屬人員上下班暨出勤辦公狀況,並要求各單位主管切實查察所屬上班情形,如因公外出、開會或請假,亦均應依規定辦妥有關手續,以強化本會辦公紀律,提高行政效率。本年度依其工作表現調整本會人員58人次、獎勵187人次,懲處2人次。

(二)研擬調整本會組織

  本會組織條例修正草案業經行政院轉立法院審議中,其重點如下:

  1. 為統一我國動植物防疫、檢疫、肉品檢查及獸醫等事權之管理,擬設置「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4個分局。
  2. 復為因應未來漁業管理需要,履行國際規定,處理漁業相關問題,推動漁業持續發展,擬新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及所屬遠洋漁業開發中心。
  3. 積極推動國際農業合作,擬增置內部單位「國際合作處」;另為配合業務需要,將農漁會之中央主管機關由內政部改為本會。

(三)賡續推動簡政便民及參與建議制度

  1. 全面檢討簡化不必要之工作項目,修正不合時宜之法令規章,本年度計簡化作業程序5項、運用現代化機具6項、調整權責劃分1項、修正法令規章1種。
  2. 擴大全員參與,定期舉辦業務處簡報,聽取同仁業務報告及對工作建議,雙向溝通,本年度計辦理6次;並於86年10月15日舉辦「參與及建議制度座談會」,加強雙方溝通,增進同仁對機關之向心力。
  3. 積極推動參與及建議制度,本年度計有「農戶耕地資料檔運作方式之改進案」及「動物用生藥品檢驗登記作業流程改進案」等2案經評定為「入選獎」,並於86年6月26日在行政院接受表揚。
 (四)加強人力培訓推動帶動做

  1. 開設「英文研習班」,每週定期上課,並依本會保送語言訓練中心進修外國語文實施要點規定,薦送適當人員前往進修外語。增進現職人員外語能力,以應業務需要。
  2.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務人力培訓計畫薦送人員參加工作簡化種子營、區域網路使用實務、信託講習班及外語等專業訓練。
  3. 舉辦「公文處理」講習及「公文製作與法律」講習,邀請專家來會指導。
  4. 加強以民意為導向之工作觀念及服務態度訓練,積極推動帶動做,並於86年5月5日邀請中華民國禮儀推展協會理事長陳冠穎來會指導,提升本會服務品質。

二、國會聯繫

(一)國民大會

  國民大會代表除了有弘揚憲政之重責大任,平日亦關心地方農業建設,多將民眾所需,向本會反映,本會均予重視,並審慎處理。同時,亦透過國大代表們,進一步宣導各項農政措施,爭取民眾更多之配合與支持。

(二)立法院

  立法院每年有兩個會期,除主任委員列席作施政及專案報告並備詢外,法案之審議及預算之審定,對施政目標之達成,均具法定性。今後將繼續加強與立法院之聯繫協調工作,以加速相關農業法案之審議進度及爭取委員支持本會施政。另對於行政院交下之立法委員書面質詢案件,本會亦均予詳細說明答覆,以加強委員對本會施政之瞭解與支持。

三、研究管考

(一)研究發展

  86年自行研究計畫共提出7個項目:

  1. 我國農業公共投資對農業發展之研究。
  2. 加入WTO對國內稻米產銷政策之影響及因應對策。
  3. 犬隻管理制度之研究。
  4. 口蹄疫防疫措施之研究。
  5. 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制度改進之研究。
  6. 台灣合板產業競爭策略之研究。
  7. 中日糧食供需之比較分析。

(二)管制考核

  1. 出國人員提交出國報告書之管制
    為促進農業科技交流,推動國際農業合作,開拓農產品外銷市場,提昇農業經營理念與科技水準,改進生產品質,健全農產運銷體系,促進農業經營現代化,先後遴派61人(次),出國考察、研習、進修及出席各項國際會議。各出國人員均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因公出國人員出國報告書提出及處理要點」之規定提出出國報告,各項出國報告除函送研考會審核外,並依業務性質分送有關部會署局、省(市)政府機關單位參處。
  2. 農建工程施工品質評鑑
    為提昇農建工程施工品質,86年本會工程品質評鑑小組,分別辦理抽查及評鑑工作,一方面辦理對最近兩個年度施工完成或施工中之工程,就工程施工計畫、進度管制、新工法採用、工程品質施工控制試驗及處理、工程構造物外觀以及工程規格等項進行一般性抽查或抽驗,並將抽查(驗)工程所發現之缺失及所做之部分混凝土抗壓試驗結果簽陳核定後,轉知各工程執行單位限期改善至複驗合格為止;工程缺失嚴重者責令拆除重做,其有關之主辦及監工人員由本會函請權責機關予以查明議處。本年抽查(驗)所發現工程缺失均依管考作業程序予以列管追蹤並已逐件改善至複驗合格。另一方面為優良工程評鑑,由主辦機關初詳為優良之工程,薦請本小組作實地評鑑,86年本會主管、代管或委託辦理之農建計畫工程計由各主辦機關推薦14件,經評選列為施工品質優良之工程有3件:

    (1)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執行之紅葉北坑五號防砂壩工程。

    (2)水土保持局第一工程所執行之夫布爾溪整治二期工程。

    (3)台東縣延平鄉公所執行之武陵至省道道路工程。

      獲選為施工品質優良之工程,依照本會主管工程品質抽驗作業要點規定,對該項工程之主辦及監工人員發給獎品,並函請其權責機關予以敘獎。

  3. 本會由院列管計畫之辦理情形
    行政院列管本會計畫每年有4至9項,近3年來,計畫項目雖略有變動,惟絕大部分,仍屬續辦之重要工作,其執行績效年終考評成績每年皆有顯著進步。84年度9項計畫中,1項得優等,6項得甲等;85年度6項計畫中,3項得優等,1項得甲等。

      86年度4項計畫分別是:

    (1)養殖漁業輔導方案。

    (2)養豬政策調整方案。

    (3)加強野生動物保育方案。

    (4)農漁牧產業自動化。

      該4項計畫在本會秘書室緊密追蹤及各有關業務單位積極推動下,均能順利達成預定目標。

  4. 本年度下半年優先辦理之重要工作辦理情形

      本會為落實 蕭院長行動內閣之施政理念,特別在眾多業務中,挑選以下兩大工作優先辦理:

    (1)完成「放寬農地農有,落實農地農用」政策相關法案增修草案。

    (2)提昇生活品質,強化山坡地防災措施

      A. 推動整體性農漁村建設。

      B. 加強農產品衛生安全。

      C. 加強造林及生態保育。

      D. 強化山坡地災害防範措施。

      E. 加強取締坡地濫墾。

  5. 其他重要管考業務辦理情形

    (1)維護公共安全方案辦理情形。

      86年本會主管之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部分,依照管制考核作業規定,研訂作業計畫,分4項實施要領及進度管制,並每季提送辦理情形報表,均符合預定進展。

    (2)行政革新方案辦理情形

      A. 依照院頒行政革新方案(第3次修訂)規定,自行就該方案之實施要項中相關業務及其他擬改進項目訂定具體革新計畫,作為推動行政革新之依據。

      B. 本會為加強推動本方案,經依照行政革新方案年度實施要項分辦表所列各執行事項,由各處室研訂本會革新計畫共11大項,依本會各處室業務性質分別推動。實施要項中之檢肅貪瀆由政風室主辦。辦理組織及人力評鑑、推動公務人員參與及建議制度及推動加強人力培訓,提振工作士氣等項由人事室主辦。檢討現行各類費收及檢討各類基金之設置存廢與簡併等項由會計室主辦。建立電子化政府由企劃處主辦。推動辦公室環保及簡化各項會議作業程序等項由秘書室主辦。提升漁船船員素質、防止海難意外發生由漁訓中心主辦。至於提升服務品質、加強為民服務則由農糧處、林業處、漁業處、輔導處、秘書室等處室就相關業務提出簡政便民措施,全面提升服務品質。有關行政革新方案各項業務執行績效檢討報告,均應依照行政院研考會函送之〝行政革新方案管考作業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3)災害防救方案辦理情形

      A. 86年3次配合溫妮、安珀、卡絲颱風中央防救中心,召集本會緊急應變小組,執行應變及災害防救作業。

      B. 「災害防救方案」依由院列管重點項目辦理管考作業,分別提送3項作業計畫,按季提報「災害防救方案辦理情形報告表」,陳報行政院審查。有關績效追蹤及考核獎懲事項,由本會秘書室及企劃處依權責對實施要項各計畫工作內容,定期檢討實施要項工作內容及現場查證以評估其執行績效,並依前述考核評估及查證結果予以獎懲。

四、會計業務

(一)預算籌編

  辦理87年度概算與預算書之籌編包括:

  1. 本會主管預算。
  2. 本會單位預算。
  3. 農業綜合基金、農業平準基金及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等3個附屬單位預算。
  4. 中美基金分單位預算。

  發展農業、建設農村與照顧農民為政府農業施政的一貫理念。為因應農業所面臨之貿易自由化、糧食安全、環境維護、農民福利及農產品供需結構轉型等新情勢,並遵循 李總統暨連副總統推動跨世紀國家建設及提昇國家整體競爭力之指示,本會研擬兼具整體性、前瞻性與國際觀的「跨世紀農業建設方案」。本方案將接續執行屆期之「農業綜合調整方案」,自87年度開始實施,為期4年,期能在廿一世紀初達成「發展現代化農業-追求效率與安定」、「建設富麗農漁村-追求富裕與自然」及「增進農漁民福祉-追求信心與尊嚴」之政策目標。

  本會87年度預算,係依據「跨世紀農業建設方案」所訂策略與措施,在中央財政許可範圍內,以嚴謹的態度,本零基預算精神籌編,並力求預算與計畫密切配合,俾能充分發揮預算執行的最大效益。

(二)帳務處理

  依據會計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1. 歲入之徵收及繳庫。
  2. 歲出經費之核付。
  3. 歲入、歲出經費記帳憑證編製、帳務處理及月報表編製等。
  4. 債權、債務之處理、清償。
  5. 現金、票據、證券之帳務。
  6. 不動產、物品及其他財產之帳務。
  7. 經費流用。

(三)內部控制與審核

  1. 現金、票據、證券等處理手續及保管情形之查核。
  2. 各項憑證、報表、簿籍有關會計事項處理與各項財務收支數字之勾稽。
  3. 審核購置、定製、營繕及變賣財物之處理程序,預算與用途是否依照「機關營繕工程及購置定製變賣財物稽查條例」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4. 對各項補助與委辦計畫預算之控制、執行及抽查。
  5. 配合業務單位對一般或專案計畫之督導與查核。
  6. 修訂本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

(四)辦理決算

  依據決算法相關規定編製:

  1. 本會86年度主管決算書。
  2. 本會、臺灣地區漁業發展基金、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及漁產平準基金等86年度單位決算書。
  3. 農業發展基金及糧食平準基金等86年度附屬單位決算書。
  4. 中美基金86年度分單位決算書。

五、政風業務

  政風室之職掌,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及「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施行細則」法有明文規定者為執行範圍。政風業務工作重點如下:

(一)預防危害或破壞本機關事件及協助處理陳情請願事項

  為執行此項業務,成立「緊急狀況處理小組」,規劃、協調、處理有關農漁民及其他涉及農業施政措施之陳情、請願案件,藉以了解基層農業問題,適切提供協助或予以宣導說明。

  1. 訂定本會「預防危害或破壞事件實施計畫」。
  2. 執行10月慶典及縣市長選舉期間機關安全維護工作。
  3. 強化機關安全防護措施,辦理本會辦公大樓消防設施總檢查及設施安全維護定期檢查3次。
  4. 積極推動機關安全防護宣導7次。
  5. 辦理本會防護團常年訓練2次,訓練課程有防火逃生及演練、婦女安全防護及演練,心肺復甦術及災害逃生。
  6. 增設無線警報機組1套,強化首長安全維護,協助處理安全維護事宜計35件。
  7. 處理危安狀況做到迅速有效計2件。
  8. 蒐報重大危害、破壞偶突發事件之陳情請願資料,在預警資料計47件,疏處方面計52件。

(二)訂定與宣導公務機密維護規定及洩密之查處

  1. 積極宣導公務機密維護,使同仁隨時提高警覺,計41次。
  2. 訂立本會「主管機密範圍項目」。
  3. 辦理密等變更註銷7次。
  4. 辦理專案保密措施計39案。
  5. 辦理保密檢查2次。
  6. 辦理查處違規案件計2案。
  7. 辦理查處洩密案件計1案。

(三)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1. 政風法令宣導方面:持續不斷辦理政風法令宣導,使員工知法守法,養成公務員「以廉為榮,視貪為恥」之正確觀念。
  2. 在預防貪瀆不法方面:

    (1)評估本會及農建計畫較易滋生弊端業務,研訂具體防弊措施,協調研考科及主辦單位了解追蹤管制執行情形。86年本會農建工程品質評鑑小組實地前往全省各地抽測結果發現有6件工程不合格者,均依規定作適當處理。

    (2)依據行政院頒「各機關辦理採購及營繕工程防止舞弊貪瀆作業規定」深入查察本會各項採購作業程序並強化稽核小組功能,預防貪瀆案件發生。

  3. 在發掘貪瀆不法方面:由各業務單位主管,對作業違常人員詳為考核,如涉及貪瀆案件則移請政風室調查處理。86年違反規定加以懲處者計7人,澄清結案者計7件12人。
  4. 在處理檢舉案件方面:已設置檢舉貪瀆專用信箱「台北郵政5-154號」及檢舉專用電話「02-371-1175」、傳真機號碼「02-311-5583」等,鼓勵員工及各界針對本會業務及本會所主管之農建計畫執行情形,提出善意且具有建設性之建言,做為本會擬訂政策及施政時之參考。如對各項施政業務及農建計畫執行過程中所發生之人為弊端,亦歡迎提供具體資料,藉以進一步深入瞭解,並加以檢討改進。86年受理檢舉案件計55件,均分別依檢舉內容逐項深入查證處理。
  5. 在落實財產申報方面:申報人應誠實申報外,受理申報機構除形式審核外,並主動進行實質審核,藉以發現申報人財產真實狀況,並發揮防貪功能。本會86年應申報財產者計9人,均依規定完成申報手續,並造冊送法務部政風司辦理實質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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