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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企劃管理

一、農業發展計畫管理與考核
二、加強農地利用
三、推動區域性農業發展
四、推動農業經營管理顧問專家輔導體制
五、促進兩岸農業交流

  企劃管理的範疇,包括整體性之農業施政方針、計畫之研訂及農業發展相關計畫之規劃與管考等,本章重點工作包括:一、88年度農業發展計畫之先期作業、管理與考核。二、加強農地利用以落實推動農地釋出方案與農地利用綜合規劃。三、推動區域性農業發展計畫。四、推動農業經營管理顧問專家輔導體制。五、促進兩岸農業交流。

 

一、農業發展計畫管理與考核

(一)88年度農業發展計畫

  經費114億1,040萬元,包含農業建設計畫、豬瘟及口蹄疫撲滅方案、肥料政策調整方案、全民造林運動實施計畫、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及提昇農業產業競爭力計畫等項目。在產業發展方面以提昇產品競爭力為主軸,有效提昇經營效率,改善產業體質,建構效率、安定的現代化產業發展環境,並兼顧環境的和諧與資源的永續利用;在農村建設方面,注重整體性規劃,並兼顧人與自然的融合及生態環境的維護;在農民福祉方面,除增加其收益外,同時透過福利安全制度,保障其生活安定,提高其社會地位。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編列16億元,係為因應國產農產品因開放進口而遭受損害或有損害之虞採取救助措施之經費。

(二)計畫管理與考核

  本會編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非試驗研究計畫88年度計畫研提及管理手冊」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明確作業程序,並對於計畫內容、實施方法、計畫經費及用人等予嚴格審核,務使掌握政策方向,切合施政重點;委託辦理之計畫須簽約,以明計畫權責,加強計畫管理。

  在計畫研提期間,利用預算控制作業,統籌控制預算經費之編列;在執行成果整理方面,完成87年度農業建設計畫執行成果摘要報告,做為未來審核計畫之參考。

  在計畫督導考核方面,按季編列報表,查核計畫進度及落後原因,分送有關單位督導改進,「農業發展計畫督導改進小組」每季定期召開督導會議。並依據本會農業發展計畫查證作業要點辦理計畫查證工作,分為一般查證與專案查證兩類。一般查證係以細部計畫為選項基礎,目的在查核計畫進度及內容執行情形。87年度計辦理21項;專案查證旨在檢核計畫是否切合農業發展需要、是否達成計畫目標、計畫成果是否經妥善維護等。87年度計辦理「農業產銷班整合計畫」、「農業廢棄物處理利用計畫」、「發展森林遊樂計畫」3案。

 

二、加強農地利用

(一)落實推動農地釋出方案

 

  1. 為推動本方案,經辦理地區說明會及記者說明會、座談會等,以廣宣傳。在各主要工作項目執行方面,業完成國土綜合發展計畫法草案及區域計畫法修正草案之研擬,另國土綜合開發計畫之修訂、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之修正,均已完成並發布實施。目前正積極推動農業使用土地分區之調整,使農業區劃設更為合理,並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各目的事業計畫審查規範之訂定或修正,以加速農地釋出作業。
  2. 截至87年12月底止,依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變更資料統計,非都市土地農地變更為工業區、工商綜合區、勞工住宅、住宅社區及遊憩用地等非農業部門使用,面積計10,422公頃,都市土地農業區變更為各種使用者,計3,970公頃;另以非都市土地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面積20,899公頃,總計35,290公頃,農地尚可繼續釋出。
  3. 為簡化農地審查程序,農地變更採單一窗口併行審查方式辦理,目前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擔任單一窗口,在審查作業上,並將土地使用、水土保持、環境影響等審查程序併行方式處理,有效縮短變更所需之審查時間。目前規劃重大投資案件之行政審查時程,將可在12個月內完成審查,一般案件可在14個月內完成審查變更程序。

(二)推動農地利用綜合規劃

  為提高農民所得,加強調整農業結構,促使農地資源做最有效的規劃與利用,經會同台灣省政府農林廳對經劃為農業使用之土地,根據其農業條件與農民意願,作全盤性的調查分析;以鄉鎮為單位,針對該地區的農業發展特性及發展潛力,將條件相同的農地規劃為一個「農業生產區段」,期藉組織區段內農民、投資生產環境改善及現代化農業生產設備等措施,建立理想的農業生產團地。

  至87年度止,已先後完成宜蘭等17縣市及金門縣之農地利用及農業發展綜合規劃。87年度已於138鄉鎮、291區段投資經費9,000萬元,除建設區段內公共設施及現代化產、製、儲、銷設備外,更引進企業化經營管理理念與技巧、手法,教育農民改善工作現場流程規劃、物料管理、品質管理,乃至產品行銷企劃、市場通路開發等,以強化農民經營能力,突破效率低、成本高、競爭力弱的經營困境。

  此外,更隨著資訊科技的發展,考量農民需求,整合現有資訊系統,結合生產、組織到市場資訊作業機能,規劃符合經濟效益的資訊化作業體系,藉電腦化管理,降低人工處理的成本與誤失,減少不必要的支出浪費,提昇經營效率與市場競爭力。

 

三、推動區域性農業發展

(一)推動澎湖地區農業綜合發展

  澎湖農業綜合發展計畫,87年度共編列經費5,700萬元,以改善當地基本環境,促進當地農漁業發展,其工作重點包括:

  1. 開發並推廣海上箱網養殖技術,並劃定漁業資源保護區,促進漁業資源合理開發利用。
  2. 配合當地產業觀光,綠美化澎湖,增加造林面積,改善景觀,並提昇環境品質。
  3. 農牧產品以當地產銷自給自足為原則,輔導農特產品之生產、加工。
  4. 改善農宅及農村社區環境,落實照顧農民;保育自然景觀,增設自然保護區。

    本計畫執行以來,成效良好,深受澎湖農民之歡迎。

(二)金馬地區農業發展

  金門、馬祖列島孤懸福建沿海,地形崎嶇不平,土壤貧瘠,春夏多雨,秋冬季風強勁,不適農業生產,致人口外流日益嚴重。本會為促進金馬地區農村經濟與農業發展,改善農漁生產及居住環境,並配合地區日常生活及國防戰備需要,提高農產品自給率,歷年來均專案編列經費推動地區各項農業建設,本年度本會支助10,780萬元,並由地方政府配合550萬元,成立20項細部計畫,從事農林漁牧及水利、水土保持等相關農業建設工作。

  1. 作物產銷技術及環境改進
      繼續辦理雜糧、果樹、蔬菜及花卉引種試作,及原生植物蒐集,輔導農民應用園藝設施,調節作物產期,推廣補助10戶農友興建網室及自動化灌溉設施。推廣瓜果、蔬菜、果樹、花卉示範栽培20公頃,繁殖優良種苗3萬株、種子6,000公斤,搭建病蟲害檢驗室1棟,推動土壤肥力改良及病蟲害防治60公頃。辦理金門野地鼠害防治5,000 公頃,輔導金門高粱集團轉作示範栽培356公頃,並舉辦芋頭產品品嚐會及優良種苗展售會,發展高價值農特產品產業。馬祖地區利用基底切割技術,育成紅花石蒜子球4,000餘球,並提供復育用途。

      辦理新型農機示範及講習會共11場次,農機修護保養服務410台次,協助農民購置曳引機、聯合收穫機等各型農機共計343台,農機修護保養服務64台次,並繼續輔導民間雜糧農機代耕中心10處,調配代收、代耕面積共約3,000公頃,以改善勞力老化不足問題。馬祖地區配合南竿機場興建,遷移整建完成農機修護廠房乙棟。

  2. 造林、水土保持及水利建設
      培育樟樹、茄苳、楓香、竹柏等各類造林及美化苗木25萬株,完成造林、林相更新、行道樹更新、護林及保林、經濟林撫育共計178公頃, 建立及保護完整海岸防風林帶,加強地區道路及公共設施綠化、美化,改善當地景觀。

      金門地區整修農塘及蝕溝控制24座,減少逕流及土壤流失,涵蓄水源。施建排水溝漿砌石39.8公尺、固床15處、攔砂壩1處及擋土牆15公尺。

      馬祖地區完成南、北竿道路坍方懸臂式擋牆6處,減少災害及土壤流失。興建東莒島寬口井及附屬管路原水處理設施,並連結至大坪,福正二林,完成島內全面供水串連使用。進行馬祖地區島嶼及鄰近海面鳥類分佈現況調查計海鳥8種、陸鳥52種及水鳥27種,並編撰「馬祖地區野鳥資源調查研究」海域資料乙種,建立完整野鳥生態資訊,厚植觀光資源。

  3. 漁業生產改進及發展
      金門地區進行基礎生產力及葉綠素濃度調查分析,並擇定母海域投放人工魚礁150座,增進沿近海域漁業資源,並完成文蛤10萬粒、黑鯛10萬尾、九孔20萬粒及斑節蝦50萬尾放流作業,庚續辦理船籍、船員、漁業證照核發、漁船船籍清查及檢丈作業。

      馬祖地區繼續辦理東引、南竿漁船岸台服務台2處,發揮對講機通訊功能,確保漁船安全。另辦理漁船船籍,漁船檢丈50艘及船籍清查與發照,以方便漁政管理;輔導推廣貽貝及牡蠣200組,補助汰舊漁船引擎9台、舷外機13台、鯔魚網3組,以提高漁撈效率。購置魚丸加工機械3台,修繕冷凍庫2處,以改進魚丸加工品包裝品質及保持魚類鮮度。

  4. 畜牧產銷體系改善
      金門地區實施乳牛群125頭飼育,輔導養豬戶252戶、毛豬21,063頭及年產肉雞36萬,辦理豬瘟防疫26,485頭、口蹄疫防疫19,837頭次,改善電動屠宰場衛生設施,召開毛豬產銷會議及疾病防疫宣導,實施種豬場內檢定及冷凍精液人工授精,生產優良種仔豬,以改良品種。

      馬祖地區補助農民購買肉仔豬236頭、蛋雛雞300隻、蛋雞籠750組,另實施豬瘟、口蹄疫預防注射及家禽治療,雛蛋雞1,500餘隻,肉仔豬400餘頭,有效降低農友生產成本,增加收益,防杜疫病傳染。

  5. 農民輔導及農村環境改善
      輔導金門及連江縣農事、四健、家政等基層農業推廣組織活動共31班次,計600餘人次;舉辦各種專業訓練講習教育活動共30班次,計746餘人次;選送青年農民赴台接受專業訓練12人,加強輔導高齡者生活調適及辦理中老年慢性病抽查檢驗防治工作150人,輔導農漁民住宅改善25戶、農村環境改善1處,推行農村家庭廢棄物處理及利用20戶,提升農家生活品質,激勵農民留村務農意願。

(三)原住民農業綜合發展

  依地區環境與農民需求成立15個細部計畫,推動如下農村與農業建設。

  1. 產業發展:利用山地鄉農業特殊之自然環境、生態、景觀、民俗文化及特殊產業資源豐富,導引山地鄉積極運用前項資源發展山地觀光與民宿業務。選定仁愛鄉等5鄉鎮先驅性辦理觀光農業。並輔導具有發展潛力之原生植物、夏季蔬菜、甜柿及二十世紀梨等農特產品20種,在42個鄉鎮地區辦理,另輔導農產品加工6處。
  2. 辦理農業推廣教育:組織地區的農民,提供生產技術,經營管理及產品行銷之資訊與資源,以組織運作、巡迴教育、技術交換、座談會方式,培育農村領導幹部。以集團運作之力量促成產業集團發展。培育農村青年及領導幹部,組織四健作業組,由傳統文化為重心切入輔導,並以城鄉交流方式,提升原住民青年信心與尊嚴。
  3. 辦理家政推廣教育:輔導發展原住民傳統手工藝品,建立行銷管道,特在產地輔導成立手工藝工作坊7處,增加婦女就業機會。強化家政班617班組織功能加強親職、婚姻、家庭經濟管理等,重點與支助營養保健與高齡者生活改善工作。
  4. 建設富麗山村:在全省選定5個重點地區辦理富麗山村,以信義鄉雙龍村為例,結合地區的自然環境景觀、生態、農特產品、農村空間及農村文化等資源,並由文化重點切入,從該村國小開始延伸到社區。學校建築使用百步蛇圖騰與布農族先民作息的「行事曆」加以美化,同時配合四健會教育推廣,使得該雙龍國小一躍而成為全國環境第一名的學校。由學校進入社區貫穿聚落的街道,塑造一條「布農街」,道路兩旁的花圃,是以石板堆砌而成,而每一棟住家入口也有一堵石板牆,牆面標示著住在裡面的族人名字,而街道的路面和路旁,也彩繪著百步蛇的圖騰。在路旁房舍的牆面或山壁,以樸拙的圖騰浮雕,且均記載著祖先的傳說與歷史,其故事均十分生動與生活化。而居民鄉土藝術之木雕、石板雕、傳統編織、竹編與藤編作品等均充滿樸拙之美。由雙龍國小與布農街相互輝映,帶動富麗景象。
  5. 農業建設:輔導農業水利建設769公頃,山坡地保育利用104公頃。

 

四、推動農業經營管理顧問專家輔導體制

  本計畫實施目的在於培訓具農業背景之專家,接受企業經營管理訓練,期結合農業與企業管理技術,落實於農業產銷組織輔導工作,提昇農業經營效率。

(一)培訓農業經營管理顧問專家

  本計畫第一階段預定培訓100位農漁畜產業相關專業人員,接受300小時基礎訓練及9個月診斷輔導實習。截至87年底已有第1期22位學員取得經營管理顧問專家資格,正進行2年責任示範點的輔導工作;第2期24位學員完成基礎訓練,正分組進行實地診斷輔導實習;第3期25位學員則正辦理300小時基礎訓練中。

(二)規劃回訓制度及經營管理輔助教材

  為繼續提昇農業管理顧問專家之專業知識與能力,已進一步規劃回訓制度;並輔以教材案例、宣導手冊之編輯,做為相關經營管理訓練之參考資料,提高農業經營管理顧問專家輔導之品質。

(三)推動顧問專家責任示範制度

  長期間,期透過產銷班責任輔導體制之推動,輔以農業人才庫系統,建立農業產銷班之責任諮詢與輔導體系,提昇農業經營管理能力。

 

五、促進兩岸農業交流

(一)審查大陸地區農業專業人士來臺從事農業相關活動

  為提高行政效率達到便民等目的,行政院指示內政部負責將中央各部(會)辦理大陸地區各種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之法規,整合訂定成「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採取單一窗口作業,並自87年7月1日起實施,本會主管之「大陸地區農業專業人士來臺從事農業相關活動許可辦法」(以下簡稱「舊辦法」),依規定於同日廢止。

  新辦法實施後,本會以負責審查大陸地區農業專業人士之農業專業資格及其來臺所從事之農業相關活動為主;並以放寬邀請單位之邀請資格、增列農業活動項目、放寬來臺之時間及次數限制等方式,努力促進兩岸農業專業人士交流與互訪。以87年為例,1至6月舊辦法實施期間,大陸地區農業專業人士申請來臺從事農業活動之申請案共有29件,人數合計為185人次;7至12月新辦法實施後之申請案增為65件,人數合計增為679人次,充分顯示已達到預期之目標。

(二)審查大陸地區農產品開放間接進口事宜

  開放大陸農產品間接進口,係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規定之原則加以審查,目前農產品以「正面表列」方式公告。至87年底,允許開放間接自大陸進口農產品共390餘項。再根據我國海關進出口貿易統計,民國87年我國自中國大陸進口農產品總值為2億9,049萬3000美元,較86年減少9,820萬4,000美元(25.3%)。進口值增加較多的項目包括:脫水及乾製蔬菜、調製蔬菜、果汁、棉花、紅豆及其製品、種子、魚類及其製品等,進口值減少較多的項目包括:穀類澱粉、脫水及乾製水果、調製水果、中藥材、桐油、羽毛、皮及其製品、蠶絲及蠶繭、木材及其製品等。87年我國間接銷往大陸的農產品總值為2,260萬2,000美元,較86年增加804萬4,000美元,(55.3%),出口增加較多的項目為:花卉及其種苗、種植用種子、冷凍肉、牛皮、冷凍軟體類、其他水產品等。本年對大陸農產品貿易逆差為2億餘美元,如包括走私部分,其逆差值將更大。

(三)審查台商赴大陸地區從事農業間接投資相關事宜

  依據「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之規定,目前准許赴大陸間接投資的農產品合計223項,禁止赴大陸投資的農產品則為10項,截至本(87)年12月底為止,臺商赴大陸從事農業投資的案件累計為3,941件,總金額達19億3,126萬4,000美元;較86年底臺商赴大陸從事農業投資案件累計3,778件、總金額17億3,600萬美元,分別增加163件及1億9,526萬4,000美元。

(四)辦理兩岸農漁業種原交流

  兩岸農漁業種原交流,在引進優良農業種原方面,累計已引進:農作物方面,引進荔枝3個品種、甘蔗8個品種、梨20個品種、大豆202個品種、高梁3個品種、蕎麥3個品種、蠶豆1個品種、菊花146個品種等,小計386個品種;林業方面:引進優良樹種如金錢松、水杉、池杉、福建柏及禿杉等12個品種;畜牧方面:引進北京油雞、上海快速黃羽雞、黑羽烏骨雞、絲羽烏骨雞等四個品種,做為篩選優良性狀,雜交利用,改良本土家禽之用;漁業方面:引進青島鮑魚、大陸品系香魚及黃魚等3個品種。

(五)辦理兩岸農業技術交流

  87年度推動兩岸農業技術交流有5個計畫,其執行情形如次:

  1. 前往中國大陸北京、哈爾濱、南京進行東北生態林業及南方混農林業考察,交換森林經營理念及心得。
  2. 參加在中國大陸舉行之「海峽兩岸地形與環境研討會」及「海峽兩岸風景名勝學術交流會議」,蒐集大陸地景保育資訊並與相關單位建立聯絡網。
  3. 舉辦「第2屆海峽兩岸土壤肥料學術交流會」,共發表論文43篇。
  4. 辦理「海峽兩岸漁業資源永續利用研討會」,發表論文18篇,討論兩岸漁業資源調查,捕撈管理和資源保育等事項。
  5. 辦理「海峽兩岸地質環境與天然災害學術交流研討會」,發表論文37篇,並至土石流現場觀察、討論,分享彼此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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