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拾玖、一般行政

一、人事革新
二、國會聯繫
三、研究管考
四、會計業務
五、政風業務

  農業施政不僅要照顧農民,也要服務廣大的消費者。由於時代的進步、環境的快速變遷及教育水準的提高,民眾對政府施政的質與量之要求亦隨之增加。因此行政管理工作必須面對新的環境與新的要求,積極推展與規劃,期使農業施政符合科學化、系統化、效率化之原則。行政管理工作,包括人事革新、國會聯繫、研究管考、會計業務等等,透過不斷的檢討改進,並密切配合業務處推動工作,以落實加強為民服務及簡政便民的革新作法,達成提昇服務品質的目標。

 

一、人事革新

(一)調整本會組織,成立新機構

  鑑於國內農業發展已面臨產業結構及農業人員高齡化等問題,在自由化、國際化的大趨勢中,農業發展宜以國際資源合理分配及有效利用區域分工與整合的理念,將歷年來推動農業科技、農企業投資及農村發展等經驗及實力,積極推動國際農業合作,以配合國際間區域合作的新趨勢,並開拓農業發展領域,是以農業行政組織亦須配合調整,方能因應實際工作需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即基於此項共識,獲得各方支持,而得以完成相關之組織立法。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之修正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組織條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組織條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所屬各分局組織通則」之制定,於87年6月24日由總統明令公布;並經行政院核准於同年8月1日成立「漁業署」、「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暨基隆、新竹、台中、高雄4個分局等6個新機關,並於9月4日在本會內部增設「國際合作處」,對拓展農、漁業發展空間,增進我國與友邦之農漁業合作與經貿關係,以及統一動植物防疫、檢疫事權,落實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均極有助益。

(二)配合推動「政府再造綱領」工作,擬訂「人力服務再造小組範疇預定推動計畫」

  1. 擬訂「人力服務及再造小組工作範疇預定推動計畫措施一覽表」,並於87年1月22日函報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據以實施。
  2. 為落實推動「人力服務及再造」,選定「改善組織文化」及「建立電子化政府」等二項,作為本年重點改革項目。

    (1)於87年2月3日及2月10日舉辦「員工讀書心得發表會」。

    (2)於87年5月11日及5月27日舉辦「同仁座談會」,由主任委員親自主持。

    (3)於87年4月13日、5月11日、6月15日、7月13日分別邀請專家學者來會主講有關「心靈改革」專題。

(三)配合政府再造,依功績調整人事

  配合本年成立漁業署與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暨所屬4個分局等6個新機構及增設本會國際合作處新單位,將業務重新調整,依工作同仁績效表現,調整本會人員170人次,並獎勵235人次,以激勵同仁工作士氣。

(四)加強人力培訓,塑造人員服務與活絡本會新形象

  1.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務人力培訓計畫薦送人員參加外語進修、政府再造種籽營、區域網絡等各種訓練。
  2. 於87年2月13日、7月20日分別邀請行政院政務委員趙守博及監察委員翟宗泉來會主講政府再造及為民服務與圖利他人專題,宣導政府再造之應有作為及便民服務真正意涵。
  3. 舉辦各種生動活潑活動,塑造本會人員活絡新形象。

    (1)於87年1月20日邀請心聲主婦合唱團來會表演,提升同仁藝文氣息。

    (2)於87年6月3日、16日、18日分3梯次舉辦「全民造林自然教育東眼山之旅」活動。

    (3)於87年9月17日至19日舉辦員工書法、國畫等創作品聯展,型塑活絡新形象。

 

二、國會聯繫

(一)立法院

  本(87)年立法院召開第3屆第5及第6兩個會期,進行88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另外,本會有9項法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計有:修正漁港法部分條文、修正森林法部分條文、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制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組織條例、制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組織通則、制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組織條例、制定畜牧法、制定動物保護法、修正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等9項。此外,制定肥料管理法草案業經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完畢,等待院會討論;修正農業發展條例及相關配套法案,則仍在立法院審議中。

  87年本會對立法院之國會聯繫工作積極推動,所以均能順利完成預算案及重要農業法案。另外,對於立委向本會之農業施政報告質詢,均於立法院議場做詳細答復,必要時並以詳細書面答復,促進立委對本會業務之了解與支持,兼具達成立委監督本會施政之目標。

(二)國民大會

  國民大會代表除了有弘揚憲政之重責大任,平日亦關心農業建設,多將民眾所需,向本會反映,本會均予重視,並審慎處理。87年計辦理國民大會代表查詢建言事項96件,參與或協助說明會11件。均有裨國大代表與民眾對本會業務之了解與支持。

 

三、研究管考

(一)研究發展

  87年計完成3項自行研究計畫:

  1. 農業推廣資訊傳播體系之研究。
  2. 犬隻管理制度之研究。
  3. 口蹄疫防疫措施之研究。

  3項報告均經評審委員評審為二等獎,並分別依規定頒發獎金及獎狀,以資鼓勵。

(二)管制考核

  1. 出國人員提交出國報告書之管制
    為加強農業科技交流,促進農業經營現代化,推展國際農業合作,先後遴派158人(次),出國考察、研習、進修及出席各項國際會議。各出國人員均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因公出國人員出國報告書提出及處理要點」之規定提出出國報告,各項出國報告除函送研考會審核外,並依業務性質分送有關部會署局、省(市)政府機關單位參處。
  2. 農建工程施工品質評鑑
    為提昇農建工程品質,87年本會工程品質評鑑小組,分別辦理抽查及評鑑工作,一方面對最近施工完成或施工中之工程進行一般性抽查,並就抽查(驗)工程所發現之缺失及所做之部分混凝土抗壓試驗結果簽陳核定後轉知各工程執行單位限期改善至複驗合格為止,工程缺失嚴重者責令拆除重做,其有關之主辦及監工人員由本會函請權責機關予以查明議處。另一方面為優良工程評鑑,由主辦機關推薦優良工程,再經本小組委員給予實地評鑑,87年本會主管、代管或委託辦理之農建計畫工程經評鑑為施工品質優良之工程計有下列9件:

    (1)彰化水利會執行之東西圳頭災修工程。

    (2)水土保持局第2工程所執行之廓子坑溪民政橋上游整治工程。

    (3)漁業局執行之87年度台南中心漁港第8期工程。

    (4)地政處土地重劃工程局執行之沙崙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工程。

    (5)宜蘭水利會執行之萬長春圳五結支線改善第3期工程。

    (6)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執行之內溫泉崩塌地處理3期工程。

    (7)地政處土地重劃工程局執行之月眉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工程

    (8)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執行之大肚滑溪四號防砂壩工程。

    (9)台中水利會執行之后里圳下游改善工程。

      獲選為施工品質優良之工程,依照本會主管工程品質抽驗作業要點規定,對該項工程之主辦及監工人員發給獎品、獎牌,並函請其權責機關予以敘獎。

  3. 本會由院列管計畫之辦理情形
    本會由院列管計畫每年有4至9項,近3年來,計畫項目雖略有變動,惟絕大部分,仍屬續辦之重要工作,其執行績效年終考評成績每年皆有顯著進步。84年度9項計畫中,1項得優等,6項得甲等;85年度6項計畫中,3項得優等,1項得甲等;86年度4項計畫中,2項得優等,1項得甲等;87年度4項計畫中,1項得最優,3項得甲等。
  4. 其他重要管考業務辦理情形
    (1)維護公共安全方案辦理情形
    87年本會主管之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部分,依照管制考核作業規定,研訂作業計畫,分項實施進度管制,並每季提送辦理情形報表。

    (2)全面提升服務品質方案辦理情形

    A. 參加87年度行政院服務品質獎評獎
    「行政院服務品質獎評獎實施計畫」於86年11月7日以台86研展字第4340號函頒在案。本會依前開實施計畫成立初審小組,選出「漁業執照核發之改進」、「簡化動物用藥品證照核發手續」、「簡化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及發放手續」、「運用志工義工推動水土保持教育」及「落實漁船教育訓練品質」等項進行初選,並擇定「落實漁船教育訓練品質」1項代表本會參加行政院複選。經行政院評定未獲入選。

    B. 政府再造服務團辦理情形
    配合行政院研考會進行87年度政府再造服務團診斷作業,就工商業務及建管業務與本會有關之部分完成作業程序調查及申請程序流程函送經濟部商業司及內政部營建署彙整,以便上網供民眾查詢。

    C. 為民服務工作辦理情形
    就本會87年度推動為民服務工作之績效如:修訂為民服務相關法規、簡化申請案件流程、辦理為民服務專題研究、運用民間社會資源及重視民情輿情處理等項,提出工作績效表送行政院研考會。

    (3)災害防救方案辦理情形

    A. 87年計5次配合妮蔻兒、奧托、楊妮、瑞伯、芭比絲等颱風中央防救中心之成立,召集本會緊急應變小組,執行相關各項應變及災害防救作業。

    B. 「災害防救方案」依由院列管重點項目辦理管考作業,分別提送5項作業計畫,分半年及年終提報辦理情形報告表,陳報行政院審查。

 

四、會計業務

(一)預算籌編

  辦理88年度概算與預算書之籌編包括:

  1. 本會主管預算。
  2. 本會單位預算。
  3. 農業綜合基金、農業平準基金及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等3個附屬單位預算。
  4. 中美基金分單位預算。
      農業是國家的基本產業,除具有生產的經濟性功能外,更需兼顧生活與生態上的公益性功能。而面對國內外環境的快速變遷,尤其在今(87)年2月完成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農業諮商後,農業部門更將面對另一場艱鉅的市場競爭挑戰,如何因應局勢變遷,維護農業永續發展,使加入WTO成為農業再發展的契機,是政府施政的重要課題。

      本會以前瞻的農業施政規劃,制定修正合乎時宜的法規,以務實的態度,推動各項施政措施。在產業發展方面,將追求效率的經營,全面提昇競爭力,並建構安定的經營環境,以穩定調整產銷結構。在農漁村建設方面,將整合城鄉資源,建設具整體性及社區特色的農漁村,並強化環境保育觀念與作法,落實資源永續利用。在農漁民福祉方面,將加速培育青年農民,提昇農業人力素質,健全農漁民社會安全制度,並加強辦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及農產品進口損害救助與救濟工作,以提昇農漁民福祉,使其生活安定,建立營農信心。

      本會88年度主管歲入預算經立法院審議通過4,894萬1,000元,較上(87)年度法定預算數1億8,050萬6,000元,減列1億3,156萬5,000元;本會88年度主管歲出預算經立法院審議通過478億2,136萬3,000元(含追加預算56億元),較上(87)年度法定預算數425億7,540萬3,000元,增列52億4,590萬元。

(二)帳務處理

  依據會計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1. 歲入之徵收及繳庫。
  2. 歲出經費之核付。
  3. 歲入、歲出經費記帳憑證編製、帳務處理及月報表編製等。
  4. 債權、債務之處理、清償。
  5. 現金、票據、證券之帳務。
  6. 不動產、物品及其他財產之帳務。
  7. 經費流用。

(三)內部控制與審核

  1. 現金、票據、證券等處理手續及保管情形之查核。
  2. 各項憑證、報表、簿籍有關會計事項處理與各項財務收支數字之勾稽。
  3. 審核購置、定製、營繕及變賣財物之處理程序,預算與用途是否依照「機關營繕工程及購置定製變賣財物稽查條例」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4. 對各項補助與委辦計畫預算之控制、執行及抽查。
  5. 配合業務單位對一般或專案計畫之督導與查核。

(四)辦理決算

  依據決算法相關規定編製:

  1. 本會87年度主管決算書。
  2. 本會87年度單位決算書。
  3. 農業綜合基金、農業平準基金及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等87年度附屬單位決算書。
  4. 中美基金87年度分單位決算書。

 

五、政風業務

(一)政風法令擬訂與修正

  1. 依據法務部函發之年度政風工作計畫需求,參酌本會環境、業務特性,擬訂本會「87年度政風工作計畫」,簽奉核定據以落實執行。
  2. 修正本會「政風督導小組設置要點」,並召開第1次政風督導小組會議,研商各項政風工作推動與督導事宜,藉以結合各單位行政力量,發揮整體督導功能,建立維護本會廉能政風機制。
  3. 訂定本會預防危害或破壞事件實施計畫。
  4. 訂定本會暨所屬機關處理陳情請願事件作業要點。
  5. 研擬修正本會「營繕工程及財物採購作業要點」及「稽核小組作業要點」。

(二)政風法令宣導

  為持續提升同仁法律素養,確立守法守紀正確觀念,維護本會優良政風,共辦理各項有關政風法令宣導149次,例如:

  1. 運用法務部函發宣導資料如廉政手冊、肅貪宣導手冊及圖利行為事例舉隅等;或自行蒐編有關政風案例,印發各單位同仁參閱。
  2. 利用各項集會加強宣導「貪污治罪條例」及相關政風法令。
  3. 舉辦各項有關法律及心靈改革之專題講座,如邀請專家學者主講「為民服務與圖利他人」「心靈的兩種態度」等。
  4. 舉辦本會同仁赴法務部調查局參觀活動,促使同仁體認維護國家安全及廉能政風之重要性。
  5. 利用三節期間,加強對員工宣導「不送禮、不收禮、不接受招待邀宴」之規定。全年共受理員工拒受餽贈報備登記9件,均依規定註記退還禮品,並個案酌予獎勵。

(三)貪瀆不法事件之預防與發掘

  1. 針對本會辦理重大及一般性營繕採購案件,配合有關單位加強稽核監辦工作,共計辦理71件。已收節省公帑及防範弊端之效果。
  2. 參與本會工程品質評鑑小組,分赴各縣市抽查中央補助農業建設基礎工程,計發現工程缺失7件,均責成承包商限期改善。
  3. 主動發掘、蒐集各類有關政風案件之資料計26件,經初步研判可能涉及不法者16件,分別報請調查單位處理,另依案情及權責移由業務主管單位參處者5件,由本會自行查處者5件。

(四)處理檢舉事項

  1. 利用本會發行的各種刊物,登載檢舉專用信箱及專線電話,並透過各種管道加強對外宣導,鼓勵民眾及員工勇於檢舉貪瀆不法事項。
  2. 全年共受理各類檢舉案件21件,其中具名者15件,匿名6件,均依規定妥善處理。

(五)政風興革建議事項

  針對本會暨所屬機關施政得失及政風狀況,廣泛蒐集輿情反映及相關資料,編撰「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籌備階段相關狀況反應報告」等10篇,另編撰「商檢局高雄分局動物檢疫站業務現況暨輿情處理專案調查報告」等10篇,均適時移請業務主管單位參處。

(六)公務機密維護事項

  1. 辦理各項公務機密維護宣導計43次,藉以提高同仁保密警覺與素養。
  2. 針對易滋洩密業務,如重大營繕採購案件訂定底價、人事升遷甄試案件、重要施政決策等,研採專案保密措施共46案,以預先消弭可能洩密管道。
  3. 辦理機密文件密等變更註銷4次,銷燬逾期無保存價值文件資料2次,以降低密件保管壓力,並防止機密文件不慎外洩。
  4. 辦理公務機密維護定期總檢查1次。

(七)安全維護事項

  1. 依據法務部春安工作任務需求,擬訂本會「87年春安工作期間維護機關安全工作應行注意事項」,函發各單位配合執行。
  2. 研擬「強化本會機關安全維護措施及各單位應配合辦理事項」,提經主管會報決定後,函發各單位配合執行。
  3. 針對法務部函發行政院第72次治安會報院長就「當前機關保防重點工作之檢討建議」指示事項,研提擬辦意見,簽奉核可後配合各單位加強執行。
  4. 辦理辦公大樓消防設施總檢查及設施安全維護定期檢查共4次,另辦理本會防護團常年訓練2次。以強化本會安全防護措施。
  5. 針對元首、重要外賓蒞臨,研訂專案維護計畫並協助維護事宜共計13次。
  6. 執行87年10月慶典暨三合一選舉期間機關安全維護工作,研訂工作注意事項,並於重點期間加派人員輪值,以掌握緊急偶、突發狀況。

(八)協助處理陳情請願事項

  蒐集有關危害、破壞及民眾陳情請願預警資料共54件,均即時通報權責機關處理。有關本會業務部分,則機先協調業務主管單位採取因應疏處作為,以防範事件擴大或變質。

(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事項

  87年本會暨所屬漁業署、防檢局應依法申報財產人數共計24人,均依規定期限完成申報,並辦理後續公開抽籤、實質審核事宜。

  • 回上一頁
  • 94-03-01:10,675