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拾柒、農業統計

一、農業統計指標及書刊
二、農業統計調查

  農業統計旨在反映農業經營現況與評量農業施政績效,進而供為釐訂農政措施及農建計畫,策勵未來農業發展方向之依據。其具體作法在於策劃、督導與整合現有農業統計調查計畫,編製、發布重要農業統計指標,以及彙整、分析各種農業統計資料,隨時提供正確、具時效性之農業統計資訊。

 

一、農業統計指標及書刊

(一)編算農業生產指數

  根據台灣省政府農林廳、糧食處及台灣省林務局、漁業局提供之台灣地區農、林、漁、畜產品生產資料,以基期(85)年各項產品農場(產地)價格為權數,採拉氏(Laspeyres)定基加權綜值式,計算農業生產總指數及農產、林產、漁產、畜產4大類生產指數。本項指數全年共編算3次,分別於7月份估算上半年指數,12月份利用初步統計資料估算全年指數,次年5月份修訂及發布全年指數。

(二)編算糧食平衡表及糧食自給率

  1. 糧食平衡表
    將糧食分11大類、47小類,依據各項糧食之生產、進出口、存貨變動等統計資料計算其國內供給量,再依照各類糧食之用途分配與流通情形,推估其總體及平均每人食用供給量,並根據各項糧食之營養成分,計算出平均每位國民每日各種營養素攝取量。為確實反映國民營養攝取水準,依據行政院衛生署印行之「台灣地區食品營養成分資料庫」,再次修訂部分糧食營養成分標準。
  2. 糧食自給率
    糧食自給率係指國內消費之糧食中,由國內生產供應之比率。將台灣地區產銷之糧食按初級產品型態分10大類、35小類,以糧食平衡表相關資料為基礎,單項糧食自給率逕由國內生產量與國內消費量計算百分比而得,類別及綜合糧食自給率則以3年移動平均價格為權數,以反映各種糧食之相對重要性。86年10大類糧食之自給率,由高而低依序為水產類、蛋類、肉類、蔬菜類、果品類、糖及蜂蜜、穀類、薯類、乳品類、子仁及油籽類,綜合糧食自給率為79.5%。

(三)編算農業固定資本形成

  根據台灣省政府農林廳等28個農業相關單位填報結果及有關次級資料,按防洪灌溉、農地墾殖、農牧業、林業、漁業、試驗研究及農產運銷等7大類,以及政府、公營、民間等3部門編算台灣地區農業固定資本形成相關統計,供為政府研訂農業投資計畫及彙編國民所得之參考。根據統計結果,86年台灣地區農業固定資本形成毛額為592億2,000萬元,按購買主體分,政府及民間部門各占49.6%,公營部門則占0.9%。

(四)編製公務統計報表

  為具體呈現農業施政成果,並供為研訂農業發展政策及評估施政績效所需資料,依據本會公務統計方案,全年分13梯次,編製80種公務統計報表,內容包括農、林、漁、牧業之基本統計、生產統計、運銷統計、經濟統計及其他相關統計。除本會之人事、經費及自行編製之總體性農業經濟指標由本會編送外,其餘報表由省 (市)農政機關提供資料,本會審核、彙編及製表之方式辦理。

(五)編印農業統計書刊

  1. 86年「中華民國農業統計要覽」
    內容包括歷年經濟成長指標、土地利用、人口、農業生產、物價、農產貿易、農家經濟、糧食消費及重要國外農業資料等,計42表,750項,報告書分送 766單位,並將各表存放本會「全國農業資訊服務系統」及「農業全球資訊網」,供各界查詢。
  2. 86年「中華民國農產貿易統計要覽」
    內容包括歷年進出口貿易、當年農產品進出口分析表、最近10年及當年國家別重要農產品及農用品進出口量值、歷年主要國家農產貿易資料等,共351頁,報告書分送605單位。
  3. 86年「中華民國農業生產統計提要」
    內容包括當年農業生產提要分析、農業生產趨勢圖、歷年農業生產指數、主要農林漁畜產品生產量值、耕地及作物種植面積、農家及農業就業人口等,資料期間長達40餘年,共89頁,報告書分送662單位。
  4. 「中華民國農業統計月報」
    自85年10月份起按月編印農業統計月報,內容包括統計圖及統計表2大部分。其中統計表包括氣象、人口、國民經濟、農產物價、農產貿易及其他相關農業資料,計31表,78頁,相關內容亦存放於本會「全國農業資訊服務系統」及「農業全球資訊網」供各方查詢。

 

二、農業統計調查

  督導、補助台灣省、台北市、高雄市及金門、連江縣等農政機關加強辦理各種例行性農業統計調查,並委託學術研究機關辦理一次性專案調查,以蒐集正確且具時效性之農業統計資料,供釐訂農政措施及農建計畫之參考。本年補助及委託辦理之農業統計調查臚列如下:

(一)農牧業生產統計調查

  1. 農情查報
    例行性工作包括農作物及畜禽生產調查兩大部分,農作物生產調查每年分冬季裡作、1期作及2期作等3期辦理,每期作除實地查勘種植面積外,並以訪問調查方式,辦理單位面積產量調查,俾據以推估每期作產量。為解決基層調查人力不足困境 ,業於台灣省290個鄉鎮及金門縣6個鄉鎮設置2,451位田間調查員,協助鄉鎮公所農情報告員辦理耕地面積與農作物種植面積實地調查工作。家畜禽生產調查係以3月底畜禽飼養戶靜態調查為基礎,配合每季1次之動態調查,以掌握各種畜禽之生產資料。
  2. 農業天然災害查報
    每逢颱風、豪雨、寒流等天然災害發生時,農情查報系統立即派員趕赴現場勘查農牧業災情,林業與漁業相關主管機關亦同步查報林漁業災情,分別層報本會彙整災情統計報告,作為災區宣佈及農政機關辦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之依據。87年計發生13次農業天然災害,農林漁牧業及水土保持工程總損失金額約97億3,000萬元,其中以6月豪雨及10月中旬發生之瑞伯颱風較為嚴重,其損害金額各為17億3,000萬元及51億7,000萬元。
  3. 蔬菜生產預測
    為先期掌握敏感性蔬菜之生產資訊,選擇甘藍、結球白菜、花椰菜等22種主要蔬菜,於每月15至20日動員田間調查員針對主產鄉鎮之主產區段進行實地調查,並由鄉鎮及縣農情查報人員每月巡迴轄區蒐集其他相關資訊,以掌握各種主要蔬菜當月實際產量及次月可能供應量。調查及觀測結果經研判、整理及統計分析後,於次月上旬發布,供為蔬菜產銷預警與研擬產銷調節措施之依據,並透過各種農業刊物及本會「全國農業資訊服務系統」,提供農友及各界參用。
  4. 長期作物面積專案調查
    為掌握長期作物(1般為果樹)之種植面積與生產情況,以輔導其產業發展,自76年起每年選擇1至2種主要長期作物,全面清查其樹齡別及品種別之種植面積。本年已完成芒果種植面積專案調查。
  5. 養豬頭數調查
    為正確掌握養豬現況及其變動情形,以便適時調節毛豬產銷及穩定豬價,並推算短期毛豬供應數量,於每年4月底與11月底各舉辦1次調查,其中11月底係全面調查;4月底為飼養100頭以上養豬場全面調查,99頭以下者抽樣調查。調查項目分為種公豬、種母豬、種女豬、哺乳小豬及肉豬(細分未滿30公斤、30~未滿60公斤及60公斤以上3級),另就飼養100頭以上之養豬戶附帶調查養豬意願及豬場經營型態。每次調查後均依據統計結果推算未來半年內各月毛豬供應量,供為毛豬產銷調節之依據。87年11月底之調查統計結果,台灣地區養豬戶數為17,072戶,毛豬在養頭數為654萬頭,較上(86)年11月調查時分別減少16.5%與17.9%。

(二)農產品價格與產銷成本調查

  1. 農產品價格報導
    農產品價格可反映農產品供需情況,產地價格查報工作十分重要。本調查係按地區分布選定5個果菜市場、4個家畜市場、4個漁市場及145個鄉鎮市農會與公所,指定專人按旬查報農漁畜產品價格,查報項目包括雜糧、特產、蔬菜、果品、花卉、漁產、畜產及飼料等8大類191項農漁畜產品之產地價格及都市零售價格。米穀及林產品價格分由糧食處及林務局查報,提供農林廳併同農畜漁產品按旬整理及統計,並編印「台灣農產物價統計月報」供各界應用。
  2. 農產品生產成本調查
    農產品生產成本為政府辦理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及各項補助之依據。本調查之農作物產品包括雜糧11種、特用作物6種、蔬菜32種、果品30種、花卉9種,合計88種產品3,600戶樣本,以及畜禽產品4種200戶。原則上採抽樣訪問調查,對易受進口損害及保價收購之重點農產品,則增設「成本備忘簿」由樣本農戶隨時記錄,以提高資料準確度。
  3. 主要農漁畜產品運銷成本調查
    本調查為第2期統計發展中程計畫項目, 87年度委託海洋大學漁業經濟系、中興大學農產運銷系針對主要水產品及玫瑰重要品種,進行運銷通路、價差與成本資料之蒐集與比較分析。88年度委託國立中正大學經濟系調查毛豬及肉雞之運銷通路、價差與成本等資料,調查對象包括生產者、共同運銷單位、各級運銷商與加工廠,樣本數合計2,115戶,截至87年底已完成抽樣、調查表及結果表設計等前置作業,調查實施計畫業經行政院主計處核定,將於88年3、4月間展開實地調查工作。

(三)農漁家經濟調查

  1. 農家經濟調查
    本調查採「分層2段隨機抽樣法」抽出樣本農家 600戶,以逐日記帳方式蒐集其農場經營及家庭經濟活動相關資料,用以明瞭農業結構之變化與農家經濟之動向,並供為測定農村物價水準及從事農場經營效率分析之基礎資料。為提升樣本農戶參與記帳之意願,並協助改善其農場經營,87年10至11月間共分區舉辦4梯次農業新知研習及參訪活動,邀請記帳農民參加,頗獲好評。
  2. 漁業經濟調查
    本調查抽選備有100噸級以上漁船之遠洋漁業公司與漁撈體合計500家,訪問調查其組織、作業、設備、漁獲、財務及損益等狀況,供為研擬遠洋漁業發展策略之依據。另抽選1,600戶沿近海及養殖漁戶,訪問調查其人口結構、作業種類、收支狀況及未來經營方向等,其中100戶配合辦理記帳調查,以蒐集詳細之家庭收支及漁業經營資料,供為輔導沿近海及養殖漁業經營之參據。為建立沿海漁業資源與漁場資訊,87年起沿近海漁戶增加每月作業漁區、作業漁法及漁獲量之蒐集。

     

(四)農業基本調查

  1. 農家戶口抽樣調查
    為瞭解農家戶口結構、人力就業狀況及農業生產情形,每年定期隨機抽選1,500個村里進行農牧戶全面判定,再就判定結果系統抽取5%農牧戶辦理戶口調查工作,並瞭解其經營農業或離農之原因,以掌握農牧戶現況及其結構變動情形,並據以次第更新農牧戶母體檔,藉以提高相關抽樣調查之正確性;此外,本次調查亦附帶蒐集農民就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對本省農業之影響與因應對策意見資料,以供釐訂相關政策之參考。
  2. 耕地面積專案調查
    為掌握耕地利用實況,建立詳細基礎資料,並據以修正航照基本圖之調查區段,以提高農業生產調查及農業災害查報之品質,且逐步建立對地抽樣調查之母體資料,自83年度起分年抽選部分重要農業鄉鎮辦理本項專案調查。截至87年度已完成台灣省70個重要農業鄉鎮耕地面積清查及建檔工作,88年度則選定台北、桃園、彰化、台中、南投、雲林、嘉義、台南、屏東及台東等10縣22個重要農業鎮鄉,利用航照基本圖、地籍圖及相關地籍資料,逐筆清查其耕地面積。
  • 回上一頁
  • 94-03-01:15,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