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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農糧管理

一、糧政管理
二、農藝作物產銷調整
三、園藝作物產銷改進
四、肥料政策調整
五、農業機械化
六、輔導農產品加工業之發展

  農糧管理之重點係配合農業綜合調整方案及跨世紀農業建設方案之推動,以及因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強化糧食進出口及產銷管理,並確保糧食供應安全;加強農、園藝作物生產技術改進及產銷調整,以提升農產品品質及競爭力;加強農藥、肥料、農機等農業資材之管理及合理使用,以確保農業生態環境永續經營;輔導農產品加工業之發展及加強推動優良食品標誌,迎合消費市場需求之趨勢。

 

一、糧政管理

(一)強化糧食產銷管理

  1. 稻米保價收購及銷售
      87年收購稻穀397,564公噸,支付價款8,105,516 千元,增加農民收益1,061,571千元。收購之公糧稻穀及滾存之餘糧,撥供軍糧、專案糧、調節民食、學校午餐食米、米食加工製品之原料米及外銷與飼料米處理,本年辦理餘糧外銷(包括救濟米及加工用米)折糙米數量69,227公噸,搗碎飼料米56,742公噸,釀酒糧用米73,106公噸,內銷加工用米7,256公噸,撥售學校午餐食米17,607公噸。
  2. 改善糧食倉儲設備、加強檢驗及掌握市場糧價
      本年度補助農會購置礱穀機(集塵設備)1組、堆高機3台及吸塵機2組,以改善稻米倉儲及加工設備並降低環境污染。
      為落實米穀檢驗制度,本年度輔導8家農會及廠商辦理稻米分級購銷,提昇米穀品質,提高農民收益;另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對台灣地區公糧倉庫稻米進行鎘、汞等重金屬含量及農藥殘留量調查,400件樣品的檢查結果均符合規定。
      掌握糧價及產銷動態資訊,87年產地蓬萊穀價以4月份之20.97元/公斤最高,6月份之16.48元/公斤為最低,消費地白米零售價格以4月份36元/公斤為最高,7月份之32.7元/公斤為最低。

(二)改進糧食平準基金運作

  為穩定糧價及提高農民收益,自民國63年設置糧食平準基金收購農民稻穀。基金成立後,政府基於整體財政調度考量,年度預算不足支應收購農民稻穀所需資金,均向行庫借貸因應,借款滾存累積,利息負擔沉重。截至87年12月底止,基金尚未填補之短絀達917.6億元,財務結構甚不理想。

  為減輕基金之負擔,避免基金短絀持續擴大,已積極推動良質米產銷,靈活資金調度及加速處理庫存餘糧等措施,以減輕基金負擔。另將就分年編列預算償還長期債務及各農業政策之橫向結合,做整體規劃,以有效改善基金之運作。

(三)提昇稻米品質

  為提升稻米品質,增強市場競爭力,持續辦理「強化良質米產銷計畫」,由良質米適栽區之規劃、優良種苗之供應及適當之栽培管理,到碾米加工、宣導促銷及抽驗認證等,均由政府輔導辦理。87年良質米種植面積達67,795公頃,已有效提升稻米品質,提高市場佔有率。

(四)訂定糧食管理法規

  86年5月30日總統令公布施行「糧食管理法」,同時廢止「違反糧食管理治罪條例」;爰依「糧食管理法」第21條規定,於87年6月10日發布施行「糧食管理法施行細則」,及依「糧食管理法」第11條第3項規定,於87年9月30日發布施行「糧商管理規則」,使糧食管理步入現代化。

 

二、農藝作物產銷調整

(一)水旱田利用調整

  為因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針對國內外環境變化,加速調整農業生產結構,逐漸開放農產品市場及削減境內農業總支持,自86年7月起推動「水旱田利用調整計畫」,調整農業產銷結構。

  1. 調整稻米、雜糧生產目標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為防範稻米生產過賸,將配合稻米限量進口,國內生產政策將由「自給自足」轉為「供需平衡」,並強化良質米產銷,87年度良質米之種植面積約67,795公頃,市場佔有率為19%,預估將在90年度內提高至30%。

      為削減境內農業總支持,將優先調降雜糧生產面積,並以現金直接給付逐漸取代雜糧保價收購。87年一、二期契作雜糧面積3萬3,000公頃,收購數量約15萬公噸,與86年期收購21萬公噸比較,約減少6萬公噸。

  2. 加強農田生態保育,維護農地永續利用
      對於停止雜糧收購之期別,或調整稻米生產之稻田,優先輔導種植綠肥或辦理休耕,種植綠肥者每公頃現金給付3萬7,000元,集團輪作綠肥者,每公頃附加獎勵4,000元;休耕者每公頃現金給付3萬2,000元,集團休耕者,每公頃附加獎勵2,000元。不願休耕或種植綠肥者,輔導輪作地區性特產及雜項作物者,每公頃給予輪作獎勵2萬2,000元。

(二)農藝作物產銷改進

  辦理大豆、毛豆種子生產分別為4,310及81,635公斤,可供800餘公頃栽培面積更新;建立甘藷三級繁殖制度設置採種圃10公頃,計可供300公頃以上栽培面積更新。辦理輔導內銷毛豆產銷計畫104公頃、毛豆新品種高雄5號栽培示範6.6公頃及栽培改進試作0.4公頃,並積極研發系列加工產品,拓展內銷市場。

  辦理胡麻產銷契作52公頃、黑豆新品系試作30公頃、粉綠豆台南5號契作面積15公頃及推廣小米230公頃,生產高品質,風味獨特產品,深受消費者肯定及喜愛。

  辦理食用甘藷產銷改進及加工利用示範332公頃,指導生產優良甘藷並經由各產地農會辦理共同運銷及委託加工廠製成系列加工產品,以提高甘藷之附加價值。輔導葉菜甘藷試作2.1公頃,由於品質優良,深得消費者喜愛。桃園、台中、台南及高雄區農業改良場分別辦理全省性精緻國產雜糧展示促銷,購買人潮均相當踴躍,有效將精緻國產雜糧產品介紹給消費者,落實發展優良農特產品,提高農民收益。

  輔導落花生優良品種種子產銷360公頃,設置輔導紅豆優良品種種子產銷45公頃,以提供農民品種更新,提高產量及品質。在雲嘉南地區宣導紅豆之正確播種期和病蟲害防治方法與施肥灌溉等栽培技術,輔導省工栽培技術改進,辦理重要害蟲綜合防治,實施中耕管理及機械收穫作業400公頃。

  在國內落花生主要產地透過農會等利用本身加工設備或輔導產銷班加工廠契作落花生鮮莢果約2,200公頃,收購乾莢果約8,000公噸,研發加工系列產品,建立地方農特產,並擴增或改善工廠機器設備及冷藏設備,以保持原料新鮮度,提昇產品品質及附加價值,擴大落花生產品市場佔有率,增加農民收益。在86年秋作落花生發生產銷失衡時,由所輔導具加工設備及能力產銷班或農會協助政府收購乾莢果420公噸,穩定市場秩序。

  加強輔導農、工雙方辦理紅豆契作面積1,592公頃,佔國內種植面積之28%。農民繳交率48%,以確保農、工雙方利益,穩定市場價格。進行收購落花生鮮莢果400公噸及契作紅豆210公頃。加工及精選真空小包裝等產品銷售並輔導一家合格食品工廠開發紅豆新產品,擴展國內外市場。

  輔導鄉鎮農會確實辦理農民種植落花生、紅豆申報生產面積登記工作,合計16,206公頃,依據生產面積申報登記資訊,期依據預估各該年期產量豐歉訊息資訊。由區農業改良場適時預測單位面積產量及品質,以提供有關單位及早擬定因應措施。由主要產地農會指派專人,按旬查報落花生、紅豆產地價格,以隨時掌握市場供需動態。

  按計畫87年3月2日至7日在茶業改良場辦理茶葉產銷班幹部及從業行銷人員研習,計60名學員參加,重點輔導部分班隊茶葉業者,改進茶包裝,逐年建立各地方特色茶品牌及行銷管道。於87年3月18日及19日在台東茶區舉辦「台灣省製茶技術競賽活動」計有12個產茶縣,共推荐42名茶農選手參賽,並配合各地特色茶發表品評推廣活動,對提昇製茶技術獲得正面成果;另在台北縣及南投縣設立茶葉及特作示範園,改進了「茶葉」、「通天草」田間生產及室內調製,包裝技術。輔導台灣區製茶公會與茶業改良場合作拍錄「茶園合理施肥管理及有機茶葉」教育錄影帶1種,以供茶葉產銷班觀摩。於86年12月31日至87年1月5日共6天在台北市辦理「茶與花卉特展」共112個攤位參展,使台北都會區消費者對茶葉及花卉、茶藝更進一步認識,該特展內容及介紹茶葉多元化利用活動,獲得茶業、花藝產銷業者及消費者好評。

(三)調整耕作制度及擴大集團經營規模

  各區農業改良場共於全省14縣市之30鄉鎮辦理33種不同耕作制度示範,共計成立示範班39班,辦理面積265公頃,供鄉鎮採行並推廣具有發展潛力之耕作模式,推薦辦理大面積推廣。87年度在全省14縣55鄉鎮成立水旱田集團經營產銷班200班辦理面積6,363公頃,其中有175班計5,492公頃之耕作模式包含夏季或冬季綠肥;本計畫輔導產銷班資材統購,並採順序作業調節產期及辦理共同運銷,可望達到擴大農場經營規模,降低生產成本,以及增進地力之目標。

  87年度於台南縣新化鎮、苗栗縣後龍鎮、屏東縣萬丹鄉分別辦理甘藷及紅豆擴大經營規模集團栽培示範,配合產期調節、開發產品與共同運銷,輔導農業生產走向企業化經營,達到擴大農場經營規模,提高經營效率,降低生產成本,提高農民收益之目標。

(四)有機農產品產銷及驗證

  本會輔導台灣省政府農林廳及各區農業改良場選定農戶辦理有機栽培試作觀察,87年度輔導農作物有機栽培生產示範園面積為:水稻 302公頃、果樹156公頃、蔬菜98公頃、茶22公頃,合計579公頃。並自86年1月起依農林廳所訂「有機農產品標章使用試辦要點」由各區農改場給予產品驗證。

  近年來,有機栽培生產之有機農產品以清潔、安全及無農藥殘留為訴求,甚受消費者喜愛,其產品種類及產量日益增加;惟由於有機農產品係以其耕作方式區別於一般農產品,無法由外觀或藉成分分析確認,且政府人力有限,難以應付日益增加之產品驗證業務。為此,本會參考有機農業先進國家由民間團體驗證之作法,由本會同仁及專家、學者組成輔導小組,協助有意辦理有機農產品驗證之民間團體,研訂相關規範並健全組織,以推展有機農業。

  目前本會已於87年3月15日公告實施「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輔導要點」、「有機農產品驗證輔導小組設置要點」及「有機農產品生產基準」等3項要點及基準,據以輔導有意辦理有機農產品驗證之政府機關(構)、團體或法人,建立驗證制度。

 

三、園藝作物產銷改進

(一)園藝作物產銷調整

  1. 辦理花卉設施栽培技術改進6.59公頃,省工機械化系統示範11.94公頃,菊花設施栽培示範0.6公頃,玫瑰撚枝栽培示範1公頃及聖誕紅盆花底部灌溉示範50坪。重要花卉高品質競賽6次,印製花卉月曆3,000本及盆花說明牌20種。
  2. 整編蔬菜生產專業區2,844公頃,輔導增設設施栽培面積123公頃,推廣本土化山芹菜栽培,辦理大宗蔬菜種植面積登記1,390公頃,大蒜種植面積登記4,510公頃,洋蔥種植面積登記757公頃。
  3. 辦理蓮霧、楊桃、柑桔、番荔枝等果樹更新120公頃,果樹間伐及矮化80公頃,改善果園作業環境1,500公頃。

(二)種苗產銷改進

  1. 供應草莓原原種種苗1,500株,馬鈴薯基本種1,200球、原原種薯200公斤、蕹菜原種種子504公斤,以配合健康種苗三級繁殖制,供應健康優良種苗;另建立甘藷無毒苗大量繁殖體系。
  2. 協助5家示範種苗業者更新種子品管調製設備,舉辦種苗業者講習訓練3次、種苗展示推廣5次,並舉辦草莓、馬鈴薯、甘藷健康種苗生產技術講習6次,以提昇種苗業產銷技術及經營層次。
  3. 接受種苗業者委託分析6個甜椒及3個西瓜之雜交品種,建立政府機構接受業界委託進行品種鑑定及品質檢定之制度。
  4. 保存柑橘原原種89品種317株、原種23品種346株於隔離網室,以建立優良柑橘苗供應制度,歷年來供應苗圃及各試驗研究單位柑橘接穗計31萬餘芽。

(三)提昇水果產銷競爭力

  1. 輔導文旦、芒果粗放果園廢園造林76.58公頃,獎助農牧地、不適耕作栽培之坡地及邊際土地之果園廢園造林,以減少低品質果品生產。
  2. 輔導具內外銷實績之農民團體,配合實際需要興建冷藏庫、集貨場週邊設備5處,以加強辦理鮮果內外銷。
  3. 加強新品種試種與推廣410公頃,增加果品種類以促進多樣化,建立健康苗繁殖檢測供應體系,並設置健康苗繁殖圃7處。
  4. 輔導施用有機肥5,000公頃,以改善果園土壤肥力。
  5. 輔導果樹矮化及間伐914.9公頃,提高產品品質,增加農民收益。
  6. 建立省產高品質水果認證體系,辦理芒果、鳳梨及葡萄認證工作。
  7. 輔導加強果實蠅防治,改善生產環境2,000公頃,以提高生產效率,建立合理耕作園相。
     

四、肥料政策調整

(一)肥料價差補貼

  台肥公司原訂87年6月底民營化,因立法院決議而暫停,惟臺灣省政府糧食處籌購88年化學肥料,為符合公平法之規定改採公開招標方式,標價因反映原物料成本,平均較原計畫產銷之出廠價上漲5%,而售予農民肥料價格不調整,其價差仍需補貼,自7月至12月計補貼肥料價格2億2,300萬元。

(二)合理化施肥

  1. 由各區農及茶業改良場編印各種作物施肥推荐手冊,召集有關鄉鎮農會及產銷班幹部農民講習,設置合理施肥示範圃105處,香蕉研究所設香蕉合理施肥示範園44.5公頃,推廣農民依推荐量施肥37,827公頃。
  2. 農地休閒期推廣種植綠肥作物油菜、苕子、埃及三葉草及田菁等126,750公頃,達成率為103%。
  3. 有機質肥料使用推廣17,184公頃,小面積示範31處,另為鼓勵農民利用自產廢棄物自製堆肥自用,辦理不銹鋼組合式堆肥箱示範200處,簡易堆肥舍20處。

(三)肥料安全庫存

  本年內肥料最高安全庫存數量為180,413公噸,雖未達3個月安全存量22萬公噸之目標,因積極清查倉容,利用銷肥淡季增儲肥料,推陳儲新年疏運3次以上,以防肥料久儲品質劣化,經妥為調度,肥料得以穩定供應,已達安全庫存之功能。

 

五、農業機械化

(一)農機貸款及補助

  農業發展基金87年度提供26億低利貸款,協助農民購買農機,年利息5.5%,最長還款期限為7年,協助農民購買各式農機共2,488台。另為鼓勵農民使用農機,對於國產新型農機辦理補助,藉以提高機械化程度,節省人工,降低生產成本,增加農民所得。87年度補助經費4,350萬元,補助茶葉選別機、噴霧車、落花生聯合收穫機、重量式蔬果選別機、碎枝機、粉粒肥料撒佈機、蔬菜清洗機、花卉種球挖掘機、有機肥撒佈機等17種國產新型農機868台,對於推動農業機械化助益甚大。

(二)新型農機示範推廣

  對國內自行研究完成或國外引進之新型農機,辦理示範推廣,使農民對新型農機有所認識並進而採用。87年度辦理的示範推廣農機包括有葉菜類播種機、曳引機承載式蔬菜移植機、蔬菜清洗機、水稻插秧兼深層施肥機、花卉介質攪拌裝盆機、果園割草及噴藥機械、甘藷莖葉割採機、印度棗分級機、落花生莢果乾燥機、茶園施肥機、穴盤清洗消毒機及有機質肥料施肥機等,共辦理示範觀摩會50場次以上。

(三)農機操作修護訓練

  為增進農民使用農機技術,提高農機利用效率,87年度辦理農用引擎保養修護、曳引機修護、農機電腦應用、茶葉加工機械、溫室環境控制、育苗電腦營運管理、有機肥料施用技術、蔬菜栽培機械化及穀物乾燥與低溫倉儲等訓練班61班,訓練農民等1,698人次。

 

六、輔導農產品加工業之發展

(一)輔導農村小型食品加工事業

  1. 完成嘉鹿、屏東毛豆、漁權會等合作社;五股、獅潭、銅鑼、阿里山、內門、瑞穗、新秀、花蓮、泰安、富里、玉里等農會及產銷班加工站興建或改善加工及包裝設備,規劃加工流程及加工技術訓練。
  2. 輔導改善台東縣池上鄉農會、長濱鄉農會、宜蘭市農會等9個單位之67項農產品包裝設計改善,以及辦理1998年台北國際食品展設置優良食品館,加強宣導CAS優良食品。

(二)加強推動CAS優良食品標誌

  1. 為提高國產農產加工品之市場競爭能力及加強食品衛生管理,本會會同有關單位建立以「安全」、「衛生」及「高品質」為訴求之CAS優良食品標誌制度,至87年度止已辦理肉品、冷凍食品、果蔬汁、良質米、蜜餞、米飯調製品、冷藏調理食品、生鮮食用菇、釀造食品、點心食品及生鮮蛋品等11大類。今年輔導21家廠商改善工廠軟、硬體設施,並通過CAS現場評核,認定廠家數達162家,CAS產品達2,700餘項,末端市場銷售金額超過新台幣320億元。
  2. 辦理「CAS優良食品授證典禮」、「CAS優良食品工廠參訪活動」、「剪下CAS標誌參加抽獎」、「CAS優良食品師資研習營」等一系列推廣教育活動,有效提高消費大眾對CAS優良食品製程及消費等相關知識。
  3. 修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CAS優良農產品標誌作業要點」、「CAS優良食品標誌作業須知」、「CAS優良食品認定工廠追蹤管理辦法」,強化CAS工廠及產品之查證管理,維護CAS標誌之公信力,保障消費者權益。

七、農糧資財管理

(一)農藥管理

  1. 農藥登記發證

    (1)受理農藥許可證登記、變更申請案件4,000件。

    (2)核發農藥原體及原料免稅證明970件。

    (3)核發及展延農藥進口、製造許可證1,393件。

    (4)督導地方政府檢查農藥販賣業者2,418家。

    (5)輔導農藥產銷團體,辦理「農藥知性之旅」。

  2. 農藥安全性評估

    (1)評估舊藥劑使用之安全性,經評估後,危害性高者予以禁用或採取管制措施。經評估撤銷許可證並禁用者有亞素靈及鋅錳波爾多;淘汰極劇毒農藥之登記;此外並鼓勵廠商將舊農藥轉換為安全性高劑型登記。

    (2)召開3次農藥毒理審查會,審核54件農藥毒理資料,經審核評估後有47件准予申請,其中有6件新農藥。

    (3)配合聯合國蒙特婁議定書對臭氧層保護工作,管制溴化甲烷進口配額,本年核准進口11.19公噸。

    (4)增修訂農產品農藥殘留容許量47種農藥,以為殘留農藥管制之標準。

    (5)依「農藥對水生物毒性分類及毒理審查規定」,對農藥在水生環境之影響加強管理。

  3. 農藥品質監測

    (1)抽驗農藥工廠及市售農藥1,232件,其中不合格者45件,均依法處理。

    (2)查獲偽藥19件,均依法移送法辦。

    (3)公告34種農藥標準檢驗方法。

  4. 安全用藥輔導

    (1)加強農藥安全使用教育宣導,製作電視宣導短片及錄影帶,並訂定本年4月為「農藥安全使用宣導月」,全年共印製禁用農藥一覽表100,000份;蔬菜病蟲害綜合防治專輯10,000本;植物保護手冊10,000冊;安全用藥紀錄簿5,000本;蔬果安全用藥標章「吉園圃」簡介3,000本等,分發農民參考使用。

    (2)在國內設立14個化學檢驗站、60個生化檢驗站,以加強田間即將採收之農作物或集貨場之農產品殘留農藥之檢測。

    (3)全年進行蔬果農藥殘留量檢查,以化學法檢測田間蔬果共13,542件,以生化法檢測上市前蔬菜91,821件,以及觀光果農園777件,以提高上市果蔬之品質。

    (4)積極推廣農產品安全用藥「吉園圃」標章制度:目前符合該安全用藥驗證標準之蔬果產銷班有706班,並輔導農戶養成安全用藥習慣及用藥紀錄。

(二)肥料管理

  1. 肥料登記發證
    依據現行肥料管理規則第4條及第5條規定,辦理肥料登記、發證,製造業者計159家,登記證796件,輸入業者計191家登記證1,533件,詳如附表。
  2. 肥料品質檢測
    依據現行肥料管理規則第13條規定,檢查肥料登記證、標示計284件,肥料違規廣告89件,肥料品質635件,成分品質之合格率81.2%。

(三)種苗管理

  1. 種苗業者輔導管理
    完成台灣地區種苗業營業現況普查共2,300家,抽驗種苗業者市售種子品質共300件。初步建立台灣地區種苗業登記管理資訊系統,以提昇國內種苗業登記管理效率。辦理種苗業講習、觀摩會9場次及縣市政府主辦人員種苗行政講習1次,參加人數合計約340人。續辦台灣地區示範種苗業者選拔,計選出20家合格示範種苗業者,以鼓勵優良從業業者,並彰顯優良種苗之重要性。編印「發芽試驗幼苗評鑑手冊」200本、種子抽樣封籤2,000張、種子品質標示單20,000張。
  2. 推動種苗法新品種專利保護

    (1)公告夜來香及豌豆、菜豆、毛豆、豇豆、萊豆、鵲豆等6種豆科作物為適用「植物種苗法」新品種命名及權利登記制度之作物種類;累計指定並公告適用該法之作物種類計33種。

    (2)本年度新增受理4件新品種登記申請案,完成16件申請案之審查;累計受理122件申請案,並完成其中102件之審查及發證作業。

    (3)為擴大適用「植物種苗法」新品種命名及權利登記之作物種類,目前正加速進行性狀調查表製訂、現有栽培品種調查及名錄編印之作物種類,包括柑橘類等果樹、玫瑰等花卉及水生蔬菜等共計31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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