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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伍、農產貿易

  我國所進行之入會農業雙邊諮商已全部完成,未來我國履行WTO諮商承諾時,包括限制進口措施改採關稅化、調降農漁畜產品之進口關稅等措施,將對國內農業有產生損害之虞,故亟須採取積極有效之因應措施。為此,本會已成立「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基金累積至87年底已達210億元;本會並積極獎勵與補助相關公會團體,辦理國外專業性促銷活動;此外,本會亦協調相關單位加強查緝走私農產品,並針對查獲之走私農產品予以銷燬,以落實維護農民權益。

一、蒐集研究國際貿易自由化相關資訊

  WTO烏拉圭回合協議執行5年來,各國農產品補貼與貿易障礙確已大幅減少,理論上應使貿易量大幅成長,惟87年實際情況並非如此,主要原因為去年整年籠罩在金融危機需求不振下,農產品庫存量大幅增加。以佔世界貿易大宗之穀物與油糧種子而言,世界穀物生產約僅成長1%,大豆等油糧種子成長10%,但國際價格在逐月下跌下,整年平均跌幅約為1成5。預估88年穀物產量將回跌至86年水準,油糧種子預估成長1%,但兩者在世界景氣回升遲緩下,預估價格仍難有效回升。

  89年WTO將舉行下一回合諮商,農產品議題包含關稅如何繼續減讓,關稅配額管理及境內補貼、出口補貼、國營貿易、特別防衛措施等之執行。雖然多國代表期望3年內完成諮商,但在景氣低迷下,出口國期望自由化以大幅拓銷其農產品,進口國採取保留態度,因此下一回合諮商是否能在3年內妥協,將考驗各國談判者之智慧。

  我國在年年外貿出超、外匯存底不斷增加下,外國要求我農產品自由化壓力接踵而至,尤其為因應加入WTO開進放市場與降低關稅之衝擊,我們必須要從一個開發中國家的農業型態,脫胎換骨到一個經濟進步之已開發國家的農業型態。作為貿易大國,不論何時加入WTO,本會均不斷蒐集國際相關貿易資訊與研擬因應之道。

二、規劃農產品進口非關稅措施

  為照顧農民權益,我國對於花生、雞肉等國內大宗但缺乏國際競爭力之多項敏感性農產品均予以管制進口,或採地區性限制進口,確不符合WTO農業協定及相關規範。雖然我對外聲稱已開放大部分農產品自由進口,但在我與相關國家進行200餘次WTO雙邊會議中,取消非關稅措施為各締約成員關切重點。為兼顧我國加入WTO及未來農業之整體發展,非關稅措施將朝以下方向調整:

(一)農產品進口非關稅措施調整內容

  1. 我於87年起每年先以進口配額開放美國雞肉10,000公噸、豬腹脅肉5,000公噸,牛雜5,000公噸,豬雜7,500公噸。

  2. 稻米採用日本模式進口,採取絕對配額限量進口,政府處理大多數進口米(少數交由民間進口),但不論政府標售或民間進口,每公斤米皆必須繳23.26元,米食加工品則為25.59元。

  3. 花生、香菇等22項管制進口將採關稅配額予以逐步自由化,一般而言,配額量為國內需求量之4至8%,配額內稅率應低於現行稅率,配額外課征足以反映國內外差價之高稅率。在此安排下,入會年之進口量應不致太大,但隨後進口量會逐步成長。至於其餘現行仍管制進口產品,因敏感度低,可於入會時一次開放。

  4. 現行橙類、其他中國柑、葡萄、葡萄柚、桃子、李子、蘋果、檸檬、火雞肉塊及全鴨等10項產品之地區性進口規定將取消。

(二)關稅配額之分配管理

  我國與美、加、紐、澳與泰國等農產品出口國諮商關稅配額管理之方式已具芻形。未來豬腹脅肉、雞肉、動物雜碎、香蕉及東方梨不得拍賣進口權利金,而依協議宜採先申請先分配等方式分配。其餘產品雖可採拍賣進口權利,亦需符合透明化、公平性及不歧視之原則。由於已往我國未曾實施過關稅配額制度,本會已協調財政部於關稅法中列入實施之法源,並規劃管理之相關技術性細節。

(三)糧食進出口管理

  稻米為國內最主要糧食,經營農戶數及產值居國內農作物之首位,並提供糧食安全以及生態維護與水源涵養,基於其重要性,除為輔導糯米製品提升外銷競爭力,開放申請進口糯米(粉)加工外銷外,其他之稻米進口列為管制項目。麵粉亦為國人主要糧食,但台灣地區不適小麥栽培,仰賴進口小麥及麵粉供應。為穩定國內麵粉價格,安定民生,進口小麥起岸成本高於按平準基準核算之起岸成本時,其差額由基金補貼予業者;但進口小麥之實際起岸成本低於按平準基準核算之起岸成本時,其差額不予收繳。

三、合理調降農產品及農用品關稅

  為配合APEC關稅個別行動計劃及我WTO入會案與紐、澳、挪威等國諮商結果,行政部門於85年底研擬海關進口稅則修正草案,而立法院係於87年6月審議修正通過實施。另外增進關稅稅率結構之合理化及簡化稅率級距,且履行我加入WTO與美國及加拿大等之諮商承諾,以配合財政部重擬修正草案,並於87年8月提送立法院審查中。就農業部分而言,除檢討稅率結構合理化及配合WTO入會諮商結果外,在考量國內產業需要,並兼顧農民及加工業者利益下,已調降國內不生產或較不生產之產品關稅為主。此次稅則修正,農產品平均名目稅率由20.02%降為19.18%,降幅僅為4.2%,另為兼顧產業之需要,亦調降加工品原料及農用品之關稅。又為因應國內口蹄疫發生及新台幣貶值,機動調降口蹄疫疫苗及高粱、玉米等7項飼料原料與小麥粉之關稅稅率,以減輕農民負擔;在長期方面,依我與26個相關締約國進行關稅減讓之談判,我入會第1年將降為14%,2002年將降至12%,稅率介於日本與韓國之間。

  另方面,農產品出口國87年亞太經合會議極力倡議之漁產品(2005年降至零關稅)及食品(2004年降至5%以下)提前自由化方案,在我國、日本、韓國及中國大陸等農產品進口國反對下,決議移到89年展開之WTO下回合諮商在談,因此未來仍將謹慎研擬逐步降低關稅之方案。

四、協調查緝農產品走私及沒入物之銷燬

  台灣四面環海,國際貿易為我國生存之命脈,查緝單位不可能付出貨品通關時效代價,來對每項貨品做到滴水不漏之查緝,因此對於花生等限制進口之敏感性農產品,由於國產品價格較大陸及東南亞等國高出3至10倍,誘使自這些國家大量走私。

  為防杜走私以保護農民權益,我政府已在國際港口、漁港、沿海海域均有嚴密之緝私措施。對所查獲之走私農產品,除由財政部依「海關緝私條例」規定沒入貨物及行政罰鍰外,對於走私大陸農產品重量超過1,000公斤或價值超過新台幣10萬元者,亦依「懲治走私條例」規定由法院科以刑責,至於逃避檢疫案件,本會則依動植物檢疫相關法規嚴格處罰。

  另在立法委員與產地農會不斷關切下,近年來本會不斷協調財政部關稅總局加強市面私貨查緝及貨櫃查驗,而內政部警政署保三總隊亦已強化落地查緝追蹤,並透過各種傳播媒體宣導,希望各界協助檢舉走私案件。針對金馬地區走私問題,財政部關稅總局已研擬對策加以防杜。在查緝單位加強查緝嚇阻下,87年所查獲走私農園藝產品計為香菇、花生、蒜頭、檳榔、柚子、糖、金針、梨、糯米、椰子等1,400公噸,丁香魚乾、鱘、蟹類及文蛤等漁產品200公噸,各類動物雜碎、豬腹脅肉等畜產品則為330公噸。

五、拓展農產品外銷市場

  我國農產品及其加工品近年來受生產成本上漲之影響,外銷競爭能力略有降低,加上主要競爭對手東南亞與大陸產品之低價競爭,以致面臨前所未有之挑戰。因口蹄疫影響,致豬肉無法外銷日本,出口貿易量大幅減少,87年出口值約為31億4,000萬美元,較86年減少21.17%。展望未來,政府除應繼續透過諮商方式,排除國外對我農產品輸出所設之各種貿易障礙外,並將積極輔導業者朝加強國外促銷活動、提高外銷品加工層次、發展新興外銷農產品、改善包裝及品質等方向努力,以其提高出口單價,增加出口總值。

  拓展農產品外銷可有效提高農產品價格、調節國內市場供需及增加農民收入。本會對拓展農產品外銷市場甚為重視,每年均與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省農林廳、外貿協會等單位籌組促銷團,赴國外辦理綜合性農產品展示、品嚐等促銷活動。此外,並選擇未來國內極具發展潛力之花卉、茶葉、蔬果、調理食品等農產品,獎勵並補助相關公會團體,配合其產業特殊需求,或運用國外傳播媒體,或組團赴國外考察,並辦理專業性促銷活動,以提升我國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上之形象,增進我國農產品外銷機會,提高農民收益。本年辦理綜合性農產品國外促銷活動如次:

  (一)日本仙台「1998年國際花卉展」:87年2月27至29日。

  (二)日本「東京國際食品展」:87年3月10至13日。

  (三)法國「巴黎國際食品展」:87年10月18至22日。

  (四)荷蘭「第36屆國際花卉商展」:87年11月3至7日。

六、實施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

  本會自民國78年就建立了主要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制度並設置「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並於84年修訂公告「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辦法」,擴大適用受進口損害救助農產品之範圍。另為因應我國在加入WTO農業雙邊諮商中,已承諾在加入WTO後,對關稅或非關稅保護將作出減讓,預期將使我產業面臨強烈競爭。而由於產業一旦受到損害,業者往往就已無法生存,與其事後採取救助,不如事先協助業者改善產業體質,以提升產業競爭力,將更有幫助。因此,本會乃於87年7月公告修正「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辦法」,增列可於國產品受進口損害前,實施「先期產業結構調整措施」,以未雨綢繆,協助農民改善經營體質,提昇產業競爭力。迄至87年底止,基金累進金額已達210億元。依據新增實施先期產業結構調整措施之規定,經提「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管理委員會」暨「農產品救助審議委員會」聯席會議審議通過,並由行政院核准辦理之先期產業結構調整措施已有兩項,包括「執行養豬戶(場)暨肉雞戶(場)離牧計劃」(經費176億元)及「農漁民轉業訓練生活津貼發放計劃」(經費5,000萬元),正積極執行中,將協助不具競爭力之畜牧業者離牧,並提供有離農意願之農民接受轉業訓練,以解決離農後之就業問題,將可降低我國加入WTO後對農業部門之衝擊。

  此外,為使相關單位及農民更瞭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辦法相關規定及申請審查之作業程序,本會亦於87年委託省農林廳辦理4場研討會,邀集各級農政單位及農民團體代表約500人參加,未來也將繼續透過各種管道,持續宣導,並配合各有關產業作先期產業調整之工作,以減少我加入WTO之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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